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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突出风险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为深刻汲取南京“223”居民楼重大亡人火灾事故教训,全面落实省市关于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突出风险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切实加强我乡电动车消防安全管理,严防电动车火灾事故发生,应急消防管理委员会决定自即日起在全乡开展电动车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特制定本工作方案。一、工作目标自2024年3月至12月底,聚焦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突出风险,紧盯销售、骑行、充停、维修、回收等重点环节,集中开展专项整治行动,落实电动车火灾防范措施,发现并消除动态性火灾隐患,有效预防和减少电动车火灾事故发生,推动消防措施落实,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广泛普及消防安全常识,提高群众电动车火灾防
2、范意识。三、整治重点(一)重点整治范围:电动车销售点、八类重点场所、沿街商铺、企业、出租房等放电动车较多并提供充电设施的单位和场所。(二)重点整治内容:建筑内部特别是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楼梯间停放电动车,违规私拉电线和乱装插座给电动车充电,未按要求设置电动车集中停放充电场所,电动车充电设施不符合用电安全要求,电动车集中停放充电场所未采取防火分隔措施销售单位;销售点是否存在无照经营,无进货验收制度和销售台账,销售“三无”和假冒伪劣电动自行车及其不合格配件,更改电池盒、更改外形结构、解除速度限制,电动自行车车辆铭牌、外观、车用锂离子蓄电池与说明书、合格证不相符等违法行为,销售其他不符合标准的产品。
3、四、工作安排本次专项整治行动从即日起至12月底前完成,整治工作分五个阶段进行:(一)部署发动阶段(3月18日前)。根据区级方案制定乡级工作方案下发,组织召开电动自行车安全集中整治动员部署会议,明确职责任务,制定排查计划,做好前期准备落实责任,细化措施。(二)排查摸底阶段(3月19日至4月10日)。各相关部门针对各自辖区涉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问题进行一轮自查,排查过程中要摸清,电动自行车集中充停场所建设现状情况(摸清电动自行车停放场所、集中充电场所等数量、设施使用情况及增建、改建需求),摸清隐患底数,有效纠治一批即查即改问题。(三)集中攻坚阶段(4月11日至10月10日)。对排查出的各类问题隐患,
4、建立任务清单,明确整改措施、时限、责任,实施跟踪督办、闭环管理,推动问题隐患整改到位。各企事业单位现未对充电场所建设统一规划的,应及时规范本单位设施建设,如集中设立充电场所。同时,做好宣传工作,6月30日前,居住出租房、工业企业、学校、医院等单位集中充停场所全部张贴消防安全宣传提示、警示内容,楼梯间、门厅等部位全部张贴电动自行车禁停标志。7月30日前,所有村(居)民委员会将电动自行车文明充停内容纳入村(居)民防火公约,并组织村民开展一次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集中警示教育。(四)巩固提升阶段(10月11日至11月25日)。紧盯消防风险隐患整改,开展排查整治“回头看”,及时查漏补缺、确保存量隐患逐项闭
5、环整改到位;及时总结电动自行车消防领域专项整治工作经验,基本建立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突出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切实巩固集中攻坚O(五)建立长效机制阶段(11月26日至12月26日)。全面总结推广专项整治经验做法,将电动自行车充停场所统筹纳入基础设施专项规划和建设计划,编制建设规划,科学选址,保障群众充停场所需求。推动完善电动自行车充停安全管理相关法规和标准规范,有效建立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长效机制。五、工作措施(一)落实电动车消防安全管理责任。要依法依规落实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不定期对辖区电动车停放、充电、销售单位场所开展排查整治。(二)规范电动车停放充电行为。要加强消防排查,尤其
6、是夜间巡查,及时发现和制止违规停放电动车及充电行为。要充分发挥基层综治工作平台作用,组织发动基层网格力量加强电动车停放、充电管理。坚决执行电动车停放充电“三个决不”要求(决不能进楼入户,决不能违规充电,决不能停放在楼梯间),对检查发现在建筑内的共用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处等公共区域违规停放、充电的,须立即制止并组织清理,对拒不清理的,及时向应急消防管理中心报告。(三)加强电动车火灾防范宣传教育。要充分利用广播、公示栏等宣传阵地,高频次宣传电动车火灾预防类消防信息,积极引导群众购买质量合格电动车,规范群众电动车停放、充电行为。要深入群众,面对面讲解电动自行车违规存放、充电的火灾危险性,普及消防安
7、全常识。六、工作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狠抓工作落实。要深入贯彻落实乡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有关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要求,协调解决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突出风险专项整治工作推进中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进一步排查安全隐患、强化预警监测、落实应急措施。切实加强工作统筹、调度,推动各项任务落实落细。各相关部门要主动靠前、分工协作、同向发力,合力推进整治工作。(二)落实群防群治,强力攻坚整治。要全面发挥基层作用,由应急消防管理中心统筹,组织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网格员等各方力量常态化开展排查整治。要重点聚焦质量安全问题风险、非法改装问题风险、充停场所问题风险、本质安全和应知应会,紧盯工作目标,倒排时间节点,做实专项
8、整治末端工作。(三)强化执法打击,形成高压态势。要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对各类违法违规案件强化全流程、全链条刚性执法,突出法人、实际控制人责任,切实提高电动自行车领域违法成本。对涉嫌违法犯罪的,要及时移送、依法查处,引导社会树立电动自行车安全底线意识。要广泛发动群众使用“火灾隐患随手拍”应用,积极举报身边的电动自行车消防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落实群众举报奖励制度。(四)加大宣传警示,提高全民意识。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宣传引导和舆论监督作用,向全社会发出倡议,建立村居防火公约,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要积极组织主流媒体,加强火灾案例警示教育,面向广大群众反复播放电动自行车火灾警示片,引导群众自觉加强火灾防范,普及防火灭火常识和自救逃生技能,切实做到“人人能自救、个个会逃生”。(五)严格督导问责,强化跟踪问效。要建立工作督导机制,严格落实“隐患不排查、问题不整改就是事故”,加强前置追责。对专项整治工作滞后、推进乏力、问题突出的,要严肃追究责任。严格事故调查处理,专项整治行动期间,因电动自行车引发火灾,尤其是发生较大以上火灾事故的依法严肃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