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破产法年度观察报告(2022-2023).docx

上传人:夺命阿水 文档编号:1383927 上传时间:2024-06-15 格式:DOCX 页数:28 大小:42.55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中国破产法年度观察报告(2022-2023).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28页
中国破产法年度观察报告(2022-2023).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28页
中国破产法年度观察报告(2022-2023).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28页
中国破产法年度观察报告(2022-2023).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28页
中国破产法年度观察报告(2022-2023).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28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中国破产法年度观察报告(2022-2023).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中国破产法年度观察报告(2022-2023).docx(28页珍藏版)》请在课桌文档上搜索。

1、中国破产法年度观察(2022-2023)徐阳光本文论述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摘要中国破产法在2022-2023年度的发展,通过立法机关、司法机关、行政机关、协会团体、研究机构的协同发力,取得了全方位的进步。立法机关努力推动企业破产法修改,并对个人破产立法展开调研和酝酿立法;司法机关包括法院和检察院的协同,最高人民法院对全国破产审判工作提供全方位的专业指导,全国各地各级法院锐意进取开拓创新;行政机关主要通过国务院和地方政府开展营商环境试点创新,建立健全府院协调机制,夯实办理破产所需要的破产事务管理体制;管理人协会继续如雨后春笋涌现,组织机构设置日益健全,协会之间、协会与法院和政府部门之间的合作交流

2、机制渐趋成熟;研究机构以破产法研究中心和研究会为主体,通过论坛活动的组织和著作成果的出版,为破产法治提供源源不断的智力支持。中国破产法依然存在改革与发展的空间,但服务要素市场配置和国家营商环境优化建设,助力发展新质生产力的目标使命不变,未来可期。关键词营商环境企业破产个人破产破产法庭府院协调机制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提出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破产法律制度作为营商环境考察的核心制度之一,关系到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中的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优化民营企业发展环境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深化要素市场化改革强化金融稳定保障体系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底线等发展目标和任务要求的

3、实现,是中国式现代化新征程中不可或缺的重要法律制度。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和中国式现代化新征程正式重启之年,同时也是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政策逐步调整并最终解禁之年,中国破产法以一项项制度机制和一件件鲜活案例,在中国经济的疫情后期和后疫情初期展现了破产救济的温度。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中国破产法以困境拯救和市场出清的多重路径彰显破产救济的力度,致力于优化营商环境和推动高质量发展。基于对中国破产法发展的期待与热忱,笔者自2018年开始撰写中国破产法年度观察,以自身的教学科研体会和阅读素材积累为限,展开对破产立法、司法、行政和学术层面的观察与分析。笔者在2024年初完

4、成的中国破产法年度观察(2022-2023)”报告,继续秉持向历史致敬、向未来出发的立场,为中国破产法的发展画下跨年度的素描,相关论述仅代表个人观点,挂一漏万和偏颇不周在所难免,请同仁批评指正。一、世界银行新一轮营商环境评估:指标革新与中国应对理解中国破产法的年度发展,必须将其置于时代背景中来分析。改革开放是基本国策,建立和完善市场经济体制是我国改革开放的重要目标,中国破产法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市场出清等政策目标息息相关。毋庸置疑,中国破产法的产生和发展,是党中央领导全国人民持续深入推动建立健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所取得的重要成果。当然,不同阶段不同时代背景之下的不同使命亦在不同程度上影响

5、着破产法的发展,其中,营商环境”评估成为了一个重要的外在推力。世界银行集团(以下简称“世行)在2022-2023年度转型升级后的新一轮营商环境评估指标,经历了从DB到BEE再到B-Ready的迭变,不仅会影响中国营商环境优化建设的具体举措,还会对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组织的地市级城市营商环境国评”和各省组织的省评产生影响。因此,考察中国破产法年度发展,不妨先从世行新一轮营商环境评估指标分析入手。(一)BEE评估指标的提出世行在2001年成立全球营商环境评估项目组织,并于2003年发布首份报告,2019年发布的营商环境报告(DoingBusiness,简称DB)涵盖世界191个经济体,中国总体排名

6、31位,其中办理破产指标位居第51名。这是DB评价的最后一份报告,现已成为了过去式。2021年9月16日,世行决定停发全球营商环境报告,构建新的评估体系来评价各经济体的商业和投资环境。2022年2月4日,世行发布了宜商环境(BusinessEnablingEnvironment,以下简称BEE)评估体系的概念初步说明。为了区分此前的DB概念中的营商环境,BEE被译为宜商环境。世行在2022年12月发布了最终定稿的BEE评估体系的概念说明书。BEE指标重点关注按照企业的生命周期及其在开办、经营(或扩大)和关闭(或重组)企业时对市场的参与构建起来的10个专题,包括市场准入、获取经营场所、市政公共基

7、础设施报装、雇佣劳工、金融服务、国际贸易、纳税、商业纠纷解决、市场竞争和商事破产(BUSineSSlnSOlVency)。在每一个专题中,评估专家将收集与商业环境相关的考虑因素,包括数字技术的采用、环境的可持续性和性别平等方面的信息。(二)B-Ready评估指标的确定几经反复,世行终于在2023年5月发布了新营商环境评估(BusinessReady,以下简称B-Ready)的方法论手册及其指南,详细介绍了评估目标、指标设计、测量方法和调查方式等信息并启动实施,预计将在2024年发布第一版数据的报告。B-Ready评估指标与2022年12月定稿的BEE评估指标体系基本保持一致办理破产”依然位列十

8、大一级指标,但英文名称从DB中的ResolvingInsolvency(办理破产)改为了B-Ready评估中的BusinessesInsolvency(商事破产),不过官方似乎并未考虑改变办理破产这个概念。B-Ready的商事破产指标进一步扩大了评估范围,将涵盖破产相关的环境保护义务,并对破产程序中的良好环境监管实践进行评估。B-Ready指标在考虑企业灵活性的同时,还关注破产程序是否带来了一定的社会效益,确保破产程序的透明度、公平性和法律的确定性,同时有利于实现通过破产推动创业和促进经济稳定和增长的重要目标。(三)指标解读和应对思路世行B-Ready评估强调,促进小微企业破产程序的专业化或简

9、易化是很好的实践做法。通常情况下,当小微企业债务人启动破产程序时,该公司已经无法生存,如果没有专门的程序或简化程序,那将以牺牲法律的确定性为代价来保全公司的价值,从而导致价值损失。值得注意的一个细节是,世行2月份的征求意见稿使用的是中小微企业(MSMEs)的表述,而12月19日的定稿版则改为了小微企业(MSEs),这也与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的小微企业破产立法建议保持了一致。世行B-Ready评估强调,国际良好做法往往将跨国界破产条例纳入破产法律框架,以促进经济体在跨国破产案件中的协调与合作,为国际贸易提供法律确定性,保护投资和维持就业。止匕外,破产管理人的专业素养、破产法院或破产法官的专门化

10、、法院信息化、破产程序服务的交互协同与信息公开都成为了商事破产”指标下的具体子指标。世行B-Ready评估提出了“破产前程序(Pre-CommencementofInsolvencyProceedings粕概念,准确来说这并不是一个规范的法律术语,大致可翻译为破产程序(启动)前的程序,姑且简称为破产前程序。世行在2022年2月发布的BEE概念初步说明书中指出,在破产程序的启动这一子指标还将衡量在实际申请破产之前,处于财务困境的公司可以采用哪些程序来解决危机。该指标将评估濒临破产的企业可选择的法律途径,包括早期风险预警机制的可用性和董事申请破产义务的范围(程度),这里突出强调了早期预警机制和董事

11、申请企业破产的义务。然而,世行在2022年12月发布的BEE概念说明书定稿版,将破产前程序描述为:该指标也将评估陷入财务困境的企业在申请破产前可选择的救济程序,以及债务人有无可以与债权人订立多边协议的程序(Out-of-CourtWorkouts,以下简称OCW机制)。最后,这一指标还将衡量该濒临破产的企业可选择的法律途径,包括是否存在早期风险预警机制和适当的董事信义义务。请注意,这里没再强调董事必然有申请企业破产的义务。或许这可以看作是世行面对不同国家对董事信义义务具体规定的差异所作的妥协吧。毕竟,是否应当赋予董事申请企业破产义务,一直就是一个很大的争议。世行上述子指标的逐步成形正好经历了2

12、022-2023年度破产前程序也因此受到了国内理论界与实务界的关注。北京破产制度综合改革关注的建立破产风险监测预警机制”搭建庭外调解等多元化平台为困境企业提供低成本、多样化、集约式纠纷解决方式和专业指引;北京金融法院以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室为纽带,开创出金融执行一二三工作模式,以修复和重建市场主体信用为核心,以解决申请执行人和被申请执行人所急为两个抓手,搭建民营企业财产转为资产和民营企业与金融机构信用关系修复及重建的平台,运用市场精准评估+企业全力自救+投融资天使他救”三项举措,促进案件双方在深挖内潜和财产增值基础上互谅互信,避免企业破产风险;上海破产法庭关于依法高效办理小微企业破产案件行动方案提

13、出“探索庭外多元债务化解机制实现程序前尽早救治;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2022年联合司法局等单位成立企业庭外债务重组指引中心,为困境企业搭建纾困挽救一站式平台;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打造绍兴府院智破系统(企业破产一件事应用),并将优化风险预警机制纳入应用场景。凡此种种探索,实则都可以归入破产前程序”的范畴,为营商环境建设和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多元化路径。然而,未来破产前程序的探索依然有两个问题需要认真研究:一是何为OCW机制?我国各地喜好的类型多样的预重整究竟能否归入世行评价指标中的OCW机制?世行2016年发布的报告(ToolkitforOut-ofCourtWorkouts)应引起我们的关注。二是世

14、行指标中关于濒临破产企业在破产前的管理层(董事)义务,目前在我国公司法修改中未有体现,破产法修改中能否对此有所规定也不无疑问。债务人企业采取合理措施以尽可能地避免破产,或者当破产无法避免时将影响最小化究竟如何体现在规则层面?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贸易法委员会破产法立法指南关于濒临破产时董事义务的立法建议值得我们研究。或许,我们还有很多关于世行B-Ready评估的问题需要研究,但确定的是,B-Ready评估的指标体系已经确定,评估工作已经于2023年在全球范围内展开。2023年6月28日,财政部主持召开世界银行新一轮营商环境评估工作部署会,展开积极主动的应对。期待中国在世界银行新一轮营商环境评估

15、中取得理想的成绩,更希望借商事破产评估指标的实施来发现我们与先进经验之间的差距,找到改进破产制度的正确道路。二、立法机关:企业破产法修改与个人破产立法观察中国破产法在2022-2023年度的立法进展,应当聚焦在企业破产法修改和个人破产制度的构建。当然,公司法修改以及金融稳定法(草案)和民事强制执行法(草案)提请审议,都是与破产法密切相关的立法动态,同样值得我们关注和学习。广义的破产立法还包括地方人大制定的有关破产制度的地方性法规和法律文件(如广东、湖北、河北等地的省级人大通过的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以及上海市浦东新区完善市场化法治化企业破产制度若干规定等文件),囿于篇幅,本文不对此做分析。(一)企业

16、破产法修改何时完成企业破产法修改无疑是中国破产法2022-2023年度的热点。事实上,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早在2019年就成立了企业破产法修改工作组,2021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完成了企业破产法实施情况的执法检查并发布了备受好评的报告。2021年下半年,修改草案起草工作加速推进,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吸收专家学者加入修法工作组,最高人民法院继续积极呼吁和推动企业破产法修改,社会各界对立法进展充满期待。2022年5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发布2022年度立法工作计划,企业破产法修改被列入初次审议的法律案,属于围绕全面深化改革和对外开放,持续激发市场活力”的立法任务。2022年12月9日召开的全国人大常委

17、会委员长会议建议,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提请审议企业破产法修订草案的议案。这一消息引起了全国理论界与实务界的广泛关注和热切期待。企业破产法自2006年颁布至今,已经17载,破产法的成就与问题得到了较好的呈现,大家都期盼这次修法能够为中国破产法的市场化法治化常态化信息化实施提供立法保障,更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僵尸企业出清和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建设助力。2022年12月26日全国人大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的这6件法律案将提请本次常委会会议继续审议通报,企业破产法修改草案未在其列。2023年9月,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终于公布,企业破产法修改列入条件

18、比较成熟、任期内拟提请审议的法律草案。根据法治日报2023年12月5日的采访报道,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将加大工作力度,加快推进立法进程,争取尽早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推动破产法律制度更好服务于高质量发展”。基于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近年来的立法规划和执法检查、专题调研所积累的工作基础,加上世行新一轮营商环境评估对破产制度完善带来的挑战和我国金融安全风险与对外开放政策的现实需求,我们希望企业破产法修改立法工作在2024年取得实质性进展。(二)介入破产立法路在何方个人破产立法是我们破产法同仁的殷切期盼。笔者曾撰文指出,个人债务救济是共同富裕目标实现的重要制度保障。大约10年前,我们就在呼吁

19、个人破产立法。浙江、江苏、山东等地早已开始探索与个人破产制度功能相当的个人债务集中清理,但由于没有立法依据,无法强制豁免诚实而不幸”的债务人的剩余债务,大多基于意思自治和执行和解的方式来解决余债问题,甚至出现了一些企业重整计划草案规定免除企业主剩余债务的做法,还出现了企业与企业主事实上一并破产的实例,但缺乏立法依据的探索,关键问题上总是有瓶颈难以突破。2020年8月深圳经济特区个人破产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破茧而出,让我们看到了立法的希望。到2024年3月1日,条例实施满3周年,同时也是深圳市破产事务管理署成立3周年。最高人民法院于2022年在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个人破产试点工作座谈会,揭牌成

20、立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破产审判研究中心(深圳)研究基地;充分肯定深圳个人破产试点工作;梁某某个人破产重整案入选最高人民法院2021年度人民法院十大案件,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个人破产示范性案件获评2021年度深圳十大法治事件探索个人破产制度,让诚信的创业失利者能有重归市场打拼的机会”写入了2023年3月两会审议通过的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更为重要的是,条例实施3年期间,深圳市破产事务管理署和深圳破产法庭共同探索建章立制,促进破产办理提质增效。创新建立个人破产申请前辅导制度,建立集中讲解+一对一面谈”的辅导模式;编写申请前辅导读本,制定个人破产申请前辅导服务规范等业务规范,指引申请人规范提

21、交个人破产申请;强化对债务人的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协助防范个人破产欺诈行为。破产法庭在实践中摸索总结,出台加强个人破产申请与审查工作的实施意见个人破产申请类案审查指南等规范性文件,与破产事务管理署之间进行有效衔接,确保个人破产程序依法启动和高效公正运行。破产事务管理署和破产法庭共同努力深化府院联动,健全个人破产协同办理机制,彼此的分工协作和相互的共同努力,不仅让社会各界了解了个人破产立法,更是让公众可以放下个人破产立法会让司法不堪重负”的担忧,理性对待个人破产立法;不仅让社会各界看到了个人破产与企业破产之间的差异,认识到了破产事务管理署和破产法庭彼此存在的独立价值,更是看到了探索出行政权与司法

22、权分工协作路径的必要性与可行性。深圳这座城市作为改革开放的前沿阵地,现实社会有着强烈的个人债务救济需求,越是经济活跃和创新创业活跃的地方,个人破产的需求也越大,这是市场经济的客观规律,也是深圳个人破产制度试点实施取得成功的重要原因。除了深圳个人破产立法试点,江苏、浙江、山东、四川等地探索的与个人破产制度功能相当的个人债务集中清理程序,也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帮助一批“诚实而不幸的个人走出困境重获新生,为个人破产立法提供了宝贵的实践经验。总体而言,从知识储备和实践经验积累方面,我们已经做好了较为充分的准备,问题在于,社会各界对个人破产制度的了解是否足够全面和准确?到底有多少人认认真真看过条例全文,又

23、有多少人放眼看过全球个人破产立法的普遍趋势?笔者不知道如何回答,或许有必要对此做一个专项调查。但笔者相信,越是对破产法研究深入的学者,越会感受到个人破产立法的紧迫性与可行性;越是对破产司法实践了解得深入,也就越发期盼个人破产制度的早日到来。在2022-2023年度,理论界和实务界对个人破产问题的研究热度不减,受疫情影响的经济社会现实进一步折射出个人破产立法的必要性和紧迫性。笔者非常希望借企业破产法修改的契机确立个人破产专章,扩大破产制度的整体适用范围,也一直在做这方面的努力,为此曾向立法机关提交专项报告,分析国际上主要国家个人破产与企业破产分别立法、合并立法或者由分别走向合并的趋势。如果我们错

24、过了这次合并(企业破产法修改与个人破产入法)与同步(个人破产立法与民事强制执行法的同步)立法的机会,未来中国可能较长时间内难以制定全国性的个人破产法。因此,我们需要继续呼吁,不管结果如何,我们都不能放弃,也鼓励各地探索。总而言之,立法乃国之大者,立法机关的决定自有其道理,任何一部法律的起草、审议和通过都是极不容易的事情,破产法这样一部大家对其认识还并不十分全面和准确的法律,每一个立法环节的推进更为不易。我们立法机关、司法机关、专家学者和所有同仁,一定要继续关注研究破产法修改的重大问题,一定要继续呼吁推动破产法修改的立法进程,一定要继续宣传普及破产法的理念知识,一定要继续对话交流求同存异,一定要

25、摒弃偏见兼容并蓄。笔者始终相信,念念不忘,必有回响。三、司法机关:法院与检察院共同发力人民法院是办理破产的主力军,法官是破产程序的主导者,最高人民法院和全国各地各级法院始终是破产法实施的最主要力量,是笔者撰写中国破产法年度观察始终如一的重点关注内容。与此同时,人民检察院监督和支持破产案件办理的个案和文件机制开始涌现出来,在2022-2023年表现尤为突出,值得我们从制度机制建设层面予以重视。(一)最高人民法院全面指导最高人民法院是我国最高审判机关,既肩负着建章立制、统一裁判尺度的使命,又承担着重大案件的指导审理职责。最高人民法院制定各类司法解释和发布司法政策文件,大家有目共睹,而最高人民法院在

26、破产法实施中对个案的指导,则未必为人了解,事实上所有的上市公司破产案件、跨境破产案件,都离不开最高人民法院的指导和协调。不仅如此,最高人民法院需要负责审理有关破产衍生诉讼的上诉审和再审,需要参与和推动破产立法工作,还需要牵头负责世界银行营商环境评估中有关司法机关的指标迎评工作。因此,回顾和总结最高人民法院在破产法领域的工作情况,实在是一件非常难以周全的事情,笔者只在此结合自己的认知做如下五个方面的概括:第一,最高人民法院及时出台司法解释统一破产案件裁判标准。2023年4月,最高人民法院公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商品房消费者权利保护问题的批复(法释20231号),B月确商品房消费者以居住为目的购买房屋

27、并已支付全部价款,主张其房屋交付请求权优先于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抵押权以及其他债权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在房屋不能交付且无实际交付可能的情况下,商品房消费者主张价款返还请求权优先于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抵押权以及其他债权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二成为法院审理房地产企业破产案件的重要依据。此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总则编若干问题的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通则若干问题的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以下简称民诉法解释)、人民法院在线运行规则等,亦在不同程度作用于破产法的实施过程。第二,最高人民法院多次发布司法政策文件明

28、确破产法实施的方向和任务。最高人民法院在2022年7月发布关于为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B月确完善市场主体救治和退出机制二最高人民法院一直强调救治与退出并重,一直强调破产审判的市场化法治化专业化信息化方向,致力于推动企业破产法修改和个人破产立法2023年10月100,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优化法治环境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指导意见,强调支持民营企业市场化重整营造鼓励创业、宽容失败的创业氛围。此外,最高人民法院在2022-2023年度发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为稳定就业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助力中小微企业发展的指导意见等司法文件,也与破产法

29、存在密切联系。第三,最高人民法院评选多批次主题典型案例助力高质量发展。最高人民法院与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共同主办的新时代推动法治进程年度十大案件评选备受关注。北京破产法庭审理的紫光集团等七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案入选新时代推动法治进程2022年度十大案件北京金融法院审理的全国首例保险公司重整案例(易安财险公司重整)入选新时代推动法治进程2023年度十大案件,北京破产法庭审理的Dr.AR申请承认德意志联邦共和国亚琛地方法院破产裁定案入选新时代推动法治进程2023年度十大提名案件最高人民法院2023年11月遴选确定5件长江保护专题指导性案例,上海某某港实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转破产重整案”入选,该案件明确了破

30、产重整案件中环境污染治理共益债务认定规则,将环境污染治理作为实现重整价值的重要考量因素。可以预见,环境责任和可持续发展将成为办理破产”的新理念和新元素。止匕外,最高人民法院在2022-2023年度还发布了年度商事案例以及有关民营经济发展、中小微企业发展、环境保护等多个主题范围内的典型案例。例如,”某果蔬公司破产清算转重整案积极推动破产清算转重整,挽救农企复苏,保护农民工利益,助力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和某高新技术公司破产清算转和解案一探索运用预表决规则,高效推进破产清算转和解入选最高人民法院2022年4月发布的人民法院助力中小微企业发展典型案例和创新机制”;重庆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十家

31、全资子公司司法重整案入选最高人民法院2022年7月发布的人民法院助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典型案例隆鑫系十七家公司重整案入选最高人民法院2022年度十大商事案例湖南华晨房地产公司等十三家企业实质合并破产重整案”入选2023年度人民法院十大案件乐清市宝乐能源实业有限公司等破产重整系列案和上海三岔港实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转重整案入选最高人民法院2023年8月发布的人民法院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典型案例一个案例胜过一打文件。我们期待最高人民法院持续开展典型案例评选,因为这既是对各地法院破产审判的鼓励和激励,也是总结推广成功经验的有效方法。第四,最高人民法院推动组建破产法庭强化破产审判的专业化专门

32、化建设。在2022年度,全国新增两家破产法庭:长春破产法庭和武汉破产法庭。目前,全国已经设立了17家破产法庭、近100个清算与破产审判庭以及专门的破产审判合议庭。其中,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等省级法院早就已经成立了破产审判庭,破产审判专业化建设的基础逐渐稳固。2023年6月7日,全国法院破产审判工作座谈会在四川成都召开,刘贵祥专委发表讲话,要求各级法院要树立符合高质量发展要求的能动司法、市场化法治化、兼顾公正与效率、强化整体协同等现代化破产审判理念,创新完善现代化破产审判工作机制。笔者期待着破产审判

33、的专业化、专门化建设在2024年取得新的进展。第五,最高人民法院积极推动设立破产法研究(调研)基地并开展研讨活动。继2021年12月8日在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成立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破产审判研究中心(北京)研究基地之后,最高人民法院2022年在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设立了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破产审判研究中心(南京)研究基地、在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成立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破产审判研究中心(深圳)调研基地。2023年4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破产审判研究中心(北京)研究基地举办了第一届破产法治研讨会,围绕府院联动机制、中小微企业脱困发展等主题展开深入研讨。2023年7月28

34、日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破产审判研究中心南京)研究基地主办新发展理念视野下企业破产公共服务体系构建专题研讨会,围绕企业破产公共服务供给研究、破产领域诉源治理等主题进行了研讨,推动构建司法、行政、市场和管理人四位一体的企业破产公共服务体系。(二)全国各地法院锐意进取全国各地各级法院在办理破产”中的努力是无法估量和简单评价的,笔者在调研过程中总是感慨于法官的责任与担当精神,感动于法官的勤勉与尽职态度,同时也佩服他们在个案处理中的各种创新做法,喜欢收集他们办理的典型案例和出台的规范性文件。尽管如此,当笔者因撰写本报告而回顾中国破产法论坛微信公众号上有关各地法院的资讯推文时,虽然能感觉到东西南北的

35、地区差异对破产法实施的影响,但更强烈的感觉是,每个人都不容易每一个人都了不起二笔者在观察报告中只能是撷取一些精彩的浪花呈现给大家,同时建议大家多去做现场调研和观察。第一,各地法院发布破产审判报告和典型案例的做法蔚然成风。全国各地各级法院作为破产法实施的最前线,认真办好每一个案件,就是最重要的职责。认真办好每一个案件,并不意味着每一个案件都能够成为典型案例,但每一个案件都关系到债务人、债权人、职工、投资人以及社会整体利益。因此,每一个案件都至关重要。与此同时,越来越多的法院开始撰写和发布年度破产审判工作白皮书(报告)和典型案例,这一早年在江浙出现的良好实践,现已在全国蔚然成风。笔者曾在2018年

36、改革开放40周年的时候主编过中国破产审判的司法进路与裁判思维一书,汇总遴选了当时收集到的各地破产审判报告和典型案例。笔者认为,发布破产审判报告和典型案例,对于激励破产案件的办理和统一裁判制度,都具有积极的意义。第二,各地法院积极推进制度机制建设为全国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宝贵经验。每次撰写中国破产法年度总结,笔者总感动于各地法院制定规范性文件的努力。各地以司法文件的形式总结司法经验和智慧,为全国性的司法解释和司法政策文件的制定以及全国性的破产立法提供了重要的参考。以2022-2023年度的实践观察来看,北京作为世行DB评估的样本城市一直在致力于破产审判的制度机制建设。北京法院办理破产5.0版改革政

37、策顺利完成,目前正在推进6.0版本;北京市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推动和保障管理人在破产程序中依法履职的若干措施中小微企业快速重整工作办法(试行)等文件的出台备受好评;北京法院率先开通破产管理人信息查询线上+线下集成服务。上海既是DB评估的样本城市,又是B-Ready评估的代表城市,破产制度机制建设的改革从未停歇。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在2022年度修订了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执行转破产工作的规范指引,制定了关于解除破产案件债务人财产保全和相关执行措施的暂行办法,会同22家本市行政机关和中央驻沪机构联合印发关于完善破产财产解封处置机制的实施意见,这标志着国务院关于开展营商环境创新试点的意见中关于完善破产财产

38、解封处置机制的部署要求在上海全市范围内得到全面落实,将有力推动破解长期制约办理破产质效的破产财产解封难移送难”处置难等难题。上海破产法庭发布关于规范债务人对外股权投资处置工作办法(试行)关于规范破产案件接管工作办法预重整案件办理规程(试行),得到了专家学者的积极评价。止匕外,重庆、广东、江苏、浙江、湖南、河南、河北、四川等地的规范性文件和机制建设也都受到业界关注。笔者一直相信,世界上不存在放之四海而皆准的破产规则,中华大地必有大量的改革经验涌现,破产审判制度机制的改革其实也不难,关键是要真抓实干。第三,各地有关执破衔接的改革创新成为了年度一大亮点。执行与破产在法律上的衔接集中体现在2014年通

39、过的民诉法解释之中。民诉法解释(2022年修正)第511条规定了大家熟知的“执转破制度,不过很多人可能忽略了第514条(当事人不同意移送破产或者被执行人住所地人民法院不受理破产案件的,执行法院就执行变价所得财产,在扣除执行费用及清偿优先受偿的债权后,对于普通债权,按照财产保全和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先后顺序清偿)之于执转破”的意义。执行程序坚持“先到先得的债务清偿原则,破产法则奉行按比例分配原则”,民诉法解释第514条告诉我们,如果不移送或者移送未果,则继续在执行程序中按照先到先得原则清偿债权,正是这一条宣告废除参与分配制度在被执行人为企业法人的执行案件中的适用。2017年出台的最高人民

40、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移送破产审查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对“执转破作出实施指引;2018年印发的全国法院破产审判工作会议纪要第七部分执行程序与破产程序的衔接”对执转破制度作出更为详细的规定J执转破成为各地法院解决执行难”和破产程序启动难的有力手段之一,基本的理论问题和规则适用问题研究成果丰硕,但执行法院移送积极性不高、移送时机过晚和破产法院受理移送案件动力不足等问题仍然客观存在。执转破”制度的有效实施,关键在于各地法院的决心和魄力。令人欣慰的是,在最高人民法院持续推动之下执转破机制的实施在2022-2023年度取得了飞速进展,地方法院审理执转破第一案的新闻报道时有出现,各地法院推动执转破的规范性文件陆续

41、推出。更重要的是,各地法院探索推出了执行与破产协调运行的各种创新机制。例如,发初于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在2022年扩展至苏州两级法院并进而在江苏全省推进实施的执破融合机制,以执助破以破促执执破一体是关键;源自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中国贵谷重整案的成功经验、经由龙岩市中级人民法院率先制定实施意见予以规范,最终在福建全省推广实施的“执破直通机制,创新人员直通、审查直通、职责直通、销案直通、上下贯通;在江苏省徐州市两级法院实施的执破一体改革,以机构职能、人员力量、衔接程序、优势功能、组织保障一体化为基础,致力于构建一体化企业债务清理大格局;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融合执行与破产理念探索出来的民事执

42、行输氧玻璃罩机制;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探索的执转破+预重整创新机制(丹阳市人民法院也有类似案例);北京金融法院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室机制之下探索的市场精准评估+企业全力自救+投融资天使他救全新执行模式,在执行阶段邀请营商环境专家介入开展促和解纷,起到了以执促和和预防破产的功能。以上各种创新机制,内容和名称有差异,但也有共同的理念和相同的举措,整体反映了执行与破产机制在2022-2023年度的协调运行,已经从早期的“执转破转型升级为执行与破产高度融合的机制,从早期关注的执行与破产的衔接理念扩展至以执防破的理念,全方位关注债务人及其出资人、债权人、投资人、执行法院、破产法院在执行与破产关系问题上的认知,

43、推动了执行与破产协调运行机制的高质量发展。至于在立法层面是否有必要确立依职权移送破产或者是在企业濒临破产时赋予董事申请企业破产的义务,在企业破产法的修改过程中,对这些观点存在较大的争议如何更好地解决执行难和破产难的问题,如何在企业破产法的修改中建立更为完善的执转破制度,仍需要进行不断的研究和探索。第四,各地法院继续推进破产信息平台向纵深发展。破产审判信息化是我们的追求。笔者曾在中国破产法年度总结(2021)中写道:如何避免重复建设的资源浪费,这些问题依然值得思考。但无论如何,各地法院破产信息化建设的亮点值得总结,或许,各地多点开花正好为今后全国统一信息平台的升级完善提供实践基础。例如,贵州法院

44、上线贵州智破云平台,北京法院率先开通破产管理人信息查询线上+线下集成服务,重庆法院破产协同易审平台正式运行,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智慧破产一体化信息系统平台构建破产审判广州范式,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联手京东拍卖上线破产企业信息平台助力资产处置提质增效;佛山市破产重整投融资平台、乌兰察布市中级人民法院启动破产案件办理钉平台,济宁市兖州区人民法院运行破产资产处置与投融资平台,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破产案件智能化办理平台。在多地开花的同时,浙江破产审判信息化又开始向纵深发展:一方面,温州破产智审助力破产审判,瑞安市借此打造破产审判领域最强大脑”;绍兴市中级人民法

45、院研发的破产一件事系统获评智慧法院创新案例;浙江省诸暨市人民法院、杭州市富阳区人民法院将破产信息化延伸运用至府院协调机制,相关政府部门通过线上操作履行相应职责,为破产审判提供信息化服务。另一方面,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发布破产审判数字化建设报告,并优化升级余法破产管理共享钉平台2.0版,重点打造个人债务集中清理智审平台全国首个运用大数据辅助判断诚信债务人的数字平台。第五,各地各级法院成立了一批破产审判专业机构。一方面,破产法庭的成立不是人员队伍的简单组合,而是在管辖规则和办公场所方面都有特别的规定。目前17家破产法庭都在探索专业组织建设的模式,在案件审理、平台开发、机制建设、学习研讨、工作总结等

46、方面推陈出新,呈现一种良性的竞争样态,其中,重庆、广州、深圳、上海、北京、苏州、温州、杭州、成都等破产法庭的表现尤为突出,这也可以从他们各自发布的周年总结活动中看出来。特别值得一提的是,成渝两地破产法庭签署合作协议,可以为破产法庭的区域协作和资源共享提供好的经验。另一方面,一批清算与破产审判庭纷纷组建。最为突出的是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及其下辖9家中院设立清算与破产审判庭。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及其下设邯郸、石家庄等中级人民法院近年来高度重视破产审判工作,举行过很多次全省范围的破产审判培训工作,推动审理了全国第一家省级层面的破产管理人协会,因此,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和下设全体中级人民法院设立清算与破产审

47、判庭”,实则是多年来努力推动破产审判工作水到渠成的结果。此外,全国在本文观察年度内成立清算与破产审判庭的法院至少还包括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九江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及湖南省花垣县人民法院。(三)检察机关积极参与破产程序进行检察监督人民检察院参与到破产程序中,为办理破产提供监督和支持,成为了2022-2023年度的一个亮点。当然,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与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早在2020年就联合出台关于破产程序法律监督工作机制的若干意见(试行),早年也还有浙江、江苏等地法院与检察院就破产程序监督签订会议纪要或备忘录的情形,但破产程序的检察监督在

48、近两年尤其受到关注。2022年6月14日,上海青浦、江苏吴江、浙江嘉善三地法院、检察院及税务局九个部门以线上视频会议的方式,共同举办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示范区破产涉税协作机制实施意见会签仪式,签署了关于建立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破产案件涉税协作机制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强调要充分发挥检察监督职能,坚持监督与支持并重原则。2023年,泰州市人民检察院聚焦破产领域虚假诉讼,维护相关主体合法权益;聚焦破产程序,实现对破产与执行的全流程监督;聚焦破产企业职工债权保护,依法支持起诉护航民生民利;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佛山市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关于加强协作防范和打击破产案件中逃废债行为的工作指引(试行)。中国破产法论坛及其专题研讨会、中国人民大学破产法前沿系列讲座曾多次组织安排检察机关的同志作主题发言和专题讲座。随着社会对破产制度价值的认可以及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破产案件呈逐年上升趋势,制度机制缺陷和程序运行不畅等问题开始呈现,监督破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资源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在线阅读 > 生活休闲


备案号:宁ICP备20000045号-1

经营许可证:宁B2-20210002

宁公网安备 6401040200098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