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人工繁育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备案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docx

上传人:夺命阿水 文档编号:1396241 上传时间:2024-06-15 格式:DOCX 页数:7 大小:15.57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云南省人工繁育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备案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7页
云南省人工繁育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备案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7页
云南省人工繁育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备案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7页
云南省人工繁育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备案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7页
云南省人工繁育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备案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7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云南省人工繁育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备案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云南省人工繁育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备案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docx(7页珍藏版)》请在课桌文档上搜索。

1、附件1云南省人工繁育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备案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一条为了规范全省人工繁育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以下简称“三有动物”)活动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备案是指陆生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对符合备案范围的人工繁育三有动物活动进行信息收集、管理的行为。本办法所管理的三有动物是指列入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的动物。第三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人工繁育三有动物以及其他参照三有动物管理的野生动物及相关活动,适用本办法。不得以食用为目的开展人工繁

2、育三有动物备案申报。个人购买加载专用标识的三有动物作为宠物的不在备案范围。第四条人工繁育三有动物应当遵守国家和省人工繁育陆生野生动物的有关规定,具备与其繁育目的、种类、发展规模相适应的场所、设施、技术,符合有关技术标准和防逃逸、防疫要求。第五条县(市、区)陆生野生动物主管部门负责人工繁育三有动物的备案登记工作。州(市)林草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指导、监督辖区内的人工繁育三有动物备案工作。省林草局建立人工繁育野生动物数据库,对人工繁育野生动物档案实行信息化管理。第六条人工繁育三有动物的组织或者个人应当自引进人工繁育三有动物种源前或备案事项发生变化前向所在地陆生野生动物主管部门申报备案。申报人需如实填

3、写云南省人工繁育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备案表,报备下列信息:1 .申请组织或个人名称、地址、联系方式,法人组织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者其他资质信息,个人提交有效身份证件号码;2 .人工繁育场所详细地址,人工繁育野生动物的种类名称、种源来源、繁育目的和用途、年出栏数量;3 .关于与人工繁育野生动物种类和繁育目的相关的防逃逸、疫病防控和安全生产保障措施情况说明;4 .人工繁育活动合法合规性自查承诺书;5 .其他需要提供的备案信息或证明材料。第七条备案机关应自收到备案申报材料之日起7日内进行审查。备案事项不符合规定的,不予受理。备案材料齐全且符合形式要求的,应当在备案表加盖

4、备案机关公章予以备案,并规范登记备案号(格式为“县(市、区)简称+繁备+年度+4位序号”,如在昆明市安宁市备案,可编制为“安繁备20240001”)。备案材料不齐或者不符合要求的,备案机关应当书面告知报备人需要补正的内容,申请人应在接到补正告知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补齐全部材料,逾期回退备案材料。备案表一式两份,分别由备案机关和备案人保管。第八条新增或者变更人工繁育三有野生动物的种类、繁育目的和用途信息的,按本办法第五条、第六条申报,直接在原备案表单上登记。变更人工繁育主体、繁育场所地址的,需另行备案。人工繁育三有动物活动终止,或者从业主体已在市场监管部门办理注销或被吊销营业执照的,应当在15个工

5、作日内到备案机关注销备案。不得伪造、变造、买卖、转让、租借备案表。第九条县级陆生野生动物主管部门应当自备案登记后的6个月内,对备案事项进行实地核查,发现未按备案事项开展人工繁育活动的,书面通知备案人进行整改。在备案登记后的1年内人工繁育活动不符合规定,或者未开展人工繁育活动的,予以注销备案。第十条备案机关应当做好备案材料的归档登记,将登记及其变更信息录入人工繁育陆生野生动物管理系统或者形成人工繁育三有动物备案统计报表,按年度报送上级部门。第十一条省各级陆生野生动物主管部门依法对备案登记的人工繁育三有动物活动进行规范和监督管理,纳入林草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范围。第十二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

6、起实施。备案编号:单位名称注册地址法人代表身份证号码电话组织机构代码经办人姓名联系电话人工繁育场所地址州(市)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保证:我保证填写内容及所附材料真实、有效,遵守承诺事项,我愿承担因材料不实或违反承诺事项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备案人签名:申报时间:人工繁育物种名称(中文名及拉丁名)种源来源繁育目的引种数量最大存栏数量登记日期已有或承诺建设的动物防逃逸、疫病防控和安全生产防护设施设备情况及附件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及附件备案登记人签名:备案部门签章:年月日注:1.申报组织或个人必须如实填报备案表以及有关证明材料。2.繁育目的包括科学研究、观赏、展演、药用、实验动物等用途,不

7、包括育种、出售等过程。3.部分栏目如不够填写可另附页,但必须注明“下接附页”字样,附件在相应表格中填报文件名称。云南省人工繁育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备案统计报表序号备案编号单位名称组织机构代码或个人身份证号码人工繁育场所地址繁育种类繁育目的现存栏量年出栏量备案时间备注1 .物种一2 .物种二*1 .物种一数量2 .物种二数量1 .物种一数量2 .物种二数量云南省人工繁育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备案登记自查承诺书我承诺,作为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的人工繁育单位,我将严格遵守以下原则和要求,确保人工繁育活动合法合规。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条例云南省陆生野生动物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坚决抵制食用陆生野生动物,包括人工繁育的三有动物。二、已认真阅读人工繁育陆生野生动物管理有关规定,知晓关于人工繁育动物的场所、设施、技术标准和防疫、防逃逸要求,确保人工繁育野生动物有必要的活动空间和生息繁衍、卫生健康条件。三、按规定将人工繁育情况向主管部门备案,建立健全人工繁育档案,主动接受各级职能部门监督检查。四、严格按照备案目的出售、利用人工繁育的陆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五、认真做好安全生产防范工作,确保不发生生产事故。不将人工繁育的野生动物放生至野外环境。承诺人: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在线阅读 > 生活休闲


备案号:宁ICP备20000045号-1

经营许可证:宁B2-20210002

宁公网安备 6401040200098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