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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4年学校人事考勤管理制度学校人事考勤管理制度1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档案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档案法实施细则,加强学校档案的科学管理,逐步实现人事档案管理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科学化,为学校教学及各项工作服务,特制定本制度。1、凡属归档的各种文字材料,必须要求字迹、图像清楚,书写工整,禁用圆珠笔、铅笔或纯蓝墨水书写。2、立卷时应将材料收集齐全,核对准确,按文件自然形成规律,系统整理,并在封面上填写档案名称,编写卷内目录,确定密级。3、档案室的.库房应坚固安全,并加强防光、防尘、防虫、防火、防盗工作。4、案卷多柜存放的应绘制案卷存放示意图,建立健全案卷,以积累案卷的立卷说明方案,鉴定报告
2、,交接凭证,检窗己录等材料。5、定期对档案保管情况进行全面检杳,作好记录,发现问题,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6、建立档案借阅制度根据档案的机密程度,确定利用范围,规定不同的审批手续,借阅档案证明单,经领导同意签字后,方可借阅,借阅人不得擅自拆卷抽取、拍照、复制卷内文字材料,借阅人不得泄密遗失、涂改或污损,违反规定者,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7、档案的鉴定工作在校长的领导下,由档案鉴定小组定期实施鉴定工作,确定保管期限和密级,编制销毁清册。8、鉴定工作结束后,鉴定小组应写出档案鉴定工作报告.9、在学校形成的各类永久性档案,保管二十年后,连同案卷目录(一式三份)和有关检索工具一并向上级档案部门移交。学校人
3、事考勤管理制度2-人事1、凡本校教职工必须热爱教育事业,不提倡留职停薪,未经学校许可,不准搞第二职业。2、全校教职工必须认真履行岗位责任制,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月职学校分配。3、凡要求调入本校工作的教职工经学校考核行政会研究同意方可办理调入手续。调入后第一年为试用期,试用期满考评合格,方可成为本校正式教职工。4、学校决定调整工作岗位的教职工,应服从分配,按时上岗,否则从通知之日起以旷工论处。5、凡本校教职工连续矿工一周或累计半个月以上者,以待岗处理。二、考勤1、学校全体干部,教师职工均系考勤对象,由政教处负责考勤工作。2、全体教职工必须按学校规定的办公制度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中途离岗。3、
4、教职工因事、因病(除特殊情况外),必须事先履行请假手续,准假后方可离岗。工作时擅离职守,按旷工论处。因公外出,也应献口行政值周人员。3、请假期满,必须按时履行销假手续逾期无故不归者按旷工论处。5、教职工的集体政治学习、业务学习和各种集体活动,均列入正常的考勤之列。6、凡本校教职工,无故连续旷工一个月,或累积一个月者,以自动离职处理。7、教职工的考勤必须根据有关规定与工资、奖金、评选、职称评定挂钩,做到奖惩分明。三、请假1、教职工因事、因病须离岗者,必须由本人履行请假手续。请假人除特殊情况外,一般需待安排好课工作之后,方可离开岗位。如因急病或紧急事故确实不能事先请假的,可委托他人办理或事后利同2
5、、请假时间在一天以内由行政值周批准;一天以上三天以内由分管副校长批准;三天以上一周以内由校长批准;一周以上,由校长签注意见后,报教育局办公室批准;中层以上干部,一律由校长批准。3、教职工请假,一月内事假累计3天、病假5天以上者扣发当月绩效工资;一学期事假累计15天,病假累计一个月以上者,扣发全学期绩效工资;事假在一个月,病假两个月以上者,停发请假期间的职务工资。4、符合法定婚龄结婚的,可准假三天,实行晚婚晚育的可准假10-15天。5、女职工的产假按上级有关规定办理。6、本人直系亲属死亡时,可给三日的丧假。7、未经请假擅自离岗或未经续假逾期不归者,以旷工论处。四、奖惩1、对教职工的.奖励和处罚,
6、要实事求是,公正合理,经过一定评议、审议手续,并公之于众。2、校级先进工作者,每学年评定一次,由校长授予荣誉称号。单项奖励随时进行。先进工作者评定比例一般为15%-20%左右,表彰先进,坚持德、勤、能、绩综合评定。须由群众评议推荐,组室申报,校长审批。具体办法参照相关评先规定。3、给予教职工处分,必须慎重应由学校组织调直取得确凿证据后,根据错误程度和本人认识态度,在一定范围内公开讨论,形成初步见后,由学校行政会议决定。记过以上处分,需经主管部门批准。4、奖励以精神为主,物质为辅。5、所有奖励和警告以上的处分,均记入个人和学校档案。6、凡符下列条件之一的教职工,可给予奖励:师德高尚,为人师表,教
7、书育人,成绩显著者。遵纪守法,兢兢业业,出满勤,事事处处为集体,对不良行为敢于斗争,事迹突出者。(3)热爱学生,循循善诱,诲人不倦,教育教学质量名列前茅者。(4)勇于开拓,创新善于试验,在教育教学改革上有较大贡献者。(5)面向全校学生,对后进学生加倍爱护,在帮助后进学生转化方面卓有成效者。(6)参加竞赛获奖学生的辅导教师。(7)积极组织,指导学校大型活动,并做出显著贡献者。服务及时周到态度和蔼可亲,质量令人满意,效益好者。(9)为学校筹集资金做出突出成绩者。(10)在其它方面有特殊贡献和先进行为者。7、对照上述条件,视情况可授予先进工作(或其它荣誉)称号,或给予单项奖励。8、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给予处罚。(1)目无法纪,自由散漫才亶离职守,玩乎失职,造成损失者。(2)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使学生心理和生理受到摧残和伤害者。违法乱纪,赌博成性酗酒成风,打架,挑拨是非造成不良影响者。9、依据上述情形轻重与认识态度,可分别给予口头批评,公开检查通报批评,扣发奖金或工资、赔偿损失等处分,触犯刑律者,由司法机关处理。本文来源:网络收集与整理,如有侵权,请联系作者删除,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