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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铁十二局集团电气化工程有限公司文件公司财(2016)90号公司公司党委关于印发中铁十二局集团电气化工程有限公司差旅费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公司各单位: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集团公司有关规定,更加规范和加强差旅费管理,严格差旅费用开支,公司修订了中铁十二局集团电气化工程有限公司差旅费管理实施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中铁十二局集团电气化工程有限公司差旅费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差旅费管理,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推进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根据股份公司、集团公司差旅费管理办法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修订本细则。第二条差旅费是指员工临时到常驻地以外地区(含境内和境外)公务出差、参
2、加会议、短期培训、学习、休假、赴外就医等所发生的费用,包括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出差补助费、市内交通费和订(退)票费、行李托运费、出国(境)签证费以及必需的保险费和出国(境)防疫费等。第三条差旅费管理坚持“预算控制、标准开支、务实必要、注重效率、流程审批”的原则,各单位要建立健全出差审批制度,严格控制出差人数和天数,严格控制出差标准和支出规模,严禁无实质内容和无明确公务目的的出差活动,严禁任何名义的变相旅游。第四条本细则适用于公司本级及所属各单位。第二章差旅费管理规定第五条严格实行差旅费事前审批制度。员工出差必须事先填制员工出差审批表,具体说明出差事由、工作目标、出差人数、预计天数,乘坐交通工
3、具等,按规定报经相关领导批准后方可外出。第六条严格控制差旅费开支标准。对车船费、住宿费、出差补助、市内交通费和乘坐的交通工具等严格按规定标准执行,不得随意扩大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第七条严格执行差旅费报销审批手续。差旅费必须经相关领导签批后才能予以报销,各级财务部门要严格审核差旅费开支范围,按照标准控制差旅费开支,对不符合规定的不予核报;对因特殊原因超出标准的,必须另行完善签批手续,否则对超支部分不予核报。第八条差旅费只核报当期出差期间的相关差旅费用,因游览、绕道及非工作需要开支的一切费用自理,无故超期和超标的费用,一律不予核报。第九条差旅费标准按照分地区(国外)、分级别、分项目的原则制定。另根
4、据社会发展水平、市场价格和消费水平变动作适时调整。第三章城市间交通费第十条员工因公到常驻地以外地区乘坐火车、轮船、飞机等交通工具时应该按规定等级乘坐。具体见下表:产通工具职级火车(含高铁、动车、全列软席列车)轮船(不包括旅游船)飞机其他交通工具境内境外公司主管领导及享受正处级待遇人员(50周岁以上)火车软席(软座、软卧),高铁/动车一等座,全列软席列车一等软座二等舱经济舱公务舱凭据报销其他人员火车硬席(硬座、硬卧),高铁/动车二等座、全列软席列车二等软座三等舱经济舱经济舱凭据报销注:所乘交通工具未设置上述规定中本职级人员可乘坐舱位等级的,应乘坐低一等级舱位。未按规定标准乘坐交通工具的,超支部分
5、由个人自理。第十一条员工应在不影响公务、确保安全的前提下,选乘经济便捷的交通工具,一般应乘坐火车、汽车、轮船等交通工具,原则上有通火车的地方以乘坐火车为主。第十二条员工出差乘坐全列软席列车时,原则上乘坐软座,但在晚8时至次日晨7时期间乘车时间6小时以上的,或连续乘车超过12小时的,经相关领导批准,可以乘坐软卧,按照软卧车票报销。第十三条员工原则上不得乘坐飞机,特殊原因确需乘坐飞机的,事前必须填报乘坐飞机审批单,经本单位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按规定等级(境内境外须全部乘坐经济舱)乘坐。对直通高铁的就近省市,不得乘坐飞机(公司领导除外),遇到特殊情况,必须经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按规定等级乘坐。第十四条国
6、际间城市交通费按照下列规定执行:(一)选择经济合理的路线。出国(境)人员应当优先选择由我国航空公司运营的国际航线。不得以任何理由绕道旅行,或以过境名义变相增加出差国家和时间。(二)按照经济适用的原则,选择优惠票价,并尽可能购买往返机票。(三)因公临时出国(境)购买机票,须经本单位主管领导同意。机票款应由本单位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支付。(四)出国(境)人员根据出差任务需要在一个国家城市间往来,应当事先在出国(境)计划中列明,并报本单位主管领导批准。未列入出国(境)计划、未经本单位主管领导批准的,不得在国(境)外城市间往来。出国(境)人员的旅程必须按照批准的计划执行,其城市间交通费凭有效原始票据据实报
7、销。第十五条各单位机票应逐步实行集中采购,并及时办理结算。民航发展基金、燃油附加费可以凭据报销。第十六条各单位各部门对预计年出差次数在三次以上的人员,可统一购买全年一次性交通意外保险,但要统一标准并报财务部门备案。对已购买全年一次性保险的,不得重复购买;未购买的,每人每次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购买交通意外保险一份。第四章住宿费第十七条员工因公出差入住宾馆、饭店、招待所发生的住宿费应按标准限额开支,境内住宿费最高不得超过以下标准(元/天):公司主管领导及享受正处级待遇人员公司副职领导(不含正处级待遇人员)及享受副处级待遇人员,机关职能部门正职及以上领导(总经理助理、三总师副职、安全总监、总法律顾问、工
8、会副主席、纪委副书记等),公司专家,项目主管、物业中心经理、测试中心经理和书记其他人员650500400“公司副处级待遇及以上人员”包括公司领导班子成员、特级项目经理、一级项目经理以及其他副处级干部。第十八条员工应该在职务对应的标准限额内,选择安全、便捷的宾馆住宿。正处级待遇以下人员不得入住套房。(一)员工由接待单位免费接待或在亲友家住宿的,一律不予报销住宿费。(二)因参加会议需要入住会议主办单位指定酒店而导致住宿标准超标的,凭会议通知及住宿费发票据实报销。未开具住宿费发票而只开具会务费发票的,凭通知所列收费标准据实报销。(三)公司机关到项目部助勤期间不报销住宿费用,同样项目部到机关助勤期间不
9、报销住宿费用。第十九条住宿费发票应按规定填写住宿起止时间、标准和实际住宿天数,对机打发票无法写明的,应由住宿单位提供相应的消费清单并加盖财务专用章,财务部门应按交通车票往返时间核实实际住宿天数和住宿标准,凡不能提供正规住宿发票或发票项目不完整的,财务部门不予报销。第二十条国(境)外出差,住宿费标准可参照集团公司制定的标准限额执行,住宿费标准见附件1。第二十一条参加国际会议的出国(境)人员,原则上应当按照住宿费标准执行。如对方组织单位指定或推荐酒店,应当严格把关,通过询价方式从紧安排,超出费用标准的,须事先报经本单位主管领导批准后,住宿费可据实报销。第五章出差补助费第二十二条出差补助分国内出差补
10、助和国(境)外出差补助。(一)国内出差补助。1 .员工出差期间路途补助费按出差审批表中审定的日期以及差旅费报领证中审核的路途情况为依据;出差期间补助按出差期间非路途实际出差天数为依据。伙食补助费应按自然天数计算。2 .员工因公在非集团所属单位出差期间,伙食补助费为每人每天100元。3 .在公司所属单位出差的,路途伙食按每人每天100元补助,非路途伙食费按每人每天30元补助,在报销差旅费时原则上需提供项目部开具的伙食费收据。4 .因公外出参加会议和业务培训等,由承办单位统一安排食宿的,凭会议或培训通知据实报销食宿费,不报销期间出差补助费,只报销途中出差补助费。5 .在驻地辖区范围内出差的,不报销
11、出差补助费。6 .员工在单位常驻地远郊区县出差且实际发生住宿、伙食、交通等费用的,按照差旅费管理实施细则的规定标准报销,统一安排伙食的,不再报销伙食补助费。7 .项目部人员因公需要回驻地(天津),途中享受正常的出差补助,按照具体出差报销规定办理,到达驻地(天津)后不享受其他任何补助。8 .因工作需要,公司借调人员或公司员工被选派到其他单位(不分公司内外)助勤、学习、代职、支援工作期间,除报销路途补助外,不报销非路途的伙食补助。9 .机械设备上场或转场,押车人员在途期间除每人每天享受100元的出差补助以外,不再报销任何费用。10 .大学毕业生分配到单位,按照其出发地点(学校或家中)到单位的直线路
12、程报销交通费,路途享受每人每天50元的伙食补助,每人在100公斤以内的行李托运费按实报销。11 .员工出差只报销伙食补助费,出差期间误餐费不得报销。(二)国(境)外出差补助1 .国(境)外伙食费补助参照股份公司境外出差补助标准执行(暂不报销公杂费补助),详见附件1。2 .到国(境)外所属项目部出差,期间伙食补助费为每人每天50元。3 .国(境)外出差期间只报销伙食补助费,零星就餐费不予报销。4 .员工参加出访团组的国(境)外出差费用,其伙食补助费由团组统一掌握,包干使用。5 .国(境)外出差天数按离、抵我国国境之日计算。第六章市内交通费第二十三条员工出差期间,因工作需要可以选择乘坐地铁、公交车
13、或当地出租车。第二十四条因事务紧急或限于交通条件等原因需要包车时,需经主管领导同意。第七章审批程序第二十五条公司机关人员出差经部门领导或分管领导、机关管理委员会、主管领导审批;公司领导班子副职人员、特级项目经理、一级项目经理以及其他副处级干部报公司主管领导批准。第二十六条项目部主管领导(项目经理和项目书记)出差需报请公司主管领导批准;项目部其他人员出差和项目员工上、下场由项目经理批准。第八章报销规定第二十七条员工出差时必须事先填制员工出差审批表,具体说明出差事由、工作目标、出差人数、预计天数、乘坐交通工具等,按规定报经相关领导批准后方可外出。第二十八条员工出差结束后应当及时办理报销手续。报销时
14、应当提供机票、车船票、住宿费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出入境记录单等凭证,并持员工出差审批表和差旅费报领证到财务办理报销。乘坐飞机的,还需附乘坐飞机审批单。财务部门审核后按规定填制差旅费报领证。第二十九条差旅费必须坚持一事一批、一事一报,严禁多次出差只填写一张员工出差审批表和差旅费报领证。第三十条差旅费只核报当期出差期间的相关差旅费用,因游览或绕道和非工作需要开支的一切费用自理,无故超期和超标的费用,一律不予报销。出差期间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在标准限额内凭票据实报销,未按规定超出标准限额部分的由个人自理。第三十一条员工出差期间因公发生的地铁车费、公交车费或出租车费可以凭票据实随同差旅费报领
15、证一起报销。出差往返当日在单位所在地因出差乘坐交通工具发生的交通费用经核准属实后可以凭票据实随同差旅费报领证一起报销。一次性购买的交通储值卡不得报销。确因工作需要发生包车费用的,经办人员需打专题报告,并附相关票据或包车协议,经领导审批后,随同差旅费报领证一起报销。非出差地和非出差期间的交通费不得报销。第三十二条员工因出差发生的订票费、经批准发生的签转或退票费、行李托运费、出国(境)签证费、防疫费、国际会议注册费等,凭票据实随同差旅费报领证一起报销。第三十三条实际发生住宿而无住宿费发票的,一般不予报销住宿费、城市间交通费和出差补助费。如果出差期间住在自己家里或亲戚朋友家,或工程项目部等,无法取得
16、住宿费发票的,由员工说明情况并经相关领导批准,可以报销城市间交通费、出差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第三十四条经相关领导批准员工出差期间回家省亲办事的,城市间交通费按不高于从出差目的地返回单位按规定乘坐相应交通工具的票价予以报销,超出部分个人自理;出差补助费按从目的地返回单位的天数(扣除回家省亲办事的天数)按规定标准予以报销。第三十五条员工因调动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出差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由调入单位按照差旅费管理的规定予以一次性报销。随迁家属和搬家费用由调动人员自理。第三十六条员工因公负伤需外出治疗的,途中的交通费、住宿费、市内交通费按出差标准执行,途中可以报销随行家属一人交通、住宿费用;单位
17、陪护人员按出差办理。第三十七条出国(境)人员回国报销费用时,须凭有效票据填报由团组负责人审核签字的国(境)外费用报销清单,各种报销凭证须用中文注明开支内容、日期、数量、金额等,并由经办人签字。第三十八条无住宿费发票的,除路途外,不得报销出差伙食补助;既无住宿发票又无交通票的,不得报销出差伙食补助;同一项目经理不同项目之间发生的车船费,除报销相应的交通费和路途出差补伙食助外,不得报销其他有关费用。第三十九条因一定原因漏报的出差费用,需写明情况,报分管领导签批,费用单独予以补报,不得夹在其他出差费用中报销,不得跨年度报销。第四十条严禁机关人员向下属单位摊派各类出差费用,一经发现将在全公司通报批评。
18、第四十一条员工上、下场及转场路途中发生的住宿费视同出差按实报销,上、下场员工发生的差旅费一律由接收单位负担。员工上、下场及转场时,离开前要填写员工出差审批表,由派出单位领导人签署员工离开单位日期,到达接收单位以后交给财务部门审核无误后,方能报领差旅费。员工息工或放假,假期结束后仍回原项目部上班,员工的上下场费用均由项目部负担;假期结束后不再去原项目部,息工放假前的下场费用和上场费用由新调入单位负担。国(境)外项目员工上场和休假仍回项目部上班,其路途发生的飞机票按直达经济舱据实列销外,其他差旅费报销参照国内标准执行。第四十二条休假差旅费报销:(一)员工休假只报销往返交通费用,不再核报其他任何费用
19、和补助。休假所发生的交通费按照员工出差规定中的城市间交通费其他人员标准执行,在标准范围内凭票按实报销,超支自理。休假途中的市内交通费、出租车费由员工自理,单位不予报销。员工休假不得报销飞机票,因故乘坐飞机的,可按本条所述标准折算报销,超支自理。(二)员工休假严格按照公司人力资源部最新下发的中铁十二局集团电气化工程有限公司员工日常管理规定(公司人(2015)175号)执行。第九章监督问责第四十三条各单位应加强对本单位员工出差活动和报销经费的内控管理。出差人员应对差旅费票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合规性和完整性负责;部门领导应对本部门出差人数、出差事项、出差标准严格把关;财务部门应审查差旅费报销手续的完
20、备性、费用开支的合规性、附件的完整性和金额计算的正确性,审核费用是否超标准;分管领导审核出差事项的必要性、合理性、对差旅费开支规模负有监管责任。第四十四条出差人员不得向接待单位提出正常公务活动以外的要求,不得在出差期间接受违反规定用公款支付的宴请、游览和非工作需要的参观,不得接受礼品、礼金和土特产品等。第四十五条公司出国(境)人员的经费预算和报销情况,要采取适当的方式及时在公司内部进行公示。第四十六条各级财务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对所属单位差旅费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主要内容包括:(一)单位差旅审批制度是否健全,出差活动是否按规定履行审批手续;(二)差旅费开支范围和标准是否符合规定;(三)是
21、否虚报团组、人数、国家数、出差天数等套取差旅费;(四)差旅费报销是否符合规定;(五)是否向下级单位、企业或其他单位转嫁差旅费;(六)差旅费管理和使用的其他情况。第四十七条对违反本细则有下列行为的,要按规定追究相关单位和相关人员的责任。(一)无出差审批制度或对差旅费审批控制不严的;(二)虚报冒领差旅费的;(三)未按规定报销差旅费的;(四)转嫁差旅费的;(五)擅自扩大差旅费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的;(六)其他违反规定的行为。凡检查发现有前款行为的,各级财务部门要责令其改正,追回违规资金,并视情况予以通报,情节严重的,提请纪检监察部门按有关规定处理。第十章附则第四十八条本细则解释权归公司财务部,凡属各单位制定的实施细则须报公司备案。第四十九条本细则自文件下发之日起施行。2015年4月24日发布的关于印发中铁十二局集团电气化工程有限公司差旅费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公司财(2015)106号)同时废止。附件:1.员工境外差旅住宿费最高标准和境外出差补助最高标准表2 .员工出差审批表3 ,乘坐飞机审批单4 .员工探亲审批表5 .差旅费报领证6 .员工出差国(境)外费用报销清单抄送:公司领导、机关各部门,存档。(打印20份)中铁十二局集团电气化工程有限公司办公室2016年5月1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