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_CECS 1266-2023 建筑幕墙设计标准.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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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T/CECS12662023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标准建筑幕墙设计标准StandardfordesignOfbuildingcurtainwall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标准建筑幕墙设计标准StandardfordesignofbuildingcurtainwallT/CECS12662023主编单位:亚太建设科技信息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批准单位: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施行日期:2023年7月1日2023北京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公告第1455号关于发布建筑幕墙设计标准的公告根据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关于印发2019年第一批协会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协字(2019)1

2、2号)的要求,由亚太建设科技信息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等单位编制的建筑幕墙设计标准,经协会建筑环境与节能专业委员会组织审查,现批准发布,编号为T/CECS12662023,自2023年7月1日起施行。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二。二三年二月六日-XX.刖S根据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关于印发2019年第一批协会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协字12号)的要求,编制组经深入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国内外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本标准。本标准共分9章和1个附录,主要内容包括:总则、术语、基本规定、性能要求、建筑设计、结构设计、构造设计、建筑幕墙全过程设计、建筑

3、幕墙信息化模型(BlM)设计等。本标准的某些内容可能直接或间接涉及专利,本标准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本标准由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建筑环境与节能专业委员会归口管理,由亚太建设科技信息研究院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反馈给亚太建设科技信息研究院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德外大街36号A座4层426室,邮编:100I20,邮箱:37699033)o主编单位:亚太建设科技信息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参编单位:中国建筑学会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悉地(北京)国际建筑设计顾问有限公司建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华建集团华东建筑设计研究总院中国

4、建筑西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南建筑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广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同济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浙江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苏州金螳螂幕墙有限公司中衡设计集团苏州幕墙设计顾问有限公司深圳市建筑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上海联创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冶置业集团有限公司阿法建筑设计咨询(上海)有限公司弗思特建筑科技有限公司中建八局第二建设有限公司上海凯腾幕墙设计咨询有限公司国家能源集团绿色能源与建筑研究中心中信建筑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江苏德之佳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安德信幕墙有限公司山东天元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六星工坊(杭州)建筑科技有限

5、公司上海通正铝结构建设科技有限公司喜利得(中国)商贸有限公司威卢克斯(中国)有限公司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拉法基豪瑞投资有限公司SergeFerrari法拉利技术织物公司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世锐建筑科技(上海)有限公司北京欧森迈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广乐兴发铝业有限公司湖南省金为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北京京东方传感技术有限公司成都中建材光电材料有限公司江苏赛迪乐节能科技有限公司主要起草人:韩玉斌王洪涛王学东吕强刘军进陈峻徐宗武孙洲唐文胜崔岩江刚郑勇张峥梁方岭白启安钱新宇沈筠王书华刘晓东樊文王柏于辉陈勇张中华杨俊炜张喜山陶志雄郭广才王文欢刘建林杨琳陈旗欧阳元文张安祥臧海燕李建军武功黄永范平周

6、思杰叶文凯廖绍景张镜石岳潘锦功范晓祥主要审查人:傅绍辉吴耀华董霄龙宋晔皓韩维池范玉玲秦凯1 总贝I(1)2 术语(2)3 基本规定(4)4 性能要求(5)4.1 一般规定(5)4.2 抗风压性能(6)4.3 层间变形性能(7)4.4 抗震性能(7)4.5 耐撞击性能(8)4.6 抗风携碎物冲击性能(8)4.7 抗爆炸冲击波性能(8)4.8 防弹性能(9)4.9 防火性能(9)4.10 水密性能(10)4.11 空气声隔声性能(10)4.12 气密性能(11)4.13 保温性能(12)4.14 隔热性能(13)4.15 光热性能(15)4.16 光伏发电系统性能(17)4.17 热循环耐久性(1

7、7)4.18 可开启部位反复启闭耐久性能(18)5 建筑设计(19)5.1 一般规定(19)5.2 幕墙类型选择(19)5.3 材料选择(19)5.4 面板划分(20)5.5 采光顶(20)5.6 可开启部位(21)5.7 清洗维护设计(21)6结构设计(22)1.1 一般规定(22)1.2 荷载作用及组合(22)1.3 面板设计(23)1.4 支承结构设计(26)1.5 连接设计(28)7 构造设计(33)7.1 一般规定(33)7.2 性能构造(33)7.3 连接构造设计(35)7.4 系统构造(35)8 建筑幕墙全过程设计(38)8.1 一般规定(38)8.2 方案设计阶段(39)8.3

8、 初步设计阶段(40)8.4 施工图设计阶段(42)9 建筑幕墙信息化模型(BIM)设计(48)9.1 一般规定(48)9.2 模型信息规定(48)9.3 模型应用(51)附录A幕墙面板、支承结构或构件挠度容许值(53)用词说明(55)引用标准名录(56)附:条文说明(59)Contents1 Generalprovisions(1)2 Terms(2)3 Basicrequirements(4)4 Performance(5)4.1 Generalrequirements(5)4.2 Windresistanceperformance(6)4.3 Resistencetostoreydrif

9、t(7)4.4 Seismicresistance(7)4.5 Impactresistance(8)4.6 Winddebrisimpactresistanceperformance(8)4.7 Explosionshockwaveresistanceperformance(8)4.8 Bulletproofperformance(9)4.9 Fireproofperformance(9)4.10 Water-tightnessperformance(10)4.11 Air-bornesoundinsulatingperformance(10)4.12 Air-tightnessperfor

10、mance(11)4.13 Ieatretentionperformance(12)4.14 Thermalinsulationperformance(13)4.15 Photothermalperformance(15)4.16 Photovoltaicpowersystemperformance(17)4.17 Thermalcycledurability(17)4.18 Durabilityofrepeatedopeningandclosingofopenableparts(18)5 Architecturaldesign(19)31.1 Generalrequirements(19)1

11、.2 Typeselectionofbuildingcurtainwall(19)1.3 Materialselection(19)1.4 Paneldivision(20)1.5 1.ightingroof(20)1.6 Openablepart(21)1.7 Designofcleaningandmaintenance(21)6 Structuredesign(22)6.1 Generalrequirements(22)6.2 1.oadactionandcombination(22)6.3 Paneldesign(23)6.4 Supportingstructuredesign(26)6

12、.5 Connectiondesign(28)7 Constructivedetaildesign(33)7.1 Generalrequirements(33)7.2 PerformanceConstraction(33)7.3 Connectionstructuredesign(35)7.4 Systemcomposition(35)8 Wholeprocessdesignofbuidingcurtainwall(38)8.1 Generalrequirements(38)8.2 Schemedesignstage(39)8.3 Preliminarydesignstage(40)8.4 C

13、onstructiondrawingdesignstage(42)9 Buildinginformationmodeling(BIM)desiguofbuildingcurtainwall(48)9.1 Generalrequirements(48)9.2 Modelinformationrules(48)9.3 Modelapplication(51)AppendixAAllowabledeflectionofcurtainwallpanelandstructuralcomponents(53)Explanationofwording(55)1.istofquotedstandards(56

14、)Addition:Explanationofprovisions(59).o.为促进建筑幕墙行业发展,保障建筑幕墙工程安全与质量,规范建筑幕墙工程设计,提升建筑幕墙设计整体水平,制定本标准。1.0.2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等民用建筑的幕墙工程设计。1.0.3建筑幕墙工程设计除应符合本标准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和现行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有关标准的规定。2.0.1建筑幕墙curtainwall由面板与支承结构体系组成,具有规定的承载能力、变形能力和适应主体结构位移能力,不分担主体结构所受作用的建筑外围护墙体结构或装饰性结构。2.0.2封闭式幕墙sealedcurtainwal

15、l幕墙面板之间接缝采取密封措施的建筑幕墙。2.0.3开放式幕墙UnSealedcurtainwall幕墙面板之间接缝不采取密封措施的建筑幕墙。2.0.4点支承幕墙pointsupportingcurtainwall以点连接方式(或近似于点连接的局部连接方式)直接承托和固定面板的建筑幕墙。2.0.5对边支承幕墙OPPOSitesupportingcurtainwall幕墙面板只有同一个方向的两个对边支承,另一方向无支承的建筑幕墙。2.0.6框支承幕墙framesupportingcurtainwall面板由立柱、横梁连接构成的框架支承的建筑幕墙。2.0.7单元式幕墙unitizedcurtain

16、wall由面板与支承框架在工厂制成的不小于一个楼层高度的幕墙结构基本单位,直接安装在主体结构上组合而成的框支承建筑幕墙。2.0.8构件式幕墙stickcurtainwall在现场依次安装立柱、横梁和面板的框支承建筑幕墙。2.0.9明框幕墙exposedframingcurtainwall横向和竖向框架构件显露于面板室外侧的建筑幕墙。2. O.IO隐框幕墙hiddenframingcurtainwall横向和竖向框架构件不显露于面板室外侧的建筑幕墙。3. 0.11半隐框幕墙semi-exposedframingcurtainwall横向或竖向框架构件不显露于室外侧的建筑幕墙。3基本规定4. 0.

17、1建筑幕墙应按附属于主体结构的外围护结构设计,设计使用年限不应低于25年,不易拆换的幕墙支承结构设计使用年限不宜低于50年。3. 0.2建筑幕墙设计宜包括系统选型、支承结构设计、材料选用、建筑物理性能设计、安全设计、运营维护设计等。3.1 .3建筑幕墙采用的新工艺、新材料、新技术、新设备应结合实际情况采取检测或专家论证等措施进行设计验证,以确保安全可靠。3.2 .4建筑幕墙设计宜进行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宜采用建筑信息化模型(BlM)辅助设计与表达。3.0.5建筑幕墙分类应符合表3.0.5的规定。305建筑幕墙分类分类方式分类名称功能围护型幕墙、装饰型幕墙密闭形式封闭式幕墙、开放式幕

18、墙面板材料玻璃幕墙、石材幕墙、金属板(复合)幕墙、人造板幕墙、膜材料幕墙,有机树脂类板材幕墙、组合面板幕墙面板支承形式框支承幕墙、点支承幕墙面板支承框架显露程度明框幕墙、隐框幕墙、半隐框幕墙层数单层幕墙、双层幕墙、多层幕墙安装形式单元式幕墙、构件式幕墙3.0.6采光顶按材料应分为玻璃采光顶、有机玻璃采光顶、聚碳酸酯板采光顶、张拉膜采光顶等。4性能要求4.1 一般规定4.1.1 幕墙应根据建筑物的类别、高度、体形、朝向、幕墙类型以及所在地的地理、气候和环境、建设单位的要求等条件进行性能设计。4.1.2 幕墙性能可按安全性、适用性、节能性和耐久性进行分类。性能分类及选用应符合表4.1.2的规定。表

19、4.1.2建筑幕墙性能分类及选用分类性能围护型装饰型封闭式封闭式开放式透光不透光透光不透光透光不透光安全性抗风压性能层间变形性能平面内变形性能OOOO平面外变形性能OOOOOO垂宜方向变形性能OOOOOO层间组合位移变形性能OOOOOO抗震性能(振动台法)OOOOO耐撞击性能(软重物体)抗风携碎物冲击性能OOOOOO抗爆炸冲击波性能OOOOOO防弹性能OOOOOO防火性能整体构造(防火幕墙)O层间防火构造(防火裙墙)防火封堵构造续表4.1.2分类性能围护型装饰型封闭式封闭式开放式透光不透光透光不透光透光不透光适用性水密性能静态风压稳定风压水密性能OO波动风压水密性能OO动态风压水密性能00O0

20、空气声隔声性能OO-节能性气密性能热工性能保温性能传热系数0O抗结露因子OO隔热性能太阳得热系数光热性能OO光伏性能0OOOO0耐久性热循环耐久性-可开启部位反复启闭耐久性注:1为必三tt能,“O”为蟒性能,“一”为彳遵求;2”抗风携碎物冲击性能、动态风压水密性能”在台风及热带风暴地区为必需性能。4.1.3 当建筑物进行绿色评价时,幕墙性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绿色工业建筑评价标准GB/T50878的规定;当建筑物为近零能耗建筑时,幕墙性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近零能耗建筑技术标准GB/T51350的规定,4.2 抗风压性能4.2.1 幕墙抗风压性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

21、准建筑幕墙、门窗通用技术条件GB/T31433的规定。4.2.2 幕墙工程的风荷载标准值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的规定进行计算,取50年一遇3s阵风风压。按照风荷载标准设计值不小于风荷载标准值确定工程中产品的抗风压性能级别的基本要求,且抗风压分级指标值不应小于1.0kPa,无特殊要求时,在1.5倍风荷载标准值作用下不应发生材料破坏及功能障碍。4.2.3 在风荷载标准值作用下,幕墙的支承结构体系、面板的相对挠度和绝对挠度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幕墙GB/T21086的规定。4.3 层间变形性能4.3.1 幕墙层间变形性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幕墙层间变形性能分级及检测方法GB

22、/T18250的规定。层间变形性能分级应符合国家标准建筑幕墙层间变形性能分级及检测方法GB/T182502015表1的规定。4.3.2 持久或短暂设计条件时,应按风荷载标准值作用下主体结构的弹性层间位移角限值进行设计。4.3.3 抗震设计条件时,应按多遇地震标准值作用下主体结构弹性层间位移角限值的3倍或计算结果进行设计。主体结构楼层最大弹性层间位移角计算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的规定。4.4 抗震性能1 .4.1幕墙抗震性能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的规定。采用试验验证时,试验方法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幕墙抗震性能振动台试验方法GB/T1857

23、5的规定。地震波加速度幅值应符合国家标准建筑幕墙抗震性能振动台试验方法GB/T185752017表1的规定。4 .4.2下列情况宜按幕墙抗震性能振动台试验方法进行设计确认:1未采用振动台试验方法进行出厂检验的石材、陶土板等类似幕墙系统;2构造不规则或需要进行弹塑性变形验算的高层建筑的玻璃幕墙。4.5 耐撞击性能4 .5.1幕墙耐撞击性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幕墙耐撞击性能分级及检测方法GB/T38264的规定。耐软重物撞击性能分级应符合国家标准建筑幕墙耐撞击性能分级及检测方法GB“382642019表1的规定,耐硬物撞击性能分级应符合国家标准建筑幕墙耐撞击性能分级及检测方法GB/T38264-

24、2019表2的规定。5 .5.2人员流动密度大及青少年、幼儿活动的公共建筑的幕墙,耐撞击性能指标不应低于2级。4.6 抗风携碎物冲击性能4 .6.1幕墙抗风携碎物冲击性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幕墙和门窗抗风携碎物冲击性能分级及检测方法GB/T29738的规定。抗风携碎物冲击性能分级应符合国家标准建筑幕墙和门窗抗风携碎物冲击性能分级及检测方法GB/T297382013表1的规定。5 .6.2冲击级别应根据工程所在地基本风速、建筑物防护级别和试件安装高度进行确定,并应符合国家标准建筑幕墙和门窗抗风携碎物冲击性能分级及检测方法GB/T297382013表Bl的规定。4.7 抗爆炸冲击波性能4 .7.

25、1幕墙抗爆炸冲击波性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玻璃幕墙和门窗抗爆炸冲击波性能分级及检测方法GB/T29908的规定。5 .7.2幕墙抗爆炸冲击波性能分为防汽车炸弹冲击波性能和防手持炸药包冲击波性能,分级应符合国家标准玻璃幕墙和门窗抗爆炸冲击波性能分级及检测方法GB/T299082013表4、表5的规定。4.7.3分级应按试件承受空气冲击波作用后评定的危险等级进行,危险等级应符合国家标准玻璃幕墙和门窗抗爆炸冲击波性能分级及检测方法GB/T299082013表3的规定。4.8防弹性能4.8.1幕墙的防弹性能应根据防护场所重要程度、可能受到袭击的武器种类、建筑防护纵深等因素确定。幕墙玻璃防弹性能应符合现行

26、国家标准防弹玻璃GB17840的规定。4.8.2有人员防护要求的幕墙面板宜选取H类防弹玻璃。4.8.3幕墙防弹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1安装构造应避免温度作用引发玻璃热炸裂;2安装用密封材料应避免与防弹复合玻璃胶片发生反应;3明框幕墙的玻璃压板应采用防弹钢板,装饰扣盖宜采用防弹装甲,压板与主龙骨应使用不锈钢螺栓进行可靠连接;4隐框幕墙的玻璃压板应采用防弹钢板,玻璃附框宜采用防弹钢板,压板与主龙骨应使用不锈钢螺栓进行可靠连接;5单元式幕墙框材应选取硬度较高的装甲钢板;6开启部分窗框宜采用防弹钢板加强。4.9防火性能4. 9.1幕墙防火性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的规定。幕墙整

27、体构造、层间防火构造及隔墙部位防火封堵构造防火等级不应低于相应部位建筑外墙防火性能等级。5. 9.2幕墙防火性能等级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幕墙防火性能分级及试验方法GB/T41336的规定进行测试和判定。性能表示及等级划分应分别符合国家标准建筑幕墙防火性能分级及试验方法GB/T413362022表1、表2的规定。4.10水密性能4.10.1 幕墙水密性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幕墙、门窗通用技术条件GB/T31433的规定。幕墙水密性能分级及指标值应符合国家标准建筑幕墙、门窗通用技术条件GB/T314332015表17的规定。4.10.2水密性能设计应按易受热带风暴和台风袭击地区或其他地区分别计算

28、,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易受热带风暴和台风袭击地区水密性能指标可按下式计算,且固定部分取值不宜小于100OPa;Po=10002sWo(4.10.2)式中:p。水密性能指标(Pa);U2一风压高度变化系数,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的有关规定采用;s一体型系数,仅考虑正压,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的有关规定采用,封闭式房屋最大可取1.2;W0基本风压(kPa),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的有关规定采用。2其他地区:水密性能指标可按本条第1款计算值的75%取值,且固定部分取值不宜低于700Pa04.10.3可开启部分水密性能等级宜与固定

29、部分相同。4.10.4高层建筑应采取有组织排水措施;高度超过100m的超高层建筑宜考虑外表面雨水的累积效应,提高低层部位的水密性能等级。4.11 空气声隔声性能4.11.1 幕墙空气声隔声性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幕墙、门窗通用技术条件GB/T31433的规定。空气声隔声性能分级指标及分级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幕墙、门窗通用技术条件GB/T31433的规定。幕墙空气声隔声性能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门窗空气声隔声性能分级及检测方法GB/T8485进行检测确定。4.11.2 空气声隔声性能设计指标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50118的规定。其中,住宅建筑应符合国家标准民用建筑隔声设计

30、规范GB501182010表4.2.5外窗的规定;学校建筑应符合国家标准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501182010表5.2.3的规定;医院建筑应符合国家标准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501182010表6.2.3的规定;旅馆建筑应符合国家标准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501182010表7.2.3的规定;办公建筑应符合国家标准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501182010表8.2.3的规定。4.12 气密性能1.1. .1幕墙气密性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幕墙、门窗通用技术条件GB/T31433的规定。幕墙气密性能分级及指标值应符合国家标准建筑幕墙、门窗通用技术条件GB/T314332015表10的规

31、定。4.12.2建筑幕墙的气密性能应按表4.12.2确定。开放式建筑幕墙的开放式面板气密性能不做要求。表4122建筑幕墙气密性能地区分类建筑层数气密性能指标小于开启部分q113/(mh)幕墙整体qA11P/(112h)夏热冬暖地区10层以下2.52.010层及以上1.51.2其他地区7层以下2.52.07层及以上1.51.24.12. 3公共建筑幕墙整体气密性能不应低于3级。4.13. 4居住建筑幕墙可开启部位气密性能不应低于国家标准建筑幕墙、门窗通用技术条件GB/T314332015表9规定的6级,幕墙整体气密性不应低于3级。4.14. 5绿色建筑幕墙可开启部位气密性能应符合国家现行相关节能

32、设计标准的规定。4.15. 6近零能耗居住建筑幕墙可开启部位气密性能不宜低于国家标准建筑幕墙、门窗通用技术条件GB/T314332015表9规定的8级。4.16. 7内循环双层幕墙的气密性能应取外侧幕墙气密性能作为整体幕墙的气密性能级别,外循环双层幕墙的气密性能应取内侧幕墙气密性能作为整体幕墙的气密性能级别。4.13 保温性能4.13.1 幕墙保温性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幕墙、门窗通用技术条件GB/T31433的规定。幕墙保温性能分级应符合国家标准建筑幕墙、门窗通用技术条件GB/T314332015表12的规定。4.13.2 不同建筑类型、不同地区幕墙的保温性能设计指标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建筑

33、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利用通用规范GB55015、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严寒和寒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JGJ26、夏热冬暖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JGJ75、夏热冬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JGJI34、温和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JGJ475的相关规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甲类公共建筑的透光幕墙保温性能应符合国家标准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利用通用规范GB550152021表3.1.10-表3.1.10-6的规定,乙类公共建筑的围护结构透光部分热工性能应符合国家标准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利用通用规范GB550152021表3.1.IlT和表3.1.11-2的规定。甲类公共建筑幕墙的保温

34、性能应符合国家标准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2015第3.3.1条的规定,乙类公共建筑幕墙的保温性能应符合国家标准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2015第3.3.2条的规定。2居住建筑透光围护结构的保温性能指标应符合国家标准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利用通用规范GB55015-2021表3.1.9.-1表3.1.9-5的规定。居住建筑外围护结构采用建筑幕墙时,建筑幕墙保温性能还应按表4.13.2-1选用。痴132d居住建筑外三护幕墙保温性能所处气候带标准性能规定严寒和寒冷地区严寒和寒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JGJ262018表4.2.1-1表4.2.l-5夏热冬冷地区夏热冬冷地区居住建

35、筑节能设计标准JGJ1342010表4.0.5-2夏热冬暖地区夏热冬暖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JGJ752012表4.0.8-1温和地区温和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JGJ4752015表4.2.2-23近零能耗建筑透光幕墙传热系数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近零能耗建筑技术标准GB/T51350的规定,可按表4.13.2-2选取。表4J322近零能耗建筑透光幕墙传热系数建筑类型性能参数严寒地区寒冷地区夏热冬冷地区夏热冬暖地区温和地区居住建筑传热系数KW(m2K)1.01.22.02.52.0公共建筑传热系数KW(m2K)1.21.52.22.82.24.14隔热性能4.14.1幕墙隔热性能应符合现行国家

36、标准建筑幕墙、门窗通用技术条件GB/T31433的规定。幕墙遮阳性能分级及指标值SC应符合国家标准建筑幕墙、门窗通用技术条件GB/T31433-2015表14的规定。幕墙透光部分的隔热性能分级采用太阳得热系数SHGC表示,SHGC等于遮阳系数SCxO.87。1. 14.2居住建筑透光围护结构的隔热性能指标应符合国家标准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利用通用规范GB55015-2021表3.1.9-2表3.1.9-5的规定。当居住建筑采用建筑幕墙时,幕墙透光部分隔热性能可按表4.14.2选用。表4.14.2居住建筑幕墙隔热性能所处气候带标准性能规定寒冷B区(2B区)严寒和寒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JGJ

37、262018表4.2.2-2夏热冬冷地区夏热冬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JGJ1342010表4.0.5-2夏热冬暖地区夏热冬暖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JGJ752012表4.0.8-1、表4.0.8-2温和地区温和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JGJ4752019表4.4.34. 14.3甲类公共建筑的围护结构隔热性能应符合国家标准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利用通用规范GB550152021表3.1.10-3表3.1.10-6及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2015表3.3.1-3表3.3.1-6的规定。乙类公共建筑的围护结构隔热性能应符合国家标准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利用通用规范GB55015202

38、1表3.1.11-2及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2015表3.3.2-2的规定。5. 14.4近零能耗建筑透光幕墙太阳得热系数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近零能耗建筑技术标准GB/T51350规定,可按表4.14.4选取。表4.14.4近零能耗建筑透光幕墙太阳得热系数太阳得热系数SHGC季节严寒地区寒冷地区夏热冬冷地区夏热冬暖地区温和地区居住建筑冬季20.4520.450.4020.40夏季0.300.300.300.150.30公共建筑冬季0.4520.4520.40夏季0.300.300.150.150.304.15光热性能1.1.1 15.1玻璃幕墙光热性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玻璃幕墙光热性

39、能GB/T18091的规定。玻璃幕墙光热性能分级应符合国家标准玻璃幕墙光热性能GB/T180912015表1的规定。1.1.2 2玻璃幕墙可见光透射比和太阳能总透射比(太阳得热系数),应按现行行业标准建筑门窗玻璃幕墙热工计算规程JGJ/T151的规定计算确定。1.1.3 玻璃幕墙的透光折减系数应大于或等于0.30o1.1.4 不同地区玻璃幕墙光热性能要求应符合国家标准玻璃幕墙光热性能GB/T180912015表2的规定。1.1.5 公共建筑的幕墙有天然采光要求时,透光材料的可见光透射比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的规定。甲类公共建筑单一立面窗墙面积比小于040时,透光材

40、料的可见光透射比不应小于0.60;甲类公共建筑单一立面窗墙面积比大于或等于0.40时,透光材料的可见光透射比不应小于。40o1.1.6 居住建筑的幕墙有天然采光要求时,应符合下列规定:1采光窗的透光折减系数应大于0.45;2导光管采光系统在漫射光条件下的系统效率应大于0.50;3有采光要求的主要功能房间,室内各表面的平均反射比不15应低于040o1.1.7 玻璃幕墙应采用可见光反射比不大于0.30的玻璃。特殊位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位于城市快速路、主干道、立交桥、高架桥两侧且高度在20m以下的建筑物玻璃幕墙和一般路段两侧且高度在IOm以下的建筑物玻璃幕墙,应采用可见光反射比不大于0.16的玻璃。

41、2T形路口正对直线路段处设置玻璃幕墙时,产生反射光的幕墙部位应采用可见光反射比不大于0.16的玻璃。1.1.8 金属幕墙的外表面,不宜使用可见光反射比大于0.30的镜面和高光泽材料。1.1.9 9道路两侧玻璃幕墙设计成凹形弧面时,应避免反射光进入行人与驾驶员的视场中;凹形弧面玻璃幕墙设计与设置应控制反射光聚焦点的位置。1.1.10 下列情况应进行玻璃幕墙反射光影响分析:1在居住建筑、医院、中小学校及幼儿园周边区域设置的玻璃幕墙;2在主干道路口和交通流量大的区域设置的玻璃幕墙。1.1.11 玻璃幕墙的反射光应选择典型日进行分析。玻璃幕墙反射光对周边建筑的影响分析应选择日出后至日落前太阳高度角不低

42、于10。的时段进行,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在与水平面夹角0。45。的范围内,玻璃幕墙反射光照射在周边建筑窗台面的连续滞留时间不应超过30min;2在驾驶员前进方向垂直角20。、水平角30。内,行车距离100m内,玻璃幕墙对机动车驾驶员不应造成连续有害反射光;3当玻璃幕墙反射光对周边建筑和道路影响时间超出范围时,应采取控制玻璃幕墙面积或对建筑立面加以分隔等措施。1.1.1 15.12同一玻璃产品的反射色差不应大于3CIE1.AB色差单位。1.1.13 3颜色透射指数的评价应符合国家标准玻璃幕墙光热性能GB/T180912015表3的规定。有辨色要求的幕墙的颜色透射指数R。不应低于80。1.1.14

43、 4玻璃幕墙不应产生影像畸变,其平面度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幕墙GB/T21086的规定。4.16 光伏发电系统性能4.16. 1光伏幕墙的技术要求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建筑幕墙GB/T21086、建筑玻璃采光顶技术要求JG“231的规定。4.17. 2光伏发电系统的设计应按负载性质、用电量、幕墙结构、工程特点、建筑性质和所在地的建筑供配电条件合理确定设计方案,并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光伏发电站设计规范GB50797、建筑用太阳能光伏夹层玻璃GB/T2955h建筑用太阳能光伏中空玻璃GB/T29759、太阳能光伏玻璃幕墙电气设计规范JGJ365、建筑光伏系统应用技术标准GB/T51368的规定。4.1

44、8. 3光伏幕墙选用材料应具有抗腐蚀能力,应符合节能环保国家现行标准,并应满足设计要求。选用玻璃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建筑玻璃应用技术规程JGJl13的规定。4.19. 4光伏构件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建筑用光伏构件通用技术要求JG492的有关规定。4.20. 5安装光伏坡璃幕墙不应增加建筑能耗,光热性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玻璃幕墙光热性能GB/T18091的有关规定。有遮阳、保温、隔热功能的建筑光伏构什应做热工分析,计算太阳得热系数、传热系数,并应满足围护结构热工性能要求。4.17 热循环耐久性1.1 7.1幕墙热循环耐久性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幕墙、门窗通用技术条件GB/T31433的规定。试验方法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建筑幕墙热循环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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