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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棉(麻、毛)纺企业安全生产标准规范合规指引序号场所/环节/部位监督检查事项主要防范措施标准依据易发生的事故类型执法依据处罚条款一、前纺工序1清花和梳棉、毛、麻等可燃、易燃原料开松过程打手、打击金属块、丝等杂物,设备、管道摩擦、撞击,原料缠绕转动轴发热等,引发火灾的情形。在第一道抓棉(毛、麻等)和输棉(毛、麻等)管等部位安装吸铁装置,将金属杂物从原料中分离。纺织工业企业安全管理规范(Q7002-2007)第11.1.6和11.2.1.1条火灾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并落实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事故隐患排查
2、治理情况应当如实记录,并通过职工大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信息公示栏等方式向从业人员通报。其中,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应当及时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职工大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报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生产经营单位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令立即消除或者限期消除,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生产经营单位拒不执行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在输棉(毛、麻等)管中设置屏障,将打开、扯松的原料中的金属杂物排除。棉纺织企业安全操作规程(AQ7003-2007)第5.1.1.1条违章
3、动火、吸烟等外来火种,引发火灾的情形。严禁违章吸烟或外来火种进入车间;动火作业须按动火审批手续进行,并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纺织工业企业安全管理规范(Q7002-2007)第14.2条上海市安全生产条例第五十六条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负责人或者其他人员不得从事下列行为:(一)违反操作规程或者安全管理规定从事作业;上海市安全生产条例第八十八条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负责人或者其他人员违反本条例第五十六条第一项至第五项的规定,从事禁止行为的,由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责令改正,对生产经营单位处以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有关负责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序号场所/环节
4、/部位监督检查事项主要防范措施标准依据易发生的事故类型执法依据处罚条款2清花和梳棉、毛、麻以及针织生产等滤尘室(集尘室)可燃、易燃粉尘建构筑物的结构与希高不符合要求,发生粉尘爆炸时,加重事故危害的情况。建筑物应设置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版)要求的泄爆口。粉尘防爆安全规程(GB15577-2018)第5.2其他爆炸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并落实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应当如实记录,并通过职工大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信息公示栏等方式向从业人员通报。其中,重大
5、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应当及时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职工大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报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港一百孥三条生产经营单位未对4餐接盖由W管1员和真延直接责任人员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期款1.W或犯矍的,依o7TZZTz117冽Jz.亚1./U7J贝Ho建筑物之间防火间距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版)的规定,作业区域内不得设有休息室、会议室。粉尘防爆安全规程(GB15577-2018)第5.1和5.7条除尘系统未采取预防和控制粉尘爆炸措施,导致粉尘爆炸的情况。进袋)选行洗。电降器用进水艺静沉尘采和艺器用工式力除,尘工尘采尘干重式时除尘除,除用和
6、。干尘滤除式时幕选器尘用除外风湿尘水止尘除选行式旋用除或禁除室粉尘防爆安全规程(GB15577-2018)第8.4.2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安全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测、维修、改造和报废,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第二款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并定期检测,保证正常运行。第三款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关闭、破坏直接关系生产安全的监控、报警、防护、救生设备、设施,或者篡改、隐瞒、销毁其相关数据、信息。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二)、(三)、(四)项责令限期改正,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
7、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o粉预炸控爆多照取爆监低或按采尘置降种。应性粉设用一置统特制,选的装系炸控施,险爆尘爆和措置危防除尘防蜂装炸种粉尘防爆安全规程(GB15577-2018)第7.1.3条序号场所/环节/部位监督检查事项主要防范措施标准依据易发生的事故类型执法依据处罚条款2清花和梳棉、毛、麻以及针织生产等滤尘室(集尘室)可燃、易燃除尘系统未采取预防和控制粉尘爆炸措施,导致粉尘爆炸的情况。干式除尘器滤袋应采用阻燃及防静电滤料制作,运行工也应是连续卸灰、-.sBl夕Co粉尘防爆安全规程(GB
8、15577-2018)第8.4.5和8.4.6条其他爆炸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安全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测、维修、改造和报废,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第二款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并定期检测,保证正常运行。第三款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关闭、破坏直接关系生产安全的监控、报警、防护、救生设备、设施,或者篡改、隐瞒、销毁其相关数据、信息。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二)、(三)、(四)项责令限期改正,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
9、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除尘系多不得与甯气体、”谪尘裴其他工业飞本的风管及粉尘防爆安全规程(GB15577-2018)第8.1.2条上海市安全生产条例第五十六条生产经营单位及季有着负责人或寅其为:一违反操作规程或者安全管理规定从事作上海市安全生产条例第八十八条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负责人或者其他人员违反本条例第五十六条第一项至第五项的规定,从事禁止行为的,由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贲令改正,对生产经营单位处以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有关负责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除尘系统不得与带有可燃气体、高温气体、烟尘或其他
10、工业气体的风管及设备连通。粉尘防爆安全规程(GB15577-2018)第8.1.2条不同类别的可燃性粉尘不应合用同一除尘系统。粉尘防爆安全规程(GB15577-2018)第8.1.1条序号场所/环节/部位监督检查事项主要防范措施标准依据易发生的事故类型执法依据处罚条款2清花和梳棉、毛、麻以及针织生产等滤尘室(集尘室)可燃、易燃粉尘除尘系统未采取预防和控制粉尘爆炸措施,导致粉尘爆炸的情况。风管内不出现积尘。粉尘防爆安全规程(GB15577-2018)第8.3.3条其他爆炸上海市安全生产条例第五十六条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负责人或者其他人员不得从事下列行为:(一)违反操作规程或者安全管理规定从事作上
11、海市安全生产条例第八十八条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负责人或者其他人员违反本条例第壬十六条灌一蓼至第五项的规、有关负责人和其他直着第荐人民处以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湿式除尘设计用水量、水压应能满足去除粉尘的要求,循环用水水质应清洁,过滤装置不得密闭,不得存在沉积泥浆。粉尘防爆安全规程(GB15577-2018)第8.4.10条粉尘爆炸危险区域电气设备的选用和安装不符合要求,在粉尘云状态时发生电气短路及燃烧,导致粉尘爆炸的情况。电气设备、控制装置、监测及监控装置的选型和安装应符合GB12476的要求,电气连接应符合GB50058的要求。粉尘防爆安全规程(GB15577-2018)第6.3.3条中华人
12、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安全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测、维修、改造和报废,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第二款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并定期检测,保证正常运行。第三款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关闭、破坏直接关系生产安全的监控、报警、防护、救生设备、设施,或者篡改、隐瞒、销毁其相关数据、信息。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二)、(三)、(四)项责令限期改正,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
13、责任。除尘系统、金属设备,以及金属管道、支架、构件、部件等防静电措施应符合GB12158的要求。粉尘防爆安全规程(GB15577-2018)第6.3.2条序号场所/环节/部位监督检查事项主要防范措施标准依据易发生的事故类型执法依据处罚条款2清花和梳棉、毛、麻以及针织生产等滤尘室(集尘室)可燃、易燃粉尘粉尘爆炸危险区域电气设备的选用和安装不符合要求,在粉尘云状态时发生电气短路及燃烧,导致粉尘爆炸的情况。电气设备的保护接地应符合GB50058的要求,除尘系统的风管不得作为电气设备的接地导体。粉尘防爆安全规程(GB15577-2018)第6.3.4条其他爆炸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安
14、全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测、维修、改造和报废,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第二款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并定期检测,保证正常运行。第三款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关闭、破坏直接关系生产安全的监控、报警、防护、救生设备、设施,或者篡改、隐瞒、销毁其相关数据、信息。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二)、(三)、(四)项责令限期改正,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电气线路、电气设备、控制装置、
15、监测及监控装置应无积尘。粉尘防爆安全规程(GB15577-2018)第9.4条上海市安全生产条例第五十六条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负责人或者其他人员不得从事下列行为:(一)违反操作规程或者安全管理规定从事作业;上海市安全生产条例第八十八条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负责人或者其他人员违反本条例第五十六条第一项至第五项的规定,从事禁止行为的,由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责令改正,对生产经营单位处以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有关负责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粉尘爆炸危险区动火作业,未按规定清理积尘,导致粉尘爆炸的情况。作业过程在作业区不得进行动火作业及检维核作业。如需动火作
16、业及检维修作业应在完全停止加工作业的状况下进行,动火作业应采取防火安全措施。粉尘防爆安全规程(GB15577-2018)第6.2.1条序号场所/环节/部位监督检查事项主要防范措施标准依据易发生的事故类型执法依据处罚条款2清花和梳棉、毛、麻以及针织生产等滤尘室(集尘室)可燃、易燃粉尘险,理粉危业清致情炸作定导的爆火规,炸尘动按尘爆。粉区未积尘况作业场所及设备、设施不得出现积尘层,应及时进行粉尘清理。粉尘防爆安全规程(GB15577-2018)第9.4条其他爆炸上海市安全生产条例第五十六条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负责人或者其他人员不得从事下列行为:(一)违反操作规程或者安全管理规定从事作业;上海市安全
17、生产条例第八十八条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负责人或者其他人员违反本条例第五十六条第一项至第五项的规定,从事禁止行为的,由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责令改正,对生产经营单位处以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有关负责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清理作业时,采用不产生扬尘的清扫方式和不产生火花的清扫工具。粉尘防爆安全规程(GB15577-2018)第9.5和10.5条作业时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使用的工具应不产生碰撞火花。粉尘防爆安全规程(GB15577-2018)第10.5和10.7条3清花和精棉、毛、麻工序的抓棉机、棉箱混棉机、成卷机、梳棉机等机械打手、轧点、旋转等
18、危险部位机械安全防护装置缺失,损坏、失效,保养或调整不当,引发人身伤害的情况。纺织专用设备应当具备齐全、完整、可靠、有效的安全防护、联锁、信号、报警、保险等装置,做到有轴必有套、有轮必有罩、有轧点必有挡板、有特危必有联锁、有泄漏必有报警、有电气必有绝缘。纺织工业企业安全管理规范(AQ7002-2007)第11.1.3条机械伤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并落实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应当如实记录,并通过职工大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信息公示栏等方式向从业人员通报。其中,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19、应当及时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职工大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报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生产经营单位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令立即消除或者限期消除,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生产经营单位拒不执行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贲任人员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序号场所/环节/部位监督检查事项主要防范措施标准依据易发生的事故类型执法依据处罚条款抓棉机机械打手、混开棉机滚筒、成卷机综合打手等危险部位应当隔绝封闭,其检修门、观察窗应当具有机械联锁和电气联锁双保险措施。纺织工业企业安全管理规范(AQ7002-2007
20、)第11.2.1.1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3清花和梳棉、毛、麻工序的抓棉机、棉箱混棉机、成卷机、梳棉机等机械打手、轧点、旋转等危险部位机械安全防护装置缺失,损坏、失效,保养或调整不当,引发人身伤害的情况。抓棉机上应安装强力磁混。抓棉机吸斗观察窗必须配备机械和电气联锁。机械联锁装置的销杆与观察窗的长度不小于0.05米,间隙不大于0.02米。抓棉机打手的抓棉口处应有护栏,抓棉机必须配备上、下定位装置,平台式抓棉机必须配备运行碰撞自停装置和防止误入的隔离措施。棉纺织企业安全操作规程(AQ7003-2007)第5.1.1.1条机械伤害全并落实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
21、查治理制度,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应当如实记录,并通过职工大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信息公示栏等方式向从业人员通报。其中,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应当及时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职工大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报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生产经营单位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令立即消除或者限期消除,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生产经营单位拒不执行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序号场所/环节/部位监督检查事项主要防范措施标准依据易发生的事故类型执
22、法依据处罚条款3清花和植棉、毛、麻工序的抓棉机、棉箱混棉机、成卷机、麻棉抗等机械打手、轧点、旋转等危险部位机械安全防护装置缺失,损坏、失效,保养或调整不当,引发人身伤害的情况。抓棉机危险部位应设置安全警示标识。棉纺织企业安全操作规程(AQ7003-2007)第5.1.1.1条机械伤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五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一)项责令限期改正,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
23、;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混开棉机滚筒部位必须配备机版和电气联锁,滚筒顶盖的机械联锁的锁杆长度不小于设备宽康的三分之二,疔手部位应同时配备机械和电气联锁,观察窗应使用不易破碎的有机玻璃。棉纺织企业安全操作规程(Q7003-2007)第5.1.1.2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并落实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应当如实记录,并通过职工大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信息公示栏等方式向从业人员通报。其中,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应当及时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
24、理职责的部门和职工大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报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生产经营单位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令立即消除或者限期消除,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生产经营单位拒不执行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清棉机打手传动轴应配置轴套,危险点应有联锁装置。棉纺织企业安全操作规程(AQ7003-2007)第5.1.1.3条清棉机打手传动轴危险点应有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五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25、。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一)项责令限期改正,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序号场所/环节/部位监督检查事项主要防范措施标准依据易发生的事故类型执法依据处罚条款3清花和梳棉、毛、麻工序的抓棉机、棉箱混棉机、成卷机、梳棉机等机械打手、轧点、旋转等危险部位机械安全防护装置缺失,损坏、失效,保养或调整不当,引发人身伤害的情况。开棉机打手部位应配备机械和电气联锁。机械联锁装置的销杆长度必须大于观察窗0.03米,观
26、察窗与打手距离不小于0.80米。棉纺织企业安全操作规程(AQ7003-2007)第5.1.1.4条机械伤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并落实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应当如实记录,并通过职工大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信息公示栏等方式向从业人员通报。其中,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应当及时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职工大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报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生产经营单位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令立即消除或者限期消除,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生产经营单位拒不执行的,责令停
27、产停业整顿,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成卷机紧压罗拉手轮处应加装防护板,手轮弹簧必须处于松弛状态,各传动部位必须加装防护栏或防护罩。在棉卷输出部位应安装金属报警自停装置,并每周进行检查。棉纺织企业安全操作规程(Q7003-2007)第5.1.1.5条成卷机综合打手处必须配备机械和电气联锁。机械联锁装置与观察窗的上下间隙不大于0.02米。压相棉层输出部位必须安装生头罩,并配置生头板。棉纺织企业安全操作规程(AQ7003-2007)第5.1.1.6条序号场所/环节/部位监督检查事项主要防范措施标准依据易发生的事故
28、类型执法依据处罚条款3清花和植棉、毛、麻工序的抓棉机、棉箱混棉机、成卷机、麻棉抗等机械打手、轧点、旋转等危险部位机械安全防护装置缺失,损坏、失效,保养或调整不当,引发人身伤害的情况。成卷机危险部位应有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棉纺织企业安全操作规程(AQ7003-2007)第5.1.1.6条机械伤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五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一)项责令限期改正,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
29、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清棉机应安装操作和检修平台,平台必须设置防护栏,其高度不小于1.05米,每档间距不大于0.30米。棉纺织企业安全操作规程(AQ7003-2007)第5.1.1.7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并落实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应当如实记录,并通过职工大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信息公示栏等方式向从业人员通报。其中,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应当及时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职工大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报告。中华人
30、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生产经营单位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令立即消除或者限期消除,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生产经营单位拒不执行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清棉机操作和检修平台危险部位应有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五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一)项责令限期改正,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
31、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序号场所/环节/部位监督检查事项主要防范措施标准依据易发生的事故类型执法依据处罚条款3清花和梳棉、毛、麻工序的抓棉机、棉箱混棉机、成卷机、梳棉机等机械打手、轧点、旋转等危险部位机械安全防护装置缺失,损坏、失效,保养或调整不当,引发人身伤害的情况。锡林抄针门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棉纺织企业安全操作规程(Q7003-2007)第5.1.2.1条机械伤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五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
32、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一)项责令限期改正,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锡林抄针门间隙不大于0.01米,联锁装置灵活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并落实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应当如实记录,并通过职工大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信息公示栏等方式向从业人员通报。其中,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应当及时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33、职责的部门和职工大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报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生产经营单位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令立即消除或者限期消除,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生产经营单位拒不执行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刺福后车肚应有安全措施,各传动部位应安装安全防护罩。棉纺织企业安全操作规程(AQ7003-2007)第5.1.2.2条序号场所/环节/部位监督检查事项主要防范措施标准依据易发生的事故类型执法依据处罚条款3清花和梳棉、毛、麻工序的抓棉机、棉箱混棉机、成卷机、梳棉机等机械打手、轧点、旋转
34、等危险部位机械安全防护装置缺失,损坏、失效,保养或调整不当,引发人身伤害的情况。刺幅后车肚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棉纺织企业安全操作规程(AQ7003-2007)第5.1.2.2条机械伤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五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一)项责令限期改正,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剥棉部位应安装安全防护罩,
35、上绒辐应安装绒辐防绕断电限位装置。棉纺织企业安全操作规程(AQ7003-2007)第5.1.2.3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并落实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应当如实记录,并通过职工大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信息公示栏等方式向从业人员通报。其中,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应当及时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职工大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报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生产经营单位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令立即消除或者限期消除,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生产经营单位拒不执行的,责令停产停业
36、整顿,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锡林道夫三角区应有安全挡板。棉纺织企业安全操作规程(AQ7003-2007)第5.1.2.4条梳棉车后、棉卷给罗拉处应安装自停装置。棉纺织企业安全操作规程(AQ7003-2007)第5.1.2.5条序号场所/环节/部位监督检查事项主要防范措施标准依据易发生的事故类型执法依据处罚条款二、烧毛工序1加工烧毛(纱线)使用燃气烧毛(纱线),如天然气、液化石油气、汽化汽油气、发生炉煤气,及汽化室(含有丙烷、丁烷等易燃易爆气体)发生意外泄漏,引发爆炸、火灾、中毒的情形。纱、线、织物加工的烧
37、毛、开幅、烘干等热定型工艺的汽化室、燃气贮罐、储油罐、热媒炉等未与生产加工、人员密集场所明确分开或单独设置。纺织工业企业安全管理规范(AQ7002-2007)第11.2.10.2条其他爆炸火灾中毒和窒息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条第一款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应当根据其生产、储存的危险化学品的种类和危险特性,在作业场所设置相应的监测、监控、通风、防晒、调温、防火、灭火、防爆、泄压、防毒、中和、防潮、防雷、防静电、防腐、防泄漏以及防护围堤或者隔离操作等安全设施、设备;第三十二条第二十条关于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单位的规定,适用于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八十条第一款第(
38、二)项责令改正,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直至由原发证机关吊销其相关许可证件,并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其办理经营范围变更登记或者吊销其营业执照;有关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具备电力供应条件的加热炉应设置燃烧器熄火报警装置。火桶式加热炉应设置加热段低液位报警装置。管式加热炉应设置炉膛超温报警装置。石油工业用加热炉安全规程(SY0031-2012)第9.6.1条具备电力供应条件的加热炉应配备自动点火和断电、熄火时自动切断燃料供给的熄火保护控制系统。石油工业用加热炉安全规程(SY0031-2012)第9.7.1条序号场所/环节/部位监督检查事项主要防范
39、措施标准依据易发生的事故类型执法依据处罚条款1加工烧毛(纱线)使用燃气烧毛(纱线),如天然气、液化石油气、汽化汽油气、发生炉煤气,及汽化室(含有丙烷、丁烷等易燃易爆气体)发生意外泄漏,引发爆炸、火灾、中毒的情形。自动燃气燃烧装置防爆等级的确定应符合GB50058的规定。对输出功率大于1200KW的自动燃气燃烧装置,应具备漏气检测功能。石油工业用加热炉安全规程(SY0031-2012)第9.7.2条其他爆炸火灾中毒和窒息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条第一款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应当根据其生产、储存的危险化学品的种类和危险特性,在作业场所设置相应的监测、监控、通风、防晒、调温、防火、灭火、防
40、爆、泄压、防毒、中和、防潮、防雷、防静电、防腐、防泄漏以及防护围堤或者隔离操作等安全设施、设备;第三十二条第二十条关于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单位的规定,适用于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八十条第一款第(二)项责令改正,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直至由原发证机关吊销其相关许可证件,并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其办理经营范围变更登记或者吊销其营业执照;有关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燃气分配室、储气罐、储油罐、汽油汽化器、热媒炉等设备、装置的泄爆口、爆破片、防爆膜等防爆装置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技术规范。纺织工业企业安全管理规范(Q7002-2
41、007)第11.2.10.4条燃气分配室、储气罐、储油罐、汽油汽化器、热媒炉等所使用的电气设备、装置和照明灯具必须采取防爆型,电气开关装置应设置在室外。纺织工业企业安全管理规范(AQ7002-2007)第11.2.10.5条程序控制装置运转发生故障,引发火灾的情况。汽化室烧毛设备必须具有集动力排风装置、火焰检测装置、监控装置、报警装置为一体的程序控制装置。纺织工业企业安全管理规范(AQ7002-2007)第11.2.10.3条序号场所/环节/部位监督检查事项主要防范措施标准依据易发生的事故类型执法依据处罚条款1加工烧毛(纱线)烧毛专用生产设备不符合安全要求,引发人身所害而又灾的情况。烧毛专用生
42、产设备必须装设完整、有效、可靠的防静电装置、避雷装置,并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测,合格使用。纺织工业企业安全管理规范(AQ7002-2007)第11.2.10.8条火灾触电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五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一)项责令限期改正,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服装序号场所/环节/部位监螫检查事项主要防
43、范措施标准依据易发生的事故类型执法依据处罚条款一、裁剪工序1裁剪推刀操作不当,或者缺少保护装置,引发人身伤害的情况。卧式、移动裁断机(带式、立式裁布机)、钢刀式落料机等专用设备的刀具、钢带必须牢固,非工作部分的刀具、钢带以及旋转部位必须具有安全防护装置。纺织工业企业安全管理规范(AQ7002-2007)第11.2.8.1条机械伤害触电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并落实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应当如实记录,并通过职工大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信息公示栏等方式向从业人员通报。其中,重大事故隐患排查
44、治理情况应当及时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职工大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报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生产经营单位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令立即消除或者限期消除,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生产经营单位拒不执行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序号场所/环节/部位监督检查事项主要防范措施标准依据易发生的事故类型执法依据处罚条款1裁剪推刀操作不当,或者缺少保护装置,引发人身伤害的情况。移动剪裁机(立式载布机)导线应当采用胶布线,长度不得超过5米。纺织工业企业安全管理规范(AQ7002-2
45、007)第11.2.8.1条机械伤害触电上海市安全生产条例第五十六条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负责人或者其他人员不得从事下列行为:(一)违反操作规程或者安全管理规定从事作业;上海市安全生产条例第八十八条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负责人或者其他人员违反本条例第五十六条第一项至第五项的规定,从事禁止行为的,由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责令改正,对生产经营单位处以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有关负责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使用卧式裁断机(带式裁布机)等专用设备的从业人员必须佩戴金属防护手套。磨钢带时,从业人员不得离开岗位。二、熨烫工序1熨烫电熨斗操作不当,或者缺少保护装置,引发人身伤害的情况。.电熨斗(吊瓶熨4)等定型工具、设备应当符合移动电具安全设计要求,电线、插头、温控、指示等应完好无损、绝豫可靠。使用三芯纱包线,长度不得超过3米,并安装漏电保护装置。纺织工业企业安全管理规范(AQ7002-2007)第11.2.8.4条火灾触电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并落实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事故隐患排查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