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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事项名称1.项目建议书审批法定依据1 .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2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1618号):3 .国务院关于调整和完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资本金制度的通知(国发201551号);4 .中央预算内直接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2014年第7号);5 .四川省省级预算内直接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川发改投资2015807号);6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审批地方政府投资项目有关规定(暂行)的通知(2007164号)7 .四川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规定的通知(川府发201456号):8 .中华人民共和国
2、招标投标法:9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10 .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条列。用报材料1.申请单位关于审批拟建项目建议书的请示;(原件I份)(主要包括项目建设必要性、项目名称、项目业主、拟建地点、拟建规模、建设周期、投资估算、资金筹措以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进行初步分析,提出对项目进行审批的申请。)2 .由具备相应费质工程咨询机构编制的项目建议书;(原件1份)3 .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议的审定意见或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行业审查意见;(原件备查,复印件1份)4 .根据项目性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应提交的其他文件(复印件1份)(备注1.政法基础设施项目:符合国家住建部、国家发展
3、改革委颁布的行业是设标准和规划,同时需提供资金来源依据,其中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公安派出所、检察院技侦用房、司法局业务用房、司法所建设项目还需要提供编办出具的人员编制文件,法院审判法庭和基层人民法庭建设项目需要提供上级法院出具的年案件受理量证明,公安监管场所需要提供省监管总队出具的监管场所容量证明;2.市政基确设焉项目:需要提供资金来源依据,涉及征地拆迁的需要提供征拆部门出具的征地拆迁费用依据:3.保障性安居工程:需要提供住建部门出具的列入保障性目标任务的证明,资金来源依据,涉及征地拆迁的需要提供征拆部门出具的征地拆迁费用依据)办理条件1.符合国家和省相关法律法规、宏观调控政策;2 .符合发展
4、规划、产业政策、环境保护、土她利用、节约能源、资源利用等方面的有关规定;3 .项目建设资金来源基本落实;4 .根据项目性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应提交的其他文件。办理流程1.申请/受理。申请人通过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互联网网址:)进行注册,选择“项目登记”-“审批类”进行项目申报,填写项目相关信息并提交。业主同时到市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递交纸质申请材料,综合窗口接件初审,资料齐全的,出具受理通知书并当即分发至部门窗口:申请材料不齐全的,一次性书面告知应补齐的材料。2 .审查。市发改委窗口接件转至业务科室进行资料审核,对需补正的,在1个工作日内出具补正材料通知书交市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补正
5、资料不计入办理时限)3 .审批。业务科室对窗口转外办理的审批事项进行线下线上同步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作出审批决定。如需特别程序,在5个工作日内开始组织专家评估、评审,时限30个工作日(不计入办理时限),否则视为不需进行特别程序。4 .办结。业务科室对作出审批决定的事项进行办结出文,发改委窗口将办结结果送交市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统一出件,并通知申请人到综合窗口取件。5 .取件。申请人凭有效身份证和受理通知书到市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领取办理结果。收费依据不收费收费标准不收费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承诺时限7个工作日(项目建议书如需评审的,参照可研报告审批流程和时间要求)联系电话0835-224296
6、4投诉电话0835-2822427事项名称2.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法定依据1 .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2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1618号):3,国务院关于调整和完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资本金制度的通知(国发201551号);4 .中央预算内直接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2014年笫7号):四川省省级预算内直接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川发改投资2015807号);6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审批地方政瘠投资项目有关规定(暂行)的通知(200764号)7 .四川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规定的通知(川府发201
7、456号);8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9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10 .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条列。申报材料1 .申请单位关于审批拟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申请文件;(原件1份)(申请文件内容包括:主要包括项目建设必要性、项目名称、项目业主、建设地址、建设规模、建设内容、项目估算投资及资金来源、建设周期、招标基本情况表等内容,提出对项目进行审批的申请。)2 .由具备相应资质工程咨询机构编制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原件1份)3 .城市规划选址审查意见(以出让方式获得我设用地使用权的我设项目除外);(原件备查,复印件1份)4 .项目用地预审意见(或项目建设用地批准文件);
8、(原件备查,复印件1份)5 .节能审查意见(不单独进行节能审查的填报能耗统计表)(原件1份)6 .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议审定意见;(原件备查,复印件1份)7 .根据项目性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应提交的其他文件(复印件1份)(备注:1.政法基础设篇项目:符合国家住建部、国家发展改革委颁布的行业建设标准和规划,同时需提供资金来源依据,其中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公安派出所、检察院技侦用房、司法局业务用房、司法所建设项目还需要提供编办出具的人员编制文件,法院审判法庭和基层人民法庭建设项目需要提供上级法院出具的年案件受理量证明,公安监管场所需要提供省监管总队出具的监管场所容量证明;2.市政基碑设龙项目:
9、需要提供资金来源依据,涉及征地拆迁的需要提供征拆部门出具的征地拆迁费用依据;3.保障性安居工程:需要提供住建部门出具的列入保障性目标任务的证明,资金来源依据,涉及征地拆迁的需要提供征拆部门出具的征地拆迁费用依据。)办理条件1 .符合国家和省相关法律法规、宏观调控政策;2 .符合发展规划、产业政策、环境保护、土她利用、节约能源、资源利用等方面的有关规定;3 .项目建设资金来源基本落实;4 .根据项目性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应提交的其他文件。办理流程1 .申请/受理。申请人通过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互联网网址:2 .审查。市发改委窗口接件转至业务科室进行资料审核,对需补正的,在1个工作日内出具补
10、正材料通知书交市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补正资料不计入办理时限)3 .审批。业务科室确认项目业主提交的资料合格后,5个工作日内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中介机构对可研报告进行评审;评审后项目申报单位督促编制单位根据评审情况完善(修改)资料,评审机构出具评审意见;项目业主将评审意见及可研修订本报市政务服务中心粽合窗口。业务科室通过“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进行线上审批,线下办理批复文件。4 .办结。业务科室对作出审批决定的事项进行办结出文,发改委窗口将办结结果送交市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统一出件,并通知申请人到综合窗口取件。5,取件:申请人凭有效身份证和受理通知书到市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领取办理结果。收
11、费依据不收费收费标准不收费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承诺时限8个工作日(不含咨询评估时间)联系电话0835-2242964投诉电话0835-2822427政府出资的基本建设项目审批事项名称3.项目实施方案批复法定依据1 .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2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1618号);3 .国务院关于调整和完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资本金制度的通知(国发201551号);4 .中央预算内直接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2014年第7号);四川省省级预算内直接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川发改投资2015807号);6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审
12、批地方政府投资项目有关规定(暂行)的通知(200764号)7 .四川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规定的通知(川府发20145(号);8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9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10 .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条列。申报材料1 .申请单位关于审批拟建项目实施方案的申请文件;(原件1份)(申请文件内容包括:主要包括项目建设必要性、项目名称、项目业主、建设地址、建设规模、建设内容、项目概算投资及资金来源、建设周期、招标基本情况表等内容,提出对项目进行审批的申请。)2 .由具备相应资质工程设计机构编制的实施方案(需达到初步设计深度,提供初步设计总说
13、明书和概算书)。(原件1份)3 .城市规划选址审查意见(以出让方式获得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除外);(原件备查,复印件1份)4 .项目用地预审意见(或项目建设用地批准文件):(原件备查,复印件1份)5 .节能审查意见(不单独进行节能审查的填报能耗统计表)(原件1份)6 .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议审定意见;(原件备查,复印件1份)7 根据项目性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应提交的其他文件(复印件1份)(1.政法基础设施项目:符合国家住建部、国家发展改革委颁布的行业建设标准和规划,同时需提供资金来源依据,其中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公安派出所、检察院技侦用房、司法局业务用房、司法所建设项目还需要提供编办出
14、具的人员编制文件,法院审判法庭和基层人民法庭建设项目需要提供上级法院出具的年案件受理量证明,公安监管场所需要提供省监管总队出具的监管场所容量证明;2.市政基础设焉项目:需要提供资金来源依据,涉及征地拆迁的需要提供征拆部门出具的征地拆迁费用依据)办理条件1 .符合国家和省相关法律法规、宏观调控政策;2 .符合发展规划、产业政策、环境保护、土地利用、节约能源、资源利用等方面的有关规定;3 .项目建设资金来源基本落实;4 .根据项目性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应提交的其他文件。办理流程1 .申请/受理。申请人通过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互联网网址:http:2 .审查。市发改委窗口接件转至业务科室进行资
15、料审核,对需补正的,在1个工作日内出具补正材料通知书交市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补正资料不计入办理时限)3 .审批。业务科室确认项目业主提交的资料合格后,5个工作日内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中介机构对实施方案进行评审;评审后项目申报单位督促编制单位根据评审情况完善(修改)资料,评审机构出具评审意见;项目业主将评审意见及实施方案修订本报市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业务科室通过“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进行线上审批,线下办理批复文件。4 .办结。业务科室对作出审批决定的事项进行办结出文,发改委窗口将办结结果送交市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统一出件,并通知申请人到综合窗口取件。5.取件:申请人凭有效身份证和受理通知
16、书到市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领取办理结果。收费依据不收费收费标准不收费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承诺时限8个工作日(不含咨询评估时间)联系电话0835-2242964投诉电话0835-2822427政府出资的基本建设项目审批事项名称4.权限内重点投资工程初步设计概算审批法定依据1 .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2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1618号);3 .国务院关于调整和完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资本金制度的通知(国发201551号);4 .中央预算内直接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2014年第7号);四川省省级预算内直接投资项目管理办法(
17、川发改投资2015807号):6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审批地方政府投资项目有关规定(暂行)的通知(200764号)7 .四川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规定的通知(川府发201456号)。申报材料1 .申请单位关于审批拟建项目初步设计概算的申请文件;(原件1份)(申请文件内容包括:主要包括项目名称、项目业主、建设地址、建设规模、建设内容、项目概算投资及资金来源、建设周期等内容,提出对项目概算进行审批的申请。)2 .由具备相应资质工程设计机构编制的初步设计总说明书和概算书;(原件1份)3 .行业主管部门对初步设计的审查意见或批复(项目与发改联合审批的可不提供)。(原件备查,复
18、印件1份)办理条件1 .符合国家和省相关法律法规、宏观调控政策;2 .符合发展规划、产业政策、环境保护、土地利用、节约能源、资源利用等方面的有关规定;3 .项目建设资金来源基本落实;4 .根据项目性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应提交的其他文件。办理流程1 .申请/受理。申请人通过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互联网网址:http2 .审查。市发改委窗口接件转至业务科室进行资料审核,对需补正的,在1个工作日内出具补正材料通知书交市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补正资料不计入办理时限)3 .审批。业务科室确认项目业主提交的资料合格后,5个工作日内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中介机构对初步设计概算进行评审:评审后项目申报单位督促编制单位根据评审情况完善(修改)资料,评审机构出具评审意见;项目业主将评审意见及初步设计概算修订本报市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业务科室审核后通过“投资项目在缓审批监管平台”进行线上审批,线下办理批复文件。4 .办结。业务科室对作出审批决定的事项进行办结出文,发改委窗口将办结结果送交市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统一出件,并通知申请人到综合窗口取件。5 .取件。申请人凭有效身份证和受理通知书到市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领取办理结果。收费依据不收费收费标准不收费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承诺时限8个工作日(不含审查评估时间)联系电话0835-2242964投诉电话0835-28224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