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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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全市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巩固安全生产工作基础,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及自治区、玉林市关于开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的工作部署总体要求,结合我市实际,针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以下简称房屋市政工程)领域突出问题,玉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决定开展全市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以下简称治本攻坚行动),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一、主要任务通过开展全市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到2024年底前,基本消除2023年及以前排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存量,力争实现生产安全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双下降”;20

2、25年底前有效遏制重大事故隐患增量,避免较大及以上事故发生;2026年底前形成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的常态化机制,生产安全事故总量、相对指标显著下降。(一)建立健全施工安全事前预防机制。1.建立双重预防机制。建立健全施工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整治制度,以风险为核心,通过超前防范、关口前移,把风险控制在隐患形成之前;通过隐患排查,找出风险控制过程中可能出现的缺失、漏洞,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实现企业安全风险自辨自控、隐患自查自治,形成政府领导有力、部门监管有效、企业责任落实、社会参与有序的工作格局,不断提升全市安全生产整体预控能力,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2 .建立隐患排查和责任倒查机制。”逐企业

3、、逐项目、逐设备”检查在建房屋市政工程,每年至少完成2轮全覆盖隐患排查,严格按照“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将排查整改责任落实到人,对未开展排查或查出重大事故隐患不及时整改导致事故隐患长期存在的,参照事故调查处理程序,查清问题源头,严肃追责问责。2025年底前,建立完善的隐患排查和责任倒查机制。3 .推动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各县(市、区)应将检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逐项纳入全国房屋市政工程重大事故隐患数据库。玉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依托全国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平台,指导各县(市、区)及时研判多发隐患和共性问题,开展专项排查,实现“精准拆弹”,做到隐患排查、整改、督办、销号的全过程闭环管理

4、,使隐患整改措施具体化、可视化。2026年底前基本实现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4 .提升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控水平。强化广西建筑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以下简称危大工程)信息管理系统使用,提高危大工程管控成效;强化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论证管理,健全全市房屋市政工程质量安全专家库,从专家遴选、专家论证、事中事后检查、信用管理等环节,全流程规范专家履职行为,压实专家论证责任,提高专项施工方案质量,强化危大工程方案的实施及验收管理,从源头上提升危大工程安全管控水平。5 .构建施工安全科技保障体系。推动以科技保障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加快推广涉及施工安全的智能建造技术产品,保障“

5、隧道作业和施工电梯载人不超9人”制度得到有效落实,替代“危、繁、脏、重”的人工作业,推动危大工程作业面“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智能化无人”。利用科技手段加强工程技术资料数字化管理。(一)构建施工安全数字化监管体系。6,全面实行施工安全领域电子证照制度。构建全市监督机构、施工企业、工程项目、从业人员、机械设备全面监管机制,形成全市房屋市政工程施工安全监管“一张网”,实现人岗匹配、责清事明,将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最小单元,保障各类生产要素具备安全生产条件。7 .加强施工现场数字化赋能。各县(市、区)在日常监督检查中,应积极使用全国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平台小程序、服务号,实现市场主体扫码亮证、刷脸验

6、真、进场可查,监管人员移动执法、动态监管。强化预警体系建设,实现在建房屋市政工程在极端天气时期、生产安全事故、证照状态等预警信息全覆盖、点对点及时推送。认真落实全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智慧工地建设技术指南(桂建管2023)13号)要求,实现施工现场安全监管业务流程标准化、安全条件可视化、关键数据结构化。(三)完善建筑市场和施工现场监管有效联动机制。8,严厉打击市场违法违规行为。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业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办法,进一步强化建筑市场信用监管,加强建筑市场和施工现场“两场”联动管理。各县(市、区)要强化“两场”联动,持续开展市场行为专项整治,从严、从重、从快查处建设项目违法违规行为

7、,对未批先建、围标串标、肢解发包、转包、违法分包、超资质承揽工程、无图施工、任意压缩合理工期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给予处罚。严肃追究监理单位未切实履行现场监理职责,建设单位未落实质量安全首要责任,检验检测单位出具虚假报告等单位法律责任,不断净化建筑市场环境。对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项目,要认真落实建筑市场和施工现场“一案双查”制度,对核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立即落实相应处罚并及时向玉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筑市场监管科报送核查处理情况。9 .开展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动态核查。强化广西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动态管理系统使用,对不能满足人员配备要求、未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事故(隐患)多发频发的企

8、业及项目开展动态核查、重点监管,对需由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落实的处罚,各县(市、区)应及时逐级将相关违法线索及材料上报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2024年底前,依托电子证照制度,依法依规严格限制因发生生产安全事故被暂扣、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建筑施工企业参加招标投标活动、承揽新的工程项目,对未持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建筑施工企业承接的工程项目,不得颁发施工许可证。对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或安全生产许可证被暂扣、吊销的建筑施工企业,1年内不得作为评优表彰、政策试点和项目扶持对象。2025年底前,构建更加高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条件数字化动态核查机制,基本健全失信惩戒制度。10 .严查关键岗位人员履行法定

9、职责行为。建立健全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职考核制度,利用广西壮族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安全生产动态管理信息系统、广西建筑工人管理服务信息平台(“桂建通”)和广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信息管理系统等监管系统,对安全生产关键岗位人员履职行为精准分析、实时预警、动态监管,确保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合格证、注册执业资格证“人证合一”,企业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依法依规开展带班检查,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严厉打击各类借证、挂靠和无证上岗行为。(四)提升安全生产监督执法能力。I1.坚持严管重罚惩防并举。认真落实“严管重罚惩防并举长效机制,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对每起事故均下发督办通知,紧盯事故调查处理,

10、健全生产安全事故报送、调查、公示、处罚的全链条数字化闭环管理机制,严肃查处迟报、漏报、谎报、瞒报事故的单位和个人,加大对违规行为的惩处力度,坚决扭转执法“宽松软虚”现象。各县(市、区)应在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报告经当地政府批复后15日内将事故结案材料、调查信息和处罚情况一并报送玉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筑市场监管科,玉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存在发生事故后未调查、未依法处罚、未及时报送材料甚至“零处罚”的县(市、区)开展约谈、通报和挂牌督办。12 .提升一线监管人员管理水平。健全监督人员考核发证、定期培训、持证上岗制度,实现安全检查责任到岗到人,利用执法记录仪精准分析、动态记录监督人员履职情况,对存在

11、检查频次过低、重大事故隐患“视而不见”“查而不改”等问题的县(市、区)及个人进行约谈通报,对监管力量明显不足、甚至“无人监管”的县(市、区)开展重点督导帮扶。13 .压实全链条监管责任。严格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清理整顿随意下放审批层级、以集中审批为名随意降低安全门槛等现象,严肃处理违法发放施工许可等违法审批行为。杜绝“只管发证、不管处罚”“只管事前审批、不管事中事后监管”,对直接关系安全的取消、下放事项开展动态评估,坚决纠正基层接不住、监管跟不上的事项。14 .解决安全监管难点痛点。针对近年来事故多发频发的沟槽开挖、有限空间、高处作业等高危作业环节,开展房屋市政工程模板和脚手架安

12、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房屋市政工程高处作业吊篮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守护生命线”预防高处坠落等专项行动,以及加强汛期施工、冬季施工等特殊气象条件下的安全监管。指导各县(市、区)结合地域特点,综合运用“四不两直”、明查暗访等形式,实施精准、快速、高效的专项检查。(五)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15 .建立健全企业安全管理机制。指导企业健全安全管理机制,全面推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足额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全面落实项目安全总监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企业委派制度。完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检查流程和一线作业人员操作标准,规范关键岗位人员的履职行为。16 .提升从业人员安全素养。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强化对

13、建筑施工安全领域考核机构、培训机构监督管理,规范考核培训流程,提升考核培训质量,提高安全生产关键岗位人员技能水平和安全素养。17 .提升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水平。督促建筑施工企业严格执行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使用管理细则,确保足额提取、支出有据,真正保障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条件。鼓励施工企业创建安全生产标准化工地,提升施工现场科学化、标准化管理水平。全面推进建筑工地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2025年底前实现所有新开工房屋市政工程项目“应买尽买”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六)加强安全生产文化建设。18 .树牢企业安全发展理念。指导并督促企业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

14、,从源头上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鼓励企业内部员工举报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拓宽投诉举报渠道,健全投诉举报机制,推动由“要我安全”向“我要安全”“我会安全”转变。19 .加强安全生产培训。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安全培训主体责任,保障培训经费需求,健全企业全员培训制度,提升应急防范知识和安全防护技能。建筑企业要对新进职工进行至少32学时的安全生产培训,每年进行至少20学时的再培训I;完善和落实“师傅带徒弟”制度,特种作业人员实习至少3个月后方可独立上岗,鼓励应用特种作业模拟仿真实训系统开展培训。20 .强化安全生产文化宣传。鼓励并指导企业创新安全生产教育形式,综合运用事故分析、警示教育、专题培训、模拟事故体

15、验等,让从业人员亲眼看到、亲身感受到不安全行为的危害,了解工作中的危险因素和预防措施,提高从业人员提升自身安全素养的自觉性。持续开展“安全生产月”及现场咨询日活动,采取编制施工安全图集、画册,拍摄宣传片、警示教育片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工作,引导企业持续开展安全生产文化建设。二、工作要求(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动员部署,系统谋划、精心安排、压实责任,制定本辖区治本攻坚行动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和工作目标,加大统筹协调和督促力度,确保治本攻坚取得实效。请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于2024年5月17日前将本辖区房屋市政工程治本攻坚行动

16、方案报送玉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二)加强督导检查。玉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结合层级监督检查和安全生产形势分析会,对各县(市、区)开展治本攻坚行动进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和调度,每季度通报治本攻坚行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生产安全事故情况并抄送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根据在建房屋市政工程规模和新开工业园区监管情况,加强施工安全监督队伍建设,依规配备施工安全监督人员,定期开展层级督导检查,对工作开展不力、事故多发频发的地区进行约谈、通报、曝光,并于每月5日前逐级上报上月工作进展情况。(三)创新工作机制。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充分总结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

17、理行动的工作经验,深刻剖析工作中的短板、弱项,充分发挥大数据分析、人工智能、视觉识别等技术手段的作用,创新应用数字化监管手段,结合地域特点、季节特点、施工特点和企业管理水平开展综合风险评估,对重点领域、高危环节加大监管力度,推动安全监管向事前预防转型。三、保障措施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积极争取财政支持,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投入,做好治本攻坚行动各项任务措施的支撑保障,鼓励通过政府购买第三方服务强化监督力量支撑。科学合理安排预算,为实施数字化监管工作提供必要资金保障,确保数据互联互通,构建全国建筑统一大市场。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新媒体等多种形式,多层面、多渠道、全方位宣传治本攻坚行动的进展和成效,推广先进经验,曝光典型案例,鼓励公众参与,畅通举报渠道,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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