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较视野下的社会经济史研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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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森正夫先生系日本著名学者,自20世纪60年代起,他就致力于研究明清江南社会经济史,尤其是江南土地制度和赋役制度史,与我国老一辈明清史学者联系密切,特别是与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的开拓者之一的傅衣凌先生及其弟子等人有着密切的学术交往。2018年11月26日,森正夫教授再次访问大学,与该校教授以“三十年来的乡族研究和地域社会论”为主题展开了一次对话。在对话中,森正夫先生介绍了“地域社会论”的内涵和背景,对明代江南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进行了阐述,同时就“乡族理论及地域社会论“向提出相关问题。则根据自己的研究和近年来的考察成果,对森正夫的提问进行了回应。这之后,两位教授又多次通过互访和远程交流的方式进行学术

2、探讨。地域社会概念形成之背景森正夫教授是日本明清史学界的代表人物,他的不少著作被翻译成中文在中国出版。森正夫教授出生于1935年,但至今仍然在坚持研究工作。我和他很早就认识,有很多共同的学术兴趣。1983年,森正夫教授到大学访问一个月,那时候我的老师傅衣凌先生与他进行了密切的交流和对话。我当时正在读研究生,负责对话的记录和整理,每一次对话都整理了一个专题。后来发表了两篇文章,一篇在日本发表,另一篇在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杂志上发表。近几年,由于一些特殊的机缘,我和森教授有比较多的交流和联系。2013年我到哈佛大学东亚系访学,偶遇森正夫教授,便赠给他我新出版的论文集乡族与国家一多元视野中的闽台传统社

3、会。令人感动的是,森正夫教授回日本后对我的文章作了很系统的梳理和摘要,后来发表了三十年来的乡族研究与地域社会论一文。森正夫教授对傅衣凌先生的乡族理论很有兴趣,他提出的“地域社会论是一种新的方法论和研究视角。实际上,乡族理论和地域社会论的问题意识是相似的,即关注地域社会的秩序是如何形成的。当然,双方的提问方式和观察角度不太一样。我们希望通过对话打通学术隔阂,找到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的新方法和新方向。森正夫:刚刚先生介绍我1983年初次访问大学,那时候只有铁路可以到达,我先到上海,然后到。当时,杨国桢先生接我到学校。我和傅衣凌先生、杨国桢先生一个月开了六次研讨会。我的汉语现在不行,那时候更不行,但傅

4、衣凌和杨国桢先生都耐心倾听,尤其是在研讨会上介绍我作的报告,同时他们也坦率地提出意见。那时候,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杂志还以“森正夫与傅衣凌、杨国桢先生论明清地主、农民土地权利与地方社会”为题,刊发了我们一次讨论的内容。实际上之前的1981年,我在名古屋召开的中国前近代史研究学术研讨会上提出了“地域社会”这一概念,引起了日本明清史学术界的讨论。1990年,这个观点被日本学者岸本美绪先生称作“地域社会论”。包括岸本美绪先生在内,许多学者对“地域社会论”都有批评、有意见,但是我那时已经基本上立足地域社会概念展开了研究。今天是难得的机会,请森教授就“地域社会论”概念为我们作进一步的阐述。森正夫:“地域社

5、会论”概念的核心部分,有两种不同的含义,一是作为实体概念的地域社会,拥有一定具体的地理领域;二是作为方法概念的地域社会,是人们生活的基本的“场”,是广义上再生产的“场这里使用的地域社会指的是后者,即作为方法概念意义上的地域社会。为什么使用“广义上再生产的场的概念?20世纪80年代以前,日本历史学的主导性观点是马克思主义史学。“广义上再生产的场这个概念,是依据马克思的再生产理论,我用这个概念解释地域社会,就比较容易被人接受。地域社会观点的特征在于,具有对立、差异的每个人,同时相互之间又有统一、合作。需要注意的是,这种统一与合作的契机,不仅存在于地域社会的“场”,同时也包含意识范畴在内。因为我们主

6、张的“地域社会”,始终是观点和方法的概念。1981年,我对1945年以来的日本明清史研究和自己以前的研究持有如下看法:第一,尚未展开对不同于阶级对立的社会统合过程的探讨;第二,没有充分关注阶级矛盾和社会统合同时成立的“场之存在和功能;第三,对于维持社会统合的社会秩序、秩序意识的关注较为薄弱。至于我自己,通过对抗租运动的研窕,较为关注江南、福建的民众动向。1972年之前主要围绕佃农的活动,1973年以后开始注意福建抗租运动中土豪的作用,同时也注意到南方的无赖和奴仆,以及城市民众多样且匏杂的反抗活动。从20世纪70年代后期到80年代初期,逐步搜罗并阅读地方志的“风俗”部分,了解明末全国各地之秩序意

7、识的显著变化.另外,我还受到明清史研究前辈们的影响,对乡绅或是处土阶层展开了研究。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为了全面掌握广义再生产的,场(地方)、人生存的基本,场(地方),提出了“地域社会”的方法和概念。关于我的“地域社会论,2006年曾有两位中国学者,即北京大学的赵世瑜教授和台湾“中研院”台湾史研究所的施添福教授在开展区域社会研窕的同时,对“地域社会”概念作了介绍和评论。地域社会概念所面临的课题,从最初提出到今天,已经过了30多年。中国史研究现在需要迫切解决的课题,是否还停留在上述三个判断之上呢?换句话说,“地域社会”的概念、方法以及上面提出的问题,今天还有效吗?中国史研究于我是外国史研究,我和

8、赵世瑜、施添福两位先生不一样。但是我认为身为活动于现代世界的人类之一员,有责任对人类的历史展开探讨。从这一角度来说,以下我将补充提到的两个问题,都是历史社会和现代社会的重要课题。第一,先生曾经指出:“在中国区域社会史研究中,中国历代大一统的国家政权与意识形态,对于社会的发展具有不可忽视的影响。”与此相比较,尽管在我的地域社会论之理论构成中,从逻辑架构上探讨过“国家”的存在及其作用,但并不十分明确。第二,地域社会本身在各个历史时期乃至现代都面临着形形色色的课题。例如,在中国南方山区地域社会,一般都存在着传统社会与现代社会相关联的森林经营、人类生存环境维护等异常深刻的课题。有关这个课题,我的地域社

9、会与森林:传统与现代和其他学者的论文都有所讨论。再如,今天日本的社会,与20世纪80年代不同,面临人口严重减少,某些地域社会本身甚至濒临覆灭的危机。同样的问题在世界各国的城市或农村均普遍存在。此外,还有诸如年青一代的历史意识逐渐减退等现实性问题。我在2014年介绍地域社会论的特性、背景及相关课题的文章中,曾讨论了这些问题。地域社会论视角下的江南与福建森正夫教授长期以来一直关注着中国学者的研究,我们之间多有交流,这对我的研究有很大助益。您对乡族研究是怎么看的?森正夫:关于先生提出的“中国历代大一统的国家政权与意识形态”对区域社会史的影响,我在地域社会论中关注不多,今天大家可能有批评意见。关于这个

10、问题,我再谈几点。一、地方政府职能的演变、社会背景与乡族自治我曾读过先生清代福建地方财政与政府职能的演变(清史研究2002年第2期),郑先生在提及大一统国家的作用时,特别注意一条鞭法改革与地方社会、乡族自治的关系,我从江南研究的角度,提出一两个问题。先生此前和我一起去泉州看宋代以后的碑刻,那是把碑刻都收集在一起的地方,明朝崇祯皇帝书写的碑刻都有。那时候郑先生让我们注意,“乡族”在碑刻中有各种不同的表述,乡族在那时候是存在的、活动的一个概念。不过在江南地区的资料中,表现“乡族”的语言、概念不太多,这个和傅衣凌先生、先生讲的还是不一样。二、赋役制度改革在江南与福建的异同依据先生的研究,从隆庆至万历

11、年间(16世纪后半叶至17世纪初),实行以财政支出的“节流”为指导思想的一条鞭法,地方政府为维持社会秩序的相对稳定,将公共事务的治理逐渐依托于乡族组织和乡绅阶层,因此导致社会控制权下移。一条鞭法是明中叶前后为了减轻民间负担而实行赋役制度改革的最终结果,这是先生以福建为研究对象的多篇论文所提出的看法。然而,在江南,一条鞭法是均一每亩土地的税粮征收额,将每亩征收税粮的物品统一成银两和米谷,并且均一与此相关的徭役折银征收,而总称为“均粮的改革。这项改革,违反了明朝中央有意维持从前每亩税粮征收额体系的方针。在江南三角洲的苏州、松江、常州、镇江、湖州、嘉兴六府,经过15世纪前半期的准备阶段,自15世纪后

12、半期开始着手,特别是16世纪30年代至60年代,随着江南三角洲各府内部的抗争,也可以说就是由于地方一底层顽强不断地累积而导致改革付诸实施。在江南地区赋役改革的过程中,可以看到这样的状态:一方面大户、豪右、宦室、富家反对“均粮”改革,而另一方面小户强烈要求施行,乡里孝廉(举人)表示支持,围绕改革的地域内部对抗关系变得明显了。在此也显示出地域乡绅阶层的层的厚度、乡绅阶层内部矛盾的大小,还有非乡绅阶层对乡绅阶层的抵抗强度,我认为在这里透露出江南与福建的差异。三、福建与江南宗族活动的异同关于明清时期福建乡族的基础是同姓宗族,见在2013年12月“中国史学术讨论会”报告的文章。那一年,我和郑先生在哈佛大

13、学相遇,有一天郑先生邀我作报告。当时哈佛大学东亚系有个读书会,每个星期都聚一聚,边喝酒边聊研究。郑先生根据对福建连城县培田吴氏族谱的分析,认为闽西客家的乡族自治以同姓宗族为核心。不过,我在地域社会的各个类型中,没有设定宗族或宗族代表成为指导者的类型。1981年,日本学者不了解明清时期江南三角洲的宗族存在形态,这是在地域社会中不能设定宗族类型的理由之一。如果开展福建与江南宗族的比较研究,可能成为新的学术热点。最近三木聪(日本北海道大学教授)发表研究福建土地改革的著作,也关注福建以外的华东地区各省。三木引用华东区土地改革成果统计,分析土地改革前华东各省的公田比例,其中苏南5.9%、安徽4.1%、浙

14、江16.35%、福建29.36%。作为福建乡族共有地的“公田”比例,与江南地区的苏南、安徽、浙江相比,显得特别高,反映出福建社会宗族组织的根深蒂固。1996年,大学王日根先生发表明清福建与江南义田的比较研究,认为福建的义田表明“封建官府对社会基层的管理更加间接化和无为化,同时也反映了社会基层的自治化趋向“,提出与先生同样的看法。王先生对江南与福建义田的比较研究很有意思,他重视宋代以后的这一历史现象:为了防止贫富急剧分化,范仲淹在苏州提倡义田;在此影响下,福建也开始通过宗族,为了抚养族人而设置义田。地域社会论与乡族理论森正夫教授提出的“地域社会论“,关注地方社会如何在阶级对立中实现统合,引导我们

15、思考区域社会史研究中的几个重要问题。首先是关于“空间”的概念,森教授注重再生产过程的,场,。在马克思主义理论中,社会再生产理论非常重要。社会再生产是在特定的地域范围中实现的,这种地域范围必须满足再生产过程所需要的基本条件,如水利、交通等。不能提供再生产的基本条件,地域社会就无法可持续发展。因此,森正夫教授特别重视生态环境,到福建调查森林是如何保护的、谁在保护森林、为什么福建的森林覆盖率那么高等。其次,森教授注重社会统合过程中的“指导者”,认为不同的地方精英会创造出不同类型的地域社会。这些地方领袖包括地主、乡绅、土豪、富商,其中有些是国家指派的,有些是土生土长的。最后,森教授一再强调地域社会中的

16、文化问题,即不同类型的地域社会中隐含着不同的意识形态。森正夫教授关注的这些问题,在区域社会史研究中都是不可忽视的。“地域社会论”作为方法论的意义,主要在于超越自上而下的王朝国家视角,倡导从社会统合的视角思考明清时代的历史走向。20世纪80年代以来,日本明清史学界的年轻学者大多从事区域研究,可以说都受到了地域社会论的影响。当然,有的学者对地域社会论有所批评,认为地域社会未必可以自我满足,应该关注地域社会与外部世界的联系。因此,森正夫教授特别关注中国学者的明清社会史研究,尤其是关于“乡族”的研究。他一直在追问,“乡族”究竟有多大?“乡族”的社会构成是什么?在傅衣凌先生看来,明清时期的非官方社会组织

17、都可以称之为“乡族”,森正夫教授认为不可思议。他说我的乡族研究有很大的“福建性森正夫:在我看来,乡族研究和福建地域有着密切关系。这种“福建性”是否可以解释我所关注的江南地区?我对森正夫教授的回应,主要集中在三个方面。首先是关于“乡族”的区域差别。根据土改时期的统计资料,中国南方地区有不少“公田”,福建和广东最多,大约占总土地的30%左右,湖南、江西和浙江的比例也不低,大约占20%左右。如果按“公田”的比例来衡量,可以看出明显的区域差别,越往南“乡族”的规模越大,越往北“乡族”的规模越小。不过,“乡族有各种不同的表现形式,不一定要有“公田”,不一定是经济组织。我们研究“乡族”,主要是关注地方社会

18、的运作机制,尤其是地方公共事务的组织形式。每个地方都有一些公共事务,需要各种公共产品,比如水利、交通、教育、治安、救济等,都是必不可少的地方公共事务。如果地方政府无法提供这些公共产品,就必须由民间自己想办法解决,这就是“乡族”研究关注的问题。因此,“乡族”的区域比较不能局限于“公田”,而是必须比较“乡族”在地方公共事务中的作用。其次,“乡族”与赋役制度改革的关系。我认为,明清时期乡族组织的发展,与赋役制度改革密切相关。明中叶前后,由于实行一条鞭法,地方政府把很多公共事务移交给民间社会,导致乡族组织的普遍发展。森正夫教授认为,江南地区的赋役改革主要是解决“均粮”问题,反映了地域社会的矛盾冲突,不

19、一定导致乡族组织的发展。这说明,江南和福建面对的“国家,是不一样的,需要开展深入的比较研究。明代江南的田赋特别高,历来有所谓“江南重赋”的重要问题。因此,江南的赋役改革主要是围绕均田、均粮,尽可能减轻普通民众的田赋负担。明代福建赋役制度的主要问题是“重役“,所以赋役改革的重点是减轻劳役的负担.从正统年间解决上供物料的问题,到成化年间解决里甲正役的问题,正德、嘉靖年间解决各种杂役的问题,最后合并为“纲、徭、兵、站四大类,按人丁和田亩平均摊派。这些差役是明代地方财政的主要来源,实行一条鞭法以后经常被挪用,因此导致地方政府职能的萎缩。那么,在明代江南的赋役改革过程中,地方财政问题如何解决?地方政府职

20、能发生哪些变化?这是研究“乡族发展必须考虑的制度背景。最后,谁是地域社会的领导人?森正夫教授认为,地域社会有不同的“指导者”,因此可以分为不同的类型。在江南地区,因为有“优免”的问题,地域社会内部的矛盾很突出,可以看到官员、士绅、地主、土豪对地域社会的不同影响。在我的研究中,没有深入讨论这些问题,似乎“乡族”都是一样的,这是森教授比较不满意的。实际上,乡族内部也有不同的社会阶层,也有各种矛盾冲突,但并不影响乡族的发展。比如在明代的福州、莆田地区,士绅阶层有优免特权,他们兼并了很多土地,又不承担劳役,造成赋役不均。在这些地区,士绅阶层可以通过编族谱、签合同,把“优免”特权变成乡族的特权,所以乡族

21、组织特别发达。森正夫教授研究明清之际的福建宁化地域社会,认为在乡绅李世熊领导的泉上里和土豪黄通领导的明珠乡,可能存在不同的地域社会,而且至今还保存不同的历史记忆。这种类型化的研究方法,在“乡族”研究中也有借鉴意义。重新审视“乡族”概念的延展性“乡族”是中国本土的日常用语,傅衣凌先生把它用作学术性概念,实际上是泛指中国的民间社会。他在中国传统社会:多元的结构中指出:“传统中国农村社会所有实体性和非实体性的组织都可以被视为乡族组织,每一个社会成员都在乡族网络的控制之下,只有在这一网络中才可以确定自己的社会身份和社会地位。”因此,在地域社会研究中,“乡族”是不可回避的核心问题。在中国历史上,“乡族”

22、有各种不同的表现形态,有的时候偏重于“乡”,有的时候偏重于“族”,但总的说来是“乡川族”结合,既有“乡”也有“族工在我的老家莆田地区,最基层的社会组织是家族,但为了解决水利、交通、治安之类的问题,就发展出各种超家族的联盟,形成“乡与族密切结合的地域组织。现在很多人把“乡族”等同于“宗族”,这是很大的误解,实际上“乡族”是比“宗族”大得多的概念。为了深入探讨“乡族”的理论意义,需要对中国各地的“乡族开展实证研究和比较研究,而不是停留于概念的界定。在我看来,乡族研究的意义在于注重民间社会的多元性和主体性。明清时期的地方公共事务,主要是由民间社会自行解决的,我称之为“基层社会的自治化”。那么,在不同

23、的时代、不同的地区、不同的人群中,究竟是如何找到解决地方公共事务的办法?如何形成可持续发展的机制?这就是“乡族”研究关注的主要问题。在大多数情况下,“乡族”的发展必须符合国家制度,必须得到政府授权。利用“乡族”实现社会治理,可以说是明清政治体制的基本特征。在田野调杳中,到处可以看到官方倡导的公益事业,而这些公益事业实际上是由“乡族”创办和经营的。因此,在“乡族”研究中必须关注大一统的国家制度,必须关注正统意识形态对民间社会的影响。比较经济史:中国经济史研究的新路径新中国建立以后,对中国经济史学以至整个中国史学界影响最为深远的变化,就是确立了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由于马克思主义重视经济基础的决定

24、作用,经济史研究被纳入并成为史学研究的主流。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至“文革”前,中国大陆史学界的主要注意力集中于对中国历史发展规律的认识上,尤其是有“五朵金花”之称的中国古代史分期、封建土地所有制、资本主义萌芽、农民战争、汉民族的形成等五个议题0古史分期的讨论,实际上是要运用马克思主义关于社会经济形态的理论来解释中国的历史发展道路。农民战争的起因及其利益诉求,也是重在经济领域。封建土地所有制、资本主义萌芽,更是经济史研究的重要内容和题中应有之意。这样看来,“五朵金花”中的四个议题都和中国经济史有直接的关系。由于问题意识集中,导致这一时期的中国经济史蓬勃发展,取得了很大的成就。“文革”中,中国经济

25、史研究陷入停滞的状态。“文革”结束后,中国经济史迎来又一个高速发展时期。随着中国经济的高速成长,中国的经济史研究也出现了空前的繁荣。这一时期,学界整理出版了大批的经济史文献档案资料,研究方法和理论迅速转向和走向多元化。与此同时,从事这一学科研究的专业人员之众多,出版和发表的学术论著数量之丰富,都是史无前例的。可以说这一时期的中国经济史学术界,思想在解放,研究方法在更新,研究领域在扩大,研究水平在提高。当然,总体而言,中国的经济史研究还有很大的拓展空间,尤其是需要进一步扩大研究领域,进行全方位国际对话与合作,以开拓中国经济史研究的新局面。植根于中国理解世界,置身于世界研究中国,是中国经济史学人义

26、不容辞的义务和责任。经济史研究不能坐井观天、闭门造车、自说自话,研究的最终目标还是要进行国际比较。国际比较的范围是非常广泛的,比如目前经济史研究热点中的财政治理能力、物价工资、市场融合以及历史GDP研究,都是很好的国际比较素材。以清代的财政史研究为例。西方学者很早就意识到中国的财政状况与国家官僚制度与地方治理有着密切关联,即政府行政能力的强弱主要表现在征集赋税、徭役的能力和效率方面,因而他们考察中国历史的一个重要视角就是朝廷的财政状况及与此有关的政治、社会变动。马克斯韦伯则在儒教与道教一书中甚至提及国家权力“垄断”财政的概念。口直到19世纪之前,中国的农业、手工业、商业等经济水平,一直稳居世界

27、前列,正是这一国家治理模式的重要成就。清朝的国家治理模式是在继承中国历代王朝统治经验的基础上,进行了全新的融会、贯通、创新和发展,适应了中国独特的国情和历史发展道路,较好地解决了当时的社会问题和民生问题,从而为“康乾盛世”的出现奠定了良好的基础。清代的国家治理能力,极大地推动了当时中国社会经济的发展,是中国传统社会国家治理能力的最高峰。直到西方工业革命之前,中国一直走在世界经济前列。另一方面,清朝国家财政体系的转型发端于鸦片战争之前的嘉道年间,真正的近代转型发生于咸同时期,体现在中央与地方关系、财政收支结构和财政指导思想等多个层面;推动清代财政近代转型的动力首先是内生的,既受时局的重大影响,也

28、是嘉道以来财政实践的自然结果,西方列强的影响反在其次。这种由农业型社会向近代化的工商业型社会转变步伐,虽然是被迫的,但却和1719世纪世界范围内的财政转型,即由传统走向现代的轨迹是一致的。从这个意义上说,尽管前近代中国的财政体系与欧洲各国差异甚大,但清代财政体系的演进轨迹却绝非“西方中心论”者所认为的那样,偏离于世界各国近代化转型的主流道路之外。这对于在全球史的视角下来比较中国社会政治和经济发展轨迹,无疑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值得注意的是,清代的财政结构虽然经历了以田赋为主体的农业型财政到以厘金和海关为主的工商业型财政,但目前已有的大多数成果都集中于探讨清代税收本身,尚较少从全球史的角

29、度展开中西比较,以凸显清代税收长期变迁趋势的共性与特性。而目前的欧洲财税史研究,大多数成果也正好处于上述分析框架之下,一是探讨欧洲各国是如何以财税征收为契机推动本国财政结构和体系的近代转型,二是探讨欧洲各国以限制王权对财税的征收为起点引发革命并最终建立资产阶级政权。可以说,财税是对清朝与欧洲近代早期进行比较的极佳对象。吴承明先生曾说:“历史本来是多样性的,多样之中有共同性的东西。前瞻性分析与回顾性分析相结合,可以避免先验论,符合历史多样性的本来面貌,取得比较客观的判断只有比较才能发现问题,找出问题和回答问题,并由此而得出全新的认识。笔者曾著文比较1823年清朝癸未大水与爱尔兰1816年大饥荒的

30、财政投入及其路径依赖,指出清政府的赈济财政支出虽然比英国高出约15倍,比普鲁士高出约6倍,但加权人口因素后却可以发现,英国受灾民众所接受的人均补贴远超过清朝。考虑到至今普遍认为当时的英国过于“马尔萨斯化”,中国却是封建集权体制下的儒家伦理治国,两者的鲜明反差值得做进一步思考。3近些年来,随着计量史学、新经济史学的崛起,量化中国不同历史时期的经济发展水平并与同时期的世界其他经济体进行比较的“历史GDP”研究,在国内外学术舞台上日渐兴起。国际学术界围绕这一研究潮流还引发了对诸如“大分流”(theGreatDiVergenCe)等问题广泛而持续的大讨论。尽管学者对GDP估值持有不同意见,但作为一项重

31、要的综合指标,它不仅包含经济总量,也包含经济结构。通过GDP指标,一个国家特定历史时期的经济发展水平,以及经济兴衰和结构变迁,基本上可以一览无余,在此基础上,更可以较为方便地进行纵向与横向比较研究。正是因为有了历史GDP研究的基础和共识,国内外长期以来争论不休的明清、近代中国社会是发展还是停滞的讨论,才有可能形成统一的标准和为大家所接受的结论;国际大分流的学术讨论,也才有了更为流畅的沟通平台。当然,由于多方原因,来自西方的GDP研究系统,在很大程度上仍是以“欧洲经验”和近代欧洲的经济发展水平,作为最重要乃至唯一的衡量标准。身为中国学者,我们对此必须保持清醒的认识,既不能完全排斥这套体系,也不能

32、被它所局限,应把更多精力放在研究传统中国经济运行的结构、特点和规律上,并将其置于全球经济体系中,考察其发展及其与西方经济的相互关系,只有如此,“中国历史GDP估算及经济总量的国际比较研究,才能真正具有本土学者的特色,并以这种特色贡献于,整体主义,的世界经济史研究,而不使研究成果成为新版本的,欧洲中心观的数量化诠释4在这一研究潮流中,中国学者理应发挥更大的作用。相信通过踏实努力的工作,中国学者一定能够探索出一条符合经济发展规律的历史GDP研究道路,这也是中国学术走向国际的重要途径。经济史比较研究的目的不是为了简单论证中国历史发展道路的优越性或者独特性,而是通过这样的一种对照与反思,在客观恢复历史

33、真实的基础上,更加清晰地认识中国,理解中国。20世纪90年代以前,为反击黑格尔的“中国经济长期停滞”论及其变种理论,国内的清史学者主要从清代前期生产力发展水平、商品经济的发展、雇佣劳动的变化等方面展示清代经济发展的成就以及局限,认为与同时期的欧洲各国一样,17-19世纪的清代经济正缓慢地向资本主义社会经济形态转型,突出表现为清代经济中已经孕育出了较为成熟的资本主义萌芽。此后,国内学者在反思中国资本主义萌芽研究范式的基础上,突出清代经济中市场需求与专业化生产互动的特点,认为清代处于传统经济向现代市场经济转型的早期阶段。因此清代经济发展属于由市场规模扩大、劳动分工与专业化生产带来的斯密型增长。斯密

34、型增长的观点在国际上得到了加州学派的支持。尽管资本主义萌芽论、斯密型增长论理清了清代中国经济发展的若干成就和趋势,但它毕竟是以欧洲小国的发展经验为参照系,未能揭示出清代中国经济发展自身的固有特征与长期影响。与欧洲小国相比,清代中国具有经济发展的三个优势条件,分别为丰富的自然资源、数量众多的人口资源和庞大市场规模。它们共同构成了清代中国特有的“规模优势型的经济发展模式这种发展模式的最大成就体现于国家经济总量的不断提高,但如果计算人均GDP,这个指标却不断在下降,说明清前期的规模优势型发展仍有很大局限。新中国改革开放之后,随着国内外经济和社会环境的巨大变化,制约中国发挥上述三种大国优势的障碍逐渐扫

35、除,才使得中国的经济发展得以充分依托三种大国优势,实现了快速增长和赶超,其经济总量在近年也超过日本,仅次于美国,跃居世界第二位。当然,比较经济史研究是一个复杂的综合体,既要注意比较对象的选择,又不能画地为牢,自缚手脚。即如当下的经济史研究中,我们既要注意与西方发达国家的经济发展模式进行比较,又要注意与同时期不发达国家的历史发展道路进行比较,从而才能更加深刻地理解中国的发展道路。比如研究19世纪中国社会的近代化转型,除了要关注中西“大分流”,批判“西方中心观”,比照中国与英、荷等国发展道路的异同,也应该扩大视野,同样关注这一时期印度卧莫尔王朝、土耳其奥斯曼帝国,以及南美洲各国的历史,考察其各自的

36、发展脉络。即以印度为例,因其复杂的族群矛盾、宗教冲突、土邦林立与中央集权的严重缺失,再加上柴明达尔制度、札吉尔制度、包税制等独特制度,导致卧莫尔王朝一直难以完成大一统任务,并最终沿着军事扩张财政危机内乱外敌入侵的道路演进,在葡萄牙、荷兰及英国东印度公司等殖民势力的轮番强行介入下,于19世纪中期彻底丧失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整个印巴次大陆最终沦为英帝国的殖民地。印度于19世纪下半期推行的畸形近代化事业及其民族解放运动,是在印度人民饱受政治凌辱、经济遭受宗主国压榨的特殊情况下艰难启动的。晚清时期的中国处于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当我们评判这一时期所推行的洋务运动、清末新政,乃至反思“全盘西化”等理论预设时,印度的经历无疑是绝佳的参照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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