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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施工招标文件编号:招 标 人: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单位 (章):某某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发 放 时 间: 某某年8月 15日 目 录第一章 投标邀请书第二章 投标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一、 总则二、 招标文件三、 投标文件四、 投标报价五、 投标文件密封和递交六、 开标七、 评标与定标八、 授予合同第三章评标标准与方法第四章合同主要条款第五章技术规范及要求第六章工程量清单、工程预算及投标用光盘(另附)第七章图纸和其他资料(另附)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一章投标邀请书投标邀请书(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被邀请的投标人全称):1、招标人现就对其某某电子厂房(项目名称)进行邀请(招标方式)招标,贵单位
2、已通过资格审查,现邀请贵单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和要求,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2、请贵单位接到本招标文件后,认真阅读各项内容,进行必要的投标准备,并按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按时递交投标文件。 3、招标人将按招标文件中投标须知确定的时间、地点开标、请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准时出席。4、领取招标文件时间:某某年8月15日下午4:00至5:00。5、领取招标文件地点:某某电子厂。第二章投标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招标人某某电子代理机构项目名称建设地点项目立项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批文编号批文名称招标范围工程规模1300平方米结构类型钢结构工程造价150万元,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自筹计划工
3、期质量要求合格创优无招标方式邀请招标承包方式包工包料投标保证金/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资质条件: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财务要求:良好业绩要求:良好信誉要求:良好项目经理(建造师,下同)资格:二级注册建造师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文件售价图纸押金不收取退还不计息不退还投标文件份数投标文件要求正本壹份,副本贰份现场查勘投标人应在答疑会召开之前自行查勘现场,对于产生的疑问在答疑会上由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招标控制价编制单位共同进行解答并以书面形式发放给所有潜在投标单位。澄清及答疑投标预备会召开,时间:某某年 8月 18 日下午15:30;召开地点:某某电子会议室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日
4、后45日内有效投标截止时间某某年 4 月 4 日上午9 时30分整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某某电子地点开标会时间地点预算编制依据预算编制采用 工程量清单计价 计价方式 投标报价方式综合单价法报价。暂估价金额/万元甲供材金额/万元暂估及甲供主要材料招标控制价150万元,标书装订及密封要求投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分别按“商务文件”、“技术文件”组卷密封,并在封袋上正确标明,共计二个标袋。评标办法本次招标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评标,方案可行,低价中标是否授权评委会确定中标人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3过高或过低的投标单价标准分包不允许合同签订合同签订前,中标人必须向招标人提交合同总价5 %的履约保证金。履约担保
5、的有效期截止到合同履行完毕承包人无违约的前提下,承包人按本合同约定的按时按质完成各施工节点约定的施工任务,通过竣工验收,凭工程质量验收合格证明及发包人签署的关于承包人已完全履约的证明报请终止履约担保,履约保证金无息返还。合同结算方式本合同价款采用固定单价合同方式确定。工程款支付签订施工合同,并进场施工一周后,付合同价的10%,按工程形象付款,施工过半付至40%,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的70%,在竣工验收合格一年内付至95,余款作为质量保证金待保修期满后返还(不计息)其他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可以不打印“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2、下文中与“前附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前附表”
6、为准;联系方式备注招标文件编制人(签名): 单位(盖章):一、总 则1、招标项目概况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工程进行招标1.2 项目名称: 某某电子厂房施工1.3建设地点:1.4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1.5计划工期:为60日历天。1.6质量要求:合格。1.7资金来源:自筹。1.8招标方式:邀请招标。1.9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1.10投资额:150万元.1.10投标人资格要求:1.10.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为建筑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1.10.2投标项目经理无在手工程,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二、招 标 文 件4
7、、招标文件的内容4.1招标文件包括以下文件:(1) 投标邀请书(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2) 投标人须知;(3) 评标标准与办法;(4) 合同主要条款;(5) 工程量清单及工程预算(含投标专用光盘);(6) 图纸和其他资料;(7) 技术规范及要求;(8) 投标文件格式;(9) 所有投标期间发出的补充通知。4.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本招标文件中所有的内容,并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写投标文件,不能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文件。5、投标预备会5.1 投标人请于预备会前一天将疑问以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提交至招标代理机构,并按照“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时间:时间:某某年 8月 1
8、8 日下午15:30;召开地点:某某电子会议室(如有变化将通知各投标人)参加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如对工程量清单和招标人预算有疑问,须以书面形式并附详细的计算书在预备会上提出,逾期不再接受,请投标人派相关人员准时参加;未参加会议的,将被视为对于本次招标项目无疑问。在预备会上形成的书面 “答疑纪要”,将发给所有投标人,作为招标文件的补充。5.2 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施工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招标人现有的能使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投标人由于对招标文件的任何推论和误解以及招标人对有关问题的口头解释所造成的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负。6、招标文件的澄清6.1投标人在收到招标文件和踏勘现场后,若有疑问需要澄清,应在收
9、到招标文件后,某某年8月 18 日之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书面文字、传真、电子邮件等)向代理公司提出,所有问题的解答,将在投标预备会上以书面形式提供给所有投标人。由此而产生的对招标文件内容的修改,以修改通知的方式发出。如这些资料具有合同意义将并入将来的合同文件中。7、招标文件的修改7.1在投标截止日期15 天前,招标人都可能会以书面通知的方式修改招标文件。修改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同等约束作用。7.2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把修改通知内容考虑进去,招标人可以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具体时间将在修改通知中写明。7.3当招标文件、修改通知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通知为准。
10、三、投 标 文 件 的 编 制8、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商务文件、技术文件二个部分。8.1商务文件:应具备以下基本内容(按下列顺序组卷)(1) 投标函(2) 授权委托书(3) 投标报价书(4) 辅助资料表(表3.1-表3.6)(5)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6) 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7) 项目经理(建造师)资质证书(复印件)8.2技术文件施工组织设计为明标,应具备如下基本项目,同时应按照以下顺序编排:a. 工程概况b.工期及质量目标c.施工准备情况d.施工组织管理网络e.施工总体部署f. 主要分部、分项施工方法g.针对本工程特点采用的特殊措施h. 季节性施工措施i.质
11、量保证措施j.工期保证措施k.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措施l.降低成本、提高经济效益措施m.主要施工机械和工具、主要周转材料、劳动力安排一览表n.施工进度计划o.施工总平面布置图(3) “投标报价时,投标人不得采用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不得进行恶性竞争,损害他人及社会公共利益。投标人编制投标报价,应当使用符合“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工程量清单施工招标投标智能化评标系统数据标准的工程量清单计价应用软件。投标人应将投标格式文件和工程造价格式文件同时刻入投标光盘。”注意刻光盘的时候要刻录工程造价格式文件。(4)各投标单位,在投标报价时,必须提供扬州市建设工程成本价评审数据表。当发包项目标段由多
12、个单项工程、单位工程、多个专业组成时,应以单项工程为单位,按“扬州市建设工程投标报价优惠下浮合理幅度警戒指标”的工程类型分类汇总成扬州市建设工程成本价评审数据表。8.5投标人应当使用投标文件第五章中所提供的文件格式填写,如不够用时,投标人可按同样格式自行编制和添补。投标文件中的“投标总价”、“工程项目总价表”、“单项工程费汇总表”、“单位工程费汇总表”“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措施项目清单计价表”、“其他项目清单计价表”、“零星工作项目计价表”、“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措施项目费分析表”、“主要材料价格表”及其他反映组价和分析的数据要求、技术标和商务标采用书面方式并制成电
13、子格式(投标专用光盘)。四、投 标 报 价9、 工程量清单和招标人控制价9.1投标人应将招标人发放的工程量清单和招标人控制价与投标须知、合同主要条款、技术规范、图纸、施工现场条件等结合起来查阅与理解并一起使用。投标人在投标中须对工程量清单中所列的工作内容及其工程量,依据招标文件规定的承包范围、内容及合同规定的义务包括施工图纸进行校对,工程量清单和控制价中存在有任何划分项目误差、计量单位误差、计算的数量误差、遗漏项目等均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或修正要求。招标人如认为要求合理,将以书面的形式进行修正,修正的工程量清单和控制价发给所有投标人作为投标报价的依据。9.2投标人不能仅
14、根据工程量清单所述数量及尺寸而不参考图纸或不进行实地现场查勘进行投标报价。9.3投标人对招标人公布的招标控制价有异议时,应在招标答疑会上书面提出,招标人应当及时核实。经核实确有错误的,招标人应当调整招标控制价,在开标5日前通知所有投标人,并补报送造价管理机构备查。9.4 招投标监管和造价管理机构在处理投诉时,如有必要,可委托造价咨询企业会同招标控制价编制咨询人员复核招标控制价,复核只进行一次。复核确认招标控制价误差范围在2%以内(含2%)的,原招标控制价有效,复核费用由投诉人承担;误差范围在2%以外的,招标控制价应以复核确认的为准,复核费用由原招标控制价编制单位承担。10、投标报价的编制依据:
15、10.1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10.2招标人提供的招标文件、工程地质勘探报告招标文件补充文件、工程量清单、工程招标控制价、工程地质勘探报告;10.3工程施工图、施工现场条件、施工方案、企业定额;10.5 某某年第8期扬州工程造价管理的政府指导价,缺项部分参照市场价格;10.6扬州市现行的不可竞争费用内容及标准;10.7现行的施工规范和标准;10.8扬州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相关规定;10.9施工期间各类建材的市场风险和政策性调整风险。11、投标报价的编制要求11.1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必须使用符合“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工程量清单施工招投标智能化评标系
16、统数据标准”的工程量清单计价应用软件。11.2投标报价应包括完成招标文件规定的工程量清单所列项目的全部费用,其内涵:(1)包括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费、其它项目费和规费、税金;(2)考虑风险因素而调整的费用;(3)因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的要求而发生的费用。11.3工程量清单计价应采用综合单价计价,综合单价包括完成工程量清单中一个规定计量单位项目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管理费、利润,并考虑风险因素。11.4投标人应当根据本企业的具体经营状况、技术、装备水平、管理水平、市场价格信息,视工程的实际情况自主确定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管理费、利润和风险,按省市有关规定计取规费和税金,进行投标
17、报价,且不得低于成本。11.5投标人投标文件中必须按计价规范规定的表格表式或招标文件所要求的表式编制详细完整的投标报价书。11.6投标人应将下列不可竞争费用按照规定的标准计取,不得降低标准计取:(1)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2)住房公积金、社会保障费、工程排污费、安全生产监督费;(3)省级以上财政、税收、物价等部门批准的税金及行政性规费;(4)其他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可竞争费用;(5)暂估价(含材料暂估价、专业暂估价)。 11.7属可竞争费用由投标人自主报价的,须满足下列要求:投标人根据企业定额报价的项目,其人工、材料、机械消耗量远低于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表的计价表消耗量时,应附有详
18、细分析资料;工程主要材料单价远低于同期扬州市造价管理部门发布的市场信息价的最低价格时,应附有材料供货单位的书面供应承诺。书面材料中要列出供货单位对材料的品牌、规格、质量等级、单价、数量等内容的承诺,并提供相关票据文件等证明材料;施工组织措施费用、管理费、利润远低于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表中的标准时,应提供详细的分析资料。11.8工程量清单报价中的项目单价与其数量相乘的总和,应与投标报价汇总表总价及投标函中的投标总价相符,不符时以单价数量的总和为准。11.9投标报价时,必须提供扬州市建设工程成本价评审数据表。当发包项目标段由多个单项工程、单位工程、多个专业组成时,应以单项工程为单位,按“扬州市
19、建设工程投标报价优惠下浮合理幅度警戒指标”的工程类型分类汇总成扬州市建设工程成本价评审数据表。11.10本工程招标控制价为 150万元.(最终以“答疑纪要”中投标人确认的招标控制价为准)。投标人的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的,其投标文件无效。11.11投标人应对清单中的每一个项目进行报价(包括综合单价及合价),投标人自主报价部分如漏报或少报项目,则视为其费用已含在其它项目的综合单价或合价中,结算时不再增加。11.12经确认的工程量清单是编制工程预算、投标报价、签订合同价、支付工程进度款和办理竣工结算、调整工程量和合同价以及工程索赔的依据;经确认后的招标人控制价仅作为评标时的依据。11.13其它规定:施
20、工中发生工程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价款按投标报价相应的清单项目单价调整。如变更的项目投标报价中无相应项目,则由中标人在接到变更通知7日内提出相应变更项目的报价,经本项目总监及招标人批准后执行。11.14所有投标报价以人民币表示,投标人报价单位为万元,保留小数点后两位。12、投标报价的方式: 12.1本工程采用下列方式:综合单价法报价。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施工期间各类建材的市场风险和政策性调整确定风险系数。包括但不限于:(1)因市场变化、政策性调整而导致的各种价格变化;(2)因正常的天气变化(参照历史同期气象资料)等自然条件的变化,采取的临时措施等;12.2投标人依据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招标人招标控
21、制价、施工图纸及设计文件、施工现场情况、工程地质勘探报告等资料并自行考虑包括以上各种风险因素在内的所有风险后进行投标报价,一旦中标,投标报价将不会得到调整(工程变更、合同约定和招标人要求变动的内容除外)。12.3投标报价的计价方法: 工程量清单计价12.4材料价格按苏建价【】号文关于加强建筑材料价格风险控制的指导意见。12.5在城区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和砂浆.13.勘察现场 13.1考虑到本工程实际情况,投标人应对工程施工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勘察,以获取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所有资料,招标人有向投标人提供帮助的义务。勘察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承担。13.2投标人到现场实地勘踏,应充分了解工
22、地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他(包括且不限于:施工临时设施、脚手架及现场运输设备、施工现场因政府部门规定而造成的各种限制条件等等)足以影响承包价的情况,任何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获得批准。五、投标文件的密封与递交14、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14.1投标人必须编制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份数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并明确标明“正本”和“副本”。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14.2投标文件正本与副本均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水书写或打印,由投标人加盖法人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印鉴或签字。14.3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和行间插
23、字,除非这些删改是根据招标文件的指示进行的,或者是投标人造成的必须修改的错误。修改处应由投标文件签署人加盖印鉴。15、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志15.1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分别按“商务文件”、“技术文件”并按要求封装组卷密封,并在封袋上正确标明,共计二个标袋。15.2所有封袋上都应写明招标人名称、工程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卷别;15.3所有投标文件都必须在封袋上加盖投标单位法人公章及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的印鉴(或签字)。16、投标截止期16.1投标人应在投标须知中规定的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递交到指定地点,并在投标签收簿上登记。16.2招标人可以按本文件规定以修改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
24、日期。在上述情况下,招标人与投标人以前的在投标截止期方面的全部权力、责任和义务,将适用于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期。16.3超过投标截止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并原封退给投标人。17、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17.1投标人可以在递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期之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递交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的通知。在投标截止期以后,不得更改、撤回投标文件。17.2投标文件的修改应按本文件相关条款规定的要求编制、密封、标志和递交(密封袋上应标明“修改”字样)。17.3投标截止以后,在投标有效期内,未确定中标人前,投标人不得撤回投标文件。六、开 标18、开标18.1开标会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主持,邀请
25、招标办、公证处人员以及所有投标人参加,投标项目经理(建造师)携带身份证件由公证处人员和招标人进行现场验证。在评标期间,投标人应主动远离评标场所,投标人对招标单位和评标委员会成员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导致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18.2开标程序:(1)开标时,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或招标人委托的公证机构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予以密封、标识的,将作为无效投标文件,退回投标人。经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和其他招标人认为有必要的内容。投标价格待技术文件评审结束后,再当众宣布。(2)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所有符合招
26、标文件规定要求的投标文件,开标时都将当众予以拆封、宣读、记录。电子文件将在开标会议上当众进行数据导入,供评标使用。原始电子文件密封保存至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满。投标人未提供电子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18.3在开标时,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作为无效投标文件,不得进入评标:(1)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予以密封的;(2)超过投标截止时间的。七、评 标 与 定 标19、评标19.1评标委员会投标文件的评审工作在扬州市招标办和公证处的监督下,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进行。评标委员会的成员必须符合扬州市招标有关规定。评标委员会成员应认真阅读投标文件,严格依据国家和省市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精神和本
27、招标文件进行评审、依法独立评标不得带有任何倾向性。19.2评审程序(1)评标按照下列程序进行:1)评标准备;2)组建评标委员会;3)清标并初步评审;4)详细评审;5)推荐中标候选人,撰写评标报告。(2)评审顺序:先评技术文件,后评审商务文件。19.3重大偏差的认定1) 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函未加盖投标人的公章及企业法定代表人印章的,或者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没有合法、有效的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印章的;2)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 3) 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4) 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
28、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 5) 投标人名称或组织结构与资格预审时不一致的;除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经招标人书面同意外,项目经理与资格预审时不一致的;6) 投标人资格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或招标文件要求的;7) 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8) 明显不符合技术规范、技术标准的要求; 9) 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招标控制价的;10)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出现了评标委员会认为不应当雷同的情况;11) 未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编制投标报价的;12)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报价的电子投
29、标文件或因投标人原因使投标报价的电子投标文件无法导入计算机评标系统使评标工作无法进行的;13) 投标文件载明的货物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等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14) 投标文件提出了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或招标人不能接受的工程验收、计量、价款结算支付办法;15) 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16) 经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低于成本价的;17) 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必须提交的相关资料的;18) 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19) 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资料的;20) 利润总额超出总价的5%的;19.4经评标委员会认定为存在重大偏
30、差的投标文件,将作为废标处理。另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若发现投标人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该投标人的投标除作废标处理,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投标文件被确认废标的,招标人将告知该投标人。19.5评标委员会根据规定否决不合格投标或者界定为废标后,因有效投标不足三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所有投标被否决的,招标人依法重新招标。19.6清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使用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进行,清标主要完成以下内容:1) 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在评标过程中需要考虑的相关因素;2) 投标文件在符合性、
31、响应性等方面存在的所有偏差;3) 对投标价格进行换算的依据和换算结果;4) 投标文件中存在的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错误的情形;5) 投标文件存在的算术计算错误和拟修正结果;6) 在列出的所有偏差中,拟定为重大偏差的情形和相关依据;7) 在列出的所有偏差中,拟定为细微偏差的情形;8) 列出投标单价(含技术措施费)过低及过高的清单项目的序号、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工程内容、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之间存在的偏差幅度和产生偏差的技术、经济等方面原因的摘录;9) 核查报价组成及利润总额,并列出利润总额占投标总价的百分比; 10)需要提请评标委员会向投标人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
32、正的建议;11)投标文件改变属于投标人代收代缴性质的各种税、基金或者行政规费的标准,或者遗漏相关内容的;12)其他在清标过程中发现的,需要提请评标委员会讨论、决定的投标文件中的问题。19.7本次招标确定的过高或过低的投标单价的具体标准为:以偏离招标人预算中单价的 15%为标准:19.8初步评审阶段,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下列程序进行评标:1) 阅读、研究招标文件和清标结果,获取评标所需要的重要信息和数据,了解和熟悉评标的要求;2) 核对评标工作用表和清标结果;3)核对清标结果中列出的投标文件存在的所有偏差,确认重大偏差、细微偏差和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的方法和标准;4) 根据需要,对算术计算错误的修正
33、、细微偏差的补正及投标文件中其他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的内容,提出书面澄清、说明或者补正要求;5)分析投标人对澄清、说明或者补正要求所作的书面说明;6) 对存在过低的投标单价的投标人进行质询,分析其做出的书面说明和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确定过低的投标单价是否能够成立;7)核查报价计算的正确性,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评标委员会按上述原则改正错误调整投标文件的报价,经过投标授权人签字确认,调整后的报价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如投标人不接受改正错误后的报价,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8)评
34、标委员会形成初步评审结论。评标委员会应当在澄清的基础上,按照实事求是地反映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和尽量减少无效投标文件的原则进行补正。在澄清与补正中发生投标价格变化的,应同时向全体投标人进行通报。19.9投标单价的补正除下列情况外,投标单价不得调整:1)投标单价算术计算错误,应当按实补正并调整合价、总价。2)投标单价中改变招标文件暂定的价格或费用的,调整相应内容的单价组成,以补正后的单价计算合价、总价。调增部分的差额按照不能成立的过低投标价格进入成本评审,同时所有的差额部分均按不合理报价进入报价合理性评审。19.10非单价因素的合价及总价的补正1) 投标文件改变或者遗漏招标文件规定的项目编码、项目
35、名称、计量单位、工程数量、暂估的价格或者费用、材料规格、等级或者型号等特殊要求的价格,其澄清与补正方法为:1.可以与清单项目对应的改变或遗漏:1.1要求投标人修正为招标人工程量清单对应清单项目内容;1.2如价格发生变化,则:1.2.1投标人自主报价部分,按照只减不增的原则进行补正;1.2.2非投标人自主报价部分,应当补正为清单项目规定内容,按实调整合价、总价。2.无法与清单项目对应的项目:2.1投标人增加的清单项目及相关价格,视为投标人预计可能发生的项目内容的报价,应从投标人投标总价中相应扣除。2.2对投标人增加的清单项目的相关价格,招标人可以选择接受或拒绝。招标人拒绝的,投标人应同意并承诺,
36、否则视为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可接受的附加条件,属于重大偏差,其投标无效。 2)投标文件改变属于投标人代收代缴性质的各种税、基金或者行政规费的标准,或者遗漏相关内容的:1.按照规定的计税、计费标准进行补正,按实调整合价、总价。2.非单价因素的合价及总价的补正中,调增部分的差额按照不能成立的过低投标价格进入成本评审,同时所有的差额部分均按不合理报价进入报价合理性评审。3)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投标人对相关内容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投标人不得拒绝。投标人拒绝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4)投标人未到场进行澄清与补正,且未就该事项在投标文件中声明的,视为认同评标委员会的澄清与补正要求。1
37、9.11详细评审1)初步评审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根据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详细的评审和比较。2)投标文件未通过初步评审的,视为无效投标文件,不得进入详细评审。3)在详细评审阶段,对投标报价的评审应当以初步评审后得出的价格为依据。4)是否低于成本的判定:在详细评审阶段,对投标报价的评审应当以初步评审后得出的价格为依据。1.判定投标人的报价是否低于成本,评标委员会应当参照2010年第一期“扬州市建设工程投标报价优惠下浮合理幅度警戒指标”,并结合投标人的实际成本予以确定。2.当投标人报价超出总价让利警戒指标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证明其报价的
38、合理性,评标委员会应结合各项警戒指标对其重点评审。3.评委应当结合扬州市建设工程成本价评审数据表,并依据各单项工程的成本评审进行标段成本的评审。4.当投标人报价中除总价外有两项让利警戒指标超出时,评标委员会可结合投标人报价情况,判定其投标低于成本报价。5.当投标人报价中综合单价低于招标文件确定的过低的投标单价标准及投标人报价中综合单价低于招标文件确定的过低的投标单价标准、且低于各投标单位平均价5%的投标单价,评标委员会应当对与该价格相关的下列因素进行重点分析:A. 工程内容是否完整;B. 施工方法是否正确;A. 施工组织和技术措施是否合理、可行;C. 综合单价和单项费用金额的组成、工料机消耗及
39、确定的费用、利润是否合理;D. 是否满足招标文件对主要材料的规格、型号、等级等特殊要求,确定的材料价格是否合理;E. 投标人对澄清要求所作的说明是否合理,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是否具有说服力。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者评标委员会有充分的理由认定上述因素不能支持投标单价成立的,应当在评标报告中详细记录认定的理由和依据;同时评标委员会应当根据经评审不能成立的过低的投标单价与下列相应价格中的最低价之间的价差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工程数量,计算出合价差或者单项费用差:1)招标人预算价格;2)所有投标人相应投标价格中的最高价。所有合价差和单项费用差及按照上述补正规定应计入成本评审的调增部分的
40、差额,其总计金额大于投标文件列明的利润总额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的价格投标,其投标文件无效。19.12评标委员会通过评审发现投标人的投标价格明显低于其他投标人且无技术、经济方面的补足措施,或投标报价中存在明显的瑕疵,按照澄清与补正办法进行修正或补正后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成本的,可以采用告诫的方式对投标人进行警告。投标人接受告诫并确认其投标报价低于成本的,其投标无效。19.13投标人不接受告诫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启动调查程序。在调查结束并作出书面记录后,可以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的价格投标,其投标文件无效。确认为低于成本价格投标的,调查费用由该投标人支付。19.14在评标过程中,评
41、标委员会成员对同一问题意见不一致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形成评标结论。19.15经过初步评审后的电子文件及投标人按照要求对其投标文件作出的澄清、说明、补正内容,成为其投标文件组成部分。施工合同将以包含上述文件的投标文件及招标文件内容为基准进行签订和执行。19.16评标过程中,数据和评分的计算过程和计算结果(除特别注明的)均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的第三位四舍五入。20、定标:20.1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阐明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意见,并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推荐不超过3名有排序的合格的中标候选人。20.2排序原则:(1)按得分高低从高到低进行
42、排序;(2)当得分相同时,取报价低者优先;(3)当得分、报价均相同时,由评标委员会决定。20.3确定中标人的原则:招标人按照评委会的书面评标报告中的中标候选人排序,确定排名第一的为中标人。当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未按本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因同样的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20.4评标和定标将在投标有效期结束日30个工作日前完成。不能在投标有效期结束日30个工作日前完成评标和定标的,招标人将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
43、有权撤回其投标。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不得修改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八、授 予 合 同21、中标21.1根据工程招标投标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该工程招标文件的规定,评标委员会推荐排序第一名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公示两个工作日,未有质疑的,招标人将向中标单位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同时通知其他投标人。中标通知书将成为合同的组成部分。21.2中标单位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应在30日内与招标人签订施工合同。中标人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由此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应予以赔偿。21.3招标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压报价、增加工作量,缩短工期或其他违背中标人意愿的要求,以此作为发出中标通知书和
44、签订合同的条件。22、合同签订22.1招标人与中标人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依据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签订施工合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内容应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合同签订前,中标人必须向招标人提交合同总价5 %的履约保证金,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不计息,中标人除应当按照各地规定的标准提交履约保证金外,若中标价比有效投标报价平均值低5%以上,则中标人还应当在合同签订之前按照中标价与有效投标报价平均值之差向招标人另行提交中标差额保证金(银行保函)。第三章 评标标准及方法1、评标标准:本次招标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评标。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是指在投标文件能够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
45、价不高于招标人设定的投标最高限价的投标人中,评审出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中标人,但按照本规则确认为投标价格低于其企业成本的除外。2、评标方法:1) 技术文件评审结论分为可行与不可行两个等级,只定性,不作相互比较,对不可行的技术文件判定按以下原则进行:A. 与发包工程实际情况不符;B. 违反强制性国家标准规定的;C. 按照该技术文件的措施和方法进入施工后预计会出现质量或者安全事故的。经认定为不可行的技术文件,评标委员会应要求投标人进行书面答辩,然后再下结论,被评定为不可行的投标文件,其投标文件视为无效,不再进入评标程序。第四章 合同主要条款本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采用合同示范文本(GF19990201
46、)。本合同主要条款如下:合同双方确认,本合同及本合同约定的其它文件组成部分中的各项约定都是通过法定招标过程形成的合法成果,不存在与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不一致的条款。如果存在任何此类不一致的条款,也不是合同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对合同双方不构成任何合同或法律约束力。合同双方不存在且也不会签订任何背离本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或合同。如果存在或签订背离本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或合同,也不是合同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对合同双方不构成任何合同或法律约束力。 第三部分 专用条款主要内容1、总则 1.1合同文件组成及解释顺序:(1).本合同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 (3). 图纸; (4). 招标文件及答疑文书; (5). 工程量清单; (6). 本合同专用条款; (7). 本合同通用条款; (8) . 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9). 投标书及其附件;(10).工程报价单及预算书;(11)合同履行中,发包人承包人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1.2适用法律和法规,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中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