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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现代都市工业高能级发展的措施方案为支持现代都市工业高能级发展,推动先进制造业和生产性服务业深度融合,厚植打造具有全球影响力和美誉度的现代化国际大都市产业支撑,制定本措施方案。一、支持都市工业特色化发展支持发展总部型、创新型、微加工型都市工业。总部型都市工业重点发展企业集团总部、区域总部和研发中心、采购中心、财务管理中心和结算中心等功能性机构。创新型都市工业重点发展服装服饰、黄金珠宝等时尚产业,工业设计、游戏动漫、网络视听等软件服务业,人工智能、大数据、区块链等数字信息产业。微加工型都市工业重点发展电子信息、生物医药、智能制造、精密制造等绿色制造业。到2025年,全市都市工业营业收入达到1000
2、0亿元以上,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达到20%以上,成为全国都市工业发展重要城市。二、支持都市工业专业化推进绘制都市工业产业地图,引导企业按产业类型、功能类别在相应区域聚集。支持新区重点发展科技研发、总部商务、数字文创、先进计算;东部新区重点发展航空经济、未来医学、检验检测;高新区重点发展高端软件、人工智能、信息安全、精密制造;重点发展时尚产业、人工智能、生物技术;青羊区重点发展航空装备、工业软件、智能传感器;重点发展轨道交通、北斗+、国潮汉服;重点发展高端新材料、生物医药、电子信息、高端定制;重点发展工业机器人、工业互联网、检验检测认证。鼓励城镇化率较高的区(市)县立足区位条件、资源禀赋和产业特征
3、,走差异化特色化都市工业发展道路。三、支持都市工业系统化承载建立以专业楼宇为支撑点、特色街巷为连接线、产业功能区(产业社区)为引领面的都市工业承载体系。支持专业楼宇建设,完善都市工业综合体建筑规范,鼓励建设多层标准厂房,推动工业上楼;实施差异化地价,鼓励企业物业自持;实施一楼一业,鼓励特色化招商、专业化运营,加快Al创新中心、微电子产业楼宇、机器人研制中心等楼宇创新实践。支持特色街巷建设,立足产业基础、突出文化特色,实施统筹规划、连片开发、专业运营,促进关联市场主体聚集,形成区域特色,重点加快街区建设。支持产业功能区(产业社区)建设,按照以生产空间为主体、生活空间为配套、生态功能为支撑的微城市
4、空间结构要求,打造一批标志性都市工业产业社区,支持经济产业社区等加快建设。到2025年,全市基本建成150个集约高效、功能复合的专业楼宇,60个文化底蕴厚重、产业标识鲜明的特色街巷,打造20个主业突出、产城融合的产业功能区(产业社区)。四、支持生产性服务业精准赋能赋能电子信息,建设国家级工业软件协同攻关和体验推广中心,补齐集成电路封装中试、可靠性试验、电子自动化设计/IP核共享平台。赋能高端装备,争创国家车联网先导区、国际机场国家级临空经济示范区,建设国家铁路技术创新中心,国家高端航空装备技术创新中心、无人机产业创新中心、引进智能网联汽车测试认证平台、氢能国家级检测认证平台,打造国产民机维修基
5、地、轨道交通维保基地。赋能生物医药,发展合同研发(CRO)、药品委托生产(CMO)、合同定制加工(CDMO)服务,建设国家精准医学产业创新中心、同位素及药物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健康医疗大数据资源中心、全球生物医药供应链服务中心。赋能新型材料,建设国家新材料测试评价平台(区域中心)、新材料中试孵化基地。赋能绿色食品,建设食品安全检测中心、物流配送中心、供应链结算中心。赋能新兴产业,建强国际技术转移中心、知识产权保护中心。赋能未来产业,建设未来产业技术研究院,建立城市场景机会清单+创新应用实验室+城市未来场景实验室+场景示范工程全周期孵化体系。五、支持企业引进培育对新引进企业总部按实缴注册资本最高给
6、予5000万元奖励,对新迁入的都市工业上市企业一次性给予350万元奖励。对租赁综合楼宇、多层标准厂房的企业,给予最高100万元/年/户的租金支持。区(市)县可根据区域发展实际对企业购买、租赁标准厂房、商业楼宇给予资金支持。支持企业能级提升,对首次被评为世界500强、企业500强和民营企业500强、服务业500强的,分别给予2000万兀、Iooo万兀和300万兀一次性奖励。六、支持平台载体建设运营对纳入重点创新实践的产业功能区(产业社区)、特色街巷、专业楼宇,按公共配套设施实际投入的10%给予补助(最高分别5000万元、IOOO万元、500万元)。鼓励专业化运营机构参与创新实践,按照招商推广、形
7、象建设、场景营造实际投入的20%给予支持(最高500万元)。加快培育都市工业创新创业载体,对新获批的市级及以上孵化器、加速器,分别给予运营机构50万元、10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具有明显公共属性的科技资源共享服务平台、工业互联网平台、公共技术平台等,根据有关行业支持政策,按照不超过平台收入或投入的30%给予补贴(最高500万元)。七、支持土地集约利用支持利用存量建设用地、存量房产发展新产业新业态,继续实行按原用途和权利类型使用土地的过渡期政策。鼓励存量工业用地新增工业厂房或增加原厂房层数,对新增的工业厂房不再增收土地价款。在符合规划和安全环保要求的前提下,经属地政府批准并报产业部门备案,对利用老
8、旧厂房及其他非住宅性空闲房屋用于从事众创空间、文化创意等新产业、新业态的宗地和建筑,其土地权证上的用途和使用权人不作变更,不收取土地用途价差。符合条件的自有存量土地用于发展服务业(含总部经济)的商服用地,根据自持比例最低按双评估价差的50%收取土地出让价款。完善国有建设用地多种用途混合利用制度,积极推进混合用地改革试点。八、支持人才优先发展加强都市工业领军人才、管理人才、技能人才引进培育,实施产业建圈强链人才计划,对入选人才给予30万元资金资助以及子女入学、人才安居、交流培训等配套服务。对生产性服务业重点领域作出突出贡献、年收入高于40万元的高端人才,按其年度个人收入的5%20%给予奖励。九、
9、加强区域协同发展支持中心城区、城市新区和郊区新城以产业链、创新链、供应链为纽带,建立总部+基地研发+制造协作模式。探索实施跨区域利益分享,鼓励都市工业企业在市内异地建设生产制造基地,支持大企业、大集团在城市中心区域设立总部、研发、管理、运营机构和高端制造基地。十、加强统计考核和发展研究构建以产业分类、产出强度、税收贡献、能耗水平、环境保护等为核心指标的都市工业统计指标体系,优化完善目标督导机制、考核监督体系,增强发展动力。支持市级有关部门按规定报批设立都市工业研究机构,鼓励在高校、院所建立都市工业研究智库,加强与国内外顶级智库的交流合作,开展具有特色的都市工业发展战略、产业、布局、政策等方面研究,完善都市工业高能级发展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