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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工程系教师业务档案管理细则为适应办公自动化及档案管理现代化的需要,更好地开发教师业务档案信息资源,推动我系教师业务档案管理工作规范、科学和有序,结合我系实际,特制定本管理细则。1、本系教职工要及时完善教师信息管理平台系统。针对常态信息,教职工填写要准确。针对动态信息,教职工要根据新的信息及时更新、完善。2、档案员要及时完善教师业务档案盒。本系教职工要将新获得的档案信息原件送到系里扫描并复印存档,档案员及时将新获得的档案复印件装入教师个人业务档案盒。3、本系教职工因工作需要可向系部借阅教师业务档案。借阅人员要办理登记借阅手续,明确借阅时限,及时归还,确保相关材料无缺失。4、本系教职工各类培训档案需在培训结束后2个月内完成培训材料的整理、上交、存档工作。经审核通过后方可履行报销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