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评定及监测办法》全文及解读.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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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重庆市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评定及监测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建设,健全示范社申报、审核评定、动态 监测和淘汰机制,引导农民合作社积极创建示范社,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 民专业合作社i去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办法 和国家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评定及监测办法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 本办法。第二条重庆市农民合作社示范社(以下简称市级示范社)是指依照中华 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等 法律法规规定成立,达到规定标准,并经农民合作社市级部门联席会(以下简 称市联席会)评定的农民合作社和农民合作社联合社.第三条市级示范社的评定和监测,坚持

2、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不干预农 民合作社的生产经苣自主权,实行动态监测管理机制。第四条市级示范社评定工作采取名额分配、区县推荐、市联席会审定、媒 体公示、发文认定的方式.市联席会根据各区县(自治县,以下简称区县)、 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农民合作社发展和示范社建设情况,提出 名额分配的指导性计划.第二章申报第五条申报市级示范社的农民合作社原则上应是区县级示范社,并符合以 下标准:(-)依;罐记设立L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 登记管理条例登记设立,运行2年以上,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依法办理 变更登记.2 .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独立的银行账户。3 .根据本

3、社实际情况并蛰照农业农村部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章程等, 制订章程.(二)实行民主管理L成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等组织机构健全,运转有效,各自 职责和作用得到充分发挥。2 .建立有健全的财务管理、社务公开、议事决策记录等制度,并认真执 行。3 .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成员(代表)大会并有完整会议记录,所有出席成员 在会议记录或会议签到簿上签名.涉及到重大财产处置和重要生产经营活动等 事项由成员(代表)大会决议通过。4 .成员(代表)大会选举和表决实行一人一票制,或采取一人一票制加附 加表决权的办法,附加表决权总票数不超过本社成员基本表决权总票数的20%.(三)财务管理规范L配备必要的会计人员,按

4、照财政部制定的相关财务会计制度规定,设苦 会计账簿,编制会计报表,或委托有关代理记账机构代理记账、核算.财务会 计人员应当具备从事会计工作所需要的专业能力,不得兼任监事.2 .成员账户健全,成员的出资额、公积金量化份额、与本社的交易量 (额)和返还盈余等记录准确清楚。3 .可分配盈余按成员与本社的交易量(额)比例返还,返还总额不低于可 分配盈余的60%.4 .每年编制年度业务报告、盈余分配方案或亏损处理方案、财务会计报 告,经过监事会审核,在成员(代表)大会召开的十五日前苣于办公地点供成 员查阅,理事会接受成员质询。5 .监事会负责对本社财务进行内部审计,审计结果报成员(代表)大会。 成员(代

5、表)大会也可以委托审计机构对本社财务进行审计.6 .各级财政直爵卜助形成的财产平均量化到成员账户,并建立具体的项目 资产管护制度.7 .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制度农民专业合作社会计制度规定, 定期向当地农村经营管理部门报送会计报表,并按时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报送 年报.(四)经济实力强L成员出资总额50万元以上,联合社成员出资总额150万以上.2 .固定资产总额达到20万元以上,联合社固定资产40万以上.3 .年经营收入100万元以上,联合社年经营收入200万以上.4 .生产鲜活农(林)产品的农民合作社,销售渠道稳定顺畅.(五)服务成效明显L坚持服务成员的宗旨,以本社成员为主要服务对象。2 .入

6、社成员数量高于本区县同行业农民合作社平均水平,其中,种植业合 作社成员数超达到50人以上,养殖业合作社成员数St 30人以上3 .农民成员占合作社成员总数的80%以上,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成 员不超过成员总数的5%.4 .为成员提供产供销一体化服务,成员主要生产资料统一购买率、主要产 品(服务)统一销徒(提供)率超过80% ,新品种、新技术普及推广.5,促进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构建合作社+农户的紧密利益联结 机制,带动农民增收作用突出,成员收入高于本区县同行业非成员农户收入.(六)产品(服务)质量安全1 .实行标准化生产(服务),有生产(服务)技术操作规程,建立农产品 生产记录,

7、采用规范信息技术手段采集、留存生产(服务)记录、购销记录等生产经营(服务)信息.2 .严格执行农药使用安全间隔期、兽药休药期等规定,生产的农产品符合 农产品质量安全强密姓标准等有关要求。鼓励农民合作社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 追溯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等制度.(七)社会声誉好1 .遵纪守法,社风清明,诚实守信,在当地影响大、示范带动作用强.2 .没有发生生产(质量)安全事故、环境污染、损害成员利益等严重事 件,没有因行业通报批评等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按时报送年度报告并进行公 示,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重庆市信用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等无行政处罚 信息记录,没有被列入经营异艳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名单.3 .农民

8、合作社及其法定代表人无信用不良记录,未涉及非法金融活动,没 有被有关部门列入失信名单,贷款风跄等级未被列为损失类.4 .税务登记信息正常,近一年未受到税务机关行政处罚.第六条对于从事特色农林种养业、农产品加工及运输、农机服务、电子商 务、农业休闲观光及乡村旅游,以及推进农业生产三品一标”工作成效较好 的农民合作社,申报标准可以适度放宽.第七条申报市级示范社的农民合作社应提交本社基本情况等有关材料.具 体申报程序:(-)农民合作社向所在地的区县农业农村行政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二)区县农业农村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水利、林业、供销合作等部门 和单位,对申报材料进行真实性审查,征求发展改革、财政、

9、税务、市场监 管、金融监督管理等单位意见,对拟推荐的市级示范社进行公示.公示7个工 作日无异议的,以正式文件向市农业农村行政主管部门(市级部门联席会办公 室)推荐,并附审核意见和相关材料,同时报市级有关业务主管部门备案.第三章评定第八条市级示范社每年评定一次,由市级部门联席会评定.第九条市级部门联席会由市农业农村委召集,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 市水利局、重庆市税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林业局、金融监管总局重庆监管 局、市供销合作社等单位为成员,市级部门联席会在市农业农村委设办公室, 组织市级示范社评定工作,对各区县和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推 荐的示范社进行审核。第十条市级示范社评定要

10、坚持标准,严格程序。评定程序:(一)根据各区县农业农村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其他业务主管部门联合审定 的推荐意见,市级部门联席会办公室各成员单位结合自身职责,对候选名单开 展审查,提出市级示范社候选名单和复核意见,形成评定工作报告报市级部门 联席会审定.(二)市级部门联席会审定后,在有关媒体公示7个工作日.对公示的农 民合作社有异议的,由相关区县农业农村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进行核 实,提出处理意见.()经公示无异议的农民合作社,获得重庆市农民合作社示范社称号,由市农业农村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水利局、重庆市税务局、市市 场监管局、市林业局、国家金融监管总局重庆监管局、市供销合作社等部门和

11、 单位联合发文并公布名单。(四)市级部门联席会将市级示范社名单汇总,建立市级示范社名录.第十一条各区县应加强对市级示范社的扶持政策措施,建立健全针对市级 示范社的辅导员制度,依法依规给予政策支持.第四章监测第十二条建立市级示范社动态监测制度,对市级示范社运行情况进行综合 评价,为制定市级示范社的动态管理和扶持政策提供依据.第十三条市级部门联席会成员单位加强对市级示范社的调直研究,跟踪了 解市级示范社的生产经营情况,研究完善相关政策,解决发展中遇到的突出困 难和问题.第十四条实行两年一次的监测两介制度.具体程序:(-)市级部门联席会办公室提出市级示范社运行监测工作方案,报市级 部门联席会确定后组

12、织开展运行监测评价工作.(二)市级示范社在监测年份,将本社发展情况报所在区县农业农村行政 主管部门.()区县农业农村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对所辖区域市级示范社 所报材料真实性进行核查,核查无误后报市农业农村委.(四)市农业农村委会同有关部门对市级示范社监测材料按照本办法规定 的标准进行审核,市级部门联席会办公室各成员单位结合自身职责,对监测名 单开展审直,提出合格与不合格监测意见建议,并提交市级部门联席会审定。(五)近两年内纳入国家级示范社监泱讲监测合格的农民合作社,以及新 评定的市级示范社,可不纳入市级示范社监测范围.第十五条监测合格的市级示范社,以市农业农村委文件确认并公布.监测 不合

13、格的或者没有报送监测材料的,取消其市级示范社资格.第五章附则第十六条市级示范社及申报市级示范社的农民合作社应按要求如实提供有 关材料,不得弄虚作假.如存在舞弊行为,一经查实,已经评定的市级示范社 取消其资格,未经评定的取消其申报资格,且3年内不得再行申报.第十七条市级示范社要及时提供有关材料,并作为评定与监测的重要依 据.第十八条对在申报、评定、监测工作中,不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存在徇私舞弊行为的有关人员,要按有关党纪政纪规定予以严肃查处.第十九条本办法由市农业农村委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文件下教:生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等九部门关于印发E击庆市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评定及监测办法的通知.

14、docx重庆市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评定及监测办法政策解读近日,Ili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印发了 Ii庆市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评定 及监测办法(以卜.简称评定及监测办法),C评定及监测办法为何出 台?总体考虑是什么?有哪些具体举措?现解读如下。问:评定及监测办法出台的背景和意义?答:2019年5月,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等九部门制定重庆市农民专业 合作社示范社评定及监测办法(渝农发(2019) 79号)(以下简称原办 法),五年来,原办法为开展市级示范社的评定及监测提供了重要依 据,有力促进我市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区县、市、国家“三级联创”体系。2018 年7月,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实施

15、。2019年9月,中 农办、农业农村部等十部委印发关于开展农民合作社规范提升行动的若干 意见。同年11月,农业农村部等九部委印发国家农民合作社示范社评定及 监测办法,对国家示范社评定监测工作作出新的规定、提出新的要求。2022 年9月,&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办法修订后正 式施行。截止目前,全市农民合作社总数3. 6万余家,农民合作社的产业类型日趋 多样、合作内容不断丰富、服务带动能力持续提升,但也存在组织机构与章程 制度不健全、财务管理与盈余分配不规范、经营实力和联农带农能力不强等问 题。与此同时,经过儿年实践运行,原办法在农民合作社市级示范社的建 设条件、评定及监测标准

16、、评定及监测方式等方面,与国家政策规定衔接不紧 密,与新形势、新任务和新要求不适应。因此,为进步提高农民合作社市级 示范社评定与监测工作的规范性、连续性和合理性,加强动态管理、实行优胜 汰劣,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促进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修订原办 法很有必耍“问:评定及监测办法的总体考虑是什么?答:评定及监测办法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 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办法和国家农民专业 合作社示范社评定及监测办法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来制定。问:制定6评定及监测办法的堪本原则?答:制定过程中,我们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不干预农民合作社的 生产经营自主权,实行动态

17、监测管理机制。问:市级示范社的评定名额怎么分配?答:市级示范社评定工作采取名额分配、区县推荐、市联席会审定、媒体 公示、发文认定的方式。市联席会根据各区县(自治县)、西部科学城重庆高 新区、万盛经开区农民合作社发展和示范社建设情况,提出名额分配的指导性 计划。问:6评定及监测办法在评定申报上有哪些具体要求?答:一是依法登记设立。耍求农民合作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 合作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登记设立,运行2年以 上。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农民合作社依法办理变更登记。二是实行民主管 理。比如应建立有健全的财务管理、社务公开、议事决策记录等制度,并认真 执行,以及每年至少“开次成

18、员(代表)大会并有完整会议记录,所有出席 成员在会议记录或会议格到简上卷名。三是财务管理规范。比如可分配盈余按 成员与本社的交易忌(额)比例返还,返还总额不低于可分配盈余的60%。四 是要经济实力强。涉及多个具体指标,比如成员出资总额50万元以上,联合社 成员出资总额150万以上。五是服务成效明显。六是产品(服务)质量安全。 七是社会声誉好。问:经济指标方面的具体要求有哪些?答:结合四川、云南和贵州以及浙江等省市情况,我们对经济指标要求做 了部分修订,主耍是成珏出资总额50万元以上,联合社成员出资总额150万以 上。固定资产总额达到20万元以上,联合社固定资产40万以上。年经营收入IOO万元以

19、上,联合社年经苜收入200 7j以上。生产鲜活农(林)产品的农民 合作社,销售渠道稳定顺畅.问:在针对社会声誉方面,市级示范社仃什么特别要求?答:主要要求:一是没有发生生产(旗量)安全事故、环境污染、损杏成 m利益等严重事件,没有因行业通报批评等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按时报送年度 报告并进行公示,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重庆市信用信息公共服务平台 等无行政处罚信息记录,没有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二是 农民合作社及其法定代表人无信用不良记录,未涉及非法金融活动,没有被有 关部门列入失信名单,贷款风险等级未被列为损失类。三是税务登记信息正 常,近一年未受到税务机关行政处罚。问:有哪些

20、鼓励性政策?答:对于从事特色农林种养业、农产品加工及运输、农机服务、电子商 务、农业休闲观光及乡村旅游,以及推进农业生产“三品一标”工作成效较好 的农民合作社,申报标准可以适度放宽。问:“三品一标”工作是指的什么?答:按照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农业生产“三品一 标”提升行动2024年工作要点的通知B (渝农办发(2024) 38号)文件中, “三品一标”指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和标准化生产。问:市级示范社的申报程序是哪些?答:第一步,农民合作社向所在地的区县农业农村行政主管部门提出书面 申请:第二步,区县农业农村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水利、林业、供销社等部 门和单位,对申报

21、材料进行真实性审查,征求发展改革、财政、桎务、市场监 管、金融监督管理等单位意见,对拟推荐的市级示范社进行公示经有关媒体公 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的,以正式文件向市农业农村行政主管部门(市级部门战 席会办公室)推荐,并附审核意见和相关材料,同时报市级有关业务主管部门 备案。问:市级示范社的评定程序是哪些?答:市级示范社每年评定一次,由市级部门联席会评定。市级部门联席会 由市农业农村委召集,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水利局、重庆市税务局、 市市场监管局、市林业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重庆监管局、市供梢合作总 社等单位为成m,市级部门联席会在市农业农村委设办公空,组织市级示范社 评定工作,对各区县(自

22、治县)和西部科学城或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推荐的 示范社进行审核。问:两年一次的监测评价制度有哪些?答:一是市级部门联席会办公室提出市级示位社运行监测工作方案,报市 级部门陕席会确定后组织开展运行监测评价工作。二是中级示范社在监测年 份,招本社发屣情况报所在区县农业农村行政主管部门。三是区县农业农村行 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对所辖区域市级示范社所报材料真实性进行核查, 核查无误后报市农业农村委.四是市农业农村委会同有关部门对市级示范社监 测材料按照本办法规定的标准进行审核,市级部门联席会办公室各成员堆位结 合自身职责,对监测名单开展审查,提出合格与不合格监测意见建议,并提交 市级部门联席会审定。问:如果农民合作社在申报市级示范社和监测时存在舞弊行为,怎么处 理?答:市级示范社及申报市级示范社的农民合作社应按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材 料,不得弄虚作假.如存在舞弊行为,一经查实,已经评定的市级示范社取消 其资格,未经评定的取消其申报资格,且3年内不得再行申报。问:市级示范社评定和监测过程中,有哪些禁止性行为?答:对在申报、评定、监测工作中,不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存在 徇私舞弊行为的有关人员,要按有关党纪政纪规定予以严肃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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