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十四五”湖北省母婴安全行动提升实施方案》的通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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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湖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十四五”湖北省母婴安全行动提升实施方案的通知(鄂卫通(2022)33号)各市、州、县卫生健康委(局),部省属医疗卫生机构:现将“十四五”湖北省母婴安全行动提升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湖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2022年7月29日“十四五”湖北省母婴安全行动提升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母婴安全行动提升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要求,提高我省妇幼健康服务质量和水平,巩固强化母婴安全,保障实施优化生育政策,维护妇女儿童健康权益,现结合我省实际制定“十四五”湖北省母婴安全行动提升实施方案。一、总体目标以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信息化支撑为基础,以

2、深入落实母婴安全五项制度为主线,聚焦服务质量提升、专科能力提升和群众满意度提升,持续强化质量安全管理,提高医疗保健机构服务能力,预防减少孕产妇和婴儿死亡。二、工作目标促进母婴安全高质量发展,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和婴儿死亡率,到2025年:全省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14/10万以下,全省婴儿死亡率控制在5.2%。以下。完善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体系,结合“湖北省妇幼健康智慧管理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及“云上妇幼”信息化建设项目,积极推进母子保健手册APP的应用,为妇女儿童提供安全、有效、便捷、温馨的高质量妇幼健康服务,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三、实施范围开展助产技术服务的医疗保健机

3、构,重点是县级及以上综合医院、中医医院、妇幼保健院和妇产医院。各级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中心要全面组织实施。四、实施内容(一)母婴安全系统管理提升行动1 .落实工作规范要求,动态评估妊娠风险。严格落实妊娠风险评估与管理工作规范要求,规范开展孕产妇妊娠风险筛查和评估,注重多学科联合动态评估和管理,对孕产妇进行分级分类管理,将妊娠风险筛查、妊娠风险评估、妊娠风险分级管理和产后风险评估结果录入到信息系统相应模块或母子健康手册APP每次产前检查记录的评估栏,高危情况在信息系统作出明显标注和设置自动提醒功能,对于妊娠风险分级为“黄色(一般风险)”、“橙色(较高风险)”、“红色(高风险)”和“紫色(传染病

4、)”的孕产妇,提醒其在二级以上医疗保健机构接受孕产期保健服务和住院分娩,强化产后风险评估2 .严格妊娠风险分级,实现专案智慧管理。规范妊娠危险因素筛查,提高基层高危孕产妇识别能力,对妊娠风险分级为“橙色”、“红色”和“紫色”的高危孕产妇及时转诊到具备相应诊治能力的助产机构,严格实行专案管理,依托信息系统实现高危个案的动态更新、自动警示、实时检索、阶段汇总、系统分析,落实由产科高年资医师负责管理,引导有序集中就诊,保证专人专案、全程管理、动态监管、集中救治、及时转诊,确保做到“首诊发现一例、登记录入一例、警示报告一例、智慧管理一例、高效救治一例”。3 .重视生命早期保健,强化新生儿安全管理。加强

5、新生命围孕期、产时和分娩后连续健康监测与保健服务,保障胎儿和新生儿健康。推广新生儿早期基本保健技术,做好新生儿喂养、保健护理、疾病预防、意外伤害等健康教育,新生儿访视率保持在95%以上。强化高危儿,特别是早产儿专案管理,推广早产儿母乳喂养、袋鼠式护理和早期发展促进,不断提高高危儿专案管理率。(二)母婴安全医疗质量提升行动4 .严格院感防控管理,确保医疗服务安全。严格落实国家卫生健康委新冠肺炎聚集性疫情期间孕产妇医疗服务保障工作指南要求,建立有效的应急措施,全力做好院感控制工作。强化产科探视管理,完善新生儿出入管理制度和交接流程。严格落实传染病预防控制管理制度和工作要求,加强门急诊、产科病房、产

6、房、新生儿及儿科病房、检验、影像等重点科室、重点部位和重点环节的感染预防控制管理,严格执行消毒隔离、手卫生和医院感染监测等规定。5 .完善质量管理制度,依法依规开展执业。医疗保健机构及医护人员实施助产技术应依法取得相应资质,依法依规执业。落实医疗质量管理办法,产科、儿科应成立本科室医疗质量管理工作小组,每年开展不少于2次医疗质量安全案例警示教育。严格遵守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重点强化三级查房制度、术前讨论制度、危急重症患者抢救制度等。6 .落实质量管理措施,医疗质量持续改进。严格遵守产科专业诊疗指南及技术操作规范,针对手术室、产房、新生儿病房等重点部门,围绕关键环节和薄弱环节每月开展自我评估与

7、分析,持续落实质量改进措施。全面开展产房分娩安全核查,规范填写核查表,并作为医疗文书纳入病历管理,降低产房医疗差错及安全不良事件发生率。(三)危急重症救治水平提升行动7 .加强救治网络建设,完善救治协调机制。加强危急重症救治体系建设,不断完善省、市、县三级危急重症救治网络。明确专门部门落实院内产科安全管理职责,由分管院长具体负责,建立院内多学科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小组,鼓励新生儿科医生进产房。建立完善危重孕产妇救治医患沟通机制,救治抢救期间医疗组应当指定1名产科医师负责与患者家属做好沟通。8 .提高重症救治能力,改善救治薄弱环节。针对产后出血、新生儿窒息等常见危重症,每季度至少开展1次专项技

8、能培训和快速反应团队急救演练,紧急剖宫产自决定手术至胎儿娩出时间(DDl)努力控制在30分钟以内并逐步缩短。每半年至少组织召开1次多科室联席会议,完善抢救流程与规范,进一步明确相关科室和人员职责任务,强化急救设备、药品、孕产妇用血、转运等保障机制。规范开展孕产妇危急重症评审,开展从早孕建档到产后随访的全程分析,梳理各个环节存在的管理、资源、技术问题,不断完善诊疗方案和管理制度。9 .畅通重症转运通道,切实保障母婴安全。各级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中心依托“云上妇幼”平台实现划片分区管理,落实中心责任;提高院前急救能力,加强转运途中抢救和处理,健全分工负责、上下联动、应对有序、运转高效的危急重症救

9、治、会诊、转诊机制,实现院前急救、院内急诊、重症监护有效衔接,进一步畅通危急重症转诊绿色通道,切实保障孕产妇和新生儿安全。(四)母婴安全专科能力提升行动10 .加强重点专科建设,提升医疗保健水平。开展孕产多学科协作诊疗试点和产科亚专科建设试点,提升产科临床诊疗水平,充分发挥省妇幼健康联盟和各市州妇幼健康联盟作用,重点加强产科专科联盟建设,带动各级产科发展。综合性医院着力加强妊娠合并症处置、危重孕产妇多学科联合救治;分娩量较大的妇幼保健院、妇产医院着力加强产科亚专科、新生儿科建设,逐步建立产科重点专病医疗组。强化孕产期保健和新生儿保健特色专科建设,促进预防保健与临床医疗融合发展。加强乡镇卫生院和

10、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孕期保健能力建设,提升孕产妇健康管理能力。11 .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推广适宜技术。全面开展基层产科、新生儿科、新生儿复苏、儿童保健和出生缺陷防治等专业技术人员培训,不断提升基层妇幼健康服务能力和水平。保障产科和儿科医师、助产士和护士每年至少参加1次针对性继续医学教育。以临床应用为导向,聚焦影响妇女儿童健康突出问题及难点,加强科学研究和临床转化,加快推进适宜技术推广应用。12 .建立激励机制,增强科研创新能力。妇幼保健机构要稳步提高配套科研经费占机构总经费支出的比例,探索建立妇幼健康科研创新激励机制,鼓励省妇幼保健院加强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等科研平台建设,逐步提高妇幼健康系统专业技术

11、人员科研素养和妇幼保健机构的内涵建设。(五)母婴安全风险防控提升行动13 .强化助产机构监管,规范助产技术服务。加强全省助产技术服务的监督管理,制定湖北省助产机构管理办法和湖北省助产机构评估标准,对助产技术服务实行分级管理,加强对助产技术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的校验工作,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助产机构服务能力评价和风险排查,并实行动态管理,建立退出机制。积极开展远程医疗,减少孕产妇和围产儿的死亡和并发症发生,提供优质高效的助产技术服务。做好孕期保健,促进临床与保健服务相结合。14 .规范服务质量管理,严格辅助生殖技术监管。制定出台湖北省“十四五”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发展规划、湖北省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

12、理规范及湖北省人类辅助生殖技术机构评价标准,成立湖北省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质量控制中心,开展技术指导、业务培训、督导考核与服务质控评价。将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和人类精子库的日常监管纳入卫生监督执法系列统一监管,建立常态化监管机制,聚焦关键环节、关键点,运用信息化手段助力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规范管理和风险防控,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殖健康。15 .制定出台工作标准,规范产前筛查与诊断。制定出台湖北省产前诊断及产前筛查机构管理规范,修订湖北省产前诊断及产前筛查技术服务机构评审标准,规范有序开展产前筛查与产前诊断,严格落实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综合防控措施,逐步开展心理筛查评估,及时发现和干预影响妊娠的风险因素

13、,防范不良妊娠结局。指导产后及时采取避孕措施,减少非意愿妊娠,合理控制生育间隔。对患有疾病可能危及生命不宜继续妊娠的孕妇,由副主任以上任职资格的医师进行评估和确诊。(六)母婴安全智慧管理提升行动16 .实现智慧管理,优化生育全程服务。整合升级改造现有与妇幼健康服务相关的信息系统,建立起“功能完善、管理高效、使用方便、服务便捷”的湖北省妇幼健康智慧管理系统,促进妇幼健康管理工作提质增效。以信息系统、“云上妇幼”及母子健康手册APP等信息化手段为支撑,整合孕前保健、孕期保健、住院分娩、产后保健等内容,提供系统、规范的智慧化母婴安全全程服务,打造无缝对接“一条龙”服务链。17 .打造“云上妇幼”平台

14、,助力分级诊疗落地。全面启用“云上妇幼”,应用大数据和互联网技术,通过线上咨询、智慧服务、健康管理、远程医疗等方式,让全省妇女儿童共享同质化医疗服务;以省妇幼保健院为引领,整合各级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中心力量,结合“云上妇幼”平台,为基层提供远程会诊、上下转诊、远程超声、远程影像、远程心电、远程急救、远程教学、远程监护等业务服务及指导,推进优质医疗保健资源下沉,加快分级诊疗制度的实施。18 .注重日常数据采集,加强信息动态管理。加强实时动态妇幼健康管理,实现妇幼健康全周期全过程管理和服务的信息化、智能化。及时、准确将日常医疗保健服务数据录入信息系统,依法依规对围产儿死亡、儿童死亡、孕产妇死亡

15、、出生缺陷的发生等进行监测登记并及时录入上报信息。通过对信息系统产生的“大数据”分析,查找存在的问题,完善院内产科质控指标体系,提出改进建议。严格落实医疗质量(安全)不良事件信息采集、记录和录入报告相关制度。(七)母婴安全健康促进提升行动19 .明确健康教育职责,健全健康教育网络。鼓励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设置妇幼保健教育与健康促进专家库,负责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的指导工作。建立辖区妇幼健康教育工作网及协作机制,各级妇幼保健机构设置健康教育科,具体负责妇幼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为辖区培养妇幼健康教育人员,针对生育服务链条的各环节,制订健康教育工作方案。20 .加大健康教育力度,丰富健康教育形式。

16、利用主流媒体和新媒体,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健康宣教活动,有针对性的撰写科普文章,制作科普图画,拍摄科普视频。依托“云上妇幼”、母子健康手册APP.孕妇学校、生育咨询门诊、微信公众号、微博、短视频等平台,将线下和线上教育相结合,普及孕育健康知识,提升健康素养,强化孕产妇“自身健康第一责任人”意识。21 .提高政策支持力度,建立长效激励机制。以妇幼保健机构绩效考核为抓手,鼓励各级妇幼保健机构将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纳入年度考核、评优评先和职称晋升等,制定针对性政策,探索建立妇幼健康教育长效激励机制。省、市级妇幼保健院利用各种宣传平台每年发布不少于50篇科普作品,单篇科普作品平均阅读量力争达到1

17、万。县级妇幼保健院、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加大健康教育活动频度和广度,提高辖区健康教育活动覆盖率。(八)母婴安全便民服务提升行动22 .优化诊疗资源配置,满足医疗服务需求。科学评估机构承接能力,精准测算群众就医需求,按照开放床位和配置标准,足额配备医护人员和设施设备,确保服务资源与服务量相匹配。疫情期间鼓励适当调整延长产科、超声等科室门诊时间,有条件的机构可探索开设周末门诊、假日门诊、夜间门诊,减轻集中接诊压力。合理设置门诊候诊区域,充分利用各类就诊系统、叫号系统、检查预约系统分流患者,严格落实“一人一诊一室”,保障有序就诊。23 .完善便民利民措施,实现医院智慧服务。优化产科诊室布局

18、和服务流程,集中产科门诊、超声检查、胎心监护、采血、尿检、缴费等环节,努力提供“一站式”便捷服务。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推进全面预约诊疗,省市级妇幼保健院的产科预约诊疗率270%,三级综合医院和省市级妇幼保健院产前检查复诊预约率290%。在保障危重孕产妇救治的前提下,推广预约住院分娩。推进孕产期全程预约诊疗,引导孕产妇在助产机构建档时确定主管责任医师,鼓励由1名产科医师或1个产科医疗组为未转诊转院的孕产妇提供全程系统保健服务。24 .促进安全舒适分娩,提供优质分娩服务。营造温馨、舒适的产房环境,提供以产妇为中心的人性化分娩服务。规范开展专业陪伴分娩等非药物镇痛服务,鼓励开展药物镇痛分娩服务,有条

19、件的医疗保健机构可开展家属陪伴分娩。加强高品质、普惠性产科床位设置,鼓励有条件的医疗保健机构产科病房以单人间和双人间为主,切实改善产科住院条件,提升群众幸福感和满意度。(九)母婴安全中医药服务提升行动25 .发挥中医技术优势,推广中医技术服务。妇产科、儿科积极应用中医药适宜技术,充分发挥中医药在妇女儿童预防保健和疾病诊疗中的独特作用。积极推广中医药适宜技术和方法,建立中西医协作诊疗制度。以妇幼保健机构中医药工作示范单位创建活动为抓手,推进各级妇幼保健机构全面开展中医药服务,做优做强中医妇科、中医儿科等专科,逐步提高门诊中医药服务占比,鼓励有条件的妇幼保健院营养餐厅提供药膳、营养餐等服务,省级、

20、市级和县级妇幼保健院开展中医药专科服务的比例达到90玳90%和70机26 .普及中医适宜技术,发挥中医药在妇儿重大疑难疾病中的诊疗作用。推广针刺、灸法、拔罐、推拿、药浴、刮疮、膏方、贴敷、理疗、灌肠、电针、体质辨识等妇儿中医药适宜技术的开展,不断探索中医药在复发性流产、胎源性疾病、优生优育、孕产期保健等妇儿重大疑难疾病中的诊疗作用,制定完善诊疗方案,推广使用临床疗效好、使用安全、特色显著的中药方剂。五、工作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市(州)、县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将保障母婴安全摆在卫生健康工作更加突出的位置,精心组织实施,要根据当地实际,制订具体实施方案,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夯实工作责任,确保各

21、项措施全面落实到位,坚守母婴安全底线,切实保障母婴安全。(二)完善协同机制。各市(州)、县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细化工作任务,建立助产机构、急救中心和血站联动机制,强化转运、救治、用血等重点环节保障,健全分级负责、上下联动、应对有序、运转高效的急救、会诊、转诊网络。加强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体系标准化建设与规范化管理,开展危重救治网络评估,健全分级负责、上下联动、应对有序、运转高效的急救、会诊、转诊网络。组建多学科专家组成的市(州)、县级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专家组,指导参与辖区医疗救治工作。(三)加强日常监管。省级妇幼保健院要加快完善“云上妇幼”平台建设,落实好妇幼健康“大手拉小手”行动,各市(州)、县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指导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中心、助产服务机构依托“云上妇幼”平台,广泛开展业务培训指导和会诊转诊。加快建立助产技术考核培训体系,开展助产技术随机抽查,省级对母婴安全形势严峻市(州)、各市(州)对母婴安全形势严峻的县(市、区)给予针对性指导,对任务措施不落实、工作严重滑坡的市(州)、县(市、区)进行约谈和通报。(四)营造良好氛围。省部级综合医院、妇幼保健院要发挥全省“龙头”作用。各市(州)、县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深入挖掘、树立先进典型,加强母婴安全提升行动的宣传,及时通报工作进展,宣传典型机构、人员和事例,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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