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电视剧联合投资摄制合同.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网络电视剧联合投资摄制合同.docx(19页珍藏版)》请在课桌文档上搜索。
1、网络剧联合投资摄制合同甲方(项目主控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乙方(参与投资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本合同各方经平等自愿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规,就联合投资摄制网络剧事宜,签订本合同以共同遵守。第一部分定义L定义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下列词语在本合同中具有如下含义:1.1. 相关主体1.1.1. 出品方:网络剧的原始投资方,或投资份额较大的主要投资方,是网络剧版权收益与其它各项收益的主要受益方。1.1.2. 联合出品方:因受让出品方投资份额而成为网络剧的后续投资方,或投资份额较小的一般投资方,是网络剧版权收益与其他各项收益的一般受益方。1.1.3. 出品人:出品方的法定代表人或由出
2、品方指定的具有资质的项目负责人。1.1.4. 联合出品人:联合出品方的法定代表人或由联合出品方指定的具有资质的项目负责人。1.2. 相关发行渠道1.2.1. 新媒体平台(网络平台):以电视机端、PC端、移动端等各种固定或移动的电信通信网络或设施为终端播放设备,通过任何电信媒体或渠道(包括但不限于互联网、内联网、视像通信网络、视像移动通信网络等一切已知或未知的、固定或移动电信通信网络或设施),以公开或非公开、收费或不收费、模拟或数码为传播方式方式,在观众个人选定的时间、地点向其传送或播放网络剧的平台。包括但不限于腾讯视频、爱奇艺、优酷等平台。122.电视平台:以电视机为终端播放设备,在固定时段内
3、传送或播放电视剧的平台,如CCTV中央电视台、湖南卫视等。13相关时间节点1.3.1. 开机之日:开机之日:影视作品的主创人员(制片人、编剧、导演、监制、主演、摄像师)已签署聘用合同,且已完成影视作品在行政主管部门的摄制备案公示,并正式开始连续实质性拍摄的日期。1.3.2. 杀青之日:影视作品的主要拍摄工作已经全部完成的日期,但不包括影视作晶的后期制作,以及后期制作过程中可能需要补充拍摄的少量内容。1.3.3. 关机之日:所有的拍摄、补充拍摄工作均已全部完成的日期。第二部分投资与预算2 .拟摄制的网络剧信息网络剧基本情况如下:(I)剧名:中文剧名为_O该剧的最终剧名,以行政主管部门核准使用的名
4、称为准,若该剧剧名变更,本合同将不受影响,继续有效。(2)时长:网络剧共一集,每集时长(含片头、片尾)为40分钟至45分钟。(3)主创人员:该剧导演暂定为一,主要演员暂定为_。演员饰演角色、备选演员名单详见附件六。(4)网络剧技术要求:该剧的原声为汉语普通话;该剧的技术质量为适合全球发行的一流质量;该剧的对白字幕为简体中文。以下简称“网络剧”或“该剧”。3 .项目预算与各方投资比例3.1. 项目预算3.1.1. 拍摄、制作网络剧并进行宣传、发行的总预算为人民币(大写)元(元)(即总投资额,以下简称“总投资额”)。3.1.2. 拍摄、制作每集网络剧的预算初定为人民币(大写)元(元)(以下简称“每
5、集预算”)。总预算与每集预算明细,具体见本合同附件一:投资额预算明细表。32各方投资额与投资比例3.2.1.甲方投资方式甲方投资方式为非现金投资,即以甲方运营的新媒体平台作为宣传、发行渠道,提供网络剧的宣传、发行服务。甲方非现金投资价值折合投资额为人民币(大写)元(元),占总投资额的(百分之)322.乙方投资方式乙方投资方式为现金投资,投资额为人民币(大写)元(元),占总投资额的(百分之)。1.1.3. 各方以非货币方式认缴的投资额,应于下列指定时间之前交付至指定地点,并办理有关财产权的转移手续。(1)交付时间:_年_月一日前(2)地点:_3.3. 各方投资款支付方式各方投资额的现金投资部分应
6、按下列方式分期缴付:各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缴付各自现金投资额的_%。各方应于电视剧开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缴付各自现金投资额的_%。各方应于电视剧拍摄过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缴付各自现金投资额的_%。各方应于电视剧杀青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缴付各自现金投资额的_%。根据本合同约定各方投资比例发生调整的,以调整后的投资比例为准。3.4. 资金账户3.4.1. 各方同意,所有现金投资款均汇入下列指定收款账号(制作账户):户名:账号:开户行:3.4.2. 上述制作账户应作为该项目专用账户,并按本合同约定实施共管。3.5. 引入新投资方3.6. 引入新投资方本合同签订后,任何一方
7、均有权在己方投资额度内引入新投资方。同时:(1) 一方引入新投资方不得影响本合同其他各方的权益;(2) 一方引入新投资方不影响该方依据本合同应承担的投资责任和其他责任。(3)一方与其引入的新投资方因收益分配引起的争议,本合同其他各方不承担任何责任。(4)任何一方非经另一方书面同意,不得将本协议约定的出资额全部转让给第三方。4 .预算盈余与超支4.1. 预算盈余如网络剧实际制作成本低于制作费用预算,则剩余部分的制作费用按实际投资比例返还给各投资方。4.2. 预算超支4.2.1. 超支部分金额的确定网络剧实际制作成本超过总投资额(以下将超过总投资额的部分称为“超支部分”),则项目主控方应向本合同其
8、他各方书面说明超支情况,提供相应明细、账单供其他各方审阅,并说明应予追加投资的金额。4.2.2. 因一方违约造成超支时的处理如超支是因一方违约、不履行或不及时履行合同义务造成,由违约方全部承担,与其他各方无关。此等超支部分不得计入制作费用,并不得自网络剧的制作费用预算中支出,也不得影响合同各方在该网络剧中享有的投资比例及收益分配比例。423.因合同正常履行造成超支时的处理对于非因上述原因造成的超支部分,各方有权选择按照原始投资比例追加投资:(1)如均选择追加投资,则各方按照本合同约定的原始投资比例确定各方应追加的金额。(2)如部分选择追加投资部分选择不追加投资,则选择追加投资的各方应按照己方投
9、资额所占决定追加投资各方的原始投资总额的比例,认缴己方追加投资的数额。追加投资额后,各方应根据实际投资比例重新确定收益分配比例。(3)各方应在项目主控方通知的时间(不短于边天)内对追加投资作出表态;如选择追加投资的,应按承诺的时间将追加投资款项支付至本合同约定的共管账户。4.3. 制作管理费各方确认,项目主控方、执行制片方或其他方均不收取制作管理费或类似费用。第三部分网络剧发行与收益分配5 .发行5.1. 发行权含义本条中的发行权,包括:(1)网络剧在电视平台发行并进行播映的权利;(2)网络剧在新媒体平台(网络平台)发行并进行信息网络传播的权利;(3)将网络剧制成音像制品出版并公开发行的权利;
10、(4)与网络剧元素、情节、角色等一切内容相关的衍生品许可商品化开发的权利;(5)其他经法律允许的,能产生收益的网络剧著作权的许可、利用方式;各方另有明确约定除外。5.2. 发行方各方同意,授予N(本条中称“发行方)网络剧在全球范围内的发行权,负责网络剧的发行事宜。6 .发行收益分配6.1. 发行总收益各方同意,网络剧的发行总收益包括各发行渠道的发行收入。6.2. 发行净收益各方同意,发行方从发行总收益中扣除各项必要支出后所得的余额(即“发行净收益”),由合同各方进行分配。扣除项目包括:(1)发行代理费各方同意,发行方应得发行代理费为该剧各渠道发行收益的(百分之)。发行方可直接从该渠道所得的发行
11、收益中扣除。(2)宣传发行开支各方同意,由a负责该剧的宣传发行事宜,该剧的宣传发行开支由宣传发行事宜负责方先期垫付,并从该渠道的发行收益中扣除。(3)主创人员的分红(如有)。(4)税金:包括应缴纳的营业税及附加。63发行净收益分配比例:按合同各方投资比例进行分配。7 .报账周期与收入审计7.1. 报账周期(1)该剧正式首播之日起一年内,按下列方式报账:发行方应于首播之日起每个月结束后的5个工作日内向合同各方提供结算报表。(2)该剧正式首播之日起满一年后,按下列方式报账:发行方应于每半年完结之日(即6月30日及12月31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合同各方提供结算报表。7.2. 结算发行方提供结算报
12、表时,应根据本合同约定计算合同各方应得收益,并提交给合同各方确认。经合同各方确认后及个工作日内,发行方应将各方应得收益汇入各方指定银行账户。4指定账户信息如下:户名:_账号:_开户行:_73发行收入审计合同各方有权要求对发行收益进行审计。审计费用由提出审计的一方承担。但是如果审计发现发行方提供的结算报表列明金额与实际发行收入存在误差超过5%,则发行方除了需要补足差额之外,还应当承担上述审计费用。8 .其他发行事宜8.1. L合同各方同意,发行方在发行范围内有独立自主的宣传发行该剧的权利。8.1.1. 素材使用规格和限制:如任何该剧的主创人员就其名字、肖像、署名安排等有使用限制,发行方应遵守。8
13、.1.2. 维权:任何地区如发现侵权行为,发现方应尽快报告合同其他各方,并由发行方负责处理维权事宜,其他各方予以配合。维权开支计入宣传发行开支内。第四部分商务开发与衍生品开发9 .商务开发9.1. 含义:就网络剧的发行、播映,引入广告、赞助方面客户(下称广告客户)取得收入。9.2. 商务开发主体:各方同意,网络剧在全球范围内的商务开发事宜由N负责(以下简称商务开发负责方)。9.3. 商务开发佣金:任何一方利用自有资源引入的赞助商、广告商,该方均有权获得赞助金额或广告费(百分之)的佣金。9.4. 商务开发合作规范无论广告客户由哪一方引入,各方均同意:(1)应由商务开发负责方与客户签署广告合作合同
14、并收取费用,并将合同复印件交由其他方备份。(2)应由商务开发负责方主导广告合作合同项下的广告内容的执行及相关事宜,其他各方应予合理配合。(3)商务开发负责方未尽合理的审查义务,导致广告产生的纠纷及全部赔偿责任由商务开发负责方承担。9.5. 商务开发收益分配9.5.1. 商务开发收益:各方同意,商务开发收入扣除商务开发佣金、相关税金及广告执行费(若有)后得作的净收益(下称“商务开发净收益”)应作为网络剧收益,由合同各方进行分配。9.5.2. 开发净收益分配比例:按合同各方投资比例进行分配。9.5.3. 商务开发净收益结算:商务开发负责方应在收到客户缴纳的费用之后的10个工作日内,向合同各方提供结
15、算报表。经各方确认后的10个工作日内,将各方应得收益分别汇入各方指定银行账户。10 .其他收益发行与商务开发以外的因网络剧产生的收益,由合同各方协商处理;如无法达成一致且无其他约定,则按照发行净收益的分配比例进行分配。第五部分知识产权与相关权利IL知识产权11 .1.网络剧知识产权ILLI.网络剧知识产权含义:网络剧在全球范围内的著作权和其他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根据网络剧进行翻拍、续拍、重拍等的权利,将该网络剧改编开发为游戏、动漫、图书、网络剧、舞台剧等其他类型的作晶的权利),以及由此产生的收益权等全部权利。11.12网络剧知识产权归属:各方同意,上述网络剧知识产权由本合同各方按投资额比例享
16、有。11.1.3.无论本条约定的网络剧知识产权归属为何,不影响本合同约定的收益分配比例。12 .其他相关权利12.1. 署名权1.1 1.1.合同各方应按按本合同主体顺序署名为网络剧”联合摄制单位”。12.12 合同各方均有权指定一名具备资质的出品人列为网络剧出品人,署名顺序按投资比例从大到小顺序。如引入新投资方列为出品人,署名顺序应排列在后。12.2. 参展与评奖1.1 2.1.由甲方负责本剧在全世界范围内的参展、参与评奖工作。本剧若参展、参加各种奖项的评选,参展、参评费用计入宣发费用;荣誉归合同各方共享,获奖署名排序依照出品人署名顺序。12.22 本剧所获个人奖项及奖金,归获奖人所有;本剧
17、所获集体奖项及奖金(简称“获奖奖金”),归合同各方共有,计入本剧总收入。获奖证书及奖杯由各方协商确定保管方式。第六部分摄制分工13 .网络剧剧本13.1. 本合同剧本著作权情况如下:剧本由甲方委托一创作,甲方享有将剧本拍摄成网络剧的著作权,甲方已经为剧本创作支付了一万元的委托创作费用。甲方确认上述著作权情况及所支付的费用属实。13.2. 上述剧本著作权情况中列明的转让、许可或创作改编费用(以上款约定为准),计入网络剧实际支出成本,从网络剧发行收入中扣减。133因原著、剧本的著作权权属产生的争议,由上述负责提供原著、剧本著作权的一方负责解决,因此给其他方造成损失的,原著、剧本的提供方应赔偿因此给
18、合同其他各方造成的损失。13.4. 剧本著作权归属:各方同意,网络剧剧本(包括其初稿及其后所作出的一切删改、修订及最终定稿)及该剧剧本中所涉及的内容、事、构思、情节、动作、对白、桥段等一切内容(以下统称为“剧本相关资料”)之权利及相关权益在全世界范围内由里:享有;该著作权归属的约定不影响本合同中网络剧相关收益的分配。未经本合同各方一致同意,一方不得自行或许可、转让给第三方行使该剧剧本及剧本相关资料的任何权利。14 .资金使用14.1. 资金管理14.1.1. 网络剧资金管理方为:里安。14.1.2. 网络剧资金管理方应制定网络剧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并报合同其余各方审核同意,以保证资金的合理使用和
19、安全。网络剧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作为本合同的附件*O14.1.3. 网络剧资金管理方的会计记录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财务会计法律、法规的要求。财务会计凭证由网络剧资金管理方负责保管。14.1.4. 网络剧资金管理方应于每月的15日前向合同其余各方提交资金的使用情况报告。合同其余各方有权聘请第三方对网络剧的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财务审计,网络剧资金管理方应对审计工作予以配合及协助。如审计证实网络剧资金管理方提供的资金使用报告或类似账目金额与实际不符,则资金管理方应予纠正;如果差距超过5%,则网络剧资金管理方应自行承担审计费用。14.2. 资金支出制作账户由合同各方进行共管,具体为:甲方持记账U盾,乙方持复核
20、U盾,需双方共同确认后方可支出资金。15 .项目分工15.1. 甲方为项目主控方,项目主控方同时兼任执行制片方,主要职责是:(1)发起本合同约定的影视作品项目,并报送立项评估和办理各种审批手续。(2)起草项目进度计划书、项目预算表等,全程跟进项目进度。(3)推荐、聘请编剧创作剧本或购买剧本、剧本的审定,并享有剧本最终确认权。(4)推荐、确定主创人员、演员与剧组工作人员,并负责前述人员相关税金缴纳。(5)负责本剧的具体制片、拍摄工作,并负责与第三方(包括但不限于音乐、导演、主演、其他演职员等拍摄所必须的人员)签署与本剧制作有关的全部合同。甲方因履行与本剧有关的制作合同所产生的债务和合理费用计入本
21、剧制作成本。(6)负责影视作品的终剪确认。(7)选定宣传方、发行方、商务合作伙伴,并且探索影视作品后续价值的开发。(8)因本剧对外引发的任何纠纷由甲方解决并承担责任,由此产生的债务计入本剧制作成本。15.2. 乙方为参与投资方,有权参与项目运作,主要权利包括:(1)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署名权;(2)收益分配权。第七部分其他约定16 .陈述与保证16.1. 本合同各方于本合同签订日向其他方做出如下陈述与保证;各方确认,各方系在下列陈述与保证的基础上方达成本合同。16.1.1. 该方系合法设立且有效存续的实体(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16.1.2. 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
22、,该方拥有签订和履行本合同全部义务所必需的所有合法权利以及所有内部和外部的批准、授权和许可,包括但不限于法律及公司章程规定的股东会、董事会批准。16.1.3. 该方提交的文件、资料等均是真实、准确、全面、完整和有效的,并无任何隐瞒、遗漏、虚假或误导之处。16.1.4. 该方签订本合同和履行本合同任何义务不会:(1)违反该方的公司章程或任何组织性文件的规定;(2)违反法律、法规或其他规范性文件;(3)违反对该方有法律约束力的任何其他合同、合同、文件、该方对任何第三方做出的承诺或保证(无论是书面的或是口头的)、该方对任何第三方所负担的其他有法律约束力的义务。16.2. 各方承诺,如果其知悉在本合同
23、签订后发生任何情形,使任何陈述与保证在任何方面变为不真实、不准确或具误导性,将立即书面通知对方。17 .违约责任17.1. 负责结算分配收入一方逾期向其余各方支付应分配的收入的,每逾期一天,应按逾期金额的5&(万分之五)向收款方支付违约金,同时仍应履行付款义务。17.2. 一方隐瞒应供各方分配的网络剧收入的,除据实分配收益并按逾期付款向其他各方支付违约金以外,还应按隐瞒收入金额的(百分之)向其他各方支付违约金。17.3. 任何一方逾期缴付出资款项的,每逾期一天,应按逾期金额的5%(万分之或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同时仍应履行付款义务。逾期超过30日的,守约方有权解除本合同。17.4. 任何一方违反
24、本合同的约定,经守约方书面提出,在守约方规定的时间内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的,且该违约行为对网络剧的制作、发行有较大影响的,守约方有权解除本合同。17.5. 任何一方违约导致解除合同或任何一方违约提出解除合同的,应向守约方同时承担如下责任:(1)违约方不再享有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2)违约方应按本合同约定总投资额的20%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赔偿守约方损失的,还应赔偿守约方全部损失。(3)违约方已经支付的投资款不予退回。17.6. 任何一方有其他违反本合同情形的,应赔偿守约方全部损失,该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对守约方所造成的直接损失、可得利益损失、守约方支付给第三方的赔偿费用/违约金/罚款、
25、调查取证费用/公证费、诉讼费用、律师费用以及因此而支付的其他合理费用。18 .保密18.1. 合同各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履行本合同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其他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的文件及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其他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上述保密义务,在本合同终止或解除之后仍需履行。18.2. 本合同关于对保密信息的保护不适用于以下情形:(1)保密信息在披露给接收方之前,已经公开或能从公开领域获得;(2)在本合同约定的保密义务未被违反的前提下,保密信息已经公开或能
26、从公开领域获得;(3)接收方应法院或其它法律、行政管理部门要求披露保密信息(通过询问、要求资料或文件、传唤、民事或刑事调查或其他程序)。当出现此种情况时,接收方应及时通知提供方并做出必要说明,同时给予提供方合理的机会对披露内容和范围进行审阅,并允许提供方就该程序提出异议或寻求必要的救济;(4)由于法定不可抗力因素,导致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合同确定的保密义务时,甲乙双方相互不承担违约责任;在不可抗力影响消除后的合理时间内,一方或双方应当继续履行本协议。在上述情况发生时,接收方应在合理时间内向提供方发出通知,同时应当提供有效证据予以说明。19 .其他约定19.1. 不可抗力19.1.1. 不可
27、抗力定义:指在本合同签署后发生的、本合同签署时不能预见的、其发生与后果是无法避免或克服的、妨碍任何一方全部或部分履约的所有事件。上述事件包括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国际或国内运输中断、流行病、罢工,以及根据中国法律或一般国际商业惯例认作不可抗力的其他事件。一方缺少资金非为不可抗力事件。19.1.2. 不可抗力的后果:(1)如果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影响一方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则在不可抗力造成的延误期内中止履行,而不视为违约。(2)宣称发生不可抗力的一方应迅速书面通知其他各方,并在其后的十五(15)天内提供证明不可抗力发生及其持续时间的足够证据。(3)如果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各方应立即互相
28、协商,以找到公平的解决办法,并且应尽一切合理努力将不可抗力的影响减少到最低限度。(4)金钱债务的迟延责任不得因不可抗力而免除。(5)迟延履行期间发生的不可抗力不具有免责效力。19.2. 合同解释19.2.1. 本合同的不同条款和分条款的标题与编号,仅供查阅方便之用,不构成本合同的一部分,不作为解释本合同任何条款或权利义务的依据。19.2.2. 本合同中,“以上”、“以下”、“以内”包含本数,“超过”、“不满”、“以外”不包含本数,某期日的“前/以前”、后/以后或类似表述包含该期日当日。19.2.3. 本合同中对金额或数量使用大小写时,如大小写不一致,应以大写为准。19.2.4. 如果本合同正文
29、和附件的意思发生冲突,则应按正文或附件中以何者为准的明确约定处理。如无明确约定,则各方应尽力将整个合同(包括正文与附件)作为一个整体来阅读理解,最为明确具体的实现合同目的的条款应优先考虑。20 .合同送达方式20.1. 为更好的履行本合同,双方提供如下通知方式:(1)甲方接收通知方式地址:联系人:手机:(2)乙方接收通知方式地址:联系人:手机:20.2. 双方应以书面快递方式向对方上述地址发送相关通知。接收通知方拒收、无人接收或未查阅的,不影响通知送达的有效性。20.3. 上述地址同时作为有效司法送达地址。20.4. 一方变更接收通知方式的,应以书面形式向对方确认变更,否则视为未变更。21 .
30、法律适用本合同的制定、解释及其在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纠纷之解决,受请填充现行有效的法律的约束。22 .争议解决因本合同以及本合同项下订单/附件/补充协议等(如有)引起或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合同各方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应向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23 .附则23.1. 本合同一式二份,合同各方各执一份。各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3.2.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应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23.3. 本合同包含如下附件:附件一:投资额预算明细表附件二:电视剧资金使用管理办法附件三:剧组管理规章制度附件四:发行授权书附件五:版权声明附件六:演员角色表与
31、备选演员名单上述附件是本合同的一部分,具有与本合同同等的法律效力。23.4. 本合同经各方签名或盖章后生效。(以下无合同正文)签订时间:年月日甲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附件一:投资额预算明细表项目分项金额占比备注剧本主创演员拍摄后期制作宣发附件二:网络剧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略)附件三:剧组管理规章制度为维护本剧组的正常生活和拍摄秩序,保证拍摄的质量和后期,特制定本制度。一、适用范围1 .本制度适用于剧组所有人员2 .本剧组设有:总监制、制片人、制片主任、执行制片、外联制片、统筹、编剧、导演、副导演、导演助理、副导演助理、摄影、副摄影、摄影助理、剪辑、
32、音效、灯光、助理、美工、场记、化妆、化妆助理、录音、剧务、场工、演员等职务。二、纪律要求1 .剧组实行制片人领导下的制片主任、导演分工负责制。各部门及全体演职人员应听从指挥,服从分配,自觉遵守和履行所签合同中所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积极主动地完成本职工作。2 .剧组人员要求有良好的精神面貌,较好的素质文化,仪表举止礼貌文明,时刻谨记自己代表“XX剧组的形象。3 .剧组人员应按时出勤,参与拍摄。剧组人员有事、有病不能按时参加拍摄工作必须向制片主任和导演请假。未履行请假手续而擅不到岗者,剧组予以辞退。4 .遵守作息制度,自觉调整好体能,确保精力充沛地投入每天的拍摄工作。5 .各工种、各部门负责人应采
33、取切实可行的安全措施,提高演、职人员的安全意识,保证拍摄工作安全而有序地进行。6 .除正常拍摄工作外,剧组人员不得以“XX剧组”的名义参与其他活动;参与剧外活动的剧组人员必须在国家允许的各项规章制度下开展工作并对自身安全负责。7 .剧组内所有人员不得在工作期间饮酒、飙车、聚众赌博和打架斗殴。三、工作精神1 .团队合作:强调团队精神,协同合作。要求剧组人员行动统一,活动准时。2 .务实创新:积极做好本质工作,并在此基础上进行自我完善,不断创新。3 .精品概念:每一次拍摄都是重点,每一个剧组成员都是主角,每一个岗位都是第一线,必须认真对待。四、工作管理1 .严格按摄制计划开展工作,任何人无权改变拍
34、摄计划。若遇特殊情况改变,应提前向制片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进行。2 .每天的摄制计划由统筹制定,导演、制片主任审定,由统筹以书面形式通知到各部门(大组长),经签字后生效。3 .拍摄计划生效后,在开机前各部门必须做好一切准备工作并按制片部门安排的时间,提前到达拍摄现场。任何人不得迟到、早退和请假,若出现责任事故,追究部门负责人和当事人的责任。4 .拍摄现场不允许会客,拍摄中也不得接打与剧组工作无关的手机电话、接发手机短信等干扰剧组正常工作的行为。演职人员不得擅自离开现场,如遇特殊情况,须经制片主任批准,其他人员无权批准。5 .要树立导演在专业、艺术上的绝对权威,拍摄前各部门应主动就有关问题
35、和导演沟通,尽量避免在现场出现分歧意见。现场因创作一旦出现不同意见,最终的裁决权属于导演。如因创作分歧而出现拒演拒拍或罢演罢拍时,全部责任由最先实施拒演或罢拍行为的一方负责。6 .各部门之间既要分工明确,又要发扬合作互助精神,分工不分家。现场若出现问题,绝不能相互推诿、指责,各方都应积极主动地想方设法解决问题,有意见须待拍摄结束后处理。7 .现场的各类服装、化妆、道具等物品,一律不得私自动用或随意带出现场。美、摄、照、化、服、道、置各部门应妥善保管和使用好剧组的器材、设备和物品,出现问题则追究有关部门领导和当事人责任。8 .拍摄、生活用车由专人统一管理,任何人无权擅自动用车辆。司机要爱护车辆,
36、安全行车,不得转借他人驾驶,否则发生事故,由出借人负责。9 .拍摄期间,未经制片人允许,剧组任何成员不得将拍摄内容及剧组拍摄情况透露给外界媒体,不得随意接受外界媒体的采访,拍摄期间及拍摄完成后,剧组所有人员应维护剧组的名誉和利益,不得发表不利于本片的言论,并有责任参加本片完成后的宣传工作。五、罚则违反本规章制度,不服从剧组领导管理,影响拍摄进度或发生责任事故,给剧组造成不良影响或经济损失的,剧组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和经济处罚,并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赔偿。违反本规章制度两次以上者,剧组有权解除合同,尚未支付的劳务费不再支付。六、生效时间本规章制度从即日(年_月_日)起生效。(剧组制定授权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被授权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附件五:版权声明本公司作为网络剧的投资及出品单位,仅对该网络剧享有投资收益权以及署名权,除此之外,本公司不对本网络剧享有任何知识产权。特此声明。签署时间:年月日有限公司(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附件六:演员角色表与备选演员名单姓名角色姓名/分工剧中重要性备选人员名单(按咖位从高到低排列)演员1男一号演员2女一号演员3男二号演员4女二号导演1总导演/导演2执行导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