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高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规划(2018-2025).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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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山西省阳高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规划(2018-2025年)总则1一、现状与形势2(一)矿山地质环境问题现状2(二)治理成效4(三)形势与要求4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与规划目标7(一)指导思想7(二)基本原则7(三)规划目标8三、主要任务9(一)开展矿山地质环境调查与评估10(二)全面实施矿山地质环境监测10(三)加快历史遗留矿山地质环境问题治理10(四)切实加强矿山地质环境源头保护11(五)加强矿山地质环境全程监督管理H四、重大工程12(一)矿山地质环境调查工程12(二)矿山地质环境监测工程12(三)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程13(四)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工程13(五)科技创新与技术支撑工程13五、

2、投资估算与资金筹措14(一)总投资估算14(二)分期投资计划14(三)资金筹措14六、规划实施与管理15(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目标责任15(二)加强政策支持,完善投资机制15(三)强化监测评估,完善考核机制16(四)依靠技术协作,提升防治水平16(五)推动部门联动,强化规划协调17七、附则17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九大精神,有序开展阳高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和治理工作。根据原国土资源部、财政部等五部局关于加强矿山地质环境恢竟和综合治理的指导意见(国土资发(2016)63号)、原山西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切实做好矿山地质环境调查和综合治理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晋国土资发(2017)160号)要求,开展山西省阳

3、高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规划(2018-2025年)编制工作(以下简称规划)。本规划目的是:在阳高县矿山地质环境详细调查成果基础上,明确在建、生产矿山和关闭、废弃矿山存在的地质环境问题类型、分布、规模和危害程度;明确“新老”矿山地质环境问题主体责任:为合理开发利用矿产资源,为保护和治理矿山地质环境,恢复矿山生态系统,最终达到矿产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为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实施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提供基础资料和依据,为依法管理和保护矿山环境提供指导性文件。本规划是阳高县近期与中远期依法保护和治理恢复矿山地质环境的重要依据,是全县各级人民政府管理和保护矿山地质环境的指导性文件。本规划适用于阳高县行

4、政区域内生产、在建、政策性关闭、废弃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本规划基准年为2017年底。规划期20182025年,近期为20182020年,中远期为20212025年。一、现状与形势(一)矿山地质环境问题现状1、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现状截止2017年底,阳高县已开发利用矿产6种,分别为:金(岩金),煤(地下开采),铁(露天开采),石灰岩,建筑石料(片麻岩、麻粒岩及花岗岩),建筑用砂、砖瓦粘土。有持证矿山15座,包括金矿1座,铁矿2座,石灰岩矿1座,建筑石料(片麻岩、麻粒岩及花岗岩)3座,建筑用砂4座,砖瓦粘土矿(制砖厂)4座。关闭、废弃矿山9座。4座砖瓦粘土矿因环保原因于2017年10月被注销

5、采矿证。全县仅有的处煤田位于长城乡郭家坡村,含煤地层为侏罗系中统。批采储量543.12万吨已基本采完,停采多年。山西大同黄金矿业公司前身为堡子湾金矿,原批采面积3.05平方公里,生产能力15万吨/年,年产黄金200千克,已开采多年。资源整合后批采面积56.60平方公里,至今未取得采矿证,直停因铁矿市场不景气,阳高县猴儿路铁矿有限责任公司仅进行了槽探工程和少量开采,目前已停产:大同市煤都贸易有限责任公司只修建了运输道路,至今未开采。阳高县水泥厂西团堡石灰岩矿自上世纪70年代建矿以来一直断续生产。2012年以来未生产。截止2011年底,累计动用资源量318.96万吨。4座砖瓦粘土矿(制砖厂)生产规

6、模累计为9.2万立方米2、矿山地质环境问题现状金(岩金)、铁(露天开采)、建筑石料、石灰岩等矿山的槽探工程、露天采矿场、废石(渣)堆场均分布于低中山区,远离居民区,矿山地质环境问题主要表现为对原生地形地貌景观的破坏、占用破坏土地资源和大量废弃矿渣堆枳于沟谷易引发沟谷泥石流灾害等。遭破坏土地类型主要为林地和草地。建筑用砂、砖瓦粘土矿均位于山前及丘陵区,距离村、镇居民区较近。矿山地质环境问题主要表现为对原生地形地貌景观的破坏、占用破坏土地资源。遭破坏土地类型主要为林地、建筑用地和耕地。3、矿山地质环境发展趋势随着政府、社会和矿山企业对地质环境的日益重视,未来8年规划期矿山开发强度将趋缓,在建、生产

7、矿山对地质环境的破坏行为会得到有效遏制,造成的影响破坏逐步减轻,历史遗留矿山地质环境问题将成为影响全县生态环境的主要障碍。(二)治理成效通过阳高县矿山地质环境详细调杳,基本摸清了全县矿山地质灾害、地形地貌景观及土地资源破坏、含水层破坏等矿山地质环境问题家底,为今后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及监督管理提供了技术依据。近年来,阳高县华夏建材厂和阳高县金丰砖厂自筹资金16.7万元和3.3万元,将终了取土场和废渣堆进行了平整、绿化,种植油松,对生态环境进行修复,效果较好。累计治理面积75h11基岩山区因采矿活动遭破坏的地形地貌景观修复很困难,因远离“三区两线”,形成的露天采坑、固体废弃物堆积主要依靠自然风化

8、、自然生态恢复。(三)形势与要求1、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迫切要求加快推进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当前,生态文明建设正处于压力直加、负重前行的关键期,已进入提供更多优质生态产品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对优美生态环境需求的攻坚期。矿山地质环境作为生态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恢复治理尤为迫切。2、机构改革对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提出了更高要求。新组建的自然资源部门把国土空间生态修复作为一项重要工作职能。为有效支撑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工作的实施与管理,必须高标准、严要求地做好矿山地质环境调杳、评价、监测、保护与恢复治理工程的规划部署等各项工作。3、历史遗留问题多,治理难度大。阳高县长期的矿业开采活动造成了较多的矿

9、山地质环境问题。关闭、废弃矿山采矿破坏区域矿山地质环境问题响需加大治理力度。.阳高县气候干旱、水资源缺乏、植被稀疏,自然生态环境十分脆弱,露天采矿场、废渣堆压占、破坏土地植被等矿山地质环境问题治理技术难度大、不易恢复。如何采用有效的新技术、新方法开展矿山地质环境问题的治理,将是一个必须面对的严峻课题。4、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埋机制还存在瓶颈。相关法规制度建设相对滞后矿山地质环境保护、监管等法规制度不够健全和完善,没有形成系统的法律法规体系,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工作的有效开展。矿山地质环境监督管理存在薄弱环节各级政府、相关部门矿山地质环境监督管理职责没有真正到位,对矿山地质环

10、境监测、恢复治理等缺乏有效监管。矿山地质环境调查机制尚不完善没有形成定期调查矿山地质环境的工作机制,矿山地质环境调查成果难以满足相关政府部门监督管理与恢复治理需求。废弃无主矿山地质环境问题尚未有系统的调查成果。尚未建立矿山地质环境监测体系全县矿山企业没有开展地质环境自主监测工作,全县没有一套完整有效的监测系统,对于矿山地质环境的变化情况不能及时r解,增加了管理及治理难度。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和投入模式单一地方政府财政资金支撑能力薄弱,社会资金投入的枳极性尚未充分调动,综合运用市场、财税、土地等各方面政策的机制尚未建立;恢复治理工作缺乏长远、系统规划,确定治理项目的科学性不强,治理效果不够明显;主要

11、采取削坡、覆土、绿化等工程措施,尚未建立多手段综合治理的有效模式,没有体现山水林田湖草综合治理理念。矿业权人自觉履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义务的主动性有待提高矿山企业开展矿山地质环境治理的主动性不强,开展环境治理的积极性难以充分调动,现行法律法规对矿山企业不依法履行治理义务的惩治力度不够,难以达到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预期效果。5、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不欠新账”仍有压力随着生态文明建设的加快推进,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力度进一步加大,历史遗留矿山地质环境问题会逐步得到解决,矿山地质环境会有明显改善。但在本规划期乃至今后相当长时期内,采矿业仍为阳高县的主要产业,随着矿产资源的持续开发,矿山地质环境问题

12、在今后一定时期内仍会存在,“不欠新账”仍有压力,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任重道远。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与规划目标(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绿色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系列讲话精神为指导,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最大限度地减少矿业开发活动对生态环境的污染和破坏;以省级以上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地质遗迹保护区、水源地保护区、县级以上城市规划区和重要交通F线可视范围为重点,逐步解决历史遗留矿山地质环境问题;建立与阳高县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矿山地质环境调查评价、监测监督、保护和防治体系:正确处理好当前与长远、局部与整体、发展与保护的关系,发展生态矿业,遏制矿山地质环境的恶化;

13、加强预防保护、过程监管,推进绿色矿山建设,为阳高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环境支撑与保障。(二)基本原则1、“以人为本”的原则。把地质环境恶劣、危及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矿山区域,作为保护和治理的重点。2、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坚持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协调并重发展的原则,有效保护生产矿山地质环境,同步治理历史遗留矿山地质环境问题。3、突出重点,新老问题统筹解决的原则。在掌握全县矿山地质环境问题现状和发展趋势的基础上,统筹兼顾、分步实施,以治本为原则,标本兼治,使矿山开发建设与环境承我力协调发展。4、“谁开发、谁保护、谁破坏、谁治理、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落实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

14、基金管理办法,做到眼前利益服从长远利益,局部利益服从整体利益,实现经济、资源、环境、社会效益的协调发展。不欠新帐,逐步还清老帐。5、坚持科技创新、务求实效的原则。充分依靠科技力量,引进国内外先进治理技术和经验,结合阳高县实际情况,不断增强科技创新能力,加强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新技术的推广应用,以科技创新促进全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工作。(三)规划目标1、近期目标(20182020年)逐步实施“三区两线”可视范围内政策性关闭和历史遗留矿山地质环境问题的治理。省级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地质遗迹保护区、水源地保护区等保护区内的矿山企业逐步退出。生产、新建、改扩建矿山必须编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

15、复垦方案,并将方案的实施落实到日常矿山地质环境管理工作中。全面落实省、市规划安排。到2020年,在建、生产矿山和关闭、废弃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治理率达45%以上。其中,砖瓦粘土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率达到80%,露天建筑石料及水泥用石灰岩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率达到60%。积极开展矿区废弃土地复垦,新建和在建矿山土地复垦率达50%以上。完善全县矿山地质环境行政监督管理体系,推进全县矿山地质环境管理职能到位。初步建立在建、生产矿山地质环境监测网络,及时了解矿山地质环境动态变化。2、中远期目标(20212025年)进一步加大治理与保护工作力度,使全县矿山地质环境得到明显改善,地质环境质量全面提高,形成

16、良好的生产、生活和生态环境。继续实施在建、生产和关闭、废弃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和治理工程。完成5座关闭、废弃矿山的地质环境治理任务(详见附表U)O至2025年底,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治理率达50%以上。建立矿山地质环境信息系统,提供重点矿山地质环境信息异地实时查询。开展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技术与方法研究和效益评估工作。三、主要任务科学规划,根据矿山地质环境调查和责任划分情况,统筹考虑阳高县“新老”矿山地质环境问题,以重要自然保护区、景观区、居民集中生活区的周边和重要交通干线、河流湖泊直观可视范围(三区两线)及基本农田保护区等为重点,编制阳高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规划。(一)开展矿山地质环境调查与评估

17、深入开展矿山地质环境调查与评估,夯实保护与治理工作基础。基本查明全县矿山地质环境问题及其成因类型和动态变化特征,分析采矿活动影响下的区域地质环境效应,评估地质灾害、水、土、生态环境风险,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提供基础依据。(二)全面实施矿山地质环境监测推进矿山地质环境监测工程。2020年前,全面落实矿山企业的矿山地质环境监测主体责任,选择堡子湾金矿为矿山地质环境监测典型示范区。各矿山企业要认真落实矿山开发利用、地质环境保护和土地复垦方案中的监测工程并进步细化、优化,建立矿山地质环境自主监测网,配设专门的监测机构、设备和监测人员,也可通过购买服务方式委托相关专业机构进行监测。每年提交监测报表。

18、2025年前,基本建立起市、县、矿山企业三级矿山地质环境监测体系,实现全县矿山地质环境动态监测全覆盖,全面掌控全县矿山地质环境动态变化情况。(三)加快历史遗留矿山地质环境问题治理创新资金渠道,加快历史遗留矿山地质环境问题治理。明确划定历史遗留问题和生产矿山治理责任,确定治理任务、治理工作量、时间安排、资金筹措方式等。将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工作纳入县、乡(镇)政府生态环境保护考核和问责体系,构建“政府主导、政策支持、社会参与、开发式治理、市场化运作”的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新模式,拓展资金筹措渠道,加大治理投资力度,加快历史遗留矿山地质环境问题的治理。到2020年底,力争实现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

19、理面枳35.20公顷,其中,关闭、废弃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面积11.05公顷。到2025年底,实现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面枳105.41公顷,实现全县矿山地质环境根本好转。(四)切实加强矿山地质环境源头保护根据阳高县生产矿山分布和省、市规划矿区分布,划定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区域。落实生产矿山的地质环境保护贵任,明确新建矿区的准入门槛,从源头上加强保护。禁止在省级以上自然保护区和风景名胜区、地质遗迹公园、饮用水源地等15处保护区内开展矿山勘查开发活动。(五)加强矿山地质环境全程监督管理认真落实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和恢复治理方案和土地复垦方案。主管部门要加强对生产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

20、治理的事中事后监管,强化对矿业权人落实其主体责任的监督检查,督促矿山企业严格执行恢复治理方案,“边开采、边治理”。四、重大工程(一)矿山地质环境调查工程2020年前,完成全县关闭、废弃无主采矿破坏区域矿山地质环境调查工作,调查面积约462平方公里:2025年前,完成全县下轮矿山地质环境调查工作。(二)矿山地质环境监测工程2018-2020年,各矿山企业建立矿山地质环境自主监测网。2025年前,建立全县矿山地质环境监测机构,建立矿山地质环境动态监管平台。充实和加强技术力量,不断提高矿山地质环境监测及矿山地质灾害监测水平和管理能力。(三)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程根据全县矿山地质环境问题发育程度、危害程

21、度以及恢复治理效益的显著性,结合大同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6-2020年),将阳高县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区划分为15个保护区、11个重点治理区和9个一般治理区。其中,各类保护区总面积约224.39km2,重点治理区总面枳约9.78km2,一般治理区总面积约3.9Ikm2。具体工程安排见附表11。(四)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工程按照国家产业政策及环境资源保护要求,在各类保护区内不得设立矿权。已设矿权的,应在调查核实的基础上,逐步有序退出。对退出的压占破坏区域,应适时开展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和土地复垦工作。全面推进绿色矿山建设,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环境保护相协调。矿山地质环境保护是一项长期工作,需要

22、从源头上加强保护工作;需要监管部门切实履行责任,制定科学的准入标准,严格把好新建矿山企业审批关口:建立健全联合执法机制,定期定向督促检查。(五)科技创新与技术支撑工程科技创新是打好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攻坚战、建设生态文明矿山的重要驱动力。力争到2020年,科技创新支撑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攻坚战取得重要进展。在创新体系构建、基地平台布局、人才队伍建设、环境治理模式等方面实现技术突破和能力提升。充分发挥地质勘查技术支撑单位的科研、技术力量优势,加强交流,建立长期合作机制,配齐相应管理人员;鼓励各地勘单位积极参与阳高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监测工作,运用现代科学技术和装备,不断提高调查、勘查、评估、设计、

23、施工、监测等综合能力。五、投资估算与资金筹措(一)总投资估算治理工程投资估算主要依据地质调查项目预算标准(2010年试行)和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价格(2002)10号),并参考区内类似己竣工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程投资情况,综合估算规划期内阳高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总投资约2406.76万元人民币。详见附表11。(二)分期投资计划近期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工程投资估算为753.24万元人民币,其中调查工程50万元,监测工程30万元,治理工程673.24万元;中远期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工程投资估算为1653.52万元人民币,其中调查工程80万元,监测工程50万元,治理工程1523.52万

24、元。(三)资金筹措1、拟治理的11座矿山中,3座须由企业自筹资金,总金额498.20万元;2座可申请国家投资,总金额164.09万元;6座可申请省、市、县财政投资,总金额1534.47万元。2、制定矿山地质环境治理的优惠政策,按照“谁治理、谁受益”的原则,调动社会资金参与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的枳极性,广开资金渠道,达到治理目的。六、规划实施与管理(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目标责任县、乡(镇)人民政府和各有关职能部门应当高度重视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实施规划的共同责任机制。严格落实在建、生产矿山和关闭、废弃矿山及2006年之前形成的矿山地质环境问题恢复治理的主体责任,保障治理

25、资金投入。切实做到压力传导到位、责任分解到位、资金筹措到位、监督管理到位、任务落实到位。建立健全考核机制,逐年进行业绩考核,以保障规划目标的顺利实现。矿山企业是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的责任主体。依照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基金管理办法,推进“边开采、边治理”,依法履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义务。(二)加强政策支持,完善投资机制县政府、矿山企业可采取“责任者付费,专业化治理”的方式,将矿山地质环境问题交由专业机构治理。发挥矿山企业主动性和第三方治理企业活力,提高治理效率和质量。对有残留资源的废弃采石场的治理,在符合规划、保障安全的前提下,按照有利于土地利用、生态恢复和周围环境相协调的原则,允许用回收

26、残留资源的收益进行治理。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县政府要拓宽资金渠道,落实治理费用,保障规划治理任务的顺利完成。鼓励社会资金参与治理。县、乡(镇政府要积极探索、出台吸引社会资金投入矿山地质环境治理的有关政策措施,构建“政府主导、政策支持、社会参与、开发式治理、市场化运作”的矿山地质环境恢复和综合治理新模式,切实提高历史遗留矿山地质环境问题的治理成效。(三)强化监测评估,完善考核机制加强规划实施情况分析,开展规划中期评估工作,为规划的管理决策和调整与修编提供基础信息和依据。将规划确定的总体目标和任务进行分解,落实到年度和乡(镇)。对于财政出资的重点治理工程,制定年度实施计划,开展督导检查,抓好项目落实

27、。完善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责任综合考核办法。规划的实施计划和主要指标应当纳入同级人民政府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进行考核。(四)依靠技术协作,提升治理水平矿山企业要加强矿山开采过程中环境变化机理及灾害防治技术研究,强化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的开发与推广应用:把科学技术贯穿于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工作的始终,以新的科学理论为指导,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产学研联合,加强交流与合作;积极引进、吸收国内外先进技术、经验,探索适合阳高县气候特点、地形地貌特征的恢复治理技术方法:推广应用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实用的矿山地质环境防治技术,提高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和恢复治理能力和水平。鼓励矿山企业加

28、强关键技术攻关,加快研究推广先进适用的开采技术,减轻矿产资源开发对地质环境的破坏,推动保护式,开采。(五)推动部门联动,强化规划协调自然资源局、林业局、发展改革局、财政局、水务局、农业农村局、文化和旅游局等相关部门要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加强协调配合,搞好政策衔接。构建部门协调联动机制,形成推动规划实施的合力。强化规划的严肃性和透明度,做到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纲要、矿产资源规划、土地规划、城乡规划、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等相衔接。按照部门责任分工,依法行政、严格执法,形成各负其责、密切协作、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扎实推进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综合治理,依法监管矿山企业切实履行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主体责任。七、附则本规划经阳高县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本规划自批准颁布之Fl起生效,具法定约束效力。本规划由阳高县自然资源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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