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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孑全面深化居村Z路省理养护体制改举的安能方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的意见(国办发(2019)45号)、交通运输部财政部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的意见的通知(交公路发(2020)26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进一步管好、护好农村公路,加快完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和长效机制,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总体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贯彻习近
2、平总书记关于“四好农村路”的重要指示精神,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推进农村公路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加快完善适应我区乡村全面振兴和新型城镇化建设、符合农村特点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长效机制,推动“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为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交通运输服务保障。二、工作目标到2022年,基本建立权责清晰、齐抓共管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机制,形成财政投入职责明确、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工作格局。农村公路“路长制”高效运行,农村公路治理能力明显提高,治理体系初步形成。农村公路通行条件和路域环境明显提升,交通保障能力显著增强,信息化管理体系基本完善。农村公路列养率达到1
3、00%,全区年均养护工程里程比例不低于5%,路况中等以上等级农村公路占比不低于80%。到2025年,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取得长足成效,管理养护体制运行顺畅,农村公路更加畅通、安全、舒适、美丽,与乡村旅游、生态农业、乡村文化、特色小镇(街道)等新兴业态融合发展,现代化管理手段和治理能力得到充分提升,资金得到有效保障,适应农业农村现代化要求。到2035年,全面建成体系完备、运转高效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机制,全面实现城乡公路交通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全面实现农村公路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三、主要任务(一)健全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责任体系1 .明确部门、镇(街道)主体责任。将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纳入乡
4、村振兴统筹谋划,加大对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资金投入力度,并建立持续稳定的增长机制,确保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资金到位,不挤占、不挪用,专款专用。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明确区相关部门、镇政府(街遒办)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权力和责任清单。建立农村公路工作目标责任制和绩效考核机制,主要指标纳入区相关部门、镇政府(街道办)绩效考核范围,组织协调做好农村公路工作。继续完善农村公路“路长制”,区政府、镇政府(街道办)主要负责人和村委会主要负责人分别为区、镇(街道)、村三级(总)路长,负责相应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建立“精干高效、专兼结合、以专为主”的路长制度体系。按照“有路必养、养必到位”的要求,落实养护资金
5、保障政策。强化管理养护能力建设,优化区、镇(街道)两级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职责配置,加强专职养护工作力量。围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强化农村公路路域环境治理。定期组织实施农村公路净化、美化、绿化“三化”工程,实现路田分家、路宅分家,积极开展“四好农村路”示范区、示范镇(街道)、示范村和“美丽农村路”创建工作。到2022年底,农村公路路况水平维持较好,路域环境明显改善。2 .区级有关部门完善支持政策和加强监督。发挥好承上启下作用,按照职责完善农村公路区级政策支持补助机制和指导监督,积极做好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区级配套资金的筹措、使用和监管工作,为农村公路发展提供良好的政策环境。推进区、乡级农村公路管理机
6、构建设,支持、监督交通部门和镇政府(街道办)履行主体责任,推进绩效考核管理,落实农村公路管理机制。区交通运输局加强对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指导和监督,着力完善农村公路发展政策和管理养护体系,会同区有关部门建立健全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绩效管理考核机制,开展“四好农村路”示范区创建工作,探索农村公路市政化改造、管养新模式。区财政局加强区级资金统筹,落实区级养护资金补助政策。市公安局分局、市交警二大队会同区交通运输局负责指导、监督、考核全区农村公路超载超限运输治理,创新执法方式,推进农村公路联合执法。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指导开发农村公路相关公益岗位。区委编办会同区交通运输局持续推进区级公路机构改革,
7、指导区级推进农村公路管理机构改革工作,加快理顺农村公路管理职能。区发展和改革局、区农业农村局(区乡村振兴局)等有关部门积极支持配合,结合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农村公路发展提供良好的政策环境,促进农村公路与相关领域的联动发展。3 .发挥好镇(街道)、村两级主力作用和农民群众积极性。按照“县道区管,乡道村道乡镇(街道)管”的分级管理原则,履行乡道、村道公路管理养护职责。明确镇政府(街道办)农村公路管理机构,确定1名镇政府(街道办)分管领导和至少1名专职工作人员管养里程在50公里以上的镇(街道)至少2名工作人员具体负责,管理人员应具备一定的公路专业知识,承担农村公路管理职责,指导村民委员会组织好村道管
8、理养护工作。任务较重的镇(街道)可招募专职协管员,在乡村道的日常巡查工作发挥应有作用。村民委员会在镇政府(街道办)的指导下,协助做好村道的日常管理养护等相关工作。充分调动各方特别是农民群众的积极性,切实发挥农民群众主体作用,使群众成为农村公路发展的参与者、监督者和受益者。健全群众爱路护路的乡规民约、村规民约,实现政府治理与村民自治良性互动,爱路护路的乡规民约、村规民约制定率达到100%,基本建立区有路政员,乡有监督员、村有护路员的路产路权保护队伍。(二)强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资金保障1 .执行养护工程资金补助政策。按照上级要求,统筹用好成品油税费改革新增收入替代原公路养路费部分(包括成品油税费改
9、革转移支付的“替代性返还+增长性补助”,以下称“替代养路费部分”)切块到市县部分、省级交通专项资金、涉农资金、一般性转移支付等多种补助资金,做好农村公路养护工作。其中“替代养路费部分”不得低于改革基期年(2(X)9年)公路养路费收入占“六费”(公路养路费、航道养护费、公路运输管理费、公路客货运附加费、水路运输管理费、水运客货运附加费)收入的比例,用于农村公路养护工程的资金不得低于“替代养路费部分”的15%。同时,“替代养路费部分”用于普通公路(普通干线公路和农村公路)养护工程的比例一般不得低于80%,且不得用于公路新建工程。农村公路养护工程资金安排应结合里程、养护成本变化等因素进行动态调整。2
10、022年起,“替代养路费部分”用于普通公路养护部分不再列支管理机构运行经费和人员等其他支出。2 .加大日常养护资金保障力度。加快完善以区级财政为主,省市级财政支持为辅的资金筹措机制,确保各级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资金落实到位。农村公路养护资金及管理机构运行经费和人员支出纳入一般公共财政预算的比例达到100%。2021年起,省、市、县三级公共财政资金(不含“替代养路费部分”)用于农村公路日常养护的总额不得低于以下标准:县道每年每公里100Oo元、乡道每年每公里5000元、村道每年每公里3000元。省、市、县三级财政原则上按334比例筹集。区财政部门负责落实建立农村公路日常养护区级资金管理机制,并建立与
11、养护成本变化等因素相关联的动态调整机制。3 .加强农村公路养护资金监管。建立农村公路养护资金绩效评价机制,实施农村公路养护资金绩效管理,将各级绩效考核结果与相关资金安排挂钩,确保养护资金及时足额拨付到位,保证农村公路养护工作正常进行。区财政和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加强农村公路养护资金使用监管,严禁农村公路建设采用施工方带资的“建设-移交“(BT)模式,严禁地方以“建养一体化”名义新增隐性债务。加强行业监管,按照农村公路“七公开”要求和有关规定对社会公开农村公路养护资金使用情况,接受社会监督。村务监督委员会要将村道养护资金使用和养护质量等情况纳入监督范围。4 .创新农村公路资金筹措机制。发挥政府资金
12、的引导作用,采取购买服务、资金补助、先养后补、以奖代补、无偿提供料场等多种方式支持农村公路养护。将符合条件的农村公路项目纳入一般债券申报范围,积极吸引社会资本投入,引导社会各界参与“四好农村路”建设。鼓励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自主筹资筹劳参与农村公路养护。鼓励将农村公路与乡村旅游、产业园区等经营性项目实行一体化开发,运营收益用于农村公路养护,推动农村公路与产业项目同步建设、合力管护、互利共赢。出台相关优惠政策,依法采取出让公路冠名权、广告权、相关资源开发权等多种方式筹集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养护资金,鼓励探索水毁、地质等灾害保险模式。(X)建立农村公路管理养护长效机制1 .发挥“路长制”管理作用
13、。按照交通运输部的部署和要求,进一步完善党政领导负责制的责任体系和覆盖全区农村公路的“路长制”组织管理体系和运行机制。充分发挥各级路长办和三级路长以及各路长工作队伍的职能作用,建立完善的路长制度体系。确保到2022年“政府主导、部门协同、上下联动、运转高效”的工作格局基本形成,推动“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构建起农村公路共治、共管、共享的良好局面。为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加快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坚实保障。2 .加快推进农村公路养护市场化改革。将群众满意度和受益程度、养护质量和资金使用效率作为衡量标准,加快完善“区为主体、行业指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管理养护工作机制。
14、分类有序推进农村公路养护市场化改革,支持采用政府采购等方式开展农村公路养护,逐步建立政府与市场、社会合理分工的养护组织模式,全面提升通行服务水平。推行养护市场准入制度,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农村公路养护,简化农村公路养护工程项目审批程序。支持片区农村公路多个项目捆绑招标,支持养护企业跨区域参与市场竞争。将农村公路客运候车亭(招呼站)按农村公路管理责任纳入农村公路养护范踌一并养护,全面实现日常养护常态化、养护工程专业化、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制度化。3 .探索多元养护模式。结合实际积极探索农村公路养护模式,推行捆绑式区域养护模式,县道按照临近镇(街道)为片区建设县道养护中心。旗政府(街道办)成立镇(街道)道
15、班,充分发挥镇(街道)养中心道班作用,做好乡、村道的养护工作,强化养护能力,负责农村公路的小修、预防养护以及应急养护,大力推进农村公路路面改善提升工程。鼓励乡道、村道的日常养护等由很政府(街道办)采用专业化养护或群众性养护等多种方式实施,也可委托村民委员会组织实施。支持开发农村公路养护公益性岗位,吸纳就业困难人员、易返贫致贫人口参加农村公路管理养护。鼓励农民投工投劳,鼓励将区域相近的乡村两级养护员整合,提高综合养护质量。坚持绿色发展,强化公路养护资源集约节约利用,加强公路两侧造林绿化和原生植被保护。4 .加强农村公路管理信息化建设。推动农村公路基础信息数字化,加强互联网、卫星遥感、快速检测等新
16、技术应用,提升农村公路管理效能。做好区级项目库、信息化建设,强化设计审批、建设(养护)总承包、招投标备案、资金审批等关键环节管理。加强病害巡查和应急管理,按照县道和重要乡道评定频率每年不少于一次、其他公路在五年规划期内不少于两次,桥梁每三年一次组织定期检查的频率开展技术状况评定,推进农村公路科学化自动化检测,建立养护决策体系以及以目标为导向的奖罚机制。提高养护机械化水平,创新养护新技术应用,适时引进第三方咨询单位参与,提升养护科学决策能力。5 .加强质量安全和信用管理。严格落实农村公路交通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三同时”制度。区交通运输局组织实施竣(交)工验收,邀
17、请公安、应急管理等相关单位参加,并及时完善未配套的安全设施。市公安局分局要积极探索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加强农村公路养护市场监管,加快建立以质量和安全为核心的信用评价体系,实施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并配合市有关部门将信用记录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纳入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依法向社会公开。6 .加强农村公路管理和执法工作。由区交通运输局牵头负责协调、组织公安、交警、市交通执法等职能部门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和配合农村公路路政执法;乡镇(街道办)政府和村民委员会负责协助开展农村公路保护和管理工作,充分利用农村公路“路长制”机制,及时发现、制止危害农村公路的违法行为。建立“区统一执法、乡村协助执法”的农村公
18、路路政管理工作机制,探索通过民事赔偿保护路产路权。7 .完善农村公路综合运输服务体系。推进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发展,建立优质高效的运输服务体系。扩大农村客运覆盖范围,实现农村客运可持续稳定发展。推进“多站合一,一站多用“乡旗(街道)运输服务站建设,融合管理、养护、客运、货运、物流、邮政、快递、供销网点、电商、农民合作社等多种服务功能。推进区、乡、村三级物流网络节点建设,提升农村物流综合服务能力。8 .强化农村公路示范引领作用。区交通运输局负责统筹,联同区直有关部门和各镇政府(街道办)推进“四好农村路”示范县、示范镇(街道)、示范路等示范创建工作,推进品牌建设,结合实际开展“一县一品牌,一区一特色
19、”工程。开展“美丽农村路”创建,结合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美丽乡村建设和乡村振兴示范建设,打造“美丽农村路”经济带。推动农村旅游公路规划建设,探索农村公路与全域旅游融合发展新模式。按照每县创建不少于一个示范片区(邻近的县、乡、村道示范路各一条以上)的标准要求,积极启动推进“四好农村路”示范县创建工作,打造“美丽农村路”经济带。到2022年底,建有“美丽农村路”不少于2条,并力争创建“四好农村路”省级示范县,到2025年创建1个以上示范镇(街道)(含2-3条示范路),其他镇(街道)至少1条以上示范路,充分发挥示范带动效应。四、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党委统一领导、政府负责、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统
20、筹协调的领导体制。将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推进“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的一项先行工程,加强对辖区内农村公路养护体制改革的组织领导,强化监督管理,完善工作机构,抓好贯彻落实。(二)完善考核激励。健全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的正向激励体系,强化敢于担当、攻坚克难的用人导向,在改革工作中加强对相关人员的考察。加强工作督促落实,建立完善考评机制,充分发挥激励考核“指挥棒”作用。对工作推进情况良好、落实成效明显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奖励或增量补助;对工作推进情况较差,落实不力,以及存在弄虚作假的将予以通报批评、约谈、责令整改,并在下年度的农村公
21、路计划中予以扣减年度计划资金。(三)强化跟踪落实。有序推进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落地见效,切实落实工作职责,交通运输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定期开展督导和评估,跟踪分析改革进展情况,评估改革推进效果,及时研究解决矛盾问题,适时调整政策措施,抓好改革落实,提升改革实效。区交通运输局、区财政局每年年底前要分别向市交通运输局和市财政局报送改革进展情况;区交通运输局要加强对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的统筹协调,完善相应机制,重大情况及时报告区政府。(四)营造良好氛围。积极开展政策解读,加大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力度,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大力宣传创新举措。重点宣传报道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情况,引导广大群众爱路护路,凝聚社会各界强大合力,更好地推动农村交通实现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