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收费实施细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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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孑碱市住落总权处理黄汝铃实能3列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大城区(含坑口、桂城、广利街道办事处)环境保护和治理力度,实行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改善城市环境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年修订)、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2017年修订)、省城乡生活垃圾管理条例(2020年修订)、省物价局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规范城乡生活垃圾处理价格管理的指导意见等精神,结合区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第二条本实施细则所称生活垃圾,是指在日常生活中或者为日常生活提供服务的活动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视为生活垃圾的固体废物。不包括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工业固体废物、建筑垃圾、农业固体废物等。

2、本实施细则所称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以下简称生活垃圾处理费)是指城市生活垃圾的收集、运输和处理过程中发生的费用。第三条凡在城区范围所有产生生活垃圾的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个体经营者、社会团体、城市居民和城市暂住人口,以及进城设摊销售(收购)货物的摊(货)主,均应按照本实施细则的规定交纳垃圾处理费。第四条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以下简称:区城管局)是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作的主管部门,区市政建设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区市政中心)是垃圾处理费的收费主体,具体负责垃圾处理费的收费工作。第五条城市生活垃圾必须使用环卫专用车辆运输,未经区城管局许可,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自运城市生活垃圾到城区垃圾中转站以及设置垃圾

3、消纳场地。第二章收费标准及征收方法第六条垃圾处理费的收费标准经区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由区市政中心直接收取或委托市肇水水务发展有限公司供水分公司(以下简称:自来水公司)代收。第七条居民住户垃圾处理费收费标准和计收方法:居民住户按每户8元/月标准计收(沿街居民所经营或出租的门店,垃圾处理费按本实施细则第九、十、十二、十三、十四条计收),居民的出租屋按户数按每户8元/月标准计收。第八条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办公产生的垃圾处理费收费标准和计收方法:按办公场所的建筑面积(房产证、租约、实地测量面积)计收。40m2(含40mi)以下按每月75元计收;41m2-100m2(含100nf)按每月100

4、元计收;101-200m(含20Onf)按每月125元计收;201户以上按每月150元计收。各办公场所的具体计收数额由区市政中心核定。第九条餐饮、娱乐业、宾馆、招待所、旅社(店)、医疗等单位的垃圾处理费收费标准和计收方法:按经营场所的建筑面积(房产证、租约、实地测量面积)计收。40m2(含40m2)以下按每月75元计收;41m2-100nf(含100nf)按每月I(X)元计收;101-200m,(含20OnV)按每月125元计收;201门以上按每月150元计收。各经营场所的具体计收数额由区市政中心核定。同一个经营者有多个经营场所的分别按上述面积计收。第十条餐饮娱乐业以外的经营性服务企业门面、个

5、体经营户(含医疗门诊)商铺的垃圾费收费标准和计收方法:按经营场所的建筑面积(房产证、租约、实地测量面积)计收。15m,(含15mi)以下按每月25元计收;16m,30m,(含30而)按每月40元计收;31-4Onf(含40肝)按每月75元计收;41-100m2(含100m2)按每月100元计收;101200m2(含20011T)按每月125元计收;201nr以上按每月150元计收。各经营场所的具体计收数额由区市政中心核定。同一个经营者有多个经营场所的分别按上述面积计收。第十一条街道摊点、临时摊点、流动摊点的垃圾处理费收费标准和计收方法:按摊(点)计收,每摊(点)511f内2元/天,每增加1Hf

6、加收0.5元,生活垃圾重量达I吨以上(含1吨)的按每天150元/吨计收,由区市政中心派员收取。第十二条以上第八条至第十一条的单位、店铺或摊点是指日产生垃圾量1桶以下(不含1桶,每桶容量0.36立方米,重50公斤,下同)的单位、店铺或摊点。第十三条日产生垃圾量1桶以上(含1桶)的办公、经营场所及各类市场、商场、生产加工企业(不含工业垃圾、医疗垃圾、危险废物等)、厂矿、村的垃圾处理费收费标准和计收方法:按每桶200元/月计收,由区市政中心每天派车清运一次,并由区市政建设服务中心与单位、店铺确定桶数。日产生垃圾量1桶以上未够2桶的,按2桶计算,如此类推。第十四条未纳入上述收费范围或类别的其他单位和个

7、人的垃圾处理费收费标准和方法:参照以上相类似的收费标准计收,由区市政中心与产生垃圾的单位或个人协商计收,并报区城管局和区发展和改革局备案。第十五条经协商由区市政中心直接收费的,或因故不能通过自来水公司代缴生活垃圾处理费的居民或单位,由区市政中心按规定组织人员上门收取。委托自来水公司收取生活垃圾处理费的,由各居民和单位按月在缴纳水费时一同缴纳。第三章实行生活垃圾处理费减免制度第十六条部队、义务教育学校、社会福利机构,减半收取。第十七条低保户、残疾人、夫妻双方均下岗失业的居民,下岗或失业单身居民,按每户1元/月计收。第十八条五保户、烈属户免交生活垃圾处理费。第十九条符合生活垃圾处理费减免条件的人群

8、,需持身份证、户口簿(其中:委托自来水公司代收生活垃圾处理费的,请一并提交自来水缴费卡)、附件生活垃圾处理费减免申请表1份,以及携带不同类型减免所需证件:低保户持省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残疾人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夫妻双方均下岗失业的居民户、下岗或失业人员单身家庭户持省就业创业证,烈属户持优抚对象抚恤补助登记证,五保户持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递交给区市政中心核对(上述所有证件均要求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原件核对后退回),再由区市政中心报区城管局审批核发垃圾处理费减免凭证后,可以减免生活垃圾处理费;未经批准的,按规定标准征收。第四章收费工作管理与处罚第二十条垃圾处理费交纳对象的情况如有变动的,应

9、及时向区市政中心申请复核,以便调整缴费标准。第二十一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和区城管局要经常对区市政中心核定的各单位具体计收数额进行复核,对有误的应该及时予以纠正。第二十二条收费单位要公示收费文件依据,收费工作人员应当佩戴工作证,收取生活垃圾处理费应当出具合法票据。第二十三条对委托代收垃圾处理费的单位和个人,允许从其代收的垃圾处理费中提取不超过1%的手续费。第二十四条单位和个人未按规定交纳垃圾处理费的,由区城管局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根据住建部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2015年修订)第三十八条规定,对单位可处以应交垃圾处理费3倍以下且不超过3万元的罚款,对个人可处以应交垃圾处理费3倍以下不超过10

10、0O元的罚款,拒不缴纳的,由区城管局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第二十五条区市政中心必须建立交费户的相关档案,切实加强垃圾处理收费工作的管理,做到应收的不漏,应免收的不收。第二十六条垃圾处理费应当专项用于城市生活垃圾的收集、运输和处理,严禁截留和挪用。区市场监管、城管、发改、财政、审计等部门要加强对垃圾处理费收取和使用的监督检查,对违反规定乱收费、该收不收、不该减免乱减免和不按规定列支使用垃圾处理费的,要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第五章附则第二十七条区各镇的垃圾处理费收费可根据当地实际参照本实施细则执行。第二十八条本实施细则由区城管局负责解释。第二十九

11、条本实施细则自2021年5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收费实施细则(肇鼎府办(2010)80号)同时废止。附件:生活垃圾处理费减免申请表生活垃圾处理费减免申请表姓名性别年龄籍贯住址电话证件名称及号码用户自来水域费卡电脑编码I申请人签名I年月日区市政建设朦务中心意见单位签名(盖章):年月日区城管局审批意见单位笠名(盖章):年月日年月日填表日期:第十九条符合生活垃圾处理费减免条件的人群,需持身份证、户口1(其中I委托自来水公司代收生活垃圾处理费的,请一并独自来水殿费卡)、附件生活垃圾处理费充免申请表1份,以及携带不同类型减免所需证伟低保户持省城乡居民朝生活保障证,残疾人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夫妻双方均下岗失业的居民户、下岗或失业人员单身家庭户持省就业创业证,烈属户持优抚对象抚慨补助登记证,五保户持特困人员敦助供养证,递交给区市政中心核对(上述所有证件均要求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原件核对后退回),再由区布政中心报区城管局审批核发垃圾处理费减免凭证后,可以减免生活垃圾处理费I未经批准的,按短定标准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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