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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选题的背景与意义1 .选题的背景与意义20世纪90年月以来,我们我国移动通信用户数年均增长率超过160%,我们我国移动通信市场正成为全球进展速度最快、规模和潜力巨大的新兴市场。同时,它也是一个规制严格,垄断现象突出的半市场化的市场中国移动通信公司占有肯定的垄断地位,中国联通市场占有率较小。移动市场的运营价格由政府规定,企业没有自主定价权。在移动通信行业打破独家垄断、促进竞争的规制改革初期,为争夺市场份额,中国联通有进行价格竞争的动机,从而使得价格竞争带动其他方面业务竞争。但随着中国联通和中国移动在市场份额上渐渐接近,价格竞争的动机不再明显,进行“默契串谋”的动机增加。目前,我们我国移动通信
2、市场结构是典型的双寡头垄断市场只有中国移动和中国联通两大运营商。在中国联通进入移动通信市场前,中国移动是市场上唯一的在位厂商,由其独占我们我国的移动通信市场。中国联通作为垄断的打破者,自进入市场之日起就与中国移动绽开了业务上的竞争,尤其是在1999年的规制改革后,中国联通与中国移动的竞争更为激烈。以2002年为分界点,在此之前两大运营商的竞争基本上是激烈的价格竞争,2002年的价格战是此前激烈的价格竞争的一次集中爆发。经过2002年的价格战后,两大运营商价格竞争的激烈程度有所降低,在进行价格竞争的同时加大了服务竞争和品牌竞争的力度,各种各样的非价格竞争方式层出不穷,然而,价格竞争在两大运营商的
3、竞争策略中仍占据重要地位。激烈的价格竞争使我们我国移动通信的资费大幅下降,刺激了新用户和移动通信消费的大幅增加,市场容量大幅扩大,运营商利润不断增加,同时,消费者也从中得到了诸多好处。双寡头竞争的市场格局较大程度上取得了规制改革的预期目标。但同时,技术的进步和市场需求量的增加也使得双寡头的市场竞争格局不再是最有效的,构建一个三寡头有效竞争的市场格局应成为我们我国移动通信市场规制改革的取向。本讨论盼望可以通过对中国移动和联通的竞争分析来为我们我国移动通信市场规制改革猎取新的动力,从中看到改革方向,并且向新兴的通信市场供应进展模板与进展方式,从而促进行业的进步,构建一个三寡头的有效竞争市场格局,为
4、我们我国电信管制改革形成系统、清楚地改革思路供应新的方向,最终使得我们我国移动通信市场得到一个健康的进展,促进市场富强,同时也盼望移动和联通在此竞争的比较中能够看到彼此的特长与短板,从而能够更好、更快的进展。2 .理论概述我们我国电信管制改革的历程不长,但改革的速度、力度和效果还是比较显著的,改革方式也是比较简单的。改革措施既有美国式的对传统电信运营企业的拆分,也有英国式的引入新竞争者,还有具有中国特色的国有企业重组。由于我们我国的国情和政治经济体制等缘由,与发达我国相比,我们我国电信管制改革尚处于探究阶段,还没有形成系统的、清楚的改革思路,也没有找到真正既符合电信管制改革需要又适合中国国情的
5、改革之路,电信市场有效竞争的市场格局和专业有效的电信管制体系并未真正建立起来。主要表现在:一是电信市场结构变化的同时,电信市场竞争主体全部是国有或国有控股,竞争主体的产权统一性对市场竞争、竞争结构的优化和管制机构的有效管制产生了深远影响;二是政资合一、政监合一的管理体质对管制政策的制定和执行产生了肯定的不利影响;三是人为形成的企业竞争实力相差悬殊的市场格局难以形成有效竞争;四是对固定电话、移动通信、卫星通信、国际通信等基础业务领域实行分类的市场准入和监管,导致专业性垄断和区域性垄断并存的局面;五是法律制度不健全、管制手段相对匮乏。上述因素的存在使得我们我国电信业的进展中还存在一些深层次的冲突和
6、问题,电信业进一步深化改革任重道远。推断移动与联通的各方面竞争力量,可以通过比较以下几点:(1)品牌管理与营销传播力量。评价企业品牌管理与市场营销传播力量的指标有:主导业务的品牌知名度、主导产品美誉度、名牌业务占企业全部业务品牌比率、名牌业务销售额占企业全部业务收入的比率、每万元销售传播成本带来的销售增长率、新品牌传播推广胜利率、品牌无形资产占企业总资产的比率等。供应链与营销管理力量评价电信企业供应链与营销管理力量的指标有:企业业务生产过程先进率(包括设施、生产方式等方面的先进性等)、业务供应准时率、业务周转率、业务市场占有率、用户欠费率、销售利润率等。(3)服务与客户关系力量对服务与客户关系
7、力量的考察,是网络经济条件下企业市场竞争力量评价中不行缺少的内容,具体评价指标有:服务营销时间占企业全部培训时间的比率、服务营销占实体营销的比率、用户满足率、用户重复消费率、用户流失率、用户忠诚度等。(4)合作竞争力量电信企业合作竞争力量可从以下几个方面评价:企业网络拥有状况、先进设施拥有状况、本地其他电信运营企业对本企业拥有网络元素及设施依靠性、木企业对本地其他电信运营企业网络元素及设施依靠性、网络元素出租量、网络元素租用量、企业依靠租用元素经营业务占全部经营业务的比率、租用元素经营的业务利润率、出租元素利润率等。(5)人才拥有及管理力量人才是企业经营和竞争之本,企业人才拥有、合理使用及人才
8、稳定状况直接影响企业经营效果及竞争力量。企业人才拥有及管理力量应从以下几方面评价:企业技术、业务、管理人才数量;企业人才素养(包括企业人员学历、职称、技术水平、业务管理水公平)、人员使用合理及人才特长发挥状况(包括人才专业对口、人员在本岗位业绩等)、吸纳人才状况、人才流失状况、对人才的安排激励机制状况、人才待遇与其他电信运营企业同等人才对比状况等。2.国内外讨论现状的分析国内:在移动通信业务方面,中国移动通过客户品牌建设,使不同的品牌有着不同的卖点,这既起到了较好的消费群体的区隔,又达到了应对价格战时不致损害到全网用户的目的。但在固网的客户品牌建设上,中国移动还在摸索前行。总的来看,在语音为主
9、及少量数据需求的2G时代,中国移动的品牌建设是比较胜利的,其中企业品牌和客户品牌价值较高,但家庭客户市场和集团客户市场的品牌价值却较弱。在3G全业务时代,中国移动没有整合资源,适时推出全业务及融合品牌。作为打破中国电信业垄断的中国联通,其企业品牌的意义和价值都是很高的。在2022年电信业重组之前,中国联通长期受困于双制式品牌推广的简单局面,不仅业务和客户品牌相对于竞争对手而言处于弱势地位,整体品牌建设也相对落后。电信业重组后,中国联通品牌的建设则留下了“联通”和“网通”组合的烙印,也就是“原中国联通”仿照中国移动形成的“世界风”、“如意通”、“新势力”等业务品牌加上固网业务由“中国网通”仿照中
10、国电信形成的“亲情1+”、“网通商务”等业务品牌。3G全业务时代,中国联通发布了“沃”作为旗下全部业务的单一主品牌,标志着中国联通全业务经营战略的启动,这是我们我国电信运营商首次使用单一主品牌策略,其目的就是呈现3G时代WCDMA的优势,消退消费者的品牌偏见。中国联通在三大市场都具有自己的品牌,却没有形成自己的优势品牌,其品牌体系显得更加凌乱和简单,缺乏有效的条理性和协调性。庆幸的是,中国联通已经意识到信息技术和业务的融合趋势,适时推出了融合型单一主品牌“沃”,以“沃”统领品牌整合。国外:虽然由于各国历史、文化、法律制度背景不同,电信产业进展水平不尽全都,规制改革的动身点也不尽相同,但近年来世
11、界各国电信规制改革的基本目标却是全都的:通过打破垄断、引人竞争,促进电信行业的进展。约略分来,有两种路径,也可称为两种模式:一种是通过对原有电信运营商拆分、引人竞争的美国模式;另一种以引人新运营商参加电信业竞争的英国模式,其特点是保持原有的我国主体电信企业,连续在全国经营各类电信业务,但实行政企分开,进行公司化和股份制改造,并同时发放一批新的经营许可证,政府通过立法对主体电信企业进行不对称监管,以扶植竞争对手,逐步形成有效竞争。大多数发达我国和进展中我国基本上沿袭了上述两种规制改革思路,在电信业引入竞争初期,基本上都实行了不对称规制方式;在经受了一段时期后,规制的重点都由推动竞争转化为培植自己
12、的综合电信运营商、提高电信运营企业的竞争力。由于美国电信行业步人了逆境,其追随者巴西、印度等国的电信业也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所以美国的电信改革模式常招人垢病。对美国改革模式的垢病也折射出国人对国内电信业几次分拆改革的某种不满。客观地讲,两种模式都是对电信业改革的尝试,但比较而言,英国通过引人、培育新竞争者、并允许老电信运营商经营多种业务的渐进性的改革方式,因比较温柔,也迎合了电信行业的技术进展趋势,并满足了电信业网络经济的需要,因而规制改革效果比较好。而通过分拆引人竞争的方式,因与电信业的网络经济特征相悖,也与电信技术进展的趋势相左,因此,不仅没有达到预期的效果,反而延误了电信业的进展,也影响
13、了电信公司的竞争力量。客观地讲,虽然美国1996年电信法解除了对运营商的业务限制,但各运营商单一的业务模式已经形成,分而营之的产业结构成为既定的产业和市场环境。在这种状况下,电信公司的多元化业务开展和纵向一体化只能通过相互并购来实现,但通过并购重新走向一体化和综合经营道路的成本是极其昂贵的,并购后整合所发生的有形和无形成本,动辄几十亿、几百亿的并购费用最终纳人成本当中,在激烈的竞争导致利润空间大幅度压缩的状况下,电信公司陷人逆境一点都不惊奇。美国电信业的规制改革和竞争曾促进了电信行业的进展,但竞争的社会成本也极其昂扬,估量高达3以X)亿美元的投资化为泡影。电信企业的股票市值大幅缩水,并触发了美
14、国经济从富强走向衰退。据统计,自2002年12月以来,美国已经有100家电信公司倒闭,占总数的33%,美国电信业疲软已经造成了22.5万人失业,相当于全美企业的裁员总数的20%(韩德强,2001),电信市场在激烈的竞争之后又走向新一轮的整合。从上述意义上讲,美国对电信行业的规制是走了弯路。国外电信业规制新动向:当前,主要发达我国电信业规制改革过程中消失了一些新动向,突出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一)规制思路的转变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程度的不断提高,以及对电信业本身规律性熟悉的深化,西方主要发达我国调整了规制思路:最大程度地发挥市场作用,最低限度地采用规制作用,使市场竞争和政府规制在各自的机制范围内发
15、挥作用,实现竞争与规制的有机协调。在2003年10月13日的日内瓦电信大会上,法国电信规制局主席PaulChampsaur虽然承认特殊行业规制的必要性,但更认为“将来的电信规制越来越效法一般竞争法原则”。欧盟在电信规制改革中的一个重要思路就是提倡最低规制,同时对各国电信规制保留修改的权力。欧盟限定了允许我国规制机构进行事前干预的若干电信领域,而对于其他领域的监管,则降至最低。并规定了要想进入给定市场之外的领域必需满足“该市场准入条件过高,在肯定时期内不会转变这些过高的准入条件,市场上消失了竞争法不能解决的逆境”这三个条件(周光斌,2004)作为较早开展电信业改革的英国也不遗余力的扩大竞争边界,
16、2005年,英国电信(BT)成立了新的接入网络部门OPenreach,在同等条件的基础上,对全部的竞争性服务供应商供应本地接入服务;同时,相应的规制机构OFCoM成立了公正委员会对其监控,保证其运营状况完全透亮、公正、合理等(曾娅,2005)。6此外,削减日益提高的规制成本给西方各国带来的巨大负担也是扩大竞争、限制政府规制的一个主要动因,比如1986年,澳大利亚规制的成本约占GDP的9%19%;加拿大的规制成本约占GDP的12%;1991年,美国规制总成本是5420亿美元,耗费了GDP的9.5%;这些巨大的规制成本使西方发达我国迫切地查找最适合的市场作用和最佳政府规制的搭配。(二)规制重点的突
17、出随着世界电信市场竞争程度的不断提高,一些电信业发达我国相应将规制重点放在对主导运营商的规制和加强普遍服务这两方面,以此来促进市场有效竞争、维护社会公正。在规制主导运营商方面,各国依据电信市场的实际竞争状况进行了乐观实践。比如,韩国为了促进电信市场有效竞争,连续实施非对称规制政策。依据“市场份额是否达到50%,用户更换运营商是否存在障碍,是否形成了竞争隙碍”来划分主导与非主导电信企业。增加了新运营商对主导运营商支付结算费减免的幅度,并对主导运营商实行资费审批制、而非主导运营商实行备案制(何霞,2005a)o澳大利亚则对最大的运营商(TeIstra)实施“本地电话零售业务和网络元素出租业务”以提
18、高市场竞争程度。欧盟在分析主导运营商的时候,提出了重新界定显著市场影响力(SMP),建议从以收入为主的价值角度去考察市场份额,并认为市场份额在25%以下,不属于SMP;到40%开头考虑有SMP的可能性;假如市场份额超过50%,就可断定是SMP;从而依据相应的法律进行干预(张盈唐,2004)。另一方面,在促进普遍服务方面,各国依据自身的社会经济进展水平进行了有益的探究。法国为了提高普遍服务的质量,依据欧盟关于电信普遍服务的指令通过招标程序指定普遍服务运营商。英国政府给最大的电信运营商一一英国电信(BT)颁发执照的时候,规定其必需满足对遍布整个英国,包括农村地区的语音电话、低频数据、传真服务和公共
19、呼叫信箱的合理需求,同时要求在成本导向、透亮、非卑视性条件下开放其电信网络,遵循公正交易义务,禁止不公正的交叉补贴。美国联邦通信管理局(FCC)规定任何一个合格的、且能供应普遍服务的公司,包括无线业务供应者,不论它们使用的技术如何,只要能供应政府规定的普遍服务的项目,就有资格接收普遍服务的补贴。FCC还为此特地成立了一个普遍服务基金管理部门(USAC),负责从全部的电信服务公司以业务收入为基数征收普遍服务基金,对供应普遍服务的公司进行补偿(潭锐,2006)o9()规制机构的重构随着电信业技术融合、业务融合及市场融合程度的不断深入,西方发达我国规制机构调整消失了一些新动向。一方面,以往依据技术或
20、业务性质建立起来的单一职能的规制机构已经不能适应融合变化,一些西方发达我国开头逐步对原有的规制机构进行重构。如依据1981年电信法成立的英国独立电信规制机构OFTEL被由五家规制机构整合形成的OFC。M所取代,OFC。M采纳的规制原则是融合规制,其核心是进展各传送体系之间的持续有效竞争,并且确保用统一的方式依据标准的竞争规章和指导原则来监管反竞争行为c2005年7月1日,澳大利亚将电信规制机构(ACA)和广播规制机构(ABA)合并,成立电信与多媒体广播规制局(ACMA),统一规制电信、媒体和广播产业,以应对日益融合的电信市场(何霞,2005b)o口0另一方面,随着市场竞争环境日益简单,消失了规
21、制机构与其它经济管理机构加强协调的动向。近年来,随着经济不断进展,一些我国原有的一般性竞争管理机构和电信行业规制机构有时就某一问题消失并行规制的局面,并造成肯定程度上的冲突,这就要求一般竞争管理机构与电信行业规制机构必需进行协调沟通来共同解决问题。例如,加拿大电信市场上的一般性规制机构竞争局与电信行业规制机构加拿大广播电视和电信委员会各自依据竞争法、电信法对某一问题消失并行管辖的局面,加拿大的做法是发布一个两个机构“竞合”部分的联合声明,对“竞合”部分进行具体分类,并阐述各自的规制范围;而在遇到一些有平行管辖权的案例时,两机构的观点是一个合并交易必需遵守两个机构执法;对于一些特殊问题如互联互通
22、和介入问题,通过电信规制机构解决可能更有效,该机构有排它性权力(龚微等,2005)。11澳大利亚竞争和消费委员会ACCC)则和本国规制机构(ACMA)明确细化了管辖范围。由ACCC负责电信资费的事前和事后规制、互联框架和相关法规制定、电信运营商反竞争行为的调查和规制等,而ACMA负责发放许可证、技术规制、号码资源管理和安排、频谱管理、标准制定等。(四)规制法律的调整为了适应急剧变化的电信市场,很多我国纷纷制定新电信法或调整原有法律中不应市场的地方。比如,日本有二十余部法律与日本的信息通信系统有关,涉及到电信法律的主要有三部,即电信事业法、无线电法、日本电报电话公司法(NKLAW)o随着电信市场
23、环境的进展变化,2002年8月总务省收到了电信理事会提交的新竞争框架,该框架提出了对一些重大规制政策进行调整的建议。这些新建议将以电信事业法等电信法律的修正案形式消失(何霞,2004)o12新的竞争框架在网间互联的规制上连续对主导运营商实施非对称规制,不再规制非主导运营商资费,消退了第一类电信事业和其次类电信事业的区分,并取消废除第一类电信事业的市场准入制度。英国通过了2003通信法,其主要的内容就是成立新的符合融合趋势的通信规制机构OFCOM(刘戒骄,2002)。13德国出台了新的电信法来促进以德国电信为主导运营商的电信市场向竞争者开放的转变,其目标是“在电信业保持竞争,最终在不同的利益之间
24、达到一个平衡”。特殊值得留意的是该法规定假如德国电信违反电信法,新法规将允许电信监管当局剥夺德国电信由此而获得的额外利润,并且新法规通过诉诸法庭的方式对运营商拖延执行法规的权利进行限制。美国在电信法的进展完善中,始终以“市场为本”。市场打算法律的诞生与否,而无政府部门的设置和权限划分状况。如在美国修正通信法中法律规范了“无线电通信”,联邦政府却没有设置“无线电管理局”,法律规范了“广播通信”,却没有设置“广播管理局”(陈凯,2006).14美国政府在配置电信资源时实行以市场配置为主要手段,实际上是将电信资源市场化,甚至在肯定程度上对许可证的管理也实行市场手段。这种尽力发挥市场作用而谨慎出台规制法律和建立规制机构的做法,最大限度地削减了相关规制成本,使电信资源得到了很好的采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