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出租房消防安全告知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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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镇出租房消防安全告知书致广大居民:出租房业主是消防安全管理主体责任人。为加强出租房消防安全保障工作,维护出租房内人员人身安全,请您阅读以下消防安全注意事项并按要求认真执行:1 .严禁无证使用液化石油气钢瓶,严禁不按照证件登记地点异地使用液化石油气钢瓶,严禁在不符合使用规定的地点使用液化石油气钢瓶。2 .出租房作为经营场所的,应避免人员住宿场所与加工、生产、仓储、经营等场所在同一建筑内混合设置,即避免“三合一”现象。3 .人员住宿场所与加工、生产、仓储、经营等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居住部分与非居住部分一定要进行防火隔离,并分别设置独立的楼梯等疏散设施或符合其他国家规定的防火分隔规范要求。4 .

2、不得设置影响居民消防逃生的防盗设施。出租屋外窗、阳台的防盗网要设置紧急逃生口;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应保持畅通无阻、不得堵塞、占用和锁闭;疏散出口应为朝疏散方向开启的平开门,严禁设置卷闸门、侧拉门。5 .确保出租房电气线路敷设须符合规范要求,消防安全设施、灭火器材齐全并保持合格有效,不得将不符合消防安全条件的建筑用于出租,违法建筑一律不得用于出租。6 .地下室、半地下室一律不得作为居住用房及经营场所出租。7 .房屋出租后应及时与承租方以合约形式明确消防安全管理责任。8 .居住人数超过10人的出租房要加强夜间消防安全值班值守,同一房屋内出租房间达到10间以上或者出租房屋居住使用人达到15人以上的,应

3、满足防火分隔要求,每间房间及公共部位安装独立式火灾探测报警器,设置灭火消防设施器材和疏散通道。9 .不得将房屋出租用于当做生产、储存、使用、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10 .居住出租房的居住间内设置灶间、厨房的,应采用实体墙与其他部分完全分隔。11 .出租房的每个居室人均居住面积、居住人数参照上海市群租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12 .加强电瓶车充电管理,电瓶车不得在室内、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处进行充电及停放。13 .对出租房应经常性进行安全检查,经常提醒承租人注意消防安全。发现火灾隐患或承租人有违规使用液化石油气和家电设备等涉及消防安全行为的,应及时消除或制止。14 .出租方必须履行相应的安全管理责任,如存在违反群租管理、消防安全管理等规定,或未履行上述告知及监管责任的,将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XX镇消防安全委员会宣2022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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