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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附件1广东省信息通信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征求意见稿)第一章适用范围本标准条件适用于我省从事信息通信专业(下称“本专业”)技术工作的工程技术人才申报工程系列职称。信息通信工程技术专业分信息通信网络工程、信息通信产品研发和信息通信技术服务等三个专业方向:信息通信网络工程是从事通信网络、大中型互联网、物联网等网络建设项目以及上述网络运行维护和管理任务等工程技术专业,包括网络建设、维护、优化、规划、设计、监理等技术岗位工作;信息通信产品研发是从事信息通信系统和产品等研发、生产等工程技术专业,包括信息通信系统、信息通信网络、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技术研发,以及相关系统软、硬件产品开发等技术
2、工作;信息通信技术服务是提供信息化应用和业务支撑等技术性服务工作、从事单位信息通信网络、专业信息网络的建设和维护等工程技术专业,包括技术咨询服务、通信企业信息自动化、信息化业务支撑系统、行业应用及解决方案、网络终端服务和其它信息通信相关技术工作。以上专业方向可根据科技发展和工程技术工作实际变化和需要进行合理调整。第二章基本条件一、拥护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单位制度。二、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敬业精神、作风端正。热爱本职工作,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三、身心健康,具备从事信息通信工程技术专业工作的身体条件。四、按照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办发(2016)77号)和有关
3、规定,对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不作统一要求。确需评价外语和计算机水平的,由用人单位或评委会自主确定。五、根据广东省专业技术人才继续教育条例要求,完成继续教育学习任务,提交有效证明材料。六、法律法规规定需取得职业资格的,应具备相应职业资格。七、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出现以下情况之一,按下列规定执行:(一)已定性为技术责任事故的直接责任人,该年度不计算资历,且取消当年申报资格。(二)发现并查证属实有伪造身份、学历、资历、业绩、剽窃他人技术成果或伪造试验数据等学术不端行为等弄虚作假或违反政策规定者,取消当年申报资格,并视为该年度考核不称职(不合格),记入诚信档案;对通过弄虚作假、暗箱操作等违
4、纪违规行为取得的职称,一律予以撤销,并予以通报。(三)因违法受刑事处罚的,在执行期间不计算资历且取消申报资格。第三章评价条件本专业职称分为三个级别,初级职称(助理工程师)、中级职称(工程师)、高级职称(高级工程师、正高级工程师)。专业具体细分为信息通信网络工程、信息通信产品研发、信息通信技术服务三类。信息通信工程技术人才申报各层级职称,须分别具备以下相应层级职称的条件。一、助理工程师(一)学历资历条件。中等职业学校(技工学校)毕业,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大学专科学历或技工院校高级工班毕业,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3年;大学本科学历或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或者
5、具备硕士及以上学位。(二)工作能力(经历)条件。1 .掌握本专业基础理论和专业技术知识。2 .具有独立完成一般性工程、研发或技术服务工作的实际能力,并能处理本专业范围内一般性工程、研发或技术服务难题。二、工程师(一)学历与资历条件。大学专科学历或技工院校高级工班毕业,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4年;具有大学本科学历或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4年;具备硕士学位,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或者具备博士学位。(二)工作经历(能力)条件。1 .熟练掌握并能够灵活运用本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熟悉本专业技术标准和规
6、程,了解本专业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的现状和发展趋势。2 .具有指导助理工程师工作的能力。3 .按专业方向分别满足:信息通信网络工程专业方向:须具有独立承担较复杂工程项目的工作能力,能解决本专业范围内较复杂的工程问题。信息通信产品研发专业方向:须具有一定的技术研究能力,能够解决复杂技术问题并撰写研究成果或技术报告。信息通信技术服务专业方向:须具有一定的技术服务能力,能够为解决复杂技术问题并撰写技术服务报告或相关技术报告。三、高级工程师(一)学历与资历条件。申报人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可申报高级工程师:1 .具备博士学位,取得本专业工程师职称后,从事技术工作满2年,且近2年的年度工作考核称职
7、(合格)以上。2 .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士及以上学位,或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取得工程师职称后,从事技术工作满5年,且近5年的年度工作考核均称职(合格)以上。3 .不具备前款规定的学历条件,持续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为信息通信领域做出重要贡献,在发明创造、技术推广应用、工程项目设计、工艺流程、标准开发、产品质量提升、科技成果转化、技术咨询、业务技术支撑等方面取得原创性重大研究成果,或在解决工程、研发或技术服务难题、实现现代工程技术取得突破者,满足下列条件之一,并有2名本专业或相近专业正高级工程师推荐可破格申报:(1)获得省(部)级科技进步(或同级奖项)三等奖以上的主要完成人,
8、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2)获得国家级优质工程奖(或同级奖项)的主要完成人,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3)获得国家级优秀设计奖(或同级奖项)的主要完成人,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4)承担国家、省部级重大项目、重点工程,并有证明文件说明其解决了关键性技术问题,取得重要技术成果和较大的经济效益。(二)工作经历(能力)条件。系统掌握信息通信专业基础理论和专业技术知识,具有跟踪本专业科技发展前沿水平的能力,熟练运用本专业技术标准和规程,在信息通信领域取得重要成果,具备下列经历条件之一:1.作为主要完成人,承担并完成市(厅)级以上科研项目或课题,解决了关键技术问题,对项目的完成有重大贡献。2 .作为主要参编者,
9、参与并完成信息通信领域省(部)级以上行业技术标准或技术规范规程的编制工作。3 .指导工程师或研究生的工作和学习,在指导、培养中青年学术技术骨干方面发挥重要作用。符合上述条件的申报人,还须具备相应工作能力:1.信息通信网络工程专业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1)作为项目负责人、主要技术负责人,承担并完成大、中型信息通信工程新(扩)建或技术改造(引进)成套项目的方案制定、设计、设备安装调试、监理和技术管理工作,项目资料规范、完整,测试数据齐全、准确。(2)作为项目负责人、主要技术负责人,有效组织处理过大、中型通信网络维护过程中出现的复杂问题、重大网络故障或各种紧急故障,保障网络安全畅通,并形成具有借鉴或
10、指导作用、较高水平的技术总结报告,并有同行高级职称专家的书面推荐。(3)作为技术骨干,在大、中型通信网络的规划、设计、建设、监理、维护等工作中,掌握关键技术、解决了重大疑难问题或掌握关键核心技术,取得明显的社会、经济效益。2.信息通信产品研发专业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1)作为项目负责人、主要技术负责人,承担并完成大中型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物联网等系统的研制开发工作,相关技术资料、规划、设计文件等准确完整,技术论证有深度,并通过技术鉴定,形成的新系统、新产品、新设备、新材料、新工艺等已投入生产或推广应用。(2)作为技术骨干,承担并完成对行业发展有重要影响的信息通信技术研究项目的开发
11、、规划、设计、制造和技术管理工作。3.信息通信技术服务专业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1)作为项目负责人、主要技术负责人,完成信息通信网络业务支撑系统、企业信息化的研发和升级改造项目,解决了重大疑难问题或复杂技术问题,在提高管理效率和改善服务方面取得显著社会、经济效益。(2)作为技术骨干,承担并完成对行业发展有重要影响的信息通信技术服务项目或技术服务工作,并取得显著的社会、经济效益。(三)业绩、成果条件。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工程师资格后,业绩成果符合以下条件之一:1 .获省(部)级以上科学技术奖,或有关部门确认的相当等级的获奖项目。2 .获省(部)级优秀设计/优质工程一等奖的主要完成人或获2项省(部
12、)级优秀设计/优质工程三等奖以上的主要完成人(排名前5名)。3 .作为第一完成人,获市(厅)级科学技术一等奖。4 .作为主要起草人,完成信息通信领域省部级以上行业技术标准或技术规范规程的编写,被主管部门颁布实施。5 .作为主要发明人,获得具有较高经济和社会效益的发明专利1件或实用新型专利3件,并得到实际应用或转化为生产力。6 .市(厅)级以上重点项目,或对行业发展有重要促进作用的重点项目的开发、设计、制造和业务管理的主要完成人,成果,并有同行高级职称专家书面推荐,或通过正式鉴定或验收。7 .完成3项本行业信息通信网络的工程建设、网络维护,或新产品、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等研制开发,或技术服务、
13、业务支撑等高水平技术工作,并实际投产,可比性技术经济指标处于国内较高水平,并有同行高级职称专家书面评议,具有较高技术水平;或得到有关方面的鉴定认可,并有书面技术报告和鉴定证明材料。(四)学术成果条件。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工程师资格后,学术成果符合以下条件之一:1 .公开出版的本专业论著或本专业译著1部(主要编著者)。2 .有指导实际工作意义或有新论点,在公开刊物上发表的论文2篇(第一作者)。3 .软件著作权3项(第一作者)。4 .论文1篇(第一作者),以及为解决复杂的技术问题而撰写的有较高水平的实例材料或有较高水平的重大项目的立项研究(论证)报告1篇(独立或第一执笔人)。报告有3名同行高级职称
14、专家(其中至少1名正高级职称)的书面推荐。5 .为解决复杂的技术问题而撰写的有较高水平的实例材料或有较高水平的重大项目的立项研究(论证)报告3篇(独立或第一执笔人其中有1篇报告有3名同行高级职称专家(其中至少1名正高级职称)的书面推荐。上面所列的论文、著作或技术分析报告,一定是本人的专业工作成果的理论阐述,凡是与本人专业工作课题不相联的论文、著作不属此列。6 .在信息通信领域荣获中国专利优秀奖、广东专利金奖、广东发明人奖(提供相关证书或佐证材料)。四、正高级工程师(一)学历与资历条件。申报人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可申报正高级工程师:1 .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或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
15、班毕业,取得高级工程师职称后,从事技术工作满5年,且近5年的年度工作考核均称职(合格)以上。2 .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3年,且近5年的年度工作考核均称职(合格)以上,取得具有显著经济效益的技术发明专利2项(第一发明人)。3 .获国家科技成果一等奖的排名前五位的主要完成人、获国家级科技成果二等奖或省(部)级科技成果一、二等奖的排名前二位的主要完成人、享受国务院颁发的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获国家或省批准的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科学技术专家称号者等条件之一的工程技术人才,可直接申报。(二)工作经历(能力)条件。具有全面系统的专业理论和实践功底,科研水平、学术造诣或科学
16、实践能力强,全面掌握本专业国内外前沿发展动态,具有引领本专业科技发展前沿水平的能力,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后,具备下列条件之二:1 .作为本专业主要技术负责人,主持完成国家或省部级重大工程项目,技术攻关项目或研究项目1项、或大型项目2项以上,解决了关键性的技术问题,取得重大理论研究成果和关键技术突破,或在相关领域取得创新性研究成果,推动了本专业发展。2 .长期从事本专业工作,业绩突出,作为本专业主要技术负责人,主持完成重大工程项目、重大科技成果转化、新产品开发项目或重大技术服务支撑项目,解决了重大疑难问题或掌握关键核心技术,并取得了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3 .在本专业领域具有较
17、高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在突破关键核心技术和自主创新方面做出突出贡献,发挥了较强的引领和示范作用。4 .在指导、培养中青年学术技术骨干方面做出突出贡献,能够有效指导高级工程师或研究生的工作和学习。(三)业绩、成果条件。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后,业绩成果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 .国家科学技术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2 .省(部)级科学技术奖一、二等奖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3 .省(部)级科学技术奖三等奖或市(厅)级科技成果奖一等奖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排名前3名)。4 .获国家级或工信部优秀设计/优质工程一等奖的主要完成人(排名前5名)。5 .作为第一起草人,主持完成信息通信领域省部级以上行
18、业技术标准或技术规范的编写,被主管部门颁布实施。6 .发表的信息通信领域研究成果,经同行正高级以上职称专家的书面评议,具有较高学术价值;或主持研制开发的新产品、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等已投入生产,可比性技术经济指标处于国内领先水平。7作为本专业主要技术负责人,主持完成的重大工程技术项目或科技成果转化工作,有书面材料证明在全国或全省范围内产生重大影响,并取得了显著经济和社会效益。8 .在承担科研项目或新产品开发过程中,取得重大技术创新成果,产生显著的经济和社会效益(须提供佐证材料)。9 .在承担的重大工程技术项目,调研、设计、测试数据齐全、准确,技术报告经同行高级职称专家的书面评议,达到国内领先
19、水平以上。10 .作为第一发明人,获得有较大价值并取得显著经济和社会效益的发明专利1项(第一发明人)。(四)学术成果条件。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后,学术成果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 .公开出版的本专业专著(独著或主要编著者,个人不少于5万字)。2 .本专业译著1部(主要编著者,个人不少于10万字)。3 .有指导实际工作意义或有新论点,在公开刊物上发表的论文3篇(第一作者或通信作者)。上面所列的论文、著作,一定是本人的专业工作成果的理论阐述,凡是与本人专业工作课题不相联的论文、著作不属此列。第四章附则凡不属于本标准条件评价范围,或未达到本标准条件规定的要求,或不符合申报评审程序的,不予受
20、理评价,已评价通过的,其评价结果一律无效。与本标准条件有关的词语或概念的解释见附录。本标准条件自2024年X月X日起实施。附录:有关词语或概念的解释1 .信息通信:包括信息通信网络工程建设、运行维护、优化和技术管理,网络规划、设计、监理,通信网络和技术研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系统开发和相关设备生产制造,以及企业信息化、办公自动化、网络应用、支撑系统、网络终端技术服务等。2 .主持:领导项目(课题)团队开展工作,在项目(课题)工作中起到主导和带头作用,对项目(课题)负总责。3 .专业技术工作总结:主要对任现职期间专业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应包括:开展工作情况、取得业绩、专业特长、今后努力方向
21、等内容。4 .项目(或课题):包括国家、省(部)、市(厅)等政府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单位)下达的或合同规定的科研、技术开发或生产建设任务。5 .大型、中型、小型工程的分类,按国家颁布的现行行业资质标准规范执行。6 .重点工程:一般指列入国家计划的工程为国家重点工程;列入省级计划的工程为省级重点工程。7 .科学技术奖(及相应奖项):指政府部门直接颁发或认可颁发的科技奖项,如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等。8 .优秀设计奖(及相应奖项):一般指政府或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直接颁发或认可颁发的信息通信产业优秀设计奖。如国家级/工信部优秀设计奖、省级、市级奖。9 .优质工程奖(及相应奖项):一般指政府
22、或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直接颁发或认可颁发的信息通信产业优质工程奖。如国家级奖(国家优质工程奖、鲁班奖、詹天佑奖等),省级奖,市级奖。10 .科学技术奖主要完成人:指在该奖项等级额定获奖人数内取得个人奖励证书者(以奖励证书为准,前X名以奖励证书排序为准)。11 .主要技术负责人:指在项目中承担主要工作或关键性工作,或解决关键技术问题和疑难问题,并撰写相应技术成果报告的人员。项目负责人:指经上级部门认可或单位任命的,承担项目工作的直接领导人,对项目开展起支配和决定作用,负责项目实施的组织管理等,对项目关键性技术突破、重大疑难问题解决等起主导作用。技术骨干:指在大中型项目的专题、方法技术负责人、分支技术
23、负责人或专业技术负责人,参加项目全过程并负责撰写相应技术成果报告的人员。以上各类人员的确定程序为:本人申请、项目实施过程中的证明材料(开工报告、竣工文件、验收报告、质监报告、设计文件、会审文件、监理报告、监理总结、项目总结等材料,材料一定要充分、连贯、真实,可追溯),并由所属单位盖章确认。12 .重大疑难问题:指大中型工程或专业技术项目中出现的难以确定、常规方法不能解决的、具有重大影响的复杂技术问题。13 .关键性技术问题:指在本专业中影响项目整体、最紧要的部分或重要转折点的主要技术问题,对项目任务的完成和推进起决定性作用。14 .经济效益:指通过利用某工作项目所产生的,可以用经济统计指标计算
24、和表现的效益。按人均上缴利税计算,不含潜在效益。其经济指标将随生产力发展水平作适当调整。15 .社会效益:指通过利用某工作项目所产生的,经过有关主管部门认可的改善环境、劳动、生活条件、节能、降耗、增强国力等的效益,以及有利于贯彻党和国家方针政策,有利于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效益。16 .著作:指取得ISBN统一书号,公开出版发行的本专业学术专著或译著。17 .论文:指在取得出版刊号(国内要求为CN或ISSN刊物,国外刊物要求EI收录)的专业学术期刊上公开发表本专业研究性学术文章。凡对事业或业务工作现象进行一般描述、介绍、报道的文章,不能视为论文。所有的清样稿、论文录用通知不能作为已发表论文的
25、依据。18 .学历(学位):指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学历(学位)。19 .凡冠有“以上”的,均含本级或本数量。20 .本条件规定的著作、论文等,其学术水平价值均由评委会专家公正、公平、全面地评定。21 .本条件所提“市”指副省级和省辖市,不含县级市。22 .本专业技术工作年限:一般由毕业参加本专业技术工作后起计算至申报参评年度12月31日。23 .资历计算方法:从取得资格起至申报当年12月31日止所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的时间,在此期间全脱产学习者,应扣除其全脱产学习的时间。24 .凡提交的获奖成果均须同时附上相应专题材料。25 .本条件所指水平,若无有效证明材料,应由评委会专家评议和认定。2
26、6 .本条件所指专利,应有我国或外国的专利登记证书、专利转让合同和专利受让(应用)单位的经济效益证明等。27 .本条件所涉及各类奖项的获奖者,均应提交个人的获奖证书。若获优秀设计奖,在无法提交个人获奖证书的情况下,应同时提供项目获奖证书、获奖项目申报表,颁奖主管部门认可获奖排名的文件等;若获优质工程奖,应提交原始任命书、合同协议、竣工验收证明等。28 .本条件所涉及的技师即国家职业资格二级,高级技师即国家职业资格一级。关于广东省信息通信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征求意见稿)的解读一、背景情况为健全我省信息通信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体系,加快推进信息通信工程技术人才队伍建设,2019年我厅会同
27、省通信管理局出台关于印发广东省信息通信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实施方案的通知(粤人社规(2019)23号),于当年8月起实施,有效期5年。文件实施以来,取得较好成效,有力促进了信息通信工程技术人才资源开发。根据规范性文件管理相关规定,粤人社规(2019)23号文有效期将于今年8月届满,需进行延期或重新出台。粤人社规(2019)23号文包括正文实施方案和附件职称评价标准条件等2个部分。鉴于我省信息通信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改革已完全落地,不需对实施方案作延期或重新出台处理,拟重新出台我省信息通信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条件,作为开展相应专业职称评价的政策依据。二、主要内容职称评价标准条件是我省开展信息通信
28、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的政策依据,明确了技术员、助理工程师、工程师、高级工程师、正高级工程师等5个层级职称评价的具体要求。包括四方面内容:一是适用范围,明确标准条件所适用的地域、行业、工作岗位和申报主体。二是基本条件,明确申报人须遵纪守法,应当具备的职业道德、身体条件、工作作风以及继续教育、年度考核等具体要求。三是评价条件,明确申报各层级职称应当具备的学历资历、工作能力(经历)、业绩成果、学术成果等条件。四是附则和附录,对相关词语或概念的解释。三、需要说明的情况前期我厅会同省通信管理局组织专家对粤人社规(2019)23号文附件广东省信息通信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开展政策评估。经评估,双方一致认为,标准条件各项评价指标设置符合中央及省分类推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和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有关精神,与近年来人社部出台的职称评价“破四唯立新标”等有关文件要求保持一致,契合我省进一步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总体方向,指标设置科学合理,实施情况良好,不需作大的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