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物权)》考试复习题库(含答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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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民法典(物权)考试复习题库(含答案)一、单选题1 .村民孙某在宅基地上盖了一幢独栋别聚,孙某取得房屋所有权的时间是:A4提交不动产登记申请时B、不动产登记完成时C4不动产建成时D、获得宅基地使用权时答案:C解析:本题考查民法典。根据民法典第二百三十一条规定:因合法建造拆除房屋等事实行为设立或者消灭物权的.自事实行为成就时发生效力。”本案中,孙某在自己宅基地上建造房屋,非依据他人的权利及意思表示而直接依据事实行为取得物权.属于物权的原始取得,无需进行登记即可享有房屋所有权。故正确答案为C。2 .物权的效力不包括O。A、优先效力B4排他效力C,追及效力Dt强制效力答案:D解析:本题考查民法典。物权

2、,是权利人直接支配其标的物的排他性权利。物权的效力包括优先效力、排他效力追及效力。A项正确,物权的优先效力是指同条第二款规定:”业主转让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其对共有部分享有的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一并转让”因此可知小明只能将自己的房子专有部分进行转让,且共有部分的权利也随专有部分一并转让。分开转让说法错误。D项:错误,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九条规定:“业主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业主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除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外.应当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一致同意因此小明要将住房改为经济性用房,除了要符合法律及管理规范,还应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选项说法不

3、全面。故正确答案为B.4.陈某和陆某是邻居,陈某家建房挖地基.导致陆某房屋墙面出现裂缝。陆某遂找陈某要求修缮.遭到陈某拒绝.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O。A、陈某不可以挖地建房,因为挖地建房会损坏邻居陆某的房屋B4陆某家出现裂缝,属于意外事件.陈某不需要承担责任C、陈某可以挖地建房.但对邻居陆某造成的损害应当给予赔偿D、陈某在自家的地基上建房.造成陆某家的墙面出现裂缝.不需要承担责任答案:C解析:本题考查民法典。A项错误.民法典第二百九十二条规定:“不动产权利人因建造、修缮建筑物以及铺设电线、电缆、水管,暖气和燃气管线等必须利用相邻土地、建筑物的,该土地建筑物的权利人应当提供必要的便利.”我国

4、民法典第二百九十六规定:“不动产权利人因用水排水、通行铺设管线等利用相邻不动产的.应当尽量避免对相邻的不动产权利人造成扳害”陈某在自己的宅基地上建房的权利是法定的,受到法律的保护;但是对因此造成相邻的陆某的直接损失.侵犯或损害了他人的合法权益,应当给予赔偿.故正确答案为C0部门。”王某应当将拾得的电脑返还李某,应当及时通知李某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不得自己侵占。B项正确,根据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七条规定:“权利人领取遗失物时,应当向拾得人或者有关部门支付保管遗失物等支出的必要费用。”因此.李某应该承担50元快递费。C项错误.根据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七条规定:“权利人悬赏寻找遗失物的,领取遗失物

5、时应当按照承诺履行义务。”李某此时变更悬费金额属于违约行为,不符合法律规定。D项错误.民法典第三百一十八条规定:“遗失物自发布招领公告之日起一年内无人认领的,归国家所有。*故正确答案为B。7.下列选项中,可以质押的是0A4动产和智力成果B4动产和权利C4智力成果和权利D、人身权益和权利答案:B解析:本题考查法律常识,主要考查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二百零八条第一款规定:“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出质给债权人占有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倭权人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第二百二十三条规定:“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权利可以出质:(一)

6、汇票、支票、本票;(二)债券、存款单”因此,质押(质权)分为动产质权和权利质权.据此A、C、D项错误,B项正确“故正确答案为B。解析:本题考查民法典。物权相互间的优先效力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依物权效力的强弱,具有较强效力的物权排斥具有较弱效力的物权或者先于具有较弱效力的物权得到实现,法定物权优于约定物权,登记物权优于未登记物权。以物权成立时间的先后,确定物权效力的差异。从一般原则上讲.先成立的物权的效力要优先于后成立的物权,即先成立的物权效力较强,后成立的物权效力较弱,(3)依不同种类的物权的排他性不同而效果不同,一般说来两个排他性极强的、在性质上不能共存的物权不能同时存在于同一个标

7、的物上,如一物上只能有一个所有权:如果物权的排他性表现为在性质上并非不能共存.则同一标的物上可以同时存在两个或两个以上这样的物权,则成立在先的物权优先行使.即后发生的物权需在不妨碍先发生的物权的情况下才得以成立。(4)留置权质权登记的抵押权未登记的抵押权,从这一公式推理可得到,占有物权优于非占有物权。本题为选非题.故正确答案为A.,10.业主钱某请小区物管员李某将自己弃置在车棚的已坏电动车扔掉.李某认为弃之可惜.于是将电动车修好后自行使用.钱某得知后要求李某返还。根据法律规定,对本案中修好后的电动车享有所有权的主体是0。A4国家.因为电动车为钱某丢弃的.届无主物Bv李某.因为李某基于占有取得电

8、动车的所有权C4钱某.因为李某并没有按其要求将电动车扔掉D4钱某和李某,因为两人对该电动车都有付出答案:B解析:本题考查民法典。钱某请小区物管员李某将自己弃置的电动车扔掉,是放弃所有权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当场生效,钱某失去了对电动车的所有权.此时.D、物权是一种排他的权利答案:B解析:本题考查法律常识,主要涉及物权的相关知识。A项正确,物权的客体必须是能够单独地、个别地存在的独立之物。B项错误,绝对权与相对权是依据权利和义务主体范围的不同进行的分类。绝对权,也叫对世权,是指权利主体特定,但是义务主体不特定的权利.比如,甲对于自己的手机享有所有权,此时权利主体是甲,其他所有人都是义务人.都不能

9、侵犯甲的权利。物权是典型的绝对权。相对权,也叫对人权.是指权利和义务主体都是特定的。比如.乙欠甲3000元,此时甲是权利主体,乙是义务主体。债权是典型的相对权。C项正确,物权的权利人可以对抗一切不特定的人。物权的权利人是特定的,义务人是不特定的D项正确,物权具有排他性。物权人有权排除他人对于他行使物权的干涉,而且同一物上不许有内容不相容的物权并存.即“一物一权”.本题为选非题.故正确答案为Bo13.下列权利中,属于物权的是00A4甲对自己承租的房屋享有的权利Bv乙对自己的承包地享有的权利C4丙依据与丁签订的保管合同享有的请求丁支付报酬的权利D、戊购买某公司股票享有的权利答案:B解析:本迤考查民

10、法典。物权是指权利人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物权的主要特征是:(1)物权是权利人直接支配物的权利,物权的客体一般是有体物。(2)物权是权利人直接享受物的利益的权利。(3)物权是排他性的权利.A项错误,甲对自己承租的房屋享有的权利是租矣解析:本题考查民法典。A项错误,抛弃必须是财产所有人主动放弃其对动产的所有权。本题中甲只有抛弃旧大衣的意思.而没有抛弃50元的意思表示,所以对于该5000元不成立抛弃。B项错误,本逛中甲没有抛弃5000元的意思表示,乙也就不能主张先占而取得所有权C项错误.该5000元为隐藏物而非埋藏物。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九条规定:“拾得漂

11、流物,发现埋藏物或者隐藏物的,参照适用拾得遗失物的有关规定。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民法典第三百一十四条;“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拾得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故乙应将该5000元返还给甲。D项正确.甲并不具有抛弃5000元的意思表示,因此该5000元还属于甲和甲妻的,乙应当返还。故正确答案为D.16.甲乙婚后购置一套商品房.但房产证只登记了甲的姓名。后来,甲、乙情感不和,此时甲擅自把房子卖给了并不知情的丙.并办理了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手续。那么,下列哪种说法正确?OA4买卖合同有效.房屋所有权未转移Bv买卖合同有效,房屋所有权已转移C4买卖合同无效.房屋所

12、有权未转移D4买卖合同无效.房屋所有权已转移答案:B解析:本题考查民法典。甲、乙结婚后购住房一套,虽然以甲的名义进行登记.但仍属于夫者共同财产,甲处分房屋应当经过共有人乙的同意.否则为无权处分0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一条第一款规定了善意取得制度,即:“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答案:c解析:本题考置民法典的相应内容。民法典第二百四十条:“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A项:偌误,占有指人对不动产或者动产的实际控制.而非是一种经济效益.占有人可以是依法有权占有不动产或者动产。B项:偌误,使用权指不改变财

13、产的本质而依法加以利用的权利。C项:正确.收益.是指通过对财产的占有,使用而取得经济效益。D项:错误,处分是财产所有人对其财产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最终处理的权利,即决定财产在事实上或法律上命运的权利.故正确答案为C.19 .物权的客体是O。A4信用B4商业秘密C、特定的人O4特定的独立的物答案:D解析:本题考查民法典。民法典一百一十四条规定;“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物权。物权是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因此,物权的客体是特定的独立的物ABC项不符合题意,故正确答案为D。20 .王某采用银行按揭方式购买李某的一套二手房。5月3日王某与李某签订了房屋买

14、卖合同.5月5日王某支付了首付款.5月15日双方到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了房屋过户登记,5月20日办理完毕房屋抵押登记,5月21日银行将贷款按照王答案:c解析:本题考置民法典。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第一款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丙已与甲办理了房屋所有权变更手续.故房屋所有权归丙.乙只能基于买卖合同,向甲主张违约责任。故正确答案为C。22.李某与方某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期间,李某欲购买租赁房屋,该房屋所有权人方某表示同意,该房屋所有权自。时转移。As李某占有房屋B.办理该房屋过户登记手续C4该房屋租赁合同生效D4该房屋租

15、赁合同到期答案:B解析:本题考查民法典。民法典第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0不动产转让,经依法办理登记后,所有权转移。故正确答案为Bo23.甲将自己的汽车抵押给乙,报价5万元.甲继续使用.结果甲开车不小心将车撞坏,致车辆报废。下列说法正确的是0。A,仍以已报废的汽车作抵押物B、抵押关系应当解除C,抵押关系终止D、抵押关系有效.甲应当用其他价值5万元的财产代替抵押物答案:D25.王某与赵某结婚时.赵某父母为其购买了一套商品房,房产证上只写了赵某一个人的名字.后来两人因感情不和离婚,并计划将此房出售.王某与其朋友刘某达

16、成一致,以150万将此房出售给刘某.而赵某此前已经与另一位购房者程某达成口头协议,并收了程某5万元的定金.此时该房产的拥有者是O。A、王某Bs赵某Ct程某D、刘某答案:B解析:本踱考套民法典。根据民法典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由题意可知,赵某父母为赵某买的商品房,房产证上只写了赵某一个人的名字,所以房屋的所有人是赵某。虽然在题目当中赵

17、某达成口头协议收取定金.但我国民法典明确规定.房屋的所有权转移以登记为要件,未登记所有权不发生转移,所以本题房屋拥有者还是赵某。因此B项正确.A项错误,房产证上没有王某的名字,王某没有所有权“C项错误.程某与赵某达成口头协议,并交了5万元定金.只能说明双方合同成立,但房屋所有权没有转移登记.程某仍不享有房屋所有权。D项错误,王某对房屋不享有所有权,是无权出售房屋的,所以刘某不可能拥有房屋。故正确答案为Bo答案:A解析:本题考查民法典“用益物权.是物权的一种.是指非所有人对他人之物所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的排他性的权利。比如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地役权。民法典第三百三十二条

18、: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前款规定的承包期届满.由土地承包经营权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继续承包。故正确答案为Ao28.甲、乙二人共有房屋一栋,甲长期在外地.由乙实际居住.并付给甲若干补偿.房屋因地基不牢倒塌,对邻房造成一定损害,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O。A4应由乙承担赔偿责任B4应由甲、乙承担连带责任C4应由甲、乙分担责任,并由乙适当多负担0.应由甲承担赔偿责任答案:B解析:共有,是指某项财产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权利主体共同享有所有权,包括公民之间的共有、法人之间的共有以及公民和法人之间

19、的共有。本频中,甲乙对房屋形成共有,根据民法典第三百零七条规定:因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产生的债权债务.在对外关系上.共有人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第三人知道共有人不具有连带债权债务关系的除外:在共有人内部关系上,除共有人另有约定外.按份共有人按照份额享有债权、承担债务.共同共有人共同享有债权承担债务。偿还债务超过自己应当承担份额的按份共有人,有权向其B、沿江乡政府Cv国家D4李庄村集体答案:C解析:民法典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文物,属于国家所有。”文物保护法第五条第一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地下、内水和领海中遗存的一切文物,属于国家所有J因此,田

20、某发现的文物的所有权主体应为国家。所以.C项正确A、B、D三项错误.故正确答案为C.31.某物业服务公司登记了业主杨某的电话号码。物业公司的下列行为属于违法的是OOA、杨某房屋煤气管道未经检测,物业公司将杨某的电话告知燃气公司B、杨某的房屋尚未袋修,物业公司将杨某的电话告知某奘修公司C、杨某停在小区内的轿车阻挡了刘某开车出行,物业公司将杨某的电话告知刘某D、楼上邻居装修试验卫生间是否漏水,物业公司将杨某的电话告知楼上邻居答案:B解析:本题考查民法典.A项正确,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一条规定:“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有线电视等单位,应当依法承担物业管理区域内相关管线和设施设备维修、养护的责任

21、。”该项中,物业将杨某电话告知燃气公司.便于燃气公司及时联系杨某,尽快完成燃气管道检测、养护工作,以确保燃气使用安全.B项错误.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二条规定:“业主需要奘饰装修房屋的.应当事先告知物业服务企业。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将房屋装饰装修中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告知业主。”但是房屋奘修是业主的个人行为,物业服务企业不得擅自因通行等必须利用其土地的,应当提供必要的便利。”该邻地通行权在物权的权利体系中属于相邻关系。所以A项正确.BCD项错误,故正确答案为A.33 .张娜偶然在路上捡到一个黑包,包内有现金20000元和一些证件、票据等。对张娜的行为阐述正确的是O.A、张娜归还黑包及包内物品时,可以要

22、求包主人支付返还丢失物所产生的一些费用.比如路费等B、张娜不必归还黑包及包内物品C4张娜可留下20000元,只归还黑包和包内其他物品D、张娜可以随意处苣黑包及包内物品答案:A解析: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七条第一款规定:权利人领取遗失物时,应当向拾得人或者有关部门支付保管遗失物等支出的必要费用.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二条规定:“所有权人或者其他权利人有权追回遗失物。该遗失物通过转让被他人占有的,权利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或者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受让人之日起二年内向受让人请求返还原物;但是,受让人通过拍卖或者向具有经营费格的经营者购得该遗失物的.权利人请求返还原物时应当支付受让人所付的费用.权利向受让

23、人支付所付费用后,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追偿。”A项正确,根据上述规定.要支付必要的费用。B项错误.根据上述规定.留下20000元,只归还黑包和包内其他物品的说法偌误。C项错误,根据上述规定,黑包内的现金是遗失物,归权利人所有,不能留下.D项错误,根据上述规定,黑包及包内物品归权利人所有,不得随意处置。故正确答案为A。34 .甲、乙、丙共有的牲口致他人损害.甲向受点人支付了全部赔偿金后.0解析:本题考查民法典。根据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第一款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题干中,张某办理了房屋过户手续,即完成了依法登记,

24、故为房屋的所有权人。根据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五条规定:“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民法学将这种合同看成是物权变动的原因行为。不动产物权的变动只能在登记时生效,依法成立生效的合同也不能发生物权变动的结果.故正确答案为B.36.合同债务人或第三人将财产的占有权移交给债权人占有,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将该财产依法折价或以拍卖变卖抵押物的价款优先受偿.这种担保方式在民法上叫O.A、保证B4抵押Cx质押O4留置答案:C解析:本题考查民法典。A项错误根据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一条规定:

25、“保证合同是为保障债权的实现.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保证人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合同。”题干“将财产的占有权移交给债权人占有”指的是物保故排除B项错误,根据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机,故取得手机所有权。后孙某赠与女友林某,林某获得手机的所有权。手机被盗窃后,盗窃物不适用善意取得原则,郑某交易手机的价格明显是恶意的,因此所有权仍属于林某。故正确答案为c.38 .动产物权的权利变动,通常以O为公示方法.A、占有Bx合意C、登记D

26、x交付答案:D解析:本踱考套民法典。民法典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动产的所有权变更应以交付为标志.不动产则以登记为标志。故正确答案为九39 .甲与乙于2009年登记结婚。2010年.甲出资购买了商品房一套,并将房产登记于两人名下。2011年,甲,乙协议离婚,并约定该商品房归乙所有,但未对房屋产权进行变更登记。2015年,甲因欠款纠纷,被丙执行申谙,法院查封了该商品房。乙以离婚协议为由.认为该商品房应归其所有.不能被执行。对于乙的异议,法院的认定正确的是0。As不予支持.因为该房屋系甲出资购买B、不予支持.因为离婚协议不能亘接引起该房屋物

27、权变更C4应予支持.因为乙对甲与丙之间的债务关系并不知情D、应予支持,因为甲、乙之间的离婚协议已将房屋产权变更为乙单独所有答案:BA、甲B,乙C4丙Dv乙丙共有答案:C解析:本题考套民法典.根据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第一款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本题中.甲乙只是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没有办理房屋产权登记。甲丙之间办理了产权变更登记,丙取得了房屋所有权.”所以,选项C正确.选项ABD错误.故正确答案为C442.甲拥有一幢房子,准备转让给乙,于是甲与乙依法签订了一份房屋买卖合同.但双方都没有时间去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在这种

28、情况下.房屋所有权属于O.Av甲B、乙C、甲乙共有Ds政府答案:A解析:本题考查民法典。A项正确.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甲乙并未办理物权登记手续,故房屋所有权未转移。B项错误,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B4占有权C4收益权D4处分权答案:D解析:本题考查民法典。A项错误,使用权是指不改变财产的所有权而依法加以利用的权利。通常由所有人行使,但也可依法律、政策或所有人之意愿而转移给他人

29、。B项错误,占有权是指对所有物事实上的控制权,事实上的控制(即占有权)是所有权的基本.没有占有权,其他三项权能的行使都会受到影响。只有真正确实的拥有占有权,收益、使用和处分才会更好地行使。C项错误,收益权是指获取基于所有者财产而产生的经济利益的可能性,是人们因获取追加财产而产生的权利义务关系。收益权是所有权在经济上的实现形式。D项正确.处分权是指财产所有人对其财产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最终处理的权利,即决定财产在事实上或法律上命运的权利。包括资产的转让消费出售、销毁,丢弃处理等方面的权利。处分权是所有权四项权能的核心,是财产所有人益基本的权利,故正确答案为D.45.童某在马路边拾得一块价值1万多元

30、的手表,童某以急需用钱为名,谎称手袤是自己的,将其以2000元的价格卖给了手表店老板蔡某.一个月后.失主黄某路过蔡某手表店时,发现了二手表销售专柜中自己丢失的手表。下列说法正确的是0.A、蔡某基于善意取得,获得了手表的所有权B4黄某可以向蔡某要求返还手表,但应支付蔡某购买时支出的2000元C、黄某可以向蔡某要求返还手袤,或者要求童某赔偿授失Ds黄某不能要求蔡某返还手表.也不能要求童某赔偿损失解析:本题考查民法典。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一条规定:“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

31、者动产时是善意的:(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受让人依照前款规定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的.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赔偿损失。当事人善意取得其他物权的,参照前两款规定。”三百一十二规定:“所有权人或者其他权利人有权追回遗失物.该遗失物通过转让被他人占有的.权利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诘求损害赔偿,或者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受让人之日起二年内向受让人请求返还原物.但受让人通过拍卖或者向具有经营资格的经营者购得该遗失物的,权利人请求返还原物时应当支付受让人所付的费用。权利人向受让人支付所付费用后,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追偿

32、.”本题中.乙没有以合理的价格转让手机.丙不符合善意取得的条件,甲有权向乙追偿.也可以向丙要回手机。故正确答案为Ao61.下列不属于公民合法的私有财产的是O.A4公民的合法收入Bv公民合法的私人存款C4公民继承的房产D4公民承包的耕地答案:D解析:本题考套民法典。公民合法的私有财产,是指公民个人通过劳动和其他合法方式所享有的具有一定物质内容并亘接体现为经济利益的权利,主要有物权债权,知识产权等。公民合法的私有财产有公民的合法收入、储蓄、房屋和其他答案:D解析:本题考套民法典。在民法上,以物能否移动并且是否因移动而扳害其价值为标准,将物分为动产与不动产。动产是能够移动并且不致损害价值的物,如桌子

33、电视机等.不动产是指性质上不能移动或虽可移动但移动则会损害价值的物.如土地,房屋。A项错误,车辆能够移动且不会导致损害价值,属于动产。B项错误,存款在民法上属于动产。C项错误.股票也属于民法上的动产。D项正确,根据民法典规定,土地附着于土地的建筑物及其他定着物、建筑物的固定附屈设备为不动产.因此房屋属于不动产.故正确答案为D64.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在集体所有的土地上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供居住使用的权利称之为()。A、地役权B4宅基地使用权C4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Dv土地承包经营权答案:B解析:本题考查民法典.宅基地使用权指的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依法享有的在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上建造个人住宅

34、的权利。根据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二条规定:“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A项错误,地役权是指为使用自己不动产的便利或提高其效益而按照合同约定利用他人不动产的权利B项正确.是宅基地使用权的含义。C项错误,建设用地使用权是因建筑物或其他工作物而使用国家所有的土地的权利,D项错误.土地承包经营权就是公民集体对集体所有或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民法典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J根据上述法条可知,不动产物权变动的公示方式是登记,动产物权变动的公示方式

35、是交付。故正确答案为B067 .小李准备出售一套商品房,不久后便与小王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小张知道后想以更高的价格购买此房.小李又与小张签订了合同,并办理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以下说法正确的是0。A4房屋应归小王.小李向小张承担违约责任B、房屋应归小张.小李向小王承担违约责任C、小李应向小张和小王承担违约责任D、小李与小王签订的合同为无效合同,小李和小张协商房屋的归属权答案:B解析:本题考查民法典。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五条规定:“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J故小李与小王、小张签订的合同

36、均有效。但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第一款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本题中.由于小张已经办理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房屋的所有权已经转移给了小张,故房屋应归小张.而小王可向小李主张违约责任。所以B项正确.A、C4D三项错误。故正确答案为B。68 .下列袤述正确的是0。A4耕地承包期限为50年B、正在建造的建筑物C4交通运输工具D4生产设备答案:A解析:本迤考查民法典。A项错误,根据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九条规定,下列财产不得抵押:(一)土地所有权:(二)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土地的使用权,但是法律规定可以抵押的除外;(三)

37、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等为公益目的成立的非营利法人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公益设施;(四)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五)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A项属于不可抵押的财产中第(三)项规定的情形。根据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五条规定:“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若物:(二)建设用地使用权;(三)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荒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的航空器;(六)交通运输工具:(七)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B项、C项D项分别属

38、于可以抵押财产中第(五)、(六)、(四)项情形本题为选非题.故正确答案为A。74 .甲欲将一套商品房出售给乙并与乙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后甲又以更高价格将房屋卖给丙并办理了房屋过户手续.下列说法正确的是OA.房屋产权登记有误.应重新登记为甲Bv房屋应归丙,甲向乙承担违约责任C、房屋应归乙,甲向丙承担违约责任D4甲与乙协商房屋的归属权答案:B解析:本题考查民法典。A项错误.根据民法典第二百零九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1”甲将房屋卖给了丙.并办理了过户手续,房屋产权登记有效,丙是房屋所有人。B项正确,根据民法典第二百

39、零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房屋已经过户给丙,因此属于丙所有,但是由于甲和乙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因此甲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C项错误,根据民法典第二百零九规定,房屋所有权归丙。应当由甲对乙承担违约责任。D项错误,丙享有房屋所有权,甲乙无法协商变更所有权归属,,故正确答案为B。75 .下列可以作为抵押财产的是O。A,甲村的土地所有权B4乙个人合法拥有的房屋C、丙大学的教学楼D、丁企业被查封的厂房答案:B解析:本题考查民法典。根据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九条规定,下列财产不得抵押:(一)土地所有权:(二)宅基地自留

40、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土地的使用权.但是法律规定可以抵押的除外;(三)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等为公益目的成立的非营利法人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公益设施;(四)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五)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A项:错误,土地所有权不可以抵押.符合上述法条第该情形符合民法典中留置权的相关规定,而留置权属于担保物权。B项错误,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第一款规定:“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出质给债权人占有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小张将祖传

41、玉镯交与老刘,并且约定如未来小张不能履行到期债务.则老刘有权变卖玉镯并获偿.该情形符合民法典中质权的相关规定.而质权属于担保物权.C项错误,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第一款规定:“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偌。”某银行向购房人田先生发放了一笔按褐贷款,贷款期限15年。这是债务人田先生将所购房屋抵押给贷款银行的行为,而房屋由于不转移占有,故田先生与贷款银行发生抵押关系.该情形符合民法典中抵押权的相关规定,而抵押权属于担保物权.D项正确,民法典第三百四十四条规定:“建设用地

42、使用权人依法对国家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有权利用该土地建造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故某公司在地方政府组织的拍卖会上拍得土地,用于日后的商业开发.这属于建设用地使用权。而建设用地使用权属于用益物权.本邈中A、B、C项中涉及的权利均为担保物权,而D项涉及的权利为用益物权,D项所反映的权利类别与其他三项不同。故正确答案为D,79.甲将笔记本电脑借给乙使用.乙以市场价卖给丙,丙不知该笔记本电脑非乙所有。甲发现后要求丙返还原物.针对此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O。A4从乙处要回价款后,丙才有返还义务B4乙的行为届于无权处分.丙有返还义务解析:本题考查民法典。民法典第四百三十八条规定:“质押

43、财产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其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出质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质权人享有优先受偿权。本蓬中,由于汽车在丁手里.丁有权变卖汽车,优先实现自己的担保物权.因此.丁为第一顺位。当同一担保物上同时存在抵押权与质押权时,若抵押权先于质押权成立并进行了法定登记,抵押权优先于质押权,若抵押权先于质押权成立但未进行法定登记.质押权优先于抵押权:如果抵押权后于质押权成立,质押权优先于抵押权,本题中,丙的抵押权后于乙的质押权成立.乙的质押权优先于丙的抵押权.因此乙优先于丙,民法典第四百一十四条规定:“同一财产向两个以上债权人抵押的,拍卖、变卖抵押物所得的价款按照以下规定清偿:(一)抵押合

44、同以登记生效的,按照抵押物登记的先后顺序清偿:顺序相同的,按照债权比例清供:”本迤中,抵押权已经登记的丙优先于抵押权未登记的甲.因此丙优先于甲.故甲乙丙担保物权实现顺位的顺序是乙丙甲.故正确答窠为D。81.因物权的归属发生争议的,利宝关系人可以请求O。A.修理重作、更换或者恢复原状B4排除妨碍或消除危险C4确认权利Dv返还原物答案:C解析:本题考套民法典。民法典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因物权的归局、内容发生争议的,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确认权利。“故正确答案为C。B、土地所有权C4土地使用权D4房产权答案:C解析:本迤考查民法典。宅基地使用权是指公民个人在国家或集体所有的宅基地上所享有的建造房屋以使

45、用居住的一种物权。A项错误,财产权,是指以财产利益为内容,直接体现财产利益的民事权利,包含物权,但在此邈干中土地使用权更具体更符合.B项错误,根据我国宪法第十条规定:“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因此农村的宅基地,村民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C项正确.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二条规定:“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王某在建造房子时占了李某的宅基地,即侵犯了李某在自己宅基地上使用的权利.符合土地使用权.D项错误.宅基地属于集体所有.村民只有使用权

46、.因此房产权不符合迤意。故正确答案为C。84.下列民事纠纷中,不应按照相邻关系处理的是O.A4甲新建的房屋滴水滴在乙的房屋上,引起纠纷B,甲在乙承包的荒地上建蓄水池蓄水浇地,引起纠纷C、甲在乙的房屋后挖炎窖.造成乙的房屋基础下沉,引起纠纷D4甲引河水浇地.在乙、丙、丁的土地上修建引水渠.引起纠纷答案:DC4何柳D4章华和何柳共有答案:C解析:本题考套民法典。根据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一条规定:“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的;(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三)转让

47、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受让人依照前款规定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的,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赔偿损失。”A项错误,王明将房屋过户给了何柳,不动产权转移.B项错误,王明一房二卖,先将房屋卖给了章华,之后又过户给了不知情的何柳,按照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一条规定,何柳对房屋拥有所有权.C项正确.按照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一条规定,何柳对房屋拥有所有权。D项错误,房屋归何柳所有,并非二人共有,故正确答案为C488 .甲有私房两间.一间作价5万元与丙合伙办综合商店,另一间租给乙居住,现甲因资金困难离要用钱.欲将房屋转让,乙丙均欲以统一价格购买,则甲O。A4应将整个房屋卖给乙B,按照房屋使用现状分别卖给乙和丙C4应将整个房屋卖给丙D可以任意选择乙或丙作为购买者答案:B解析:本题考查民法典。优先购买权又称先买权,是指特定人依照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在出卖人出卖标的物于第三人时.享有的在同等条件优先于第三人购买的权利。民法典第七百二十六条规定:“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合伙企业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的.在同等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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