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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矿山生态环境问题排查工作部署会上的讲话稿第一,认清形势、把握大势,高度重视整改工作第二,突出重点、抓住关键,扎实开展整改行动第三,强化担当、履职尽责,确保取得整改成效同志们、各矿山企业家:今天我们召开全县矿山生态环境问题排查及整改工作部署会,主要任务是: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领导关于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公开“XX市矿山开采违法行为乱象丛生,生态修复严重滞后典型案例的批示精神,以及市委、市政府“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边督边改工作推进会”要求,研究部署全县矿山生态环境问题排查及整改工作。刚才,自然资源局等6个单位对全县各矿山当前存在的问题进行了通报,XX同志解读了XX县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
2、督察反馈矿山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方案并宣布了“关于矿山企业停产整改通报。请各乡镇街道)、各有关单位、各持证矿山企业认真学习,按要求抓紧抓实,确保全县矿山问题整改到位。下面,就抓好全县矿山生态环境问题排查及整改工作,我再讲三点意见:第一,认清形势、把握大势,高度重视整改工作环境是生存之基、发展之本。矿山生态环境问题已引起党中央和全国人民的广泛关注,矿山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已成为当前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大家务必要高度重视,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深刻领会整改工作的重要意义。一是矿山生态环境问题整改是生态文明建设的必然要求。党的XX大以来,党中央把生态文明建设摆在了更加突出的位置,习近平总书记先后提出了一系
3、列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理论指导和行动指南。矿产资源作为经济社会发展和人类文明进步的重要物质基础,是生态文明建设不可或缺的重要一环。解决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环境保护之间日益突出的矛盾,既顺应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也契合持续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现实要求,对解决生态破坏问题、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推动高质量发展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因此,全面落实矿山生态环境问题排查及整改工作是建设生态文明的必然要求,也是保障矿产资源的有效供给中所面临的首要问题。二是矿山生态环境问题整改是绿色矿山建设的必然要求。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生态环保督察工作,在每个关键阶段和重要环
4、节,都作出了重要指示批示。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在广西桂林考察调研时关于“禁止滥采乱挖的讲话精神,对绿色矿山建设提出明确指示和要求。2024年4月,中央环保督察组以典型案例方式通报了XX市委、市政府矿山生态环境问题。由此看来,中央对矿山生态环境要求相当严厉,绿色矿山建设从过去的选择题变成了现在的必答题,这就要求全县上下必须最大限度地减少矿山开采对环境产生的影响,坚持开发利用与保护修复并举,不断提升矿山生态环境保护水平,形成符合生态文明建设要求的矿业发展新模式。三是矿山生态环境问题整改是矿业经济绿色发展的必然要求。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作为与生态环境息息相关的矿业,绿色是矿业
5、发展的底色,绿色更是关乎生存发展的关键。抓好全县矿山生态环境问题排查及整改工作,是践行矿业经济绿色发展、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我们必须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正确研判形势,切实增强推进矿山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这次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披露XX的问题,也是对我县工作的把脉问诊和监督鞭策,大家务必引以为鉴,切实警醒起来,认真分析问题产生原因,以坐不住、等不起的责任感和紧迫感,采取过硬措施坚决整改到位,确保实现全县矿业经济持续、高效、健康发展。第二,突出重点、抓住关键,扎实开展整改行动各乡镇街道、有关部门和矿山企业要认真学习贯彻落实江西省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矿山生态环
6、境问题整改工作方案文件要求,对标对表、逐一排查,全面整改。重点做好以下三个方面:一要坚持问题导向,确保立行立改。从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公布的典型案例来看,XX的矿山生态环境问题主要表现在有些矿山企业只开采,未治理,废石依山倾倒,破坏大量植被情况。粉尘控制措施不完善,扬尘污染严重问题。已通过验收的绿色矿山擅自新增石料加工生产线,扬尘自动监测设备损坏并长期停用,物料堆场无三防”措施,灰色”明显等创建工作不严不实问题。中央环保督查群众投诉问题整改不到位。关闭矿山开展生态修复率低,且存在“复绿不见绿”等打折扣、走过场现象。这些问题我们有没有,情况严不严重,大家心知肚明。假如被督察到的单位是我们XX县
7、,结果将比XX更加严重。从刚才部门通报来看,上周初步排查X家矿山就发现问题X个之多,其中X家企业矿山生态修复基金未存入账户,X家企业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X家企业违法占用林地,环保手续、设施不齐全,越界开采、水土流失、生态复绿不明显等问题都非常严重。我县矿山生态环境情况不容乐观,整改工作刻不容缓。各有关单位务必建立矿山生态环境整改工作问题台账和目标任务清单,坚持立行立改、立改立成,以问题整改为导向推动全县矿山生态环境持续改善。二要坚持从严从细,确保全面查改。根据省厅”方案要求,5月底前,矿山企业要根据有关部门排查情况制定整改方案,并经县级初审后上传监管系统报市级部门审核。12月底前,县级初验,
8、市级终验,省里抽查。各乡镇”街道)、有关部门和矿山企业务必高度重视,尽早落实措施。有关乡镇“街道)和部门要着力在问题排查要全、问题整改要实、整改验收要严”三个环节上下功夫,进一步加大矿山生态环境执法管控力度,拉网式“排查、网格化”管理,一件一件找原因,一项一项查源头,一个一个查主体,不回避、不遮掩、不手软。同时要对中央环保督察期间信访件认真剖析研判,快速核实处置,确保扎扎实实推动我县矿山生态环境问题排查及整改工作。各矿山企业要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发展意识,自我加压,持续用力,对乡镇、部门反馈和自身杳摆的问题要立即纠、迅速改,切实做到发现一起、整改一起,决不能走过场、打折扣,切实做到有
9、力有序整改销号。三要坚持举一反三,确保标本兼治。这次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通过群众反映和下沉督察,发现了一些矿山生态环境方面暴露出的突出问题,也通报了XX的典型案例。各部门、各乡镇街道)、各矿山企业一定要以此为鉴,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思想,严格按照县自然资源局等6部门出台的XX县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矿山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方案要求,聚焦矿山违法行为“生态环境问题两个要害,举一反三,延伸扩展问题查找面,认真梳理各层面、各环节存在的突出问题,逐条列出清单,逐个研究解决,防止类似问题重复发生。要着力解决深层次问题,找准问题根源,瞄准关键环节,将行之有效的整改措施
10、和工作机制融入日常工作中去,不断巩固拓展整改成效。第三,强化担当、履职尽责,确保取得整改成效各乡镇街道、有关部门和矿山企业要切实扛起矿山生态环境问题整改责任,直面问题不回避,敢于担当破难题,坚决完成整改工作任务。一要坚定决心抓落实。各乡镇街道)、有关部门和矿山企业要深刻领悟县委、县政府抓矿山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的决心。乡镇、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挂帅、亲自负责、亲自组织,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政治担当,切实把责任扛在肩上、把任务抓在手上,把问题整改放在心上。各矿山企业要全面进入战时状态,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坚持底线思维,千万不能抱有侥幸心理而选择性整改,千万不能认为工作做得不错而麻痹大意,千万不能
11、在检查中被动应付弄虚作假,要根据全县整治工作方案,按照定任务、定标准、定时限的要求,制定“一矿一方案”,强化整改举措,确保矿山生态环境问题全部彻底销号。二要齐抓共管促落实。各乡镇“街道和有关部门要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的“三同时”要求,履行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治理属地管理责任和部门监管职责,努力形成“属地管理、部门分工、逐级负责、协同推进”的整改工作格局。矿山企业是矿山生态环境问题整改的责任主体,要配合好各乡镇和部门开展矿山生态环境问题排杳,并针对问题积极做好整改方案和销号工作。此外,还要加强信息化监管,充分发挥好矿山智
12、慧监管平台的监管作用,同时要畅通群众反映问题渠道,让群众监督作用有效发挥。三要严肃问责逼落实。要强化责任追究,抽调人员成立专班定期督查矿山生态环境问题整改进展。对矿山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进展缓慢、区域生态环境问题突出的矿山企业及所属乡很和部门,要约谈主要负责人;对矿业开发监督不到位,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没有落实、推诿扯皮,造成生态环境破坏严重的,要依法依规严肃追责处理;各有关乡镇和部门要督促全县各矿山企业必须如期完成绿色矿山建设任务,确保绿色矿山的质量,不能走过场、不得弄虚作假;同时各矿山企业要严格执行刚才XX县长通报的关于矿山企业停产整改通报处理意见,X家矿山企业继续停产整改,X家矿山企业立即停
13、产整改,X家矿山企业边生产边整改。请有关部门做好督促检查,一经发现弄虚作假、阳奉阴违,严肃处理、绝不姑息。同志们,一分部署,九分落实。今年的矿山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形势逼人,时间催人。各乡镇街道)、有关部门和矿山企业要切实增强紧迫感、压力感,全面开展整改工作,抓紧抓好、落细落实,确保按时保质完成整改工作任务,为推动全县矿业绿色发展、可持续发展,做出应有贡献。附:关于进一步加强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一、严格矿山安全生产准入(一)严格灾害严重煤矿安全准入。停止新建产能低于90万吨/年的煤与瓦斯突出、冲击地压、水文地质类型极复杂的煤矿。新建煤与瓦斯突出、冲击地压、水文地质类型极复杂的煤矿原则上应按采
14、煤、掘进智能化设计。(二)严格非煤矿山源头管控。严格按照矿产资源规划、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要求,科学合理设置矿山。矿产资源勘查应达到规定程度,相邻矿山生产建设作业范围最小距离应满足相关安全规定,普通建筑用砂石露天矿山不得以山脊划界。除符合规定的情形外,新设采矿权范围不得与已设采矿权垂直投影范围重叠,可集中开发的同一矿体不得设立2个以上采矿权。采矿许可证证载规模是拟建设规模,矿山设计单位可在项目可行性研究基础上,充分考虑资源高效利用、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等因素,在矿山初步设计和安全设施设计中科学论证并确定实际生产建设规模,矿山企业应当严格按照经审查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建设、生产。(三)规范安全
15、生产行政许可。煤矿、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尾矿库等矿山的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审批由省级以上矿山安全监管部门负责,不得下放或者委托。矿山安全监管部门应当制定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规范,严格实质内容审查,不得仅对程序和形式进行审杳。矿山开发没有进行一次性总体设计的,原则上不得审批安全设施设计。1个采矿权范围内原则上只能设置1个生产系统。审批首次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应进行现场核查。二、推进矿山转型升级(四)分类处置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矿山。对未依法取得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擅自从事矿产资源开采的,越界开采、以采代建、持勘查许可证采矿且拒不整改的,与煤共(伴)生金属非金属矿山经停
16、产整顿仍达不到煤矿安全生产条件的,使用应当淘汰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且拒不整改仍然生产建设的,或者经停产整顿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矿山,依法予以关闭取缔。对长期停工停产、资源枯竭的矿山,灾害严重且难以有效防治的煤矿,积极引导退出。(五)推进尾矿库闭库销号。对运行到设计最终标高、不再排尾作业、停用超过3年或者没有生产经营主体的尾矿库,应当及时闭库治理并销号。完成闭库治理的尾矿库,应由县级以上地方政府公告销号,不再作为尾矿库进行使用,不得重新用于排放尾矿。(六)实施非煤矿山整合重组。鼓励大型矿山企业兼并重组和整合技改中小型非煤矿山企业。推动同一个矿体分属2个以上不同开采主体的非煤矿山,生产建设
17、作业范围最小距离不满足相关安全规定的非煤矿山,以山脊划界的普通建筑用砂石露天矿山等企业整合重组,统一开采规划、生产系统和安全管理。(七)加快矿山升级改造。推动中小型矿山机械化升级改造和大型矿山自动化、智能化升级改造,加快灾害严重、高海拔等矿山智能化建设,打造一批自动化、智能化标杆矿山。地下矿山应当建立人员定位、安全监测监控、通信联络、压风自救和供水施救等系统。新建、改扩建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原则上采用充填采矿法,不能采用的应严格论证。中小型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不得有4个以上生产水平同时采矿。尾矿库应当建立在线安全监测系统,新建四等、五等小型尾矿库应当采用一次性建坝。(八)提高科技创新支撑能力。强化
18、矿山安全科技支撑体系建设。加强矿山重大灾害预防与治理研究,组织重大关键技术攻关。推进矿山信息化、智能化装备和机器人研发及应用。实施一批矿山安全类重大科技项目。研究推进建设矿山安全领域全国重点实验室。三、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九)健全矿山安全管理体系。矿山企业应当健全以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为核心的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严格开展风险辨识评估并实施分级管控,定期开展全员全覆盖隐患排查治理,建立风险隐患台账清单,实行闭环管理。各级矿山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应当推动企业切实提高风险隐患排查和整改质量,建立重大隐患治理督办制度,在重大隐患消除前跟踪监管,并监督整改销号。对排查整改不到位导
19、致重大隐患依然存在或发生事故的,依法追究企业及相关责任人责任。(十)强化重大灾害治理。矿山企业应当查明隐蔽致灾因素,实施煤与瓦斯突出、冲击地压、水害等重大灾害分区管理、超前治理。将煤矿灾害等级鉴定纳入安全检测检验范围,及时公示鉴定结果。规范煤矿生产能力管理和核定工作。金属非金属露天矿山采场及排土场边坡高度大于100米的,应当逐年进行边坡稳定性分析。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采空区体积超过规定的,应当及时进行稳定性专项评估。尾矿库排洪构筑物每3年应进行一次质量检测。(十一)严格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完善矿山井下特种设备安全标志审核发放和监督机制。定期对取得矿山井下特种设备安全标志的在用设备设施开展安全可靠性
20、检验。建立矿用安全设备全生命周期智慧监管平台,实行矿用设备安全责任追究制度。(十二)规范非煤矿山外包工程管理。非煤矿山企业统一负责外包工程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严禁将爆破作业专项外包。金属非金属地下基建矿山掘进工程承包单位数量不得超过3家。大中型金属非金属地下生产矿山采掘工程承包单位数量不得超过2家,小型金属非金属地下生产矿山采掘工程承包单位数量不得超过1家,承包单位严禁转包和分包采掘工程及爆破作业项目。承包单位应当向项目部派出项目负责人、技术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人员应当具有矿山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或者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且不得在其他矿山兼职。力争到2025年
21、年底,生产矿山建立本单位采掘(剥)施工队伍或者委托具备相应条件的企业整体管理。(十三)加强停工停产矿山安全管控。停工停产整改的矿山应当制定整改方案,限定单班下井人数,同一作业地点控制在10人以内,并向矿山安全监管监察部门报告后方可进行整改作业。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对停工停产整改煤矿实施驻矿盯守,对其他停工停产矿山落实驻矿盯守或者巡查责任,并按规定进行复工复产验收,因监督检查不力,停工停产期间继续组织建设生产的,依法严肃追究企业及相关责任人责任。(十四)提升风险监测预警处置能力。加强矿山多灾种和灾害链综合监测、风险早期识别和预警预报能力建设。矿山集中地区应当建立区域性矿山救援队伍。地下矿山、尾
22、矿库“头顶库”应当建立应急广播等通信系统,确保应急指令能第一时间传达至影响范围内所有人员。加强应急预案演练、评估和修订。每年汛期前地方政府应当组织尾矿库头顶库企业与下游居民开展联合演练。强化灾害性天气预警预报,遇极端天气严禁人员入井。四、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十五)落实主要负责人责任。矿山及其上级企业主要负责人(含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实际负责人)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加大安全投入和安全培训力度,及时研究解决矿山安全生产重大问题。矿山企业总部应当加强下属企业监督检查,主要负责人应当定期到生产现场督促检查安全生产工作,严禁下达超能力生产计划或者经营指标。推广矿长安全生产考核记分制度。(十
23、六)健全安全管理机构。涉矿中央企业总部和涉矿大中型企业应当配备安全总监。地下矿山应当配备矿长、总工程师和分管安全、生产、机电等工作的副矿长,所配备人员应当具有矿山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或者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且不得在其他矿山兼职。煤矿、金属非金属矿山、尾矿库应当配备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或者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专职技术人员。灾害严重矿山应当按要求配备灾害治理专职领导人员、专门机构、专业人员。(十七)强化安全基础管理。矿山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并落实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按照要求绘制、更新相关图纸,并报送矿山安全监管监察部门。未经安全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矿长、总工程师和
24、分管安全、生产、机电等工作的副矿长每年应当接受专门的安全教育培训。首次取证的地下矿山特种作业人员应当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严格井下劳动定员管理,不得超定员安排人员下井作业,提高井下艰苦岗位津贴。取消井下劳务派遣用工,矿山企业或承包单位对欠薪应依法承担清偿责任。五、落实地方党政领导责任和部门监管监察责任(十八)落实地方党政领导责任。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严格落实矿山安全领导责任,组织开展区域性矿山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治理,严厉打击非法盗采矿产资源行为。加强矿山安全监管机构和队伍建设,专业监管人员配备比例不低于在职人员的75%。矿山安全重点市、县党政主要领导要定期研究矿山安全生产
25、工作,深入矿山井下督促检查。实行市级、县级地方政府领导包保煤矿、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和尾矿库安全生产责任制。(十九)落实矿山安全监管责任。各地区应当坚持明责知责、履责尽责,按照分级分类原则,明确省市县三级矿山安全监管执法管辖权限,明确矿山和尾矿库日常安全监管主体,建立部门联合执法和问题线索移交机制,大力提高执法专业素养,切实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中央企业所属矿山安全监管应由市地级以上部门负责。尾矿库“头顶库”、采深超800米或者单班下井人数超30人的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边坡高度超200米的金属非金属露天矿山等高风险矿山安全监管,原则上不得下放至县级部门。按照“谁主管、谁负责
26、”原则,矿山安全监管监察部门负责矿山安全监察和矿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其他各有关部门要在行业管理、业务管理、生产经营管理中一体推进落实矿山安全生产各项要求。各级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要加强对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协调指导。(二十)强化矿山安全国家监察。健全国家矿山安全监察体制,国家矿山安全监察部门负责监督检查地方矿山安全监管工作,向地方政府提出改善和加强矿山安全监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统筹矿山安全监管监察执法保障体系建设,推动落实监管监察能力建设规划,完善技术支撑体系,健全国家矿山安全智能化监管监察系统。六、推进矿山安全依法治理(
27、二十一)加强执法保障建设。推动修订矿山安全法,制定煤矿安全生产条例,加强矿山安全标准化建设工作。完善矿山安全监管监察专业人才培养机制,提高待遇保障。加强在线监控联网和矿山安全综合信息化平台建设,强化执法装备保障。(二十二)强化安全监督检查。矿山行业管理和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应严格检查执法,严禁以罚代管、罚而不管。推动建立健全矿山安全生产案件移送、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发现涉嫌犯罪的按规定及时移交司法机关。加强矿山领域安全评价、设计、检测、检验、认证、咨询、培训、监理等第三方服务机构监督管理。建立矿山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报告公开制度。建立健全重大违法违规信息公示制度、联合惩戒制度和举报奖励制度。建
28、立责任倒查机制,严格执行“谁检查、谁签名、谁负责“,对发现重大隐患不处理处罚或跟踪整改不到位的,依法严肃追责问责。(二十三)严格事故调查处理。对较大涉险事故、瞒报谎报重大及以下矿山生产安全事故,视情况提级调查。接到瞒报谎报事故举报,属地县级以上地方政府应当组织核查。发生较大以上死亡事故的矿山,应当停产整顿,经验收符合安全生产条件后方可恢复生产。七、强化组织实施(二十四)健全保障措施。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任务分工,细化工作措施,研究配套政策。要统筹资金渠道,加强矿山淘汰退出、尾矿库治理、信息化系统、智能化矿山建设和安全监督检查等经费保障。应急管理部牵头建立矿山安全协调推进机制,将本意见落实情况纳入省级政府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巡查内容。纪检监察机关、组织人事部门和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按照权限和职责,对安全生产责任履行不到位的,要依规依纪依法严肃追责问责,确保矿山安全生产工作各项部署要求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