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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四川省高等学校重点实验室评估规则(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四川省高等学校重点实验室(以下简称高校重点实验室)的管理,根据教育部重点实验室评估规则(2015年修订)和四川省高等学校重点实验室建设和运行管理办法,特制定本规则。第二条高校重点实验室评估的目的是总结经验,发现问题,以评促建,加强建设,加快发展,并为管理部门决策提供依据。第三条高校重点实验室评估工作贯彻“公开、公平、公正”和“依靠专家、注重实效、动态调整、以评促建的原则,以5年为周期实施评估。第四条评估工作力求精简、高效,重点对高校重点实验室总体运行状况进行评价,实行定性评估和定量评估相结合,以定性评估为主。评估一级指标共三类
2、,分别为研究水平与贡献、队伍建设与人才培养、开放交流与运行管理(评估指标体系见附件1)O第五条凡通过验收并正式运行满3年(从验收通过发文之日算起)的高校重点实验室原则上都应参加评估。第二章职责第六条高校重点实验室评估工作由教育厅负责组织实施。教育厅的主要职责是:制订评估指标体系和评估方案,组织专家评估,公布评估结果。第七条高校的主要职责是:组织高校重点实验室做好评估工作,审核和汇总评估申请材料,为实验室评估提供支持和保障。第八条参评高校重点实验室应认真准备和接受评估,准确真实地提供评估材料。评估材料存在弄虚作假情形的,评估结果定为整改;情节严重的,评估结果直接定为不合格,不再列入四川省高校重点
3、实验室序列。第三章评估程序第九条教育厅原则上每年5-8月组织开展评估工作。每年4月30日前确定当年参加评估的高校重点实验室名单,并通知实验室所在高校。第十条参评高校重点实验室根据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向教育厅提交经审核的四川省高等学校重点实验室评估表(格式见附件2)。第十一条教育厅组织专家组对高校重点实验室进行初评和现场考察,按照初评分和现场考察分各占50%的权重比例,计算评估最终得分。评估专家组一般由学科领域相近、学术水平高、公道正派、熟悉实验室工作的一线科学家和少数科研管理专家组成,专家组不少于5人。第十二条初评主要采取专家审阅评估材料或听取工作报告等方式进行。现场考察主要内容包括:专家组
4、听取高校重点实验室主任工作报告和代表性成果学术报告、考察仪器设备管理和运行情况、核实科研成果、了解人才队伍建设情况、抽查实验记录、召开座谈会等。实验室主任报告主要根据评估指标体系,对批准为重点实验室以来的运行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实事求是地指出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未来的发展规划和设想。第十三条专家组根据评估指标体系和高校重点实验室主任的报告对实验室进行综合评分,并给出评估书面结论意见。第四章评估结果第十四条教育厅根据评估成绩和评估意见,确定并发布评估结果。评估结果在教育厅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以书面形式向依托高校反馈。教育厅负责处理公示期间个人或单位实名提出的异议。评估结果分为优秀、
5、良好、整改、不合格四类。原则上评分90分以上的为优秀,75-89分的为良好,60-74分的为整改,60分以下的为不合格。其中,考核结果为优秀的高校重点实验室原则上不超过参评实验室总数的15%,考核结果为整改或不合格的实验室原则上不少于参评实验室总数的10%o第十五条评估结果为“整改”的高校重点实验室,整改期限为2年,再参加下一轮评估。评估结果为“不合格”或连续两次评估结果为“整改”的高校重点实验室,不再纳入四川省高校重点实验室序列。主动申请不参加评估或中途退出评估的高校重点实验室,视为放弃四川省高校重点实验室资格。第十六条高校重点实验室评估结果作为推荐更高级别重点实验室的主要依据。第五章附则第
6、十七条评估专家和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评估工作的相关保密规定。第十八条评估专家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科学、公正、独立地行使评估专家的职责和权利。第十九条高校重点实验室评估严格实行回避制度。与实验室有直接利害关系者,不得作为评估专家组成员。实验室也可提出希望回避的专家名单并说明理由,与评估申请书一并上报。第二十条高校重点实验室评估经费由所在高校承担。第二十一条本规则作为四川省高等学校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的配合文件,自2022年X月X日起施行,由教育厅负责解释。原四川省高等学校重点实验室评估办法(试行)同时废止。附件1四川省高等学校重点实验室评估指标体系一级指标权重二级指标权重评分
7、研究水平与贡献45%总体定位与研究方向5%承担科研任务10%创新能力和成果水平15%科研成果转化情况10%公共服务5%队伍建设与人才培养30%队伍建设与团队建设10%实验室主任与学术带头人10%人才培养10%开放交流与运行管理25%学术交流10%运行管理10%所在高校的支持5%指标体系说明:一、研究水平与贡献1、实验室以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和基础性工作为主,研究方向明确,重点突出。2、有较强的承担国家和省级重大科研任务的能力,有较高的科研效率。3、代表性成果实验室择优提供不多于5项代表性成果。代表性成果指批准为高校重点实验室以来,本实验室产生的重大研究成果以及重大的国内外合作研究成果。提交时
8、注明成果是否需要保密。4、公共服务指实验室在评估周期内开展的以为政府部门、社会机构、企业等解决重大技术难题与关键技术为目的的各类合作研究课题(一般是横向课题)。须附课题经费清单及证明材料。实验室在评估周期内面向行业和社会开展的技术培训场次及人数。须附相关证明材料。二、队伍建设与人才培养实验室吸引和稳定高水平人才的措施得力、成效明显。实验室主任应是本领域高水平的学术带头人或优秀青年学者,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在实验室工作,在实验室的建设和发展中起主导作用。研究队伍知识、学历、年龄结构合理,团结合作,学术气氛浓厚。实验室聘任人员中多数参加了所提交的代表性成果的研究工作。实
9、验室是本学科领域高水平科研人才的培养基地,培养一定数量的博士后、研究生和优秀中青年人才,培养质量得到同行的认可。三、学术交流与运行管理实验室仪器设备使用率高,鼓励自行研制、改造仪器设备。实验室坚持开展高水平、高层次和实质性的国内外学术交流与合作。实验室保持一定数量的流动科研人员。积极承办和参与国际性、地区性、全国性学术会议。实验室规章制度健全,日常管理科学有序。人员岗位职责明确,研究资料完整,环境整洁。实验室具有良好的科研氛围和学术风气,学术委员会充分发挥作用。实验室仪器设备和科研用房相对集中,所在高校在人员、政策、经费和后勤保障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附件2实验室所属学科实验室性质基础研究应用基
10、础研究四川省高等学校重点实验室评估表实验室名称:实验室主任:所在高校: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联系人:E-mail地址:年月日填报实验室评估表包括以下三部分:第一部分简表第二部分工作报告第三部分附件注:在填写前请仔细阅读“填写说明九简表填写说明1 .代表性研究成果按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和基础性工作分类。主要是代表实验室的科研实力和学术水平及其对国民经济、科技发展做出重要贡献的系列工作所产生的重大研究成果。2 .人才培养栏中“优秀中青年(050岁)”指:在评估期限内获省部委以上正式命名的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科学家;获得省部委二等奖以上科学成果的主要完成者,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教育部
11、长江特聘教授、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计划获得者、四川省学术带头人,四川青年基金获得者等。实验室评估表填写说明L实验室所属学科按二级学科分类。3 .申请报告中各项指标只统计评估期限5年内的数据。4 .实验室立项日期指教育厅批准立项的日期;运行日期指通过建设验收后教育厅正式发文批准开放运行的日期。5 .研究成果(1)研究成果(包括获奖、论文、专著、专利、鉴定、技术转让等)。分三种情况填报,在项数后的括号内加脚符(a)或(b)或(c),不加者视为(C)类。填报时不得重复统计。(a)类指本实验室固定人员或博士后、研究生为成果的第一完成者;(b)类指本实验室固定人员或博士后、研究生为成果的第二或三完成者;
12、(C)类指本实验室固定人员或博士后、研究生为成果的一般完成者。客座人员研究成果在署名本实验室名称前提下,视为固定人员情况填报。(2)国家级奖指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科技进步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和国家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等四类。部委(省)级奖指部委(省)级上述相应系列奖。(3) 一个成果若受两级奖励,填报最高级者。凡在国外发表但未署国内单位名称的论文与专著不得统计;凡未正式批准的奖励、发明专利及未正式发表的论文、专著不得统计。(4)专著指正式出版的学术著作、研究生专业教材,不包括译著、实验室年报、论文集等。(5)某些行业批准的具有知识产权意义的国家级证书(如新医药、新农药、新软件证书等)视同批准发明专
13、利填报。国内外同内容专利不得重复统计。已鉴定成果指按科技厅规定组织评议鉴定的研究成果,需附有效鉴定证书。技术转让需附合同或有效证明。6 .队伍建设(1)固定人员指实验室正式聘任的从事科学研究、技术支撑和管理的人员。(2)流动(客座)人员指来实验室从事合作研究的人员。7 .人才培养(1)研究生(含委托代培、联合培养研究生)在读指评估年度填表时在读研究生人数之和。(2)已毕业研究生指评估期限内已毕业的研究生人数。8 .学术交流情况(1)主办(含联合主办)学术会议指由主管部门或全国性一级学会批准的学术会议。(2)参加国际学术会议栏填写实验室固定人员、在站博士后和在读研究生代表本室参加会议的人次。一简
14、表实验室名称立项日期运行日期上次评估日期实验室主任姓名出生日期民族职称学科专长职务最后学位A.博士B.硕士C.学士学委会主任姓名出生日期民族职称学科专长职务最后学位A.博士B.硕士C.学士代表性研究成果序号成果名称成果类型是否保密第1项第2项第3项第4项第5项获国家(省、部)级奖励:一等项,二等项;授权发明专利项;专著部;成果转让数:承担科研任务及研究经费队伍建设人才培养学术交流所在高校五年实到总经费国家级任务前20项重点任务人均承担科研任务万元/人学术带头人博士硕士前两项所占人员优秀中青年博士后博士硕士客座人员学术会议国内外合作实验室面积学校重点建设的经费投入已毕业万元万元占总经费万元占总经
15、费人均国家级任务人数人数比例%人数人数人数人数国内国外国际性地区双边全国性科研项目数平方米万元二、总体定位与发展潜力1总体定位请简要介绍总体定位情况,包括对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的定位,在国内外相同领域实验室中的地位和作用,主要研究方向与实验室代表性研究成果的吻合程度等(限600字)。2、承担的主要任务(选择主要的2。项)序号课题名称编号负责人起止时间经费(万元)类别1234567891011121314151617181920注:类别栏中请注明:该课题属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重点和重大、创新研究群体计划、杰出青年基金、重大科研计划)、国家科技(攻关)、国防重大、国际合作、省部重大科技计划
16、、省厅和市州计划、重大横向合作等。课题负责人不是本室固定(正式聘任)人员的课题不填报。3、发展思路与潜力请简要介绍实验室的优势与不足、今后五年的建设目标、发展思路和保障举措等(限600字)o三、研究水平与贡献Ix代表性研究成果简介(选择5项成果,每项单独填写1页)代表性研究成果名称基础类或应用基础类完成单位著名排序本室固定人员参加数是否保密请简要介绍代表性研究成果的主要内容、主要的科技创新贡献、国内外影响的主要佐证以及成果转化情况(限600字)。注:请将每项代表性成果的简介及其相关成果的复印件、英文翻译件、成果水平影响的证明材料等装订成册,附在申请书后一并上报。2、主要研究成果(限填15项)序
17、号成果类型成果名称完成人刊物、出版社或授权单位名称年、卷、期、页他引次数或出版数量123456789101112131415注:非第一完成单位的成果不填。研究生、博士后等非本室固定人员完成人用斜体字表示。所有成果必须是著名为实验室的成果。四、队伍建设与人才培养1、实验室主任和学术带头人序号姓名学位年龄在国内外学术机构任职情况获得的荣誉注:学术机构任职包括学会负责人和执委、刊物主编和编委等,请按国际、国家级顺序依次排列。2、队伍结构与团队建设序号姓名性别年龄最后学位所学专业现从事专业在实验室工作期限团队协作注:(1)请填写所有固定研究人员和技术人员。(2)如果获得各学位的专业不同,请在“所学专业
18、”栏中填写所有专业。(3)“在实验室工作期限”栏中填写每人实际在实验室工作的起止时间。(4)在“团队协作栏”中填写“是”:实质性参加了至少一项所提交代表性成果的研究工作(以署名为准);“否”:没有参加所提交代表性成果的研究工作。3、人才培养类别在读(人)已毕业(人)发表论文和获奖情况博士后博士生硕士生其他注:已毕业人数、发表论文、获奖(如优秀博士论文)是指评估期限内的情况。请简要介绍吸引和培养国内外优秀中青年人才的情况(限300字)。五、学术交流与运行管理1-1,承办大型学术会议情况序号会议名称主办单位名称会议主席召开时间参加人数类别注:会议类别分为国际性、地区或双边性、全国性等类另八1-2、国内外学术交流与合作情况请列出国内外学术交流与合作的主要活动情况。(限300字)2、运行管理请简要介绍实验室内部规章制度建设、日常管理工作、学术委员会作用,实验室科研氛围和学术风气、有无违反学术道德的事件发生,所在高校是否给予实验室相对集中的实验室用房、重大专项经费支持等方面的情况。(限600字)3、仪器设备请简要介绍大型仪器设备的及使用率功能开发,研制新设备和改造旧设备等方面的情况。(限50()字)六、审核意见实验室承诺所填内容属实,数据准确可靠。数据审核人:实验室主任:(单位公章)年月日学校审核意见学校负责人签字:(单位公章)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