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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XX大学XX学院辅导员工作室建设与管理办法(试行)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教育部第43号令)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学校辅导员队伍职业化、专业化、专家化建设,更好实施辅导员工作室(下称“工作室”)建设计划,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第一章指导思想第一条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加强探索研究、突出特点特色、培育骨干专家,充分发挥辅导员在指导学生思想教育工作中的引领、示范作用和提升辅导员能力素质的带动辐射作用,不断提升辅导员队伍的理论研究和实践育人水平,推进辅导员队伍专业
2、化、职业化建设,使辅导员真正成为学生成长成才的人生导师和健康生活的知心朋友。第二章领导小组第二条学校成立辅导员工作室建设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主管学生工作的校领导担任,成员由党委学生工作部、科研处、马克思主义学院部分专家及各学院主管学生工作的书记组成。第三条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工作室的工作计划制定,培养方案设计,监督辅导员工作室建设情况,及时总结推广工作室特色做法和经验。整合各种培训资源,及时为工作室提供相应的业务培训。第四条党委学生工作部全面负责工作室的建设与管理工作,负责工作室的组织领导、政策制定、工作指导、管理考核。学生工作部思政科具体负责工作室的申报、建设和管理、评估与考核等工作。工作室
3、建设经费由学校提供。第三章工作目标第五条通过在全校范围内建设若干个工作室,以课题资助、专题培训、选派进修和经费扶持等方式,打造一支专业化辅导员队伍。第六条为工作室成员提供优质培训和服务,搭建良好学习和交流平台,拓展其专业成长和发展的空间,使其工作实践能力得到加强、理论水平得到提升。(一)在工作实效方面,使工作室成员能够结合工作室的建设方向,探索出解决现实工作难题的特色工作方法和路径,产生良好的育人效果,形成可操作、可借鉴、可推广、可示范的工作精品和实践成果。(二)在工作研究方面,使工作室成员养成“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工作方法和思维习惯,能够具备较强的理论分析能力和科研能力。(三)在知识结构方面
4、,使工作室成员系统掌握哲学、社会学、政治学、心理学、教育学、管理学和法学等学科的基础理论知识;在与辅导员的工作内容相对应的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方法,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相关理论及知识,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实务相关知识等方向中的一个方向上有专门的研究和专业特长,并能结合工作将其深化,力争成为该领域的骨干分子。(四)在能力结构方面,使工作室成员能够进行良好的自我调控,积极相处于各种工作环境,有效实现工作需求;具有很强的政治素质和理论水平,能够熟练掌握和运用各种思想政治教育手段方法,具备开展各种工作创新的能力,扎实开展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深入指导学生成长与发展,高效地管理学生日常事务
5、。(五)在作用发挥方面,使工作室成员能够带动本校辅导员或全省辅导员努力开展工作,起到示范作用;能够指导本校辅导员或全省辅导员开展实践创新和工作研究,具备开设针对其他辅导员的专门指导课程或讲座的能力。第四章工作任务第七条培育精品项目。工作室要发挥团队的优势和潜能,打造全校辅导员工作精品项目,开展具有全校示范性的主题活动(包含主题班会、主题团会),努力培育建设全省高校辅导员工作精品项目和全省示范性的主题活动,形成一套特色的工作方法和模式,产生良好的育人实效。第八条开展相关学术研究或课题研究。以学校实际工作为基础,围绕本工作室研究方向,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研究,公开发表与工作室主题相关的论文、形成调研
6、报告或可行性方案。第九条推广建设成果。工作室的教育研究成果应具有可操作性、可复制性、可推广性,以论文、调研报告、讲座、研讨会、报告会、工作坊、论坛、现场指导和观摩考察等形式在全校范围内介绍推广。工作室在建设周期内承担不少于2次全校辅导员研修活动,在全校范围内积极推广工作经验和探索成果。工作室每学期开展相关研讨会议不少于4次。第五章建设方向及命名第十条每个工作室应明确1个建设方向。具体可参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教育部43号令)中规定的岗位职责分类,结合本校特点和工作室成员工作特长凝练提出,包括且不限于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大学生学业指导、大学生社会实践指导、大学生党团和班级建设、
7、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大学生就业创业与助学指导、大学生社团活动指导、校园文化建设和校园危机事件应对等。工作室的设立要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相结合,坚持靶向建设,实实在在研究和解决困扰辅导员队伍建设的一些问题。第十一条工作室以建设方向命名,由领导小组评审立项后进行建设,立项后党委学生工作部对工作室进行正式挂牌。相同或相近建设方向的工作室只设立一个。建设期间,不得随意更换名称,建设期满后,由领导小组进行评估验收。已经挂牌的工作室要继续发挥好示范引领作用,党委学生工作部将根据需要赋予工作任务,并绐予一定政策支持和资源保障。第六章人员构成及工作职责第十二条工作室实行主持人负责制。设主持人1名,助理
8、主持人1名(助理主持人由主持人任命),团队成员670人。每人只能主持或参与一个工作室。第十三条主持人须为专职从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人员,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或讲师及以上职称,连续从事学生工作2年以上,具有长期从事学生工作意愿。第十四条工作室主持人既要全面负责工作室项目的日常运行,还要承担越对工作室成员的培养职责,制定好本工作室的工作方案和成员培养方案。第十五条工作室成员中一线专职辅导员须占比80%以上,成员中应有副教授及以上或副处级及以上相关专业人员参与。每个工作室可以学生助理形式聘请不超过2名(不占用团队人员名额)的学生科研助理协助工作室运转,科研助理的聘期为1年,工作表现优秀的可续聘1
9、年,聘期结束后由党委学生工作部负责发放聘书。第十六条工作室成员要充分利用学校所提供的机会与平台,积极自学与辅导员工作相关的课程,创造机会参与校外各项课题研究,参加各类论坛、会议和培训班,积极争取校外研修的机会,并通过多种方式加强实践锻炼。第七章组织管理第十七条工作室每2年进行一次申报,工作室建设周期为2年。在建设周期内,主持人原则上不得脱离学生工作岗位,否则学校将取消其工作室主持人资格,不再投入建设经费。确因工作需要不再从事学生工作的,助理主持人自然替任工作室主持人,工作室原立项建设方向不得改变。第十八条工作室如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结项的,可申请延期1年。在建设周期内,工作室主持人若因其他原因无
10、法继续担任,应及时向党委学生工作部提出书面申请。第十九条工作室成员确定后,一般不得随意脱离工作室岗位。对于工作积极、成果突出的成员在推优评选、职务职级晋升上绐子优先考虑。在工作室构建完善时,优先选派部分优秀工作室成员参加校内外的培训、交流以及各项评选。第二十条验收结果为优秀的工作室,授予“优秀工作室”称号并颁发证书。第二十一条工作室以学生工作为研究对象进行理论研究,以理论研究指导实践工作。在工作室构建完善、具备一定资质时,应积极承担学校相关部门委托的一些活动项目。第八章申报程序第二十二条工作室采用申报遴选制,秉持实事求是、优中选优、宁缺毋滥,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第二十三条根据申报条件,申报
11、人需填报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南国商学院辅导员工作室立项申报表,经主持人所在单位党组织审查同意后,报送党委学生工作部。第二十四条党委学生工作部对立项申报表进行初审,并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确定公开答辩名单。党委学生工作部负责组织申报答辩会,申报者就工作室规划等内容进行汇报并接受评委提问。答辩通过后,领导小组最终确定若干个不同建设方向的工作室,工作室命名为“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南国商学院XXX(工作室建设方向)辅导员工作室”,授予匾牌。第二十五条工作室分为重点建设型工作室和培育型工作室,具体类别以评委立项评审结果为准。第九章成果管理第二十六条工作室主持人及其成员所取得的理论研究成果、应用技术
12、成果、发明专利成果及其他能够推动决策科学化和管理现代化的软科学研究成果,均纳入学校科研成果管理。第二十七条工作室成果公布时须标注“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南国商学院辅导员工作室建设项目成果”等字样,其知识产权归属按照法律法规和学校相关规定处理,学校具有使用权和推广权。切成果如未按规定标注的,在考核时不予认可。第二十八条工作室建设过程中,主持人及成员要坚守学术道德,杜绝学术不端行为,不得弄虚作假,不得剽窃他人成果。第十章条件保障第二十九条学校为每个工作室提供一定的经费支持,具体为:重点建设型工作室20000元/期,培育型工作室100(X)元/期,由工作室主持人统筹管理。经费主要用于工作室的课题研究、学术
13、研讨、经验交流、论坛与讲座、图书资料购置等。工作室主持人可根据本工作室的项目建设经费使用预算按计划自主支配使用,发生费用按学校相关财务制度报销。8第三十条项目经费实行分阶段拨付:立项拨付经费的301.,期中检查合格拨付50%,项目结项验收合格拨付20%。项目结项后须在1个月内完成全部报销。第三十一条主持人所在单位为工作室提供场所,帮助主持人做好宣传工作。第十一章评估与考核第三十二条工作室实行中期检查和结项验收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一)中期检查。工作室对照建设要求认真总结一年来的工作并制定下一年工作计划,报送党委学生工作部。中期检查材料包括且不限于:1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南国商学院辅导员工作室中期
14、检查报告1份;2 .组织至少1次与本工作室研究领域相关的全校辅导员培训及研修活动并提交相关材料;3 .与本工作室有关的其他阶段性成果材料(如论文、调研报告或可行性方案等)。(二)结项验收。工作室建设期满后进行结项验收,主要考核2年来工作室的工作成效、研究成果、团队建设、成果应用推广情况等,重点考察工作实效和创新应用情况,避免工作室重科研轻实践等建设方向上的偏差。结项验收材料包括且不限于:1 ,培育型工作室:(1)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南国商学院辅导员工作室结项验收书1份;(2)公开发表的同本工作室研究方向相关的学术研究成果(论文或专著,需提供论文发表期刊封面、目录以及内容复印件,专著封面和目录),论
15、文成果不少于2篇在正式刊物(有CN刊号)公开发表的论文;(3)专题研究报告(全文打印,如果有被有关部门采纳,需附上证明材料,字数5000字以上);(4)组织至少2次与本工作室研究领域相关的全校辅导员培训及研修活动并提交相应培训材料或会议研修材料;(5)工作室建设周期内依托各项工作任务,打造工作室品牌,在全校范围内进行推广;(6)与本工作室有关的其他成果材料或认为有助于表明研究成果的其他材料。2.重点建设型工作室:(1)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南国商学院辅导员工作室结项验收书1份;(2)公开发表的同本工作室研究方向相关的学术研究成果(论文需提供论文发表期刊封面、目录以及内容复印件,专著封面和目录),论文
16、类成果应不少于3篇在正式刊物(有CN刊号)公开发表的论文;(3)专题研究报告(全文打印,如果有被有关部门采纳,需附上证明材料,字数8000字以上);(4)组织至少2次与本工作室研究领域相关的全校辅导员培训及研修活动并提交相应培训材料或会议研修材料;(5)工作室建设周期内依托各项工作任务,打造工作室品牌,在全校范围内进行推广;(6)与本工作室有关的其他成果材料或认为有助于表明研究成果的其他材料。第三十三条党委学生工作部对验收合格及以上的工作室择优推荐参加广东省高校骨干辅导员工作室的申报。验收不合格的,可延长1年再进行验收,延长期间学校不再给予经费支持;延长时间后仍验收不合格的,取消建设资格,主持
17、人2年内不得再进行申报。第三十四条验收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其中85分及以上为优秀,60-84分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工作室建设周期完成相应成果且脸收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的,可在下一申报年度继续申报,获批后学校予以经费支持。优秀工作室主持人及成员业绩作为结项当年个人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并优先推荐参加广东省高校骨干辅导员工作室评选。第三十五条过程管理。工作室要依法依纪依规开展建设,在建设过程中,出现下列行为之一的,撤销工作室:(一)违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规定的;(二)违反师德规范,出现学术不端行为、弄虚作假的,情节严重的;(三)严重违反财务制度的;(四)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或建设期满考核不合格,整改后仍未通过验收的;(五)有其他严重违反本办法行为的。第三十六条本办法自正式颁布之日起生效,原20XX学工4号XXXX大学南国商学院辅导员工作室管理办法(暂行)废止。第三十七条本办法由党委学生工作部负责解释。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