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面促进老字号振兴发展行动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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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全面促进老字号振兴发展行动方案为推动我市老字号创新发展,充分发挥老字号在商贸流通、消费促进、质量管理、技术创新、品牌建设、文化传承等方面的示范引领作用,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促进老字号创新发展行动方案(20222025)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一、发展目标加大保护力度,培育竞争优势,提升品牌价值,坚持守正创新,弘扬优秀文化,优化发展环境,通过政府、企业、社会多方共同努力,到2025年,基本形成有效推进老字号保护传承和创新发展的工作体系,老字号的保护和传承得到有效加强:累计培育老字号企业20家以上,老字号品牌形象与文化特色进一步凸显,人民群众认同感和满意度显著提高。在“

2、十四五”期间择优向省推荐一批符合条件的老字号企业争创老字号和中华老字号,促进老字号持续健康发展。二、重点工作(一)深入挖掘老字号资源。开展老字号文化资源和品牌普查工作,通过查找地方历史档案、各类媒体、名人传记、工商注册等资料及实地调研,收集整理我市本土老品牌、特色品牌资源,摸清现有历史名店、名品、名艺和名匠底数。支持具备条件的企业积极申报老字号,对经商务部、省商务厅、市商务局新认定的“中华老字号”“老字号”“老字号”的企业(或经营主体),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1万元的一次性奖励。(二)充分发挥老字号价值优势。引导鼓励老字号企业加强理念、设计、研发、工艺、技术、制造、产品、服务、营销、管理等

3、各方面创新,开发适应现代消费需求的产品和服务,结合电子商务发展需要,开发网络适销商品和款式,吸引新顾客,开拓新市场。支持鼓励有条件的老字号企业设立展览馆或陈列馆,开发旅游纪念品、伴手礼,丰富旅游产品供给,推进商旅文融合发展。(三)加强老字号知识产权保护。落实国家、省保护和传承老字号相关政策制度,建立健全老字号名录部门共享机制,依法加强对老字号企业名称和老字号注册商标、驰名商标的保护。增强老字号企业的商标品牌意识,鼓励老字号企业按需进行商标注册。引导老字号企业通过申请专利、注册商标、登记著作权、申请地理标志产品保护以及商业秘密保护等方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四)壮大老字号队伍。鼓励支持符合条件的本

4、地企业积极申报中华老字号、老字号,鼓励老字号企业参加国内外知名度较高的专业性展会,积极宣传推广老字号品牌。引导和支持老字号企业在境外注册商标和申请专利。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区)老字号企业“出市跨省”,积极组织我市老字号开展线上线卜的宣传推广、需求对接和招商活动。加大对中华老字号、老字号或其他地区知名老字号企业的招商引资力度,积极引进具有品牌知名度和影响力、符合本地发展需要的老字号分店进驻我市。(五)鼓励老字号企业做大做强。根据市人民政府关丁支持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纾困发展的实施意见(韶府发函(2022)12号),支持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对转为企业的老字号个体户按2万元/家进行奖补;根据市

5、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市促进非公有制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韶府(2019)1号),支持小微企业升级为“四上”企业,对新增为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企业的老字号企业实施奖励,对新增为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企业的老字号企业一次性奖励5万元/家,对新增为限额以上住宿餐饮企业的老字号企业一次性奖励3万元/家。(六)促进老字号创新发展。鼓励老字号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改进经营管理模式,提升经营管理水平,成长为行业龙头企业。支持老字号企业充分挖掘和开发老字号品牌价值,积极引入社会资本,提升老字号发展活力。支持老字号更新生产工艺和设备,加快技术改造,在保持传统特色的同时.,开发具有地域特色、品质优良、

6、符合社会需求的产品,实现技术进步和产品创新。支持老字号集聚发展,引导商业街区吸引老字号企业入驻,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区)打造老字号特色商业街区,推动老字号文化与商业街区文化相融合。(七)推动老字号赋能消费升级。引导和鼓励有条件的老字号企业在保证产品质量和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基础上,将传统产品升级为顺应时代需求、符合国潮消费、具有市场竞争力的新产品新服务。鼓励老字号企业与现代工业融合,进驻特色产业园区。推动老字号企业与国内电商平台“新国潮”“新国货”等各类扶持计划对接,支持有条件的老字号企业在大型电商平台开设旗舰店和品牌店。配合省商务厅积极开展老字号商品专场促消费活动,鼓励支持老字号企业参与我市促消

7、费活动。(八)加强老字号动态管理。由市商务局会同相关部门每年对老字号开展复核。对复核中发现已经不符合以下老字号条件的,由市商务局报请市人民政府审批同意后,收PI老字号标识使用权及牌匾。1 .老字号企业(或经营主体)破产清算、解散、注销、被吊销营业执照或三年以上不开展经营活动的;2 .老字号企业(或经营主体)丧失老字号注册商标所有权及使用权的;3 .老字号企业(或经营主体)发生严重损害消费者权益、出现重大质量问题或安全事故、严重侵犯他人知识产权、严重扰乱市场秩序或其他严重违法行为的;4 .其他不符合老字号和老字号企业(或经营主体)基本条件的。三、保障措施(一)加强统筹协同。由市商务局牵头,相关部门共同参与,切实把推动老字号保护传承和振兴发展工作放在突出重要位置,协同推进老字号振兴发展。(二)加强政策扶持。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区)设立老字号扶持资金,引导创业投资、股权投资对品牌价值高、发展潜力大的老字号企业加大资金投入,支持老字号企业技术创新和上市融资。(三)营造良好氛围。引导各类媒体加强对老字号的宣传,有针对性地对老字号的历史沿革、经营特色、文化内涵、创新发展等进行系列报道。积极引导社会各界参与老字号资源的开发、保护和利用,为老字号振兴发展营造良好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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