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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篇)深入学习贯彻2024年度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处分条例的研讨交流发言材第一篇,共七篇同志们:2024年5月21日,国务院总理李强签署第781号国务院令,公布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24年9月1日起施行。条例适用范围广泛,细化了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在国企领域的实施;在此有几点解读与大家分享。一、条例的出台背景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国有企业管理人员监督管理工作。但长期以来,关于国有企业管理人员的处分规定散见于各行业领域法律法规文件和企业内部管理制度中,国家层面没有对处分的种类及其适用、处分的程序等作出专门规定。2020年出台的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明确国有企业管理人员是公职人员
2、;对公职人员的违法行为,规定了由监察机关给予政务处分和由任免机关、单位给予处分的制度机制;明确由国务院及其相关主管部门结合国有企业的实际情况,对国有企业违法的公职人员处分事宜作出具体规定。因此,有必要制定一部行政法规,建立健全国有企业管理人员监督制约机制,统一规范对各级各类国有企业管理人员的处分事宜,为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国有企业管理人员队伍,推动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二、制定条例的总体思路条例制定坚持以下总体思路:一是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完善国有企业管理人员的监督管理制度。二是坚持依法处分原则,根据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和相关法律、国家规定,细化国有企业管理人员违法行为及处分的适用,
3、对处分的程序、申诉等作出具体规定。三是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国有企业经营管理易发多发违纪违法问题,明确底线红线,推进标本兼治、系统治理。三、条例的适用范围条例中的“国有企业管理人员”的定义,来源于监察法第15条第3款的规定。按照相关解释,“国有企业既包括国有独资、全资企业,也包括国有控股企业(含金融企业)。“管理人员”既包括董监高等高级管理人员,也包括党委书记、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等领导班子成员,还包括中层和基层管理人(车间主任),甚至管理、监督国有财产等重要岗位上工作的人员,包括会计、出纳、采购人员等。因此,这个范围是比较广泛的,只要在国有企业有个“一官半职,的人员,基本上都包括在内。关于
4、国有企业相关人员处罚的法律法规文件不少。但有些是针对“领导人员”,有些是针对“管理人员”,有些是针对“党员干部条例中的国有企业管理人员的范围与监察法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是一致的。考虑到金融、文化国有企业的特殊性,条例明确规定,国家对违法的金融、文化国有企业管理人员追究责任另有规定的,同时适用。四、处分的种类以及与政务处分的区别条例第二章规定了对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处分的种类和相应的期间,与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的规定保持衔接一致,包括以下六类:警告,6个月;记过,12个月:记大过,18个月;降级、撤职,24个月;开除。政务处分和处分都是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规定的,本质上都是对违法的公职人员追究责任,实施对
5、象都是公职人员,主要区别是实施主体不同:由监察机关作出的是政务处分;由国有企业管理人员任免机关、单位作出的是处分。五、条例规定了哪些违法行为国有企业管理人员是公职人员中的一类。国有企业是资金越密集,资源富集的领域,其管理人员在依法履职、廉洁从业方面,具有其他公职人员不同的特点。因此,条例实际上是对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在国企领域实施的细化。将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第三章关于违反政治要求、组织程序、廉洁要求、薪酬管理制度,违规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侵犯服务对象合法权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以及违反工作要求等违法行为有关规定具体化为51项违法情形,并明确相应的处分。例如,公职人员不得散布有损宪法权威、中国共
6、产党领导和国家声誉的言论的。具体到国有企业,就是其管理人员不得散布反对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削弱国有经济主导地位作用的言论。另外,国企改革过程中的一些“硬要求”也写入了条例,例如三重一大制度、工资总额制度、“十不准”(融资性贸易、虚假贸易)等。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如果违反这些要求将受到处分。六、条例对处分程序的具体规定条例第四章对处分的程序作了具体规定。一是明确处分的程序性要求,包括对涉嫌违法的国有企业管理人员进行调查、处理应当由2名以上工作人员进行:严禁以威胁、引诱、欺骗等非法方式收集证据:以非法方式收集的证据不得作为给予处分的依据;不得因被调查人的申辩而加重处分。二是对处分各个环节的工作要求作
7、出明确规定,严格规范、限制承办部门的权限和程序,保障被调查人的陈述和申辩权。承办部门可以通过收集、查证有关证据材料,向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情况等方式开展调查。三是对任免机关、单位在调查过程中商请有管理权限的监察机关提供支持等作出规定。四是对处分决定书的制作、送达,案件调查的回避制度等作出明确规定。五是对处分期满后处分的解除,正确对待、合理使用受处分的国有企业管理人员等作出明确规定。七、条例体现“坚持严管和厚爱相结合”原则条例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三次全会精神,坚持严管和厚爱相结合,加强对干部全方位管理和经常性监督,落实“三个区分开来“,在严格约束的同时保护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干事创
8、业的积极性,激励干部敢于担当、积极作为。一是在处分原则方面,规定给予处分应当坚持公正公平,集体讨论决定:坚持宽严相济,惩戒与教育相结合;坚持法治原则,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依法保障国有企业管理人员以及相关人员的合法权益。二是在处分适用方面,将“三个区分开来“有关要求转化为从轻或者减轻处分的情形,规定属于推进国有企业改革中因兼乏经验、先行先试出现的失误错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给予处分。三是在处分程序方面,规定调查中发现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因依法履行职贵遭受不实举报、诬告陷害、侮辱诽谤,造成不良影响的,任免机关、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及时澄清事实,恢复名誉,消除不良影响。四是在平衡处分与营造干事氛围方面
9、,规定任免机关、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正确对待、合理使用受处分的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坚持尊重激励与监督约束并重,营造干事创业的良好环境。八、做好条例的贯彻执行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深入学习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处分条例。要积极营造尊崇法规、遵守法规、捍卫法规的良好氛围,切实增强纪律意识、规矩意识,教育引导管理人员秉公用权、廉洁用权。各级纪检干部要持续提升监督执纪工作质效,争做新时代忠诚、干净、担当的表率。要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处分条例精准定性处理,落实“三个区分开来“,为敢于担当、勇于负责、踏实做事的干部撑腰鼓劲;要切实增强斗争精神,提高斗争本领,做到自身正、自身硬、自身廉。全
10、系统广大干部职工要警钟长鸣,深刻吸取赵平案件惨痛教训。拧好“总开关”、绷紧“纪规弦”、守好“责任田”,以更加坚定的政治自觉、更加振奋的精神状态、更加积极的担当作为、更加廉洁的道德操守,立足岗位、建功立业,为XX高质量发展作出更大贡献。第二篇在深入学习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过程中,我有了深刻的领会和诸多感悟,以下是我的心得分享。一、深刻理解条例对国有企业发展的重要性国有企业在国家经济体系中占据着关键地位,对推动经济增长、保障社会稳定、促进民生改善等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条例的颁布实施,为国有企业的稳健发展搭建了坚实的法律框架和制度支撑。一方面,它为国有企业管理人员的行为戴
11、上了“紧箍咒”,能够有效遏制违规决策、权力寻租、利益输送等不良行为,保障国有企业的经营活动始终沿着合法、合规、符合国家利益和企业发展战略的轨道前进。比如,过去曾有部分国有企业在对外投资合作中,由于管理人员缺乏自律和监督,致使投资项目失败、国有资产受损。条例的落地实施,能够对此类行为起到强大的约束和规范作用,切实守护好国有资产安全。另一方面,条例有助于塑造国有企业的良好形象,营造风清气正、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环境,增强国有企业的市场信誉和社会认可度,为国有企业在市场竞争中脱颖而出、实现可持续发展注入强大动力。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只有秉持依法经营、诚实守信原则的国有企业,才能赢得消费者、合作伙伴和投
12、资者的青睐,不断提升市场份额和综合竞争力。二、准确把握条例的核心内容与要求条例详细规定了国有企业管理人员的违纪违法行为类型以及相应的处分措施和程序,为国有企业管理提供了明确的操作指南。在深入学习过程中,我们必须精准把握这些核心内容和要求,确保依规依纪管理。从违纪行为的界定来看,条例全面覆盖了国有企业经营管理活动中的各个领域和环节,无论是在战略决策、财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还是在项目招投标、物资采购等方面,任何违反纪律规定的行为都将受到严肃处理。比如,在财务管理中,严禁虚报账目、挪用公款;在项目招投标中,严禁暗箱操作、权钱交易。在处分种类和程序方面,条例明确了警告、记过、降级、撤职、开除等不同程
13、度的处分方式,并对涉嫌违法犯罪的行为明确了移送司法机关的程序和要求。这种严密的规定,实现了党纪、政纪与国法的有机衔接,织密了对国有企业管理人员的监督网络,确保了监督管理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三、积极探索条例在企业管理中的有效落实确保条例在国有企业中落地生根、取得实效,需要我们在企业管理的实践中不断创新方式方法,构建科学有效的实施机制。首先,要加大培训教育力度,通过举办专题讲座、在线学习课程、案例研讨等形式多样的活动,使国有企业管理人员深入了解条例的具体内容和精神实质,增强他们的纪律意识、规矩意识和法律意识。例如,可以定期组织“纪律教育月”活动,集中开展条例的学习培训和宣传贯彻工作。其次,要进一步强
14、化内部监督体系建设,整合审计、监察、法务等内部监督资源,形成协同高效的监督合力。同时,要充分发挥职工代表大会、监事会等内部监督机构的作用,加强对企业管理人员权力运行的全过程监督,及时发现和查处违规违纪问题。最后,要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对违反条例的行为,要坚持零容忍的态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过严肃问责,使条例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让国有企业管理人员不敢违规、不能违规、不想违规。四、持续推动国有企业管理的法治化、规范化建设条例的出台,为国有企业管理的法治化、规范化建设提供了重要契机。我们要以此为切入点,全面提升国有企业管理的法治化、规范化水平。一方面,要对企业现有的内部管理制度进行全面梳
15、理和优化,将条例的要求融入到企业的章程、决策程序、财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等各项制度中,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内部管理制度体系。另一方面,要大力培育企业法治文化和廉洁文化,将法治理念、廉洁理念贯穿于企业生产经营管理的全过程,通过文化的浸润和引领,使依法经营、廉洁从业的观念深入人心,成为全体员工的价值追求和行为准则。通过对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处分条例的学习研讨,我更加清晰地认识到自己在国有企业管理工作中的责任和担当。在未来的工作中,我将以条例为标尺,时刻约束自己的行为,不断提升自身的管理能力和职业素养,为国有企业的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同时,我也坚信,在条例的指引下,国有企业必将在法治轨道上
16、阔步前行,为实现国家经济的繁荣发展和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作出更大贡献。第三篇以“条例”为镜,正管理之风国有企业在国民经济中发挥着重要的支柱作用,国有企业管理人员更是肩负着重大的责任和使命。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处分条例的出台,犹如一盏明灯,为规范国有企业管理人员的行为照亮了前行的道路;又似一把利剑,斩断了违规违纪的荆棘。“不以规矩,不能成方圆。”在企业管理中,若无明确的规章制度和行为准则,必然导致管理混乱、效率低下。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处分条例详细规定了各种违规行为的处罚标准,为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划定了清晰的红线,使其明确知道何事可为,何事不可为。这有助于营造一个风清气正、规范有序的企业环境。“千里之堤,溃
17、于蚁穴。”一些看似微不足道的违规行为,如果不加以制止和纠正,很可能会逐渐蔓延,最终给企业带来巨大的损失。例如,在采购环节中,小小的回扣可能会引发供应商的不正当竞争,影响产品质量和企业成本。因此,我们必须对每一个可能的违规点保持高度警惕,防微杜渐。“欲影正者端其表,欲下廉者先己身。”国有企业管理人员要以身作则,严格遵守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处分条例。只有自身清正廉洁,才能在企业中树立越良好的榜样,带动全体员工自觉遵守规章制度。同时,要加强对员工的教育和培训让每一位员工都深刻理解条例的内涵和重要性。“问渠那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要确保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处分条例的有效实施,必须建立健全监督机制。通过内
18、部审计、群众监督等多种方式,形成全方位、于未萌,智者图患于将来“,条例的制定,就是为了预防可能出现的问题,防患于未然。通过明确的规范和严格的监督,可以有效地避免管理人员在工作中犯错误,从而保护他们的职业生涯和家庭幸福。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条例,我们建议,国有企业应加强对管理人员的培训和教育,提高他们的法治意识和责任意识。同时,应建立健全内部监督机制,加强对管理人员行为的监督和检查。对于违反条例的行为,要严肃查处,绝不姑息。古人云:“千里之堤毁于蚁穴。“我们每一位国有企业管理人员,都应以条例为镜,时刻自省自律,防微杜渐。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做到规矩方圆,行稳致远,为国有经济的健康发展贡献力量。第六篇
19、近期,对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进行了深入的学习与研讨,收获颇丰。该条例对于加强国有企业管理、规范管理人员行为、维护国有资产安全和国家利益具有重要意义。通过学习研讨,不仅深刻领会了条例的内涵和要求,也对如何在工作中更好地贯彻落实有了更清晰的认识。一、条例的重要意义供了依据,有利于加强国有企业党风廉政建设,推动国有企业健康发展。二、条例的主要内容与特点条例内容丰富,涵盖了国有企业管理人员的各种违纪违法行为及相应的处分措施。具有以下几个显著特点:一是针对性强。针对国有企业管理人员的职务特点和容易出现的问题,明确了各类违纪违法行为的表现形式和处分标准,具有很强的现实针对性。如对于
20、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在企业改制、资产重组、产权交易、投资决策等过程中的违规行为,条例都进行了详细的规定,为防范和查处这些领域的问题提供了明确的指导。二是可操作性强。条例对各类违纪违法行为的认定标准和处分程序进行了详细规定,使处分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便于实际操作和执行。例如,在处分程序方面,条例规定了立案、调查、审理、决定等环节的具体要求和时限,确保了处分工作的公正性和合法性。三是惩戒力度大。条例对国有企业管理人员的违纪违法行为规定了严厉的处分措施,包括警告、记过、降级、撤职、开除等,对于构成犯罪的,还将依法追究刑事贲任。这种严厉的惩戒力度,对于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形成了有效的威慑,促使其自觉遵守法
21、律法规和企业规章制度,规范自身行为。三、贯彻落实条例的措施与建设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处分条例,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一是加强宣传教育。通过多种形式和渠道,广泛宣传条例的内容和要求,使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充分认识到条例的重要性和严肃性,增强遵守条例的自觉性。例如,可以组织专题培训、讲座、知识竞赛等活动,深入解读条例的条款内容,使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准确把握条例的精神实质和具体要求。二是强化监督检查。建立健全监督检查机制,加强对国有企业管理人员行为的日常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比如,加强对国有企业重大决策、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等关键环节的监督,防止管理人员违规决策、滥用
22、职权等问题的发生。三是严格执行处分。对于违反条例的行为,要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进行处分,做到不枉不纵、严肃公正。同时,要加强对处分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处分决定得到有效执行,维护条例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四、对未来国有企业管理的展望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处分条例的实施,将对国有企业管理产生深远的影响。未来,随着条例的深入贯彻落实,国有企业管理将更加规范、科学、高效。国有企业管理人员的行为将得到进一步约束和规范,国有资产安全将得到更加有效的保障,国有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将取得更加显著的成效。同时,国有企业将进一步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和监督机制,加强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提高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为
23、国家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做出更大的贡献。总之,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处分条例是国有企业管理的重要法规,对于加强国有企业管理、维护国有资产安全、推进国有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具有重要意义。我们要深入学习领会条例的精神实质,切实抓好贯彻落实,不断提高国有企业管理水平,为国有企业的健康发展提供有力保障。第七篇同志们:今天,我们在这里上一堂党课,主要内容是学习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的出台,是我们党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过程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举措,对于规范国有企业管理人员的行为,维护国有企业的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一、条例出台的背景和意义国有企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是党执
24、政的重要基础。近年来,随着国有企业改革的不断深化,国有企业管理人员的职责和权限不断扩大,面临的诱惑也越来越多。为了加强对国有企业管理人员的监督和管理,防止腐败现象的发生,我们党制定了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处分条例o条例的出台,有利于加强国有企业党的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有利于规范国有企业管理人员的行为,保护国有资产安全;有利于维护国有企业的健康发展,提高国有企业的竞争力。二、条例的主要内容I、适用范围:条例适用于国有独资企业、国有控股企业及其分支机构的管理人员,包括领导班子成员、中层管理人员和基层管理人员。2、处分种类:条例规定的处分种类包括警告、记过、记大过、降职、撤职、开除等。3、违
25、法违纪行为:条例明确了国有企业管理人员的违法违纪行为,包括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行为。4、处分程序:条例规定了国有企业管理人员违法违纪行为的调查、处理程序,确保处分工作的公正、公平、公开。三、如何贯彻落实条例1、加强学习宣传:国有企业党组织要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条例,增强法治观念,提高遵守纪律的自觉性。2、严格执行条例:国有企业党组织要严格按照条例规定,对违法违纪管理人员进行严肃处理,做到有案必查、有责必究。3、强化监督检查:国有企业党组织要加强对管理人员的日常监督,发现问题及时纠正,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4、推进制度建设:国有企业党组织要结合实际,制定完善相关制度,形成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长效机制。同志们,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处分条例是我们党加强国有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法规。我们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切实把条例贯彻落实到工作中去,为推动国有企业健康发展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