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工勤技能岗位首次聘用实施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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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大学工勤技能岗位首次聘用实施办法第一条根据关于高等学校岗位设置管理的指导意见及XX大学岗位设置与岗位聘用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为建立健全我校事业编制内的工勤技能岗位设置和聘用制度,制定本实施办法。第二条设岗原则工勤技能岗位的设置,按照科学合理、优化结构、精干高效的原则,以增强运转效能、提高工作效率、降低运行成本、提高服务质量为目标,坚持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第三条实施范围学校事业编制内的工勤技能岗位指承担技能操作和维护、后勤保障、服务等职责的工作岗位,首次聘用根据各单位现有工勤技能岗位进行聘用。第四条岗位设置(一)学校事业编制内的工勤技能岗位只在承担技能操

2、作和维护、后勤保障、服务等职责的单位设置,其它单位不再设置工勤技能岗位。(二)学校事业编制内的工勤技能岗位只设置技术工岗位,不设置普通工岗位。工、中级工、初级工岗位分别对应一至五级工勤技能岗位。(四)学校各级工勤技能岗位设置采用动态管理办法,在一个聘用合同期届满后,将根据学校各单位实际情况做出适当调整。(五)一至三级岗位不超过学校工勤技能岗位总量的35%,其中一、二级岗位不超过学校工勤技能岗位总量的5%。(六)现有事业编制内的工勤技能人员数超过核定岗位职数的单位,暂以现有事业编制内的工勤技能人员数为基础核定工勤技能岗位职数。第五条工勤技能岗位基本任职及基本上岗条件(一)基本任职条件1.坚持“三

3、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科学发展观,坚持走用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2 .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3 .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胜任设置岗位的专业知识和技能;4 ,为人正派、顾全大局、团结同志,有创新、主动、不断进取的工作热情,实事求是、认认真真做好每件事的工作作风;5.身体能够适应设置岗位工作的要求。(二)基本上岗条件学校工勤技能岗位的上岗条件,按照国家相关政策执行。1 .一级、二级工勤技能岗位,须在本工种下一级岗位工作满5年,2 .三级、四级工勤技能岗位,须在本工种下一级岗位工作满5年,并分别通过高级工、中级工技术等级考核。3 .学徒(培训生)学习期满和工人见习、试用期满,通过初级工技术

4、等级考核后,可确定为五级工勤技能岗位。第六条首次聘用办法首次聘用时,凡符合工勤技能岗位基本任职条件和基本上岗条件的,均可聘用在相应的岗位工作(二级以上岗位按学校下达的岗位职数聘用),其岗位工资可暂按XXXX年7月工资套改后的待遇执行,或根据政策按新聘用的岗位兑现相应的岗位工资及岗位绩效工资。第七条组织机构学校成立工勤技能岗位聘用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人事处,具体负责学校事业编制内的工勤技能岗位的聘用工作。第八条工勤技能岗位首次聘用程序1.各单位按照现有的各级工勤技能岗位职数,根据工作需要合理设置本单位的各类各级工勤技能岗位,明确岗位名称,制定各类各级工勤技能岗位的岗位职责、工作内容、任期目标、考

5、核办法,填写XX大学工勤技能岗位设置审批表,报学校工勤技能岗位聘任工作小组审核。2 .各单位根据审核意见公布工勤技能岗位职数和各级岗位任职条件。3 .个人填写XX大学工勤技能岗位聘用申请表。4 .在个人申请的基础上,各单位组织聘用并填写XX大学工勤技能岗位聘用情况汇总表报学校批准。5 .签订岗位聘用合同。第九条首次聘用有关事项1 .工勤技能岗位人员聘期:一、二级岗位的工勤技能人员的聘期按XX省有关政策执行,其余岗位聘期为3年。2 .首次聘用时,现有事业编制内的工勤技能人员数和相应结构比例已经超过核准的岗位总量和结构比例的单位,在承认现状的基础上,通过自然减员、调出、低聘、解聘等办法,逐步达到规定的岗位总量和结构比例。3 ,因自身原因未被聘用的,按照国家、XX省及学校有关规定确定工资待遇。第十条工勤技能岗位的晋升学校各级工勤技能岗位的晋升,应在满足高一级岗位基本上岗条件的基础上,根据岗位的空缺情况,按照公开招聘、竞争上岗的原则择优聘用,聘用后重新签订聘用合同,兑现相应岗位的工资和岗位绩效工资。聘期内晋升的人员,其岗位聘期与其它同岗位在聘人员的聘期同步。第十一条附则(一)本办法由人事处负责解释。(二)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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