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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大学高层次人才引进和聘任工作实施意见为加强学校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积极从国内外引进高层次人才,培养和汇聚一批具有国际领先水平的学科带头人,带动我校教师队伍整体水平的提升,建设与我校发展目标相适应的高水平师资队伍,特制定本实施意见。一、目标根据师资队伍“十四五”及中长期建设规划,引进院士、长江学者和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等高层次人才,不断取得新的突破。二、组织及机构保障学校设立“高层次人才引进专家评价委员会”及“校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小组”,学院成立“院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小组”。人员组成及职责分别如下:1.高层次人才引进专家评价委员会:由校长任主任,成员由有关校领导及各学科专家组成。评审时按拟
2、引进人才的专业,由相关学科专家组成具体评审小组。主要职责是:负责对拟引进人员的学术水平、教学科研能力和发展潜力等方面做出客观评价,提出引进及聘任意见。2 .校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小组:由学校师资队伍建设领导小组相关成员组成。主要职责为:受理各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小组提出的申请,进行初审,并报高层次人才引进专家评价委员会审定;根据高层次人才引进专家评价委员会意见,报校长办公会审批并组织聘任,按照聘任合同落实人才引进工作中的有关事项。校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为日常办事机构,挂靠在人事处高层次人才建设办公室。3 .院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小组:由本学院院长、主管人事领导及各学科负责人组成。主
3、要职责是:根据本单位学科建设发展需要,搜集相关学科的高层次人才信息,经学院同意后将有意向的、拟引进人员信息上报校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小组,负责落实人才引进的具体工作。三、聘任对象及相关待遇(一)聘任对象与条件1 .两院院士;2 .长江学者特聘教授、讲座教授,年龄在50岁以下;3 .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简称“杰青”),年龄在50岁以下;4 .科研团队:首席专家原则上为两院院士、长江学者、杰青、“百人计划”入选者或国家重大项目主持人或首席科学家等中青年专家。(二)聘任方式1.全职:聘期内每年连续来校工作5个月以上,或累计来校工作9个月以上;2 .半职:聘期内每年连续来校工作3个月以上,或累计
4、来校工作5个月以上;3 .兼职:聘期内每年来校工作累计2个月以上。(三)相关待遇1.两院院士(1)全职聘任享受学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供的工资、津贴、医疗、福利等待遇,同时聘期内享受校内院士津贴和XX省院士津贴;提供科研启动费不少于400万元(含XX省配套50万元);提供复式型住房(不少于300m2)1套居住(可按照学校政策购买),一次性提供安家费30万元;解决配偶及2名子女的随调,并安排工作;配备专职秘书1名,配备专车;保证办公及科研用房。(2)半职聘任聘期内享受每月2万元校内津贴;提供科研启动费50-200万元;提供不低于140m2住房1套居住;提供充分的科研条件;配备兼职秘书,保障用车。(
5、3)兼职聘任(含双聘院士)按照学校双聘院士的相关政策执行。2 .长江学者特聘教授(1)全职聘任享受学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供的工资、津贴、医疗、福利等待遇,同时聘期内享受每年不低于10万元的校内岗位津贴;提供科研启动费不少于200万元;提供不低于IOOm2住房1套居住(可按照学校政策购买),一次性提供安家费15万元;配偶随调并安排工作,解决子女入托、入读中小学;配备兼职秘书1名,保障用车;保证办公及科研用房。(2)半职聘任聘期内按实际工作月享受每月1.5万元校内津贴;根据学科情况及拟开展的研究工作,提供科研启动费50S1.OO万元;聘期内提供不低于80m2住房1套居住;提供办公场所、科研设备等设
6、施;配备兼职秘书,保障用车。(3)兼职聘任聘期内按实际工作月享受每月1.5万元校内津贴;聘期内提供居住用房。3 .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1)全职聘任享受学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供的工资、津贴、医疗、福利等待遇,同时聘期内享受每年不低于10万元的校内岗位津贴;根据学科情况及拟开展的研究工作,提供科研启动费150200万元;提供不低于IOOm2住房1套居住(可按照学校政策购买),一次性提供安家费15万元;配备兼职秘书1名,保障用车;配偶随调并视其情况安排工作,解决子女入托、入读中小学;保证办公及科研用房。(2)半职聘任聘期内按实际工作月享受每月1万元的校内津贴;根据学科情况及拟开展的研究工作,
7、提供科研启动费50S1.oo万元;聘期内提供住房1套居住;保证办公用房;配备兼职秘书,保障用车。(3)兼职聘任聘期内按实际工作月享受每月1万元校内津贴;聘期内提供居住用房。4 .团队引进(1)首席专家及团队成员各相关待遇均参照以上各相应层次人才引进政策执行;(2)提供团队科研启动费300万元,同时执行校内创新团队建设政策;(3)学科建设配套费另行研究决定。四、工作程序1 .拟引进人员须填写XX大学人才引进申请书(见附件2)。2 .院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小组负责对拟引进的高层次人才进行考察,提供引进报告等材料,具体包括:拟引进人才简介、引进理由、拟聘岗位及职责、对其学术水平及教学科研能力的总体评价
8、(由院学术委员会或本学科专家进行评价,必要时可组织学术答辩)、本学院能够提供的条件、希望学校提供的支持等内容,并上报校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小组办公室。3 .学校高层次人才引进专家评价委员会对院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小组提交的引进报告进行审议,讨论并提出具体的引进及聘任意见(包括类型、水平、层次的认定等)。4 .校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小组根据高层次人才引进专家评价委员会提出的聘任意见研究决定拟引进人才的有关具体问题,报校长办公会议审批。5 .根据聘任合同,落实相关待遇。对特别优秀的人才,亦可直接受理、决定有关待遇及职务,并以书面形式通知相关部门具体执行。6 .人事处、规划处、科研处、研究生院、计财处、国
9、资处、保卫处、后勤处等有关职能部门应积极协助学院办理引进人才的相关手续。五、引进人才的管理与考核(一)引进人才的聘任与考核1 .全职聘任的高层次人才,首聘期为5年;半职、兼职聘任的高层次人才,首聘期不得少于3年。2 .全职、半职聘任均应与学校签订聘期履职合同书,实行聘约管理。聘期未满调出或未履行相应职责者,应承担违约责任。3 .全职、半职聘任均采取年度考核与期满考核相结合的考核机制,即:全职及半职聘任人员每年度应向所在学院提交书面的年度工作报告,聘期结束时由学院组织同行专家对其履职情况和学科发展情况进行期满考核评估,对考核合格者提出续聘意见,报学校审核批准,根据评估结果及各方意愿决定是否续签合同。(二)建立人才引进后的跟踪管理及评价系统校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小组会同有关部门和学院,对全职、半职聘任的高层次人才实施定期跟踪管理及评价;建立引进人才跟踪档案,及时发现和协助解决相关问题;总结人才引进工作中的经验,为以后的工作提供参考依据。六、其他1 .高层次人才引进和聘任所需经费由学校人才基金列支。2 .本实施意见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由人事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