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自行车集中安全充电点设置要求.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电动自行车集中安全充电点设置要求.docx(2页珍藏版)》请在课桌文档上搜索。
1、电动自行车集中安全充电点设置要求(一)设置要求类型通用标准类型标准独立建造式充电点(利用室外空地独立建造,专门用于电动自行车集中安全充电的建构筑物)1.充电设备应符合相关国家质量标准,生产商应通过相关资质认定;充电设备宜选用智能充电设备。2.不应占用防火间距、消防车道和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不应妨碍消防车操作和影响室外消防设施的正常使用。3.不应使用木材、泡沫夹心板等易燃可燃材料。4.充电设施应安装漏电保护器、自动断电装置、过载保护装置等元器件。5.应划线规定停车位置(单位停放面积不小于2.2m0.8m)和疏散通道(宽度不小于1.5m);充电部位应张贴、悬挂安全警示标志。6.应配置灭火器,每2具
2、灭火器为1个配置点,配置点间距不应大于20m。7.建议安装24小时可视监控系统,图像存储时间应不少于30天。8.建议设置电气线路智能监测系统。9.应符合其他相关国家消防技术标准。独立建造式充电点应设置在独立区域,并与毗邻建筑的防火间距应满足相关国家消防技术标准;建筑结构可选用砖混结构、钢结构等形式。围墙敷设式充电点(利用单位的围墙,统一安装充电设施的充电点)围墙敷设式、外墙安装式充电点严禁设置在主要安全出口,选址在主要安全出口附近区域的,需与疏散通道保持6米距离;应安装不燃难燃的遮阳雨棚,电气线路、电源插座等元器件要具备防水功能。外墙安装式充电点的贴临外墙不应开设门、窗、洞口。确实需要开启的,
3、外墙安装式充电点应在下班后自动断电。外墙安装式充电点(利用建筑的外墙,统一安装充电设施的充电点)室内设置式充电点(在建筑内部设置独立安全区域,独立设置防火分区和安全出口,统一安装充电设备的充电点)室内设置式充电点应独立设置防火分区,并需单独设置安全出口。已投入使用且难以分开设置安全出口的,可在不燃烧体墙上开设常闭乙级防火门。必须安装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或简易喷淋系统。(二)管理使用要求:1 .坚持“谁建设、谁管理”“谁受益、谁管理”的原则,明确消防安全管理单位,落实消防安全管理责任。2 .管理单位应对电动自行车固定充电设施及消防设施、器材、消防安全标志等进行统一管理,保证其完好有效。3 .管理单位应建立日常消防管理和防火巡查制度,明确专人负责,每天组织开展防火检查不少于1次。防火检查和巡查应如实填写检查和巡查记录,及时消除隐患。4 .使用人员在充电前需对电动车进行安全状态确认,对充电器、插座、插头、线路进行检查,不得长时间过度充电。5 .使用人员应珍惜爱护充电设施,严禁冲撞充电桩、暴力插拔充电器等行为。6 .如发现设施损坏、无法使用的,管理单位应及时联系厂家进行维修。7 .严禁私拉乱接电线电源,如确需进行线路维修改造,应由具有从业资质的电工负责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