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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恩平市促进制造业骨干企业加快发展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论述精神,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高质量建设制造强省的工作部署,落实江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门市促进制造业大型骨干企业加快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文件精神,培育一批规模大、创新能力突出、具备产业生态引领作用的制造业骨干企业,扎实推动恩平市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制定本措施。一、对象认定在恩平市行政区域内依法设立,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2亿元(含)以上,利润总额达到100O万元(含)以上的制造业企业认定为骨干企业。在恩平市行政区域内的广东省战略性产业集群重点产业链“链主”企业可直接认定为骨干企业。二、扶
2、持措施(一)经营贡献奖励。骨干企业在本市结算的主营业务收入、利润总额连续两年保持正增长,按以下标准给予奖励:1 .利润总额每年都增长20%以上(含)的,奖励50万元;2 .利润总额每年都增长10%以上(含)的,奖励25万元;3 .利润总额每年都增长5$以上(含)的,奖励10万元。上述奖励额度不超过其税收本级库增量。(责任单位:市科工商务局、市税务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恩平工业园管委会)(二)人才激励。对骨干企业新投资引进的重大项目(含已有企业增资扩产)在我市年度新增固定资产投资额达到1亿元(含)以上,并且在恩平市范围内支付的年度工资、薪金所得收入额超过30万元的高管、骨干人才,按其当
3、年向本市税务部门申报的工资、薪金所得收入额给予4%72%的一次性奖励,每人每年最高奖励100万元。同一法人企业年度享受本条奖励的高管、骨干人才不超过10名。具体按照关于印发恩平市企业高管、骨干人才奖励申办指南的通知执行。(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税务局、市科工商务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恩平工业园管委会)(三)义务教育入学激励。对于骨干企业高管、骨干人才在子女义务教育阶段的入学和转学需求,经市科工商务局出具相关证明,由教育部门给予每个企业每年协调安排2个优质公办学校学位予以优先安排入读,同时,根据企业上年度的利润总额在100O万元基础上每增加100万元增加1个优质公办学校学位
4、,最多可安排10个优质学位。本激励措施可与我市其他入学优待政策叠加享受。(贡任单位:市教育局、市科工商务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恩平工业园管委会)(四)品质创新奖励。支持骨干企业参评国家、省、江门市、市政府质量奖,对获得国奖、国奖提名奖、省奖、省奖提名奖、江门市奖、恩平市奖、恩平市奖提名奖的企业,分别给予200万元、100万元、100万元、50万元、50万元、30万元、10万元质量工作资助资金,具体按照恩平市进一步推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恩府(2023)95号)执行。对认定为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的企业,一次性给予50万元奖励。对认定为省级工业设计中心的企业,一次性给予20万元奖励。
5、(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科工商务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恩平工业园管委会)(五)资本市场利用奖励。对我市上市的骨干企业开展再融资并投放在恩平的给予奖励,每年最高不超过30万元。对我市A股上市骨干企业自然人股东持有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发行的股份,且在我市证券机构通过证券交易卖出、协议转让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减持股份的,按减持形成的净收益给予该自然人股东一定额度奖励。(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金融工作股)、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恩平工业园管委会)(六)项目引荐奖励。支持骨干企业成为我市招商合伙人并吸引产业链上下游企业来我市投资:固定资产投资额为人民币1亿元(含)至5亿元(不含
6、)的制造业项目,奖励项目引资人5万元;固定资产投资额为人民币5亿元(含)至10亿元(不含)的制造业项目,奖励项目引资人10万元;固定资产投资额为人民币10亿元(含)至20亿元(不含)的制造业项目,奖励项目引资人20万元;固定资产投资额为人民币20亿元(含)至30亿元(不含)的制造业项目,奖励项目引资人30万元;固定资产投资额为人民币30亿元(含)至50亿元(不含)的制造业项目,奖励项目引资人50万元;固定资产投资额为人民币50亿元(含)以上的制造业项目,奖励项目引资人100万元。招商合伙人适用江门市招商合伙人奖励暂行管理办法(江商务资服202314号),单个项目最高奖励300万元。(责任单位:
7、市科工商务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恩平工业园管委会)(七)资源要素保障激励。推动骨干企业产业集聚发展,优先将骨干企业及其上下游企业建设用地纳入年度土地供应计划。省、市优先发展产业且用地集约的战略性新兴制造业项目,可按不低于所在地对应工业用地基准地价的70%确定土地出让底价。优先、精准保障骨干企业发展的用电需求,对于新上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优于恩平市“十四五”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控制水平的非“两高”项目全力保障用能需求。大力支持骨干企业发展所需的环保容量。(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恩平分局、市科工商务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恩平工业园管委会)(八)产业引导基
8、金扶持。对符合我市主导产业发展规划及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可根据骨干企业需求进行股权投资,推荐申报粤科恩高质量发展基金,对企业进行基金支持。(责任单位:资产办、市财政局、市科工商务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恩平工业园管委会)(九)直通车服务。建立首席服务专员机制,指定专人“一对一”全力协调解决企业困难和问题,积极协助企业申报资金扶持,支持骨干企业通过“免申即享”服务模式享受经营贡献奖励、品质创新奖励等。(责任单位:市科工商务局、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恩平工业园管委会)三、附则(一)骨干企业及其人才在本政策中享受的财政补贴与我市其他财政补贴政策有重复、交叉的,应按照“就高”“不重复”原则执行。(二)建立骨干企业动态调整库,每年对骨干企业资格进行复核。(三)本政策措施自印发起实施,有效期至2026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