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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食品企业不安全食品召回管理制度确定受影响产品的范围后,质管料应立即通知有关生产车间停止生产,有关销售者停止销售,通知消费者停止消费。对已经消费的产品通过加贴说明、发布告示等方式进行补救。1、召回的实施1.1质量负责人负责产品召回的启动及审批。1.2质检科负责产品召回的总体策划与监督。1.3质检科负责食品安全危害的评估;供销科负责召回的具体实施;生产科负责对召回产品的处理;其他相关部门协助实施。2、对召回产品处理2.1已经诱发食品污染、食源性疾病或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甚至死亡的产品,必须销毁。2.2可能引发食品污染、食源性疾病或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的产品,做无害化处理。2.3含有对特定人群可能引发健
2、康危害的成份而在标签和说明书上未予以标识,标识不全、不明的,应更换标签和说明书。进行整改后确保标识标签合格后方可继续销售。2.4质检科负责对召回产品处理的监督3、已经消费的需召回产品未全部收回需召回产品,则根据危害风险程度通过媒介如报告、布告、新闻等形式通知消费者,详细说明危害类型,迅莲收回产品,并通过道谦、赔偿等手段弥补消费者的损失。4、召回产品的报告4.1本制度所称召回,是指我公司对确认的已进入流通领域的不安全产品,通过换货、退货、补充或修正消费说明等方式,及时消除或减少食品安全危害的活动。4.2若是我公司自己发现不安全产品,应立即向当地有关部门报告。4. 3若是接到当地食品监管部门通知召回时,质检科应立即组织相关部门予以实施。5、记录及档案的建立4.1 质检科对召回食品的后处理应当有详细的记录,并向当地食品监管部门报告。5. 2检科应整理保存召回记录,并建立食品召回管理档案。6. 相关文件和记录不安全食品记录情况记录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