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伏EPC总承包合同.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光伏EPC总承包合同.docx(34页珍藏版)》请在课桌文档上搜索。
1、发包方合同编号:承包方合同编号:工程总承包合同发包方:承包方:签字日期:年月日合同协议书1合同条款4第一部分:通用合同条款4其次部分:专用合同条款23I工程里程碑进度232合同价格233合同价款支付234合同设备性能担保及罚则245其他违约责任:256联系方式及结算账号25附件一分项价格表27附件二履约保函(格式)28附件三预付款保函(格式)29附件四施工平安管理协议30附件五工程质量保修书32合同协议书1.以下简称“发包人”)为一方和(以下简称“总承包人为另方同意按下述条款签署本合同(以下简称“合同”):1.合同文件1.1合同文件的优先依次组成合同的几项文件,可以认为是互为说明的。但在有含意
2、不清或有冲突时,除非合同中有特别说明,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说明依次如下:(I)本合同协议书:(2)本合同专用条款;(3)组成合同的其它文件:工程的工作范用及施工界面,技术规范说明、指定设备、材料的品牌表、图纸等(4)合同附件:(5)本合同通用条款。上述文件应认为是互为补充和说明的,但如有模棱两可或相互冲突之处,以上面所列依次在前的为准,当依次相同时以时间在后的为准。1.2合同附件附件一分项价格表附件二履约保函附件三预付款保函附件四施工平安管理协议附件五工程质量:保修书双方有关本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及会议纪要、备忘录均为本合同之有效组成部分。其中涉及修改和新增的部分,以双方最终确认
3、的文件为准。2 .合同范围和条件(包括线路及配套光通信)EPC总承包,包括送出工程的勘察、初步设计和概算,设备技术规范书、施工图设计、竣工图;工程设备及材料的选购、供货及监造、催交、运输、保险、接车、卸车、仓储保管:工程建筑及安装:系统调试、整套系统启动带电72小时及全部设备并网试运行240小时。假如合同文件中未特地提到,但它对丁一个工程的功能、平安、检定运行是必不行少的,那么这些建筑、设备或服务,也应由总承包人供应,其费用包括在总价中。3 .合同金额合同包干固定总金额为万元(大写:万元整),其中:(I)发包人向总承包人()支付建T安装工程费为万元(大土:人民而万元整),承包方向发包方供应工程
4、所在地建安税发票。(2)发包人向总承包人()支付设2找为万元(大写:人民币万元整),承包方向供应满意发包人财务耍求的全部设备费用增值税发票.4合同货物的支付条件、交货时间、目的地和安装验收以及合同生效等详见合同有关条款。5 .本合同用中文书写。正本贰份,发包人堂份,总承包人试份:副本堂拾份,发包入伍份,总承包入伍份.6 .双方任何一方未能取得另一方同意前,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和义务转让给第三方。7 .总承包人责任定义为合同的主要总承包人,担当合同约定的全部货任。总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依据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担当工程质量保修员任:假如涉及第三方的产品质量问题,也由总承包人负
5、货处理发包人:(盖章)法人代表或托付代理人:签字日期:总承包人:(蛊章)法人代表或托付代理人:签字日期:总承包人:(盖章)法人代表或托付代理人:签字日期:合同条款第一部分:通用合同条款1定义本合同和附件中所提及的名词的含义在此予以确定.1. 1“发包人”是指公司,包括该法人的继任人和法人的受让人。1.2 “息承包人”是指,包括各自法人的维任人和法人的受让人。1.3 “合同”指本合同文件及其附件中的全部内容。1.4 “合同价格”是指本合同范围的价格.1.5 “生效日期”是指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托付代理人(须经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托付)正式签字盖章后即生效所规定的合同的生效日期。本合同有效期:从
6、合同生效之日起到合同权利义务网行完毕之日止。1.6 “技术资料”是指本合同中工程、设备及其与本工程相关的设计、制造、监造、检验、安装、调试、验收、性能验收试验和技术指导等文件(包括图纸、各种文字说明、标准、各种软件)和规定的用于光伏电站正确运行和维护的文件。1.7 “合同设备和材料”是指总承包人依据合同范围所供应的部分设备、材料.1.8 “监理”是指发包方托付的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监理单位在本合同工程建设阶段对总承包人的建设行为实施的监督。工程总承包人在总价合同的条件卜.,对所承包的工程质量、平安、费用和进度负贡。1.9 “质保期”是指光伏电站启动验收证书签署后进入脑量保证期的时间.具体的质保期
7、时间见第专用条款笫条。1.10 “最终验收”是指质量保证期结束时的验收,由发包方向总承包人签发了最终验收证明书。1.11 “日、月、年”是指公历的日、月、年;“天”是指24小时:“周”是指7天。1.12 ”送出工程”是指.1.13 “技术服务”是指由总承包人供应的与本合同工程有关的土建、安装、调试、试运行的技术指导、技术协作、技术培训等全过程的服务。1.14 “现场”越指现场,为发包方实施本项目工程所在地。1.15 “备品备件”是指依据合同要求由总承包人供应的满意光伏电站工程安装、调试、试运行的备用部件,见供货范围。1.16 试运行是指调试结束后,预验收证书签署前电站的运行。1.17 ”书面文
8、件是指任何手书、打字或印刷的仃印章和具有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人签名的文件.1.18 “分包商”或“供货商”是指经发包方同意由总承包人将合同工程、设备和材料范围内部分的工程、设备、材料分包给其他的怯人及该法人的继任人和该法人允许的受让人.1.19 “设备缺陷”是指本合同设符(包括部件、原材料、铸锻件、元器件等)达不到本合同规定的性能、质量标准中的要求。1.20 开工日系指合同中规定的日期。1.21“工期”是指本工程开工至升压站设备带电的时间。】.22“预收收”是指组件安装完成、且调试全部结束,通过240小时并网试运行。预验收证书是表明发包方接受验收结果的证明,证书由发包方和总承包人共同签字。1.23
9、 “停工待检点”是指总承包人在本工程土建/安装过程中,依据班量限制支配必须要对前面的土建/安装工序进行检查合格后,才能进行下道工序施工或安装的工序点。1.24 “不适用”系指木合同条件中虽然有标题或旁注,但其内容不适合本工程的具体状况,也不蜴予合同双方有关的权利和义务,因此,在对本合同条件进行说明时,应不予考虑。2合同标的本合同适用于EPC总承包。1.25 合同总承包范围为:的勘察、初步设计和概算,设备技术规范书、施工图设计、竣工图:工程设备及材料的选购、供货及监造、催交、运输、保险、接车、卸车、仓储保管:工程建筑及安装:系统调试、整套系统启动及全部设备带电运行至竣工验收。1.26 合同工期为
10、_年月日前并网发电.3设善供货苞围本合同葩闹内所需的全部设饴、材料的选购、供应、运输、验收、功能试验及现场保管等均由总承包人负货.工程竣工验收前施工及生活用水、用电及相关临时设施由总承包人自行解决。4合同价格本合同价格包括合同设备(含合同规定的各种材料、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工程施工、技术资料、设符技术人抗培训,现场技术服务、调试、十.建施工、设备安装调试、总承包管理等费用,还包括相应的税费、运杂费(含接卸、运输、仓储保管等)、保险费等与本合同有关的全部费用。5付款方式本合同运用货币种类为人民币。付款方式:银行汇票或侬行电汇,其中银行汇票所占比例不超过合同总价的306交货和运输6.I本合同设备
11、(含合同材料)的交货期及交货依次应满意工程建设设备安装进度和依次的要求,应保证刚好和配套的完整性。6.2交货地点:光伏电站施工现场。7发包人的责任和义务1.1 发包人依据G电气装置安装工程质量检验及评定规程3(D1.T5161-2002)和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GB50150-2006)和规定的时间、要求,完成以下工作:办理升压站内土地征用、租用、青苗和树木赔偿、房屋拆迁及清除地面、架空和地下障碍等工作,使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并在开工后接若负责解决以上事项遗留问题。1.2 2发包人未按合同约定展行上述7.1条规定的义务,则担当由此导致的费用支出,赔偿因此造成的总承包人损失,延
12、误工期予以相应顺延。1.3 3发包人将上述7.1条某项工作托付总承包人完成,应担当所发生的经济支出并给付总承包人相应的费用。1.4 发包人依据合同规定向总承包人支付工程款项。付款延期超过30日,总承包方灯权解除合同,发包人担当总承包人一切经济损失。1.5 通往升压站的主道路由发包方向总承包方供应运用便利,若总承包方提前进场施工,通往升压站的临时便道由总承包方自行建设。8总承包人责任和义务8. 1总承包人的货任:负贲完成合同葩围内的设备及材料供货、监造和催交、运输、保管和发放、建筑工程、安装工程、技术服务、调试及协作挖套系统的启动和传后服务,并依据本工程合同和相关法律、法规,完成本合同工程的保修
13、,工程应能满意合同规定的预期目的。8. 2总承包人依据名电气装置安装工程质量检验及评定规程(D1.T5161-2002)、G电力建设海工质量的收及评定规程第1部分:土建工程(D1.yT5210.1-2005)和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GB50150-2006)的相关要求,完成以卜.工作:(D按约定向发包人供应年、季、月工程进度支配和工程用款支配及有关统计报表.(2)按工程须要设理施工运用的照明、围栏及警R,并做好平安、防护设施的修理.总承包人未履行上述义务造成工程、财产和人身损杏,由总承包人担当贪任。(3)向发包人供应不少于4011r施工现场办公和生活的房屋及设施。(4)实行有效
14、措施实施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交通和环境爱护的管理规定.因技术、经济条件限制,对环境的污染不能限制在规定范围内的,应由发包人会同总承包人事先报请当地政府有关部门批准。以上费用由发包人担当,因总承包人贪任造成的罚款除外。(5)己竣工工程在交付发包人之前,由总承包人按约定负货保管,爱护不善发生损坏,总承包人自理予以修梵。要求总承包人实行特别措施爱护的单位工程的部位和相应的经济支出,在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6)按合同要求做好施工现场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的爱护工作。(7)保持施工现场清洁。交工前清理现场达到合同文件的要求,担当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8)办理升压站红线以外送出线
15、路土地征用、青苗和树木赔偿、房屋拆迁及清除地面、架空和地下障碍等工作,使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并在开工后接者负贡解决以上事项遗留问融,以上费用已包含在合同总价中。总承包人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上述义务,担当由此造成的费用支出,端偿发包人因此遭遇的经济损失。9工程分包9. 1总承包人需分包的内容应征得发包人同意批准,并将分包合同副本送交发包人。分包合同与本合同发生抵触,以本合同为准。9.2分包合同不能解除总承包人任何约定义务与贡任,总承包人应在分包场地派驻相应监督管理人员,保证合同的股行。分包单位的任何违约或跋忽,均视为总承包人的违约或疏忽。9. 3除非另有约定,分包工程价款由总承包人与分包单位结算。
16、10现场保卫、文明施工和环境爱护10. 1发包人和总承包人在现场应遵守全部现行的有关文明施工的规章制度。11. 2除非另有协议,在限行木合同的全过程中,总承包人应担当如卜.条款的贵任:为速护工程或为r公众及他人的平安及便利,在施工现场,总承包人供应并修理在其驻地区的照明、护栏、围墙、警告标记及保卫设施等费用由总承包人担当.双方各自负货其工作人员及劳务人员健康和平安的附用。总承包人负贡其合同范闱内的施工区及生活区的保安、保卫和消防工作。配备保北、保安人m,安装平安防火标记,配笛必要的消防器材,定期进行防火检查,消退火灾隐患,以保证工程平安,防止设备、材料被盗、被毁。在工程施工期间,总承包人应遵守
17、发包人保卫消防的有关规定。在工程施工期间,总承包人应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对现场保洁应制定相应的制度,做到区域划分、页任到人、定期检查.工程竣工移交后,总承包人应聘其施工区域的生产临建、生活临建及剩余的材料、设施等撤走,并经发包人验收合格。总承包人负货协调合同范困内与工程有关的各方关系。总承包人在施工中发觉文物、古慈、古建筑基础和结构、化石、钱币等有考古、地质探讨等价值的物品或其它影响施工的地下障碍物,应在4小时内通知发包人,报告有关管理部门并实行仃效的爱护措施。发包人应在收到通知后12小时内对总承包人实行的爱护措施赐予批准或提出处理看法。发包人应担当爱护措施的费用,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总承
18、包人不得将与施工无关的毒品、爆炸物、易燃物、有毒物及有放射性的物品带入施工现场。如因工程须要施工区放置爆炸物、易燃物、有毒物及有放射性的物品时,总承包人应依据中国有关法律法规存放、保管和运用。如因总承包人缘由对上述物品的保管、运用、存放不当对总承包人自身、第三者及环境造成的危害,由总承包人担当全部货任。如因发包人违反上述规定,由发包人担当全部交任。11.工程的照管在履行本工程合同的全过程中,总承包人应全权负员且对应负有照管员任的工程材料、设备、在建及已完尚未验收移交工程本身负照管的贲任,如损坏和遗失总承包人负贲修理或赔偿。发包人不按合同约定按时接收工程或部分工程,由此引起的贵任和范用由发包人担
19、当。12施工级纲、开工及工期12. 1进度支配总承包人按电力建设工程施工技术管理的有关规定和合同专用条款3的约定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施工综合进度支配”,在开工前提交发包人.发包人对于总承包人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施工综合进度支配“同意与否,应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期限内予以答更,逾期未复,可视为已经同遨。经发包人总承包人应按发包人同意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综合进度支配”组织施工,接受发包人的检查、监督.工程实际进展与之不符时,总承包人应按发包人的要求提出改进措施,提交发包人批准后执行。IR大的施工技术措施,总承包人应报请发包人审核批准后实施,由发包人担当特
20、别施工技术措施费。13. 2延期开工总承包人应按合同专用条款3约定和“施工综合进度支配”确定的开工日期、开工条件起先液工,因故不能如期开工的,应在约定的开工日期5天之前,向发包人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发包人在总承包人提出延期开工要求后3天内作出答发,逾期未答复则视为已同意总承包人的延期开工要求。总承包人延期开工未按第十二条第一款约定征得发包人同意,竣工日期不予顺延。总承包人由于发包人缘由要求延期开工获得发包人的同意,或发包人征得总承包人同意将开工日期推迟,由发包人担当总承包人因此付出的费用和损失,相应厥延工期。14. 3工期延误对以下状况造成竣工日期推迟的延误,经发包人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21、(1)工程量变更或设计变更:(2) 周内,非总承包人缘由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3)合同中约定的或发包人同意赐予顺延工期的其它状况.总承包人在以上状况发生后5天内,就延误的内容和因此发生的费用向发包人提出报告,发包人在总承包人提出报告3天内予以批准或提出修改看法,逾期未予答亚,即视为发包人对此报告予以批准。13放样131总承包人应首先对测纸限制点进行复核校对,然后对工程进行精确放样。15. 2正确布置本标工程各部分的位置、标高、尺寸及基准线。井应细致爱护运用的基准点。14施工平安16. 1总承包人必需严格执行G电力建设平安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6电力建设平安工作规程机电力平
22、安工作规程、电力建设平安施工(生产)管理制度、电力建设施工企业全面质量管理方法等电力建设平安施工管理的有关规定,细致实行平安防护措施,严防事故。17. 2总承包人应设专职平安员,负货施工平安管理:发包人设专职平安监馅管理员,总承包人应听从其对施工平安的监督。14. 3总承包人全面负贡工地施工人员的平安,并办理施工人力的平安保险,保证工程平安施工,以侬开发生人身、设备事故及火灾事故。14. 4总承包人应在事故发生后的当日内将其具体状况报告发包人和监理工程师。假如出现人员致死或其他严峻事故,应马上通知发包人和监理工程师,由发包人负成按程序上报上级有关部门。总承包人按规定吗上组成事故调查组,对事故进
23、行调查分析.在事故缘由未调位清晰和防范措施未制定之前,未经发包人同意,总承包人不得开工。14. 5平安措施总承包人应当:(八)遵守全部适用的平安规章;(b)保证与本工程相关、进入现场人员的平安;(c)刚好清理现场解除隐患,避开造成人身损害:(1)供应工程的围栏、平安警示标记、照明、防护及看管,直至竣工和移交:(e)实行相应措施,保证不因工程施工给接近的道路的正常通行带来不便.总承包人应实行各种措施,以防止以下五种事故的发生:(八)重大人身伤亡事故:(b)重大施工机械和设符损坏事故:(c)至大火灾事故;(d)特大交通事故;(e)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和重大垮(坍)塌事故。总承包人的职贡:总承包人在现场
24、的施工经理(杨采义)是本项目平安文明施工的第一责任人,对现场平安负全面责任。(1)全面贯彻发包人发布和执行的工程建设平安方针、目标、标准和有关规定,在确保平安的前提下组织现场的管理和施工:(2)制定现场平安文明施工的规划和措施,编制平安管理工作程序;(3)建立、健全平安保证体系和平安监督体系;(4)成立现场施工平安委员会,领导和协调现场平安文明施工的整体工作:(5)向发包人供应现场“总平面规划图”和总平面的管理措施,说明危急物品的保管、存放和运用中的平安防护措施:(6)依据发包人要求,对不合格的管理人员刚好予以撤换:(7)对施工中发生人身死亡事故的分包商,总承包人必需予以辞退,并应在分包合同中
25、明确规定:(7)担当合同中确定的其他平安爱护点任:(8)依据发包人及总承包人的要求,刚好撤换不合格的管理和施工人员:(9)担当合同中明确的其他平安文明施工员任:(10)总承包人必需按规定参与由施工监理和发包人组织的各种平安活动和召开的平安会议:UD总承包人全部平安设施、施工机具设备和高空作业的设备均应符合国家或行业平安技术标准并应定期检杳,并有平安员的签字记录:特种设备(电梯、升降机、起亚机械、厂内机动车辆、防爆电气设备等)应取得地方政府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许可运用证件并供应一套完整手续报发包人安监部门审核后方可运用;(12)总承包人特别工种(电工、电梯工、起重工、焊工、车船驾驶员、爆破工等)要
26、经专业培训,并持有政府主管部门签发的合格证并供应一隹完整手续报发包人安监部门审核后上岗。15变更15. 1设计变更总承包人执行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建设工程施工技术管理的有关规定,严格按图施工,发觉设计差错缺漏不得将错就错或擅自修补,应刚好向发包人提出变更设计申请。总承包人依据经发包人审查的设计变更通知施工,进行下列变更:(1)变更增加的工程量:(2)更改有关工程的性质、质量、规格:(3)更改有大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4)增加工程须要的附加工作:(5)变更有关工程的施工时间和依次。因以上变更导致的经济支出,由发包人担当,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由于总承包人在本工程中同时担当设计责任
27、,发包人不担当总承包人缘由导致的设计变更费用增加、工期延误责任。15.2确定变更价款15. 2.1发生第15.1条约定的变更后,在约定的期限内,总承包人按下列方法提出变更价格,经发包人批准后调整合同价款和竣工日期.(1)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计算,变更合同价款:(2)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状况的价格,可将此作为确定变更价格的基础用以变更合同价款:(3)施工费用结克以实际合同价和现场变更的签证作为结算依据。总承包人对于发包人不批准其变更价格看法持有异议,可提请监理予以评定,若双方达不成一样看法,可按第32条约定处理。16.设备、材料检查与检酷16.1施工过程的检杳:发包人
28、及其授权人,有权进入工地、试的室、以及为工程加工和打算材料、设备的地方,总承包人应为这种进入供应一切便利,并帮助得到进入上述场所的权利。16.2材料及设备的检查和试验:在施工及打算阶段,总承包人负贡对其合同范围内的全部进场材料及设备进行更杳,发包人有权检查及试脸用于工程的材料及设备。总承包人应按发包人要求刚好供应有关检查、检验的报告。发包人这些检查、试验不免除合同规定的总承包人的义务。假如总承包人选购的材料、设备未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为检查和检验作好打算,或者发包人认为该材料、设备检验的结果显示不符合合同的要求,发包人可以拒绝这些材料、设备应用到本工程中,并应马上书面通知总承包人。总承包人应马上
29、解决好存在的问题,确保所用的材料、设备符合合同要求。发包人有权对总承包人提出以下耍求:.1在规定的时间内一次或分几次从现场撤走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任何材料:.2用适用、合格的合同规定的同档次技术标准的材料取代原来的材料;16. 3独立检骁:发包人可以委派第三方对材料、设备进行独立检验,但须将检验结果通知总承包人,其费用由发包人支付.17除藏工程的检查与复查17. 1隐藏工程的检查:未经发包人(包括发包人指定的授权范围内监理工程加,F何)的批准,隐藏工程的任何部分均不得没盖或隐敏,总承包人应保证发包人有充分的时间对隐藏工程部分进行检隹和测量,以及对隐藏工程的下一道工序进行检杳。当任何隐政工程部分具备
30、检杳条件时,总承包人应刚好书面通知发包人,发包人应按约定时间参与该陶藏工程部分的检查和测量工作,发包人无正值理由不参与或拖延降敏工程检查,总承包人有权被盖并接着下一道工序施工。18. 2隐藏工程的复杳:当发包人随时指示对工程的某一部分或某几部分进行剥防或在其内或贯穿其中开孔时,总承包人应予执行,并应对其进行复原、完善。假如施工符合合同规定,则发包人与总承包人协商后确定总承包人为剥露、开孔、穿洞、比原及整理好这些工程,所支付的费用由发包人负货,总承包人获得相应工期延长,任何其它状况下的一切费用均应由总承包人担当。18 .工程质量检殴和等级评定18. 1检验的通知和时间:本工程实行监理制,监理工程
31、师代表发包人进行工程质限检验,检验的通知和时间按监理实施细则执行。19. 2检验和返工总承包人按相应的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约定采纳的标准、设计的要求和发包人依据合同发出指令施J1.随时接受发包人及其委派人员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瞪供应便利条件,并按发包人及其委派人的要求进行返工、修改,担当由自身缘由导致返工、修改的费用。因发包人不正确订正或其它非总承包人缘由引起返工、修改的经济支出,由发包人担当,工期相应顺延。以上检查合格后,又发觉由总承包人缘由引起的质量问题,仍由总承包人担当贡任.以上检杳枪验应执行电力建设工程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等规定,在不影响正常施工的前提卜.进行,如影响正常施工
32、,除非经检查检验为质鬓不合格,因此发牛的费用则由发包人担当,相应顺延工期,20. 3质量检险和等级评定工程质量应达到约定的工程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规定的合格条件。工程达不到约定质量条件的部分,发包人一经发觉,可要求总承包人返工,息承包人应按发包人要求的时间返工,直到符合约定条件。因总承包人缘由达不到约定条件,由总承包人担当返工费用,工期不予顺延。返工后仍不能达到约定条件,总承包人担当违约责任。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可按第32条约定处理。19 .工程的短暂停工19. 1发包人在确有必要时可要求总承包人哲停施工,提出哲停要求后24小时内应对此提出处理看法。总承包人按发包人的哲停要求停止施工,妥当
33、爱护已完工程,实施发包人的处理看法后向其提出笈工要求,经批准后接着施工。20. 2发包人未在约定时间内提出处理看法,或在总承包人提出包工要求后24小时内未予答豆,总承包人可自行复工。总承包人施工因此无法进行的,按笫七条其次款约定处理。21. 3暂停施工出于非总承包人缘由,由发包人担当经济支出,相的顺延工期:停工贡任在总承包人,由总承包人担当发生的费用.20 .包装与标记20. 1总承包人应供应货物运至合同规定的最终目的地所须要的包装,以防止货物在转运中损坏或变质。这类包装应实行防潮、防晒、防锈、防腐蚀、防振动及防止其它损坏的必要爱护措施,从而爱护货物能绣经受多次搬运、装卸及远洋和内陆的长途运输
34、。总承包人应担当由于其包装或其防护措施不妥而引起货物锈蚀、损坏和丢失的任何损失的货任或费用。21道路的管理和运用21. 1在发包人和总承包人协商一样的条件下,确定进场路途。21. 2总承包人应自行处理在公共道路上特别的施工交通许可,并担当相关费用。总承包人还应实行切合理措施,保证其运用的现场道路、桥梁、涵洞等不受损坏。22. 3总承包人的施工区、生活区必需按发包人要求的标准建设与现场主干道接口的通道并担当其费用。总承包人应供应对引导其职员、劳工及其他人员进厂所必需的任何标记或方向指示。23. 4总承包人应担当进出工地所须要的专用或临时道路通行权的切费用:21.5在施工或保修过程中实行必要措施,
35、保证公用道路、人行道道路的畅通.22技术服务和联络22.1总承包人应负货与本合同有关的设计、土建、安装、调试、验收、试运行等相应的技术指导、技术协作、技术培训等全过程的服务。22. 2总承包人需派代表到现场进行技术服务,并负责解决合同设备在调就、试运行和性能验收中发觉的质量及性能等有关问题。22. 3总承包人应在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向发包人提交执行22.I和22.2款中规定的服务工作的组织支配,一式两份.22. 4总承包人有义务在必要时邀请发包人参与总承包人的技术设计,井向发包人说明技术设计。1.1 5如遇有重大问题须要双方马上探讨协商时,任何方均可建议召开会议,除特别缘由外,另一方应同意参与。
36、22.6 各次会议及其他联络方式双方均应笫订会议或联络纪要,如涉及费用变更应在纪要中明确提出,所签纪要双方均应执行。如涉及合同条款有修改时,需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批准,以修改本为准。22.7 总承包人提出的并经双方联络会上确定的安奘、调试和运行技术服务方案,在未经发包人书面同意前不得变更或修改,但发包人有权以适应现场条件提出合理的变更或修改,并向总承包人作书面通知,总承包人应赐予充分考虑,并满意发包人的要求。22.8 发包人有权将总承包人所供应的切与本合同设饴有关的资料分发给与本工程有关的各方,并不由此而构成任何侵权,但不得向任何与本工程无关的第三方供应。22. 9对盖有“密件”(或保密
37、等)印章的总承包人、发包人的资料,双方都有为其保密的义务。22. 10总承包人的分包商对合同设备供应技术服务或去现场工作,应由总承包人统一组织并征得发包人同意,费用应由总承包人臼行负担。22. U总承包人须对其合同范围内的供货、设备(包括分包与外购的)及技术接口、技术服务等问题负全部贡任。24. 12凡与本合同设备相连接的其它设备装置,总承包人有供应接口和技术协作的义务,并不由此而发生合同价格以外的任何费用。22.13总承包人派到现场服务的技术人员应是有实践阅历、可胜任此项工作的人员。发包人有权提出更换不符合要求的总承包人现场服芬人员,总承包人应依据现场须要,重新选派发包人认可的服务人员,假如
38、发包人在书面提出该项耍求10天内总承包人没有答更,将按25.8款视为延误工期等同处理。22.14由于总承包人技术服务人员对安装、调试、试运的技术指导的疏忽和错误以及总承包人未按要求派人指导而造成的损失应由总承包人负贡。23.监造、监理与检验23.1监造和工厂检验。总承包人负贪对其合同范围内设备进行设备监造,但发包人有权随时进行抽检总承包人对设备的监造状况.总承包人必需为发包人供应:.1本合同设备备料时,供应整套设备的生产支配及每半个月度实际生产进度和半月度检验支配。.2与本合同设备监造有关的标准(包括工厂标准)、图纸、资料、工艺及实际工艺过程和检险记录(包括中间检52记录和/或不一样性报告)及
39、其它有关文件以及复印件。由总承包人供应的全部合同设备/部件(包括分包、外购与进口部件),在生产过程中都须进行严格的检验和试验,出厂前须进行部套(或整机)总装和试验。全部检验、试验和总装(装配)必需有正式的记录文件.以上工作完成之后,合格者才能出厂发运。全部这些正式的记录文件及合格证作为技术资料的一部分递交给发包人存档。此外,由总承包人供应的全部货物,应有制造J.出具的并经总承包人签署的产品痂量合格证和检验记录、试验报告,作为交货的质量证明文件。本项H为EPC总承包合同,合同设备的一切质量问题由总承包人负责,发包人原则上不对供货设备在工厂的检验及试验发生约束条款。由总承包人自行组织专家前往相关工
40、厂进行检哙及试验.但是对重要设备仍旧需由发包人参与(具体项目由发包人与总承包人协商确定),但不能免除总承包人对合同设备质量的责任。总承包人对所供应设备的质量负有全部交任。由此而发生任何费用由总承包人担当。发包人有权随时查阅总承包人的监造记录,假如发包人要求包制,总承包人必需供应复印件。发包人对设备质量的监造不解除总承包人对合同设备质量所负的责任。23.2现场开箱检验货物到达现场后,总承包人尽快开箱检验,依据运单和装箱单对货物的包装、外观及件数进行清点检脸,检验货物的数量,规格和质址。并向发包人供应检验结果和记录等有关文件。对玳要设备(具体项H由发包人与总承包人协商确定)总承包人需刚好通知发包人
41、共同参与开箱检验。现场检验时,如发觉设备有任何损坏、缺陷、短少或不符合合同中规定的痂量标准和规范时,应做好记录,应刚好修理或更换,由此产生的制造、修理和运费及保险费均应由总承包人负担。由于总承包人缘由而引起的设备或部件的修理或更换的时间,以不影响光伏电站建设进度为原则,但最迟不得晚r发觉缺陷、损坏或短缺等之后2个月,否则按25款处理.上述23.2.1至23.2.3款所述的各项检验仅是现场的到货和开箱检收,尽管没发觉问题或总承包人已按要求予以更换或修理均不能被视为总承包人按合同25款规定应担当的班量保证货任的解除。23. 3发包人有权在供货期间向总承包人自费派遣代表,总承包人有义务帮助协作,除负
42、责联系设备、图纸的催交以及设备检验等事宜外,促使总承包人按时确定合格的主要附属设备的分包商,以及在机组调试阶段负贪协作总承包人加速谢试过程中损坏的部件的修理或重新供优,总承包人应赐予供应办公和生活的便利。24. 4发包人将托付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监理单位对本合I可工程在建设实施阶段对总承包人的建设行为实施监督和管理。总承包人应对监理单位在履行本工程的义务时的监理行为进行主动协作。24工程启动试运行25. 1总承包人的义务总承包人应按电气装巴安装工程质量检验及评定规程(D1.T5161-2002)和电力建设施工质量验收及评定规程第1部分:土建工程(D1./T5210.1-2005)和*电气装置安装
43、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脸标准?(GB50150-2006)的要求进行工程启动试运行.(八)合同工程及其配套工程完工并通过验收;(b)升压站和场内电力线路已与电网连接,并通过冲击试验:本工程光伏电站分项调试试运验收结束后进行工程整套启动试运验收。试验,应包括规定的操作试验,以证明工程或分项工程能够在全部可利用的操作条件下平安地操作。在试运行期间,当工程正在植定条件卜运行时,总承包人应通知发包人,告知工程己可以做其他竣工试验包括各种性能试验(假如有以证明工程是否符合发包人要求中规定的标准和履约保证.24.2试验延误由于非总承包人缘由造成试验延误,总承包人发生的相关费用经发包人确认由发包人担当,延误的工
44、期予以相应顺延。假如总承包人不当延误240小时试运行,发包人可通知总承包人,要求在接到通知后21天内进行240小时试运行。总承包人应在上述期限内的某日或某几日进行240小时试运行,并将该日期通知发包人。24.3重新试脸由于总承包人的缘由未能通过240小时试运行,由总承包人按有关规定进行消缺整改后重新试运。发生的相关费用由总承包人负贵。由于非总承包人缘由造成试验延误,总承包人发生的相关费用经发包人确认由发包人担当,延误的工期予以相应顺延.24.4未能通过240小时试运行假如工程或某项工程未能通过依据第24.3款重新试验的规定重新进行的240小时试运行,发包人有权:(八)下令依据第24.3款再次重
45、史240小时试运行:(b)假如此项试验未通过,使发包人实质上丢失了工程或分项工程的整个利益时,拒收工程或分项工程(视状况而定):或(c)颁发预验收证书。在实行(C)项方法的状况下,总承包人应接着胜行合同规定的全部其他义务。但合同价格应予降低,削减的金额应足以弥补此期试验未通过的后果给发包人带来的价值损失,除非对此项试验未通过相应削减的合同中另有说明(或规定了计算方法)。25.质量保证与索赔25.1本合同范用内的质保期如下:25.1.1建设工程质保期:(1)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运用年限:(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
46、面的防渗漏,为5年;(3)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暧期、供冷期:(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25.1.2升压站设备的质保期为2年。25.2总承包人应保证合同项下所供货物是全新的、未运用过的并且不是许久枳压库存产品,至少目前平均先进水平,没有设计、材料或工艺上的缺陷(由于按发包人的要求设计或按发包人的规格供应的材料所产生的缺陷除外),或者没仃因总承包人的行为或疏忽而产生的缺陷,这些缺陷是所供货物在项目现场现行条件下正常运用可能产生的.25.3任何一方未胜行合同义务、未完全屐行合同义务或者极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要求,即应担当违约竞任,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违约给对方造成的损
47、失超过违约金的,还应付给赔偿金,补偿违约金不足的部分.25.4违约金、赔偿金应在双方明确违约责任后10天内偿付,否则按约定的利率给付利息。总承包人给付发包人的违约金、赔偿金,可由发包人从合同价款中扣收。25.5除非合同解除或终止,违约方担当违约货任仍应接若履行合同。25.6因变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遇经济损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贡任的以外,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25.7合同一方的经济利益、正值权利因对方违约、危需行为遭遇损失,要求对方予以给付、补偿、归还,按以下程序进行。(D有正值地索赔理由和足够的证据,(2)在索赔事务发生后20天内,向对方提交“索赔通知二索赔通知应包括索赔的理由、依据、要求等内容。(3)受索赔方在索赔方提交通知后10天内赐予书面确认,或提出异议、通知索赔方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证据:索赔方在接到该通知后7天内提交补充理由证据,受索赔方接到补充理由证据后5天内赐予书面答复。(4)索赔方逾期未提交“索赔通知”或补充理由证据,视其为放弃索赔:受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