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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石油化工公司检斤监磅制度1为规范地磅检斤监磅工作,做好检斤计量,实现数据准确无误,特制定本制度。2本制度执行部门为地磅室,责任人为地磅班长;销售检斤工作实行检斤和监磅双岗制。3岗位职责内容:1.1 检查记录被检车辆的车型、车号、人员物品的承载情况;1.2 监督过磅车辆的过磅过程,发现作弊情况及时制止并上报上级领导;1.3 打印和详细填写过磅单据及检斤记录,检查、核实表单的真实完整性;3. 4检查检斤设备的运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上报;4. 5检查过磅车辆的安全措施实施情况,发现安全隐患及时采取措施,坚决杜绝有安全隐的车辆进入装车区。4工作要求:4.1检斤员、监磅员要严格遵守公司的工作纪律,不得营
2、私舞弊,内勾外联损害公司利益;4.2检斤监磅过程中工作人员对待客户要态度和蔼,讲话礼貌谦虚,任何情况下都不得与客户发生争吵;4. 3过磅车辆上磅后请所有人员离磅;1.1 4过空车时,监磅员必须每车都上磅检查;4.5 对同一车辆的车皮应坚持次次计量,不能以上次计量结果应付行事;4.6 车辆过磅单据应由检斤员、监磅员同时签字方视为有效;4 .7检斤监磅员对常来我公司装车的运输车辆,车皮重量及载重量要做到心中有数,如出现较大的偏差现象,应及时查找原因,原因不明要及时向上级领导汇报;5 .8每班交接班时要保持地磅及周边清洁,并检查两端螺栓是否与墙壁接触。4. 9杜绝二次装车;4.1.1 成品车辆装车过
3、磅后,因未达到核载量要求补充装车的,视为二次装车;5. 9.2地磅、罐区当班人员不得接受任何形式的二次装车要求;5.1 3确需补充装车的车辆办理完所有出厂手续后,重新办理装车手续。5违纪处罚5.1 过空车时,每发现一次漏检行为,罚款50元;5.2 有以下行为的罚款200元。5 .2.1责任心不强,对作弊行为没能及时发现(如藏人、车辆没有整车上磅、对地磅施加外力等)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行为;6 .2.2态度蛮横、与客户发生争吵的行为;5.2.3私开假单据或将原始单据丢失的行为。5.3有以下行为的以特级违纪行为处罚,除赔偿损失外,情节特别严重的给予辞退并追究刑事责任。5.3.1内外勾结徇私舞弊的行为;5.3.2麻痹大意出现计量失误的行为;5.3.3工作失职出现二次装车事故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