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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连山关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方案本溪满族自治县连山关镇人民政府二。一七年十月前言错误!未定义书签。一、调整指导原则错误!未定义书签。(一)指导思想错误!未定义书签。(二)调整原则错误!未定义书签。二、规划调整范围与期限错误!未定义书签。(一)规划调整范围错误!未定义书签。(二)规划期限与基础数据错误!未定义书签。三、规划目标调整错误!未定义书签。(一)规划指标调整错误!未定义书签。(二)总体格局优化错误!未定义书签。四、土地利用结构与布局调整错误!未定义书签。(一)土地利用结构调整错误!未定义书签。(二)土地利用布局优化错误!未定义书签。五、土地用途与空间管制错误!未定义
2、书签。(一)基本农田保护区错误!未定义书签。(二)一般农地区错误!未定义书签。(三)城镇建设用地区错误!未定义书签。(四)村镇建设用地区错误!未定义书签。(五)独立工矿用地区错误!未定义书签。(六)生态环境安全控制区错误!未定义书签。(七)林业用地区错误!未定义书签。()其他用地区错误!未定义书签。六、建设用地空间管制错误!未定义书签。(一)允许建设用地区错误!未定义书签。(二)限制建设用地区错误!未定义书签。(三)禁止建设用地区错误!未定义书签。七、永久基本农田落实情况错误!未定义书签。(一)严格落实保护任务错误!未定义书签。(二)提升永久基本农田质量错误!未定义书签。八、规划实施保障措施错
3、误!未定义书签。(一)建立健全耕地保护共同责任机制错误!未定义书签。(二)建立节约集约用地的激励机制错误!未定义书签。(三)加大生态保护力度错误!未定义书签。(四)同步更新规划数据库错误!未定义书签。(五)健全规划实施的公众参与制度错误!未定义书签。附表错误!未定义书签。刖百为更好地保障连山关镇“十三五”时期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进一步强化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根据本溪满族自治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方案(以下简称县级方案),现对连山关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以下简称现行规划)进行调整完善,并制定本方案。本调整方案基础数据年为20
4、14年,规划目标年为2020年。方案未涉及部分仍按照现行规划执行,共同组成连山关镇实行最严格土地管理制度的纲领性文件和落实土地用途和空间管制的基本依据一、调整指导原则(-)指导思想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新理念,着力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紧紧把握新一轮东北老工业基地全面振兴等战略机遇,以保护资源、保障发展、保育生态为主线,推进实施新型城镇化和区域化发展战略,统筹经济发展新常态与土地利用,保护和合理利用农用地,节约集约利用建设用地,协调推进土地
5、生态建设,强化规划管理和土地用途与空间管制,为促进连山关镇经济、社会、生态的可持续发展,达到粮食安全、经济发展、生态优良、社会和谐的综合目标,开展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强化规划管理和用途管制,为加快生态文明建设,服务“十三五”期间经济发展、民生需求和生态保护提供支撑,为促进连山关镇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提供全方位用地保障。(-)调整原则总体稳定、局部微调。坚持现行规划确定的指导原则、目标和主要任务基本不变,继续深入实施现行规划确定的土地利用区域统筹调控原则、土地整治重点工程和实施管理制度。局部调整完善现行规划,落实上级下达给连山关镇的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任务,优化建设用地布局,切实提高规划的科学性和
6、可操作性。应保尽保、量质并重。根据二次调查查明增加的耕地,除根据国家和省统一部署纳入生态退耕规划和根据相关规划需要占用外,均予以保护;优质耕地除实施国家、省、市重大发展战略、“十三五”重点建设项目难以避让外,均划入基本农田,实行永久保护,确保上级下达给连山关镇的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任务能够得到有效落实。节约集约、优化结构。坚定不移地推进节约集约用地,有效控制建设用地规模总量,统筹增量与存量建设用地,注重存量挖潜和低效用地再开发,深入优化建设用地结构和布局,统筹配置生产、生活、生态用地,保障科学建设用地需求。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正确处理开发与保护、当前与长远、局部与全局的关系,切实解决影响耕地保护
7、、节约集约用地和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及重大问题,统筹配置区域发展、产业发展、村镇建设、基础设施建设、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用地。加强协调、充分衔接。坚持科学论证、标准统一、民主决策,强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生态保护、林业保护、交通等相关专项规划的协调衔接,强化规划自上而下控制,做好对城镇村级规划的控制,落实建设用地空间管制要求0二、规划调整范围与期限(-)规划调整范围本规划调整范围与原规划范围一致,即连山关镇行政辖区内连山关村、摩天岭村、石哈村、刘家村、中河村、苏家村、新开村,区域总面积为20336.66公顷。(二)规划期限与基础数据规划期限为2006-2020年,其中规划基期年为
8、2005年,规划调整基期年为2014年,规划目标年为2020年。规划调整的基期数据由2014年土地利用现状变更调查成果经基数转换后形成,确保基础数据和图件的真实、准确、全面。三、规划目标调整(-)规划指标调整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任务。全面落实县级下达连山关镇的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任务。到2020年,全镇耕地保有量调整为2502.69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调整为2062.60公顷,并层层分解到村,确保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任务得到有效落实Q要设用地控制指标。全面实施建设用地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建设用地空间得到合理拓展,科学发展用地得到有效保障,节约集约用地水平显著提高。到2020年,连山关镇建设用地总规
9、模控制在656.35公顷以内,其中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调整为528.05公顷以内,城镇工矿用地规模调整为203.47公顷以内,交通、水利设施及其他用地规模调整为128.30公顷以内。2015-2020年,全镇新增建设用地控制在7.84公顷以内。其中,新增城乡建设用地6.64公顷,新增城镇工矿用地6.64公顷,新增交通运输用地0.87公顷,新增水利设施用地0.15公顷,新增其他建设用地0.18公顷。其他规划调控指标。坚持合理供给、有效制约和正确引导需求,实现土地利用和管理方式的根本转变。到2020年,全镇园地、林地、牧草地分别保持在54.58公顷、16643.13公顷、0.00公顷;严格控制非农建设
10、占用农用地和耕地。2015-2020年,全镇新增建设占用农用地和耕地分别控制在7.34公顷和7.00公顷以内,安排土地整治补充耕地任务100.51公顷。(-)总体格局优化优先布设国土生态屏障用地,拓展生态空间;加强保护水田等优质农用地,划定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区域;合理开发荒滩资源,挖掘土地整治潜力,增加耕地后备资源;根据现状空间发展情况,结合未来产业落地及发展预期,优化城乡建设用地空间布局;在保护生态环境的前提下,适度开发和利用其他土地,提高土地利用率。到2020年,连山关镇农用地规模调整为19283.88公顷;建设用地总规模调整为656.35公顷,其他土地调整为396.43公顷,人均城镇工矿用
11、地要控制在273.00平方米以内。四、土地利用结构与布局调整(一)土地利用结构调整1、严格控制建设占用耕地加强对建设项目用地选址的引导,严格控制非农建设占用耕地的规模和速度。各项建设尽量不占或少占耕地,确需占用耕地的尽量占用低等别耕地,且必须以补定占、先补后占、占优补优、占水田补水田,以实现耕地数量质量双重平衡。2015-2020年,全镇新增建设占用耕地规模控制在7.00公顷以内。2、农用地结构调整继续巩固和加强农业基础地位,坚持耕地保护数量和质量并重,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规划农用地规模从2014年的18951.98公顷调整为2020年的19283.88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比重由93.20%
12、调整为94.80%;其中,规划耕地规模从2014年的2484.62公顷调整为2020年的2502.69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比重由12.20%调整为12.30%;规划园地规模从2014年的32.96公顷调整为2020年的54.58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比重由0.20%调整为0.30%;规划林地规模从2014年的16304.04公顷调整为2020年的16643.13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比重由80.20%调整为81.80%;规划牧草地规模从2014年的0.00公顷调整为2020年的0.0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比重由0.00%调整为0.00%;规划其他农用地规模从2014年的130.36公顷调整为202
13、0年的83.48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比重由0.60%调整为0.40%o3、建设用地结构调整在严格控制建设用地增加的前提下,理性增加城镇工矿用地规模,合理缩减农村居民点用地规模,严控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优化城乡建设用地布局,强化城乡建设用地的集中集聚;积极保障能源、交通、水利、电力、环保、旅游等社会民生类重大基础设施项目用地需求。规划建设用地规模从2014年的674.02公顷调整为2020年的656.35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比重由3.30%调整为3.20%。其中,规划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从546.92公顷调整为528.05公顷,比重由2.70%调整为2.60%;规划交通水利建设用地规模从124.11公
14、顷调整为125.13公顷,比重由0.60%调整为0.60%;规划其他建设用地规模从2.99公顷调整为3.17公顷,比重由0.00%调整为0.00%o4、其他土地结构调整适度开发和合理利用其他土地,积极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规划其他土地规模从2014年的710.66公顷调整为2020年的396.43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比重由3.50%调整为1.90%o(二)土地利用布局优化1、统筹安排农业生产用地(1)重点安排耕地等优质农用地。按照推进乡村农业规模化、产业化发展的要求,合理划定基本农田保护区、一般农地区,对农业基础设施完善、质量好、分布集中连片的耕地、园地、林地等优质农用地进行重点保护。(2)科学
15、安排特色农产品基地。协调土地整治与农用地保护,有效补充耕地,增加园地、林地、牧草地,打造具有连山关镇特色农产品示范基地。(3)优化布设现代农业经济区。整合生态资源与农业资源,加强农业生态园区建设,构建连山关镇农业观光旅游园、民俗度假区等生态农业园区,建立无公害农产品生产示范基地,发展农业生态观光旅游。2、优化协调科学发展用地(1)集中安排城镇工矿用地。统筹乡域发展、工业集中区建设与农业、生态用地,按照中心城镇、中心村、基层村3级相结合的村镇体系,集约配置城镇工矿用地,促进产业用地集中集聚利用,优先保障养老服务设施及用地需求。2015-2020年,连山关镇新增城乡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6.64公顷
16、以内,新增城镇工矿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6.64公顷以内。(2)合理安排中心村发展用地。加强村庄建设,整合中心村和居民点,引导土地向规模经营集中,农民向中心镇、中心村集中,加大对中心镇、中心村的资金、政策扶持力度,建设“村容整洁、村貌美化、村风文明、村民和谐”的新村庄,提高其综合承载能力,实现与城区和建制镇的功能对接,融入区域城镇体系,成为城乡一体化的重要组成部分。2015-2020年,连山关镇新农村建设增加居民点用地0.00公顷。(3)协调安排基础设施用地。按照连山关镇能源、交通、水利、电力等基础设施的建设要求,统筹布局交通、水利及其他用地,构建全域交通“纵横贯通、干支相连、陆空一体、结构合理
17、”的网络体系,完善全域能源、交通、水利、电力等设施“线面结合、清洁安全”的总体新格局。3、科学布设生态屏障用地(1)保障土地生态安全屏障用地。维护和保障连山关镇的自然山水生态屏障用地,在保持自然地貌连续性,维持河道、湿地等的自然状态基础上,保障全域生态过程连续性和生态系统完整性,构建以河流、山体、公路、铁路两侧林带为依托,以森林、农田为支撑等生态网络安全体系,强化生物多样性保护,充分发挥其生态屏障功能。(2)稳定基础性生态用地格局。严格保护对维系连山关镇生态系统具有重要价值的森林、水域和耕地。实施重点生态农业工程、小流域综合治理、污染控制工程,大力开展废弃矿区生态复垦,限制对水源涵养区、水土流
18、失区等生态环境敏感区域的土地利用活动和强度,保护以山、水、林为特色的自然和文化景观风貌。(3)强化生态保护红线管控。严格实施生态保护红线区域用地管控,禁止在生态保护红线区域从事与其功能定位不相符的各类开发建设活动,确保生杰保护红线面积不减小、功能不降低、性质不改变。五、土地用途与空间管制(-)基本农田保护区规划期内,基本农田保护区面积调整为2062.6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0.14%。主要分布在摩天岭村、石哈村、刘家村、连山关村、中河村、新开村、苏家村等地区。本区土地用途管制规则如下:区内土地主要用作基本农田和直接为基本农田服务的农田道路、水利、农田防护林及其他农业设施;区内的一般耕地,应按
19、照基本农田管制政策进行管护;区内现有非农建设用地和其他零星农用地应当整理、复垦或调整为基本农田,规划期内确实不能复垦或调整的,可保留现状用途,但不得扩大面积;禁止占用区内土地进行非农建设,禁止在基本农田保护区内建房、建窑、建坟、挖砂、采矿、取土、堆放固体废弃物或者进行其他破坏基本农田的活动;禁止占用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二)一般农地区规划期内,一般农地区面积调整为53542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60%。主要分布在连山关村、苏家村、摩天岭村、新开村等地区。本区土地用途管制规则如下:区内土地主要为耕地、园地、牧草地、畜禽水产养殖地和直接为农业生产服务的农村道路、农田水利、农田防护林及其
20、他农业设施用地;区内现有非农建设用地和其他零星农用地应当优先整理、复垦或调整为耕地、园地、牧草地,规划期内确实不能整理、复垦或调整的,可保留现状用途,但不得扩大面积;不得破坏、污染和荒芜区内土地Q(三)城镇建设用地区规划期内,城镇建设用地区面积调整为54.77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30%。主要分布在连山关村、摩天岭村、新开村等地区。本区土地用途管制规则如下:区内土地主要用于城镇建设,须符合经批准的城镇建设规划;区内城镇建设应优先利用现有低效建设用地、闲置地和废弃地;区内农用地在批准改变用途之前,应当按原用途使用,不得荒芜。(四)村镇建设用地区规划期内,村镇建设用地区面积调整为319.16公顷
21、,占土地总面积的1.60%。村镇建设用地在各个村都有分布。本区土地用途管制规则如下:区内土地主要用于农村居民点建设,须符合经批准的村庄和集镇建设规划;区内村庄建设应优先利用现有低效建设用地、闲置地和废弃地;区内农用地在批准改变用途之前,应当按原用途使用,不得荒芜。(五)独立工矿用地区规划期内,独立工矿用地区面积调整为154.45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80%q主要分布在连山关村、摩天岭村、中河村、刘家村等地区。本区土地用途管制规则如下:区内土地主要用于采矿业以及不宜在居民点内配置的工业用地;区内土地使用应符合经批准的工矿建设规划;区内因生产建设挖损、塌陷、压占的土地应及时复垦;区内建设优先利用
22、现有低效建设用地、闲置地和废弃地;区内农用地在批准改变用途之前,按原用途使用,不得荒芜。(六)生态环境安全控制区规划期内,生态环境安全控制区面积调整为229.27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10%。主要分布在摩天岭村、连山关村等地区。本区土地用途管制规则如下:区内土地以生态环境保护为主导用途;区内土地使用应符合经批准的相关规划;区内影响生态环境安全的土地,应在规划期间调整为适宜的用途;区内土地严禁进行与生态环境保护无关的开发建设活动,原有的各种生产、开发活动应逐步退出。(七)林业用地区规划期内,林业用地区面积调整为16123.38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79.30%o主要分布于连山关村、摩天岭村、刘家
23、村、中河村、新开村等地区。本区土地用途管制规则如下:区内土地主要用于林业生产,以及直接为林业生产和生态建设服务的营林设施;区内现有非农建设用地应当按其适宜性调整为林地或其他类型的营林设施用地,规划期内确实不能调整的,可保留现状用途,但不得扩大面积;区内零星耕地因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需要可转为林地;禁止占用区内有林地、耕地进行非农建设,不得占用区内土地进行毁林开垦、采石、挖沙、取土等活动。(A)其他用地区规划期内,其他用地区面积调整为749.02公顷。六、建设用地空间管制(-)允许建设用地区(1)区域范围。主要包括连山关村、摩天岭村、刘家村、石哈村、中河村等,总面积调整为528.36公顷。(2)管
24、制规则。区内土地主导用途为村庄、或工矿建设发展空间,具体土地利用安排与依法批准的相关规划相协调;区内新增城乡建设用地受规划指标和年度计划指标约束,统筹增量与存量用地,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规划实施中,在允许建设用地区面积不改变的前提下,其空间布局形态可依程序进行调整,但不得突破建设用地扩展边界。(二)限制建设用地区(1)区域范围。总面积调整为19580.64公顷。主要分布在连山关村、摩天岭村、刘家村、中河村、新开村、石哈村。(2)管制规则。区内土地主导用途为农业生产空间,是开展土地整治和基本农田建设的主要区域;区内严格限制城、镇、村建设,严格控制线性基础设施和独立建设项目用地。(三)禁止建设用
25、地区(1)区域范围。总面积调整为229.27公顷。主要分布在摩天岭村、连山关村。(2)管制规则。区内土地主导用途为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空间,严格禁止与其主导功能不相符的各项建设和开发活动;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规划期内禁建边界不得调整。七、永久基本农田落实情况(-)严格落实保护任务全面落实上级下达连山关镇的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2062.60公顷。按照永久基本农田划定的有关规定和标准,严格落实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确保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逐级落实到图斑、保护任务落实到村、实地落实到地块、责任落实到农户。(二)提升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优先保护划入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区内的集中连片、灌排条件良好、农业生产配套设
26、施完善的粮油、蔬菜生产基地内的基本农田,坚持用养结合,采用有利于提高基本农田质量的耕作制度和方法,保护和提高基本农田质量Q坚持在保护中建设,以建设促保护的原则,推进基本农田保护区建设。提倡和鼓励农业生产制造有机肥料,发展绿肥生产,推行农作物秸秆还田,增加优质有机肥投入,提高土壤有机质含量,改善土壤理化性状,培肥地力,全面提高基本农田质量。八、规划实施保障措施(-)建立健全耕地保护共同责任机制建立耕地保护共同责任机制,全面构建土地管理工作新格局,完善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将基本农田划定和保护、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补充耕地质量等工作纳入考核内容,健全评价标准,实行耕地数量与质量考核并重。积极推
27、动将耕地保护目标纳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并逐步加大考核权重。(二)建立节约集约用地的激励机制建立节约集约用地考核机制,奖励超额完成节约集约用地目标的用地行为,采用年度弹性制度控制年度用地指标,实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指标下达与节约集约利用水平相挂钩;充分运用价格机制抑制多占、滥占和浪费土地现象,提高建设用地的取得、使用、保有成本和违法用地成本;实行有利于节约集约用地的税收优惠政策,加大闲置、低效以及批而未供土地的税费调节力度,鼓励盘活存量建设用地,促进建设用地向节约集约高效利用方向流转。(三)加大生态保护力度把节约放在优先位置,进一步严格土地用途管制,控制耕地、林地、草
28、地等转为建设用地,以最少的土地资源消耗支撑经济社会持续发展。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中,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位置,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统筹协调城乡结构和空间布局,继续推进退耕还林还草、天然林保护等生态建设工程,统筹考虑山水林田湖,按照宜耕则耕、宜林则林、宜草则草、宜荒则荒的原则,全面做好保护和修复,促进各类自然生态系统安全稳定。(四)同步更新规划数据库结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统筹安排、同步更新规划数据库,重点更新规划图层,做到图、数和实地相一致,保持规划数据库的现势性。组织技术力量,对规划数据库进行自检,规划数据库自检完成后,其规划成果方可履行报批程序,确保下达的耕地保有量、基本农
29、田保护面积、建设用地规模等符合相关要求和技术标准。(五)健全规划实施的公众参与制度规划实施要扩大公众参与,增强规划实施的公开性和透明度。经批准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当依法公告,接受公众监督;连山关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具体土地利用安排和土地整治活动,应当广泛听取公众和土地权利人意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调整,必须举行专家论证、公开听证Q土地利用主要调控指标表单位:公顷指标2014年2020年指标属性总量指标(公顷)耕地保有量2484.622502.69约束性基本农田保护面积2062.832062.60约束性园地面积32.9654.58预期性林地面积16304.0416643.13预期性牧草地面
30、积0.000.00预期性建设用地总规模674.02656.35预期性城乡赛设用地规模546.92528.05约束性城镇工矿用地规模197.20203.47预期性交通、水利及其他用地规模127.10128.30预期性增量指标(公顷)新增建设用地总量7.84预期性新增速设占用农用地规模7.34预期性新增建设占用耕地规模7.00约束性土地整治补充耕地规模100.51约束性效率指标(平方米)人均城镇工矿用地192.63273.00约束性土地利用结构调整表单位:公顷,%地类2014年2020年规划期内增减面积比重面积比重土地总面积20336.66100.0020336.66100.000.00农用地耕地
31、2484.6212.202502.6912.3018.07园地32.960.2054.580.3021.62林地16304.0480.2016643.1381.80339.09牧草地0.000.000.000.000.00其他农用地130.360.6083.480.40-46.88农用地合计18951.9893.2019283.8894.80331.90建设用地城乡建设用地城市0.000.000.000.000.00建制镇43.680.2050.320.206.64农村居民点349.721.70324.581.60-25.14果矿用地153.520.80153.150.80-0.37其他独立建
32、设用地0.000.000.000.000.00小计546.922.70528.052.60-18.87交通水利及其他用地交通运输用地121.870.60122.740.600.87水利设施用地2.240.002.390.000.15其他建设用地2.990.003.170.000.18小计127.100.60128.300.601.20建设用地合计674.023.30656353.20-17.67其他地水域274.081.30274.081.300.00滩涂2.160.000.000.00-2.16自然保留地434.422.10122.350.60-312.07其他土地合计710.663.503
33、96.431.90-314.23耕地保护、基本农田控制指标表规划期间2014年耕地规划期间补充耕地规划期间减少耕地规划期间净增(+)减(-)规划期末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小计土地整理土地攵垦土地开发其他小计建设占用其他减少2015-2020年2484.62100.5116.750.3683.400.0082.447.0075.4418.072502.692062.57新增建设用地控制指标表地类20152020年新增建设用地小计占用农用地占用耕地一、城乡建设用地6.646.646.64城镇用地6.646.646.64农村居民点0.0.0.(X)采矿用地和其他独立建设用地0.000.000.0
34、0二、交通运输用地0.870.550.31三、水利设施用地0.150.100.04四、其他建设用地0.180.050.01合计7.847.347.土地整治规划表类型耕地园地林地牧草地其他农用地合计土地整理16.7520.96107.940.000.00145.65土地复垦0.360.000.000.000.000.36土地开发83.400.74231.250.000.00315.39合计100.5121.70339.190.(X)0.00461.4020152020年新增地类及面积土地整治备注:表中的其他农用地是指设施农用地。土地用途分区面积统计表行政区名称基本农田保护区一般农地区城镇建设用地
35、区村镇建设用地区独立工矿用地区风景旅游用地区生态环境安全控制区自然与文化遗产保护区林业用地牧业用地区其他用地连山关镇2172.75535.4254.319.160001154.4499980229.270002016123.380749.020002连山关村335.22178.1248.83.75.29999936.3001.26002196,5004摩天岭村412.03000366.6.50.26.192.3000012360.27005124.209997石哈村402.21000244.54.3.1899.44995105.310001刘家村376.93000257.51.13.2334.
36、59003134.720001中河村240.96999844.35.19.162328.2296.苏家村201.54999881.0.1621.9.2017.3199935.新开村203.83999961.770.3421.186.2182.2699155.重点建设项目用地规划表项目类型序号项目名称期限性质建设地点用地规模交通1丹霍线大黑山至道闸子段改扩建工程20162020省级连山关镇102草鞍线草河城至摩天岭段改扩建工程20162020省级连山关镇103石小线2017县级连山关镇0.874苏岭线2017县级连山关镇2.85苏兰线2017县级连山关镇1.99水利1集中供水项目2016-202
37、0县级本溪县各乡镇均有5能源1石哈电站建设20092020县级连山关镇0.52红石破子电站建设20092020县级连山关镇0.5旅游1摩天岭旅游景区开发20092020县级连山关镇3采矿1辽宁省本溪县刘家大院多金属勘查区块2015-2020县级连山关镇0.082本溪满族自治县连山关镇摩天岭白云石2015-2020县级连山关镇0.063辽宁省本溪县连山关滑石、绿泥石矿2015-2020县级连山关镇0.074辽宁省本溪县连山关镇苏家村红庙子长石矿探矿权区块2015-2020县级连山关镇0.055辽宁省本溪县连山关镇欣达铅锌矿外围多金属(长石)矿探矿权区块2015-2020县级连山关镇0.066本溪
38、满族自治县金锌矿业有限责任公司2015-2020县级连山关0.097本溪满族自治县连山关镇中河金矿2015-2020县级连山关镇0.18本溪满族自治县佳鸿矿业有限责任公司2015-2020县级连山关0.099本溪满族自治县连山关景隆矿业有限公司2015-2020县级连山关镇0.0810本溪赫熹矿业有限公司(沈阳三和消防工程有限公司/连山关宏伟铅锌矿)2015-2020县级连山关镇0.0711本溪满族自治县连山关镇欣达铅锌矿2015-2020县级连山关镇0.0712本溪富有矿业有限公司2015-2020县级连山关镇0.0813本溪满族自治县厚利矿业有限责任公司2015-2020县级连山关镇0.0
39、914本溪满族自治县天胜矿业有限公司(苏家堡子铅锌矿)2015-2020县级连山关0.115本溪鹏达铁矿厂2015-2020县级本溪县0.0916本溪满族自治县连山关镇摩天岭村重晶石矿2015-2020县级连山关镇0.0717本溪国东矿业有限公司(连山关镇棒槌岭采石场)2015-2020县级连山关0.0918辽宁省本溪县连山关镇中河金矿详查2015-2020县级连山关镇0.0919辽宁省本溪县连山关矿区苏家沟及外围富银铅锌矿详查2015-2020县级连山关0.0820辽宁省本溪县连山关镇石哈寨金矿详查2015-2020县级连山关镇0.0721辽宁省本溪县连山关镇苏家村大坎岭铅锌详查2015-2
40、020县级连山关镇0.0822辽宁省本溪县连山关镇新开村苏家沟银矿详查2015-2020县级连山关镇0.0923辽宁省本溪县连山关镇金银铅锌详查2015-2020县级连山关镇0.0724辽宁省本溪市莺歌地区银铅多金属矿详查2015-2020县级连山关镇0.0625辽宁省本溪县连山关镇欣达铅锌矿外围多金属(长石)矿普查2015-2020县级连山关镇0.0726辽宁省本溪县连山关镇苏家村红庙子长石矿详查2015-2020县级连山关镇0.08其他1通讯设施项目20062020市级本溪县2备注:1、表中面积为行业专项规划或部门提供数据统计,建设地点由相关部门提供,具体实施中以实际核准的面积数据和建设地点为准,并受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的约束;2、表中的项目建设中若涉及生态保护红线,应遵守生态保护红线管控的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