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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为进步提升我市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增强城市综合服务功能,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一、总体要求和目标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卜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以持续推进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抓手,持续完善城市建设管理长效机制;牢固树立高质量发展理念,以建设高效便捷、整洁有序、宜业宜居宜游美丽新为目标,着力改善城市功能品质,提高城市治理能力,提升城市管理水平,不断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
2、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坚持“以人为本,惠民利民;因地制宜,有序推进;综合施策,系统治理;创新发展,共建共享”原则,通过“补短板、强弱项、提品质、抓长效”,完善城市功能,优化管理服务,改善人居环境,提升治理能力;着力攻坚解决市民普遍关注的道路循环不畅、餐饮油烟排放治理、物业管理不到位及无物业小区管理、无障碍环境城市建设、客井盖管理等热点难点问题。到2021年底,城市功能与品质进一步提升,城市环境与秩序进一步改善,城市形象与魅力进步彰显。二、工作任务和职责(一)补短板,完善城市功能。1 .优化城市道路交通体系。(I)完善主次路网级配,打通各类“断头路”,畅通“微循环”,治理一批道路交通堵点,城市
3、建成区平均道路面积率达到15%o(牵头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配合单位:市交通局、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服务中心、市交管大队。完成时限:2020年12月)(2)加快构建步行和自行车等慢行网络体系,谋划建设健身步道和自行车专用道。(牵头责任单位:市住建局;配合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教育体育局、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服务中心。完成时限:2020年12月)(3)建设一批城市公共停车场,鼓励开放单位停车泊位,重,点:解决老城区、老旧小区停车难问题。(牵头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城管执法局、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服务中心;配合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直各相关单位。完成时限:2021年12月)
4、2 .完善市政公用基础设施。(1)统筹推动城市道路、供水(包括市政消火栓)、供气等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向城中村、棚户区、老旧小区、近郊区延伸覆盖,消除市政设施空白点。(牵头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水务局;配合单位:市经信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服务中心、市消防救援大队.完成时限:2021年12月)(2)加快对城市危旧桥梁和漏损严重的老旧供水、燃气等管网的更新改造,消除公共安全隐患。(牵头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水务局;配合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服务中心。完成时限:2021年12月)(3)因地制宜推进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积极推进共同管沟建设。(牵头责任单位:市住建局
5、;配合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服务中心。完成时限:2021年12月)3 .加强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1)实施城市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基本完成城市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基本实现建成区无生活污水直排口,基本完成市政雨污错接混接点治理及破旧管网修复改造。持续推进雨污分流改造,三年改造城市污水管网30公里以上。(牵头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服务中心;配合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分局、市水务局。完成时限:2021年12月)(2)坚决打好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标志性战役,基本消除建成区黑臭水体。(牵头责任单位:市住建局;配合单位:市生态环境分局、市水务局、市自
6、然资源和规划局、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服务中心。完成时限:2020年12月)4 .推进城市垃圾处理设施建设。(1)加快建立垃圾分类处理系统,加强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规划建设,满足分类处理需求。(牵头责任单位:市城管执法局;配合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分局。完成时限:2021年12月)(2)加快餐厨垃圾、厨余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建成餐厨垃圾、房余垃圾处理设施。(牵头责任单位:市城管执法局;配合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分局。完成时限:2021年12月)(3)推进以焚烧方式处理其他垃圾,加快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建设。(牵头责任单位:市城管执法局;配合单位:市生态环境分局。完成时限:20
7、21年12月)(4)对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运行实时监控,确保达标排放,规范处置飞灰、渗滤液等污染物。(牵头责任单位:市城管执法局;配合单位:市生态环境分局。完成时限:2020年12月)(5)加强建筑垃圾运输全过程监管,积极推进建筑垃圾有序处置及资源化利用。(牵头责任单位:市城管执法局;配合单位:市生态环境分局、市住建局、市交管大队。完成时限:2020年12月)5 .加快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1)持续推进“两治三改”专项行动,开展老旧小区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改造、房屋整修、电动自行车充电桩棚建设、消防安防和小区环境治理。(牵头责任单位:市住建局;配合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城管执法局、市应急管理
8、局、市消防救援大队。完成时限:2021年12月)(2)按照“先地下、后地上”的要求,开展排水管网雨污分流改造和供水、燃气、供热等管道改造,实施弱电卜.地工程。(牵头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经信局;配合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城管执法局、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服务中心。完成时限:2021年12月)(3)推进房屋建筑节能、光纤化改造、“适老化”改造,有条件的可加装电梯,加快推进充电设施建设。(牵头责任单位:市住建局;配合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城管执法局、市经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应急管理局、市供电公司。完成时限:2021年12月)6 .加快城市各类专业市场配套。(1)加快城市物流、建材、废品收
9、购、二手车、果蔬批发、水产、花卉等专业市场的规划建设。(牵头责任单位:市商务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建局、市供销社。完成时限:2021年12月)(2)完善城市农贸市场布局,加快老旧农贸市场升级改造。(牵头责任单位:市商务局;配合单位:市城管执法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街道。完成时限:2020年12月)(3)合理设置商业网点和社区便利店。(牵头责任单位:市商务局;配合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完成时限:2020年12月)(4)规范设置便民早餐点、夜市等流动摊贩疏导点,引导入室、入点规范经营。(牵头责任单位:市城管执法局;配合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商
10、务局。完成时限:2020年12月)(二)强弱项,优化管理服务。1 .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分类。(1)加快建立政府高位推动、社区具体实施、公共机构示范带头、专业公司提供服务、社会公众广泛参与的工作机制,设立两个垃圾分类试点小区,并逐步在城区公共机构推行垃圾分类。(牵头责任单位:市城管执法局;配合单位:市生态环境分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教育体育局。完成时限:2020年12月)(2)城市公共机构普遍实行生活垃圾分类,全市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明显提高。(牵头责任单位:市城管执法局;配合单位:市生态环境分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教育体育局。完成时限:2021年12月)(3)加快推进垃圾收运网络与
11、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两网融合”。(牵头责任单位:市城管执法局、市供销社;配合单位:市生态环境分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教育体育局、市经信局。完成时限:2020年12月)2 .加强城市环境卫生治理。(1)大力推进城市道路清扫保洁工作市场化、专业化、标准化。加大道路清扫保洁机械化作业推进力度,市建成区机械化清扫率达到85%以上。城市重点区域全面实施道路湿扫、吸扫作业。(牵头责任单位:市城管执法局;配合单位:市生态环境分局。完成时限:2020年12月)(2)严格落实建筑施工扬尘防治措施,强化混凝土搅拌站环境综合整治。(牵头责任单位:市住建局;配合单位:市生态环境分局、市城管执法局。完成时限:
12、2020年12月)(3)持续推进城镇公厕提升行动,城镇公厕达到每平方公里3至5座,人流集中场所女厕位与男厕位比例不小于2:1.o(牵头货任单位:市城管执法局;配合单位:市住建局、市生态环境分局。完成时限:2020年12月)(4)加强餐饮油烟排放治理。餐饮业单位必须按照标准达标排放油烟,解决居民居住环境污染问题。(牵头责任单位:市城管执法局;配合单位:市生态环境分局、市市场监管局。完成时限:2021年12月)3 .遏制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行为。积极开展“无违建县(市、区)”创建活动,依法治理存量违法建设,杜绝新增违法建设和违法用地行为,建立防违控违长效机制。全市城乡违法建设、违法用地得到全面治理,
13、治违长效机制基本建立。(牵头责任单位:市城管执法局、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完成时限:2020年12月)4 .开展人行道净化行动。(1)净化人行道,清除各类废弃杆桩、线缆等障碍,改造配电箱、变压器、信号柜等设施设备,兼顾5G基站设施建设,探索实施杆线并杆减量、多杆合一工程,提高道路平整度和通畅性。结合道路建设有序推进杆线下地改造。(牵头责任单位:市城管执法局;配合单位:市经信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服务中心、市供电公司、市交管大队。完成时限:2021年12月)(2)清理和取缔违规接坡、占道经营、出店经营等违法违规行为,严禁擅自占用、损毁无障碍通道,清理非机动车道、人行道
14、不符合设置要求的停车泊位,整治私设地锁、路锥等路障行为,加强车辆停放秩序管控。(牵头责任单位:市城管执法局;配合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交管大队.完成时限:2021年12月)5 .加强城市立面安全整治。(1)规范建筑物的晾衣架、遮阳棚、卷帘门等设施,建筑外立面不宜设置防盗网、防盗格栅、花架、花台等设施,确需设置的应当采用内置方式。(牵头责任单位:市城管执法局;配合单位: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市场监管局。完成时限:2021年12月)(2)对各类架空管线进行整治,统一纳入综合管廊或地下共同管沟,暂时不具备纳入条件的应当进行统一规整。(牵头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住建局;配合单位:市城管执法局
15、、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供电公司、市电信公司、市移动公司、市联通公司、安广网络分公司。完成时限:2021年12月)(3)建制广告设置规划,规范户外广告,集中拆除违法违规设置或存在安全隐患的户外广告设施。(牵头责任单位:市城管执法局;配合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建局、市市场监管局。完成时限:2021年12月)6 .加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1)建立和完善社区党组织、社区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和物也服务企业“四位一体”的议事协调机制。(牵头责任单位:市住建局、街道、明东街道;配合单位:市民政局。完成时限:2020年12月)(2)建立物业管理与综合执法工作衔接机制,依法直处住宅小区内违规排污、乱
16、搭乱建、毁绿种菜、违规装修、侵占公共空间等违法违规行为及物业服务企业违规经营行为。(牵头责任单位:市住建局;配合单位: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城管执法局、市生态环境分局。完成时限:2021年12月)(3)加强无物业小区管理,创新管理模式,逐步引入物业服务企业实施专业化物业管理或委托社区组织实施社区化准物业管理,建立住宅小区物业管理长效机制。(牵头责任单位:街道;配合单位:市城管执法局、市民政局。完成时限:2021年12月)(4)鼓励采取第三方评估等方式,督促物业服务企业规范服务行为,提升服务水平。(牵头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完成时限:2021年12月)(5)发挥街道社区亲民统领优势,在重
17、点住宅区域广泛建立消防救援执勤点,以物业管理单位及小区消防志愿者为主要执勤力量。通过集中灭火器材管理使用和人员基础灭火技能培训,组建“散、小、灵”的消防救援小队。同时由政府批量购置小型灭火器材,对重点住宅区域住户逐户派发,自行保管,努力构建初起火灾面前人人都可.“持枪上阵”的全民皆“消”新局面。(牵头责任单位:街道、明东街道、市消防救援大队。完成时限:2020年10月)(三)提品质,改善人居环境。1 .完善公共配套服务。(1)以社区为中心,在步行15分钟范围内,完善基层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商业服务设施、市政公用设施、交通场站及社区服务设施、便民服务设施,着力打造一批便利群众生活的“15分钟
18、生活圈”。(牵头责任单位:市民政局;配合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建局、市教育体育局、市商务局、市交通局。完成时限:2021年12月)(2)逐步将绿道建设与城市慢行系统建设相结合,完善城市绿道支路网,形成绿道网络体系。(牵头责任单位:市住建局;配合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服务中心。完成时限:2021年12月)(3)开展无障碍环境城市创建工作。(牵头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服务中心;配合单位:市残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城管执法局、市商务局、市教育体育局。完成时限:2021年12月)2 .提升城市水环境及绿化品质。(1)全面推进城市水环境治理,统筹推进海绵
19、城市建设和城市排水防涝工程,实现水清、岸绿、景美。(牵头责任单位:市住建局;配合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水务局、市生态环境分局、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服务中心。完成时限:2021年12月)(2)进一步完善城市绿色开放空间体系,按照市民出行300米见绿、500米见园的要求,打造街头绿地游园。(牵头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配合单位:市生态环境分局。完成时限:2021年12月)(3)因地制宜推进城市山体、水系、湿地、绿地的生态修复,系统开展小微生态功能空间建设,合理划定城镇蓝线、绿线,完善城市生态网络体系。(牵头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配合单位:市生态环境分局、市水务局、市住建局、市重点
20、工程建设管理服务中心。完成时限:2021年12月)(4)切实保护古树名木。(牵头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服务中心。完成时限:2020年12月)(5)坚持适地适树原则,严控“大树进城”。(牵头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服务中心。完成时限:2021年12月)3 .展现城市文化风貌。(1)加强城市规划和城市设计,充分体现城市地域文化、特色、底组、特质和时代风貌,提升城市景观品质。(牵头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配合单位:市住建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服务中心。完成时限:2021年12月)(2)申报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创新历史文化街区保护模
21、式,整治提升街区历史风貌特色,加强不同时期的历史建筑普查、测绘、建档、挂牌保护工作。(牵头责任单位:市住建局;配合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完成时限:2021年12月)(3)注重采用“绣花”“织补”等微改造方式,从品质、环境、文化、创新、公共服务等方面持续增强城市历史文化街区宜居性。(牵头责任单位:市住建局;配合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服务中心。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四)抓长效,提升治理能力。1 .推进城市管理法治化。(1)加强城市管理和执法制度建设,规范执法职责。城市管理相关部门要严格履行行政监管费任,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监管。(
22、牵头责任单位:市城管执法局)(2)根据国家、省有关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统一要求,适时调整和明确城市管理、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市场监管等部门在城市管理相关领域的执法职责。(市委编办)(3)加强城市管理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牵头责任单位:市城管执法局)(4)强化行政执法与司法衔接,依法打击妨碍城市管理执法和暴力抗法行为。(牵头责任单位:市城管执法局;配合单位: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法院、市检察院)2 .推进城市管理智能化。(I)统筹推进全市智慧城管建设,加快推进数字城管平台智慧化升级改造,配合市实现省市县三级平台互联互通,逐步实现对城市生活垃圾和污水处理排放指标等关键数据
23、的实时监测和互联共享。(牵头责任单位:市城管执法局;配合单位:市数据资源管理局、市住建局、市生态环境分局。完成时限:2020年12月)(2)加快城市地下管网地理信息系统和安全运行监测系统建设。(牵头责任单位:市城管执法局。配合单位:市住建局、市数据资源管理局、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服务中心。完成时限:2021年12月)(3)基本建成城市地下管网安全运行监测系统。(牵头责任单位:市城管执法局。配合单位:市住建局、市数据资源管理局、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服务中心。完成时限:2021年12月)(4)推进城市智慧消防建设,将“智慧消防”嵌入“智慧城市”管理,重,点:将监管部门、行业部门消防管理责任纳入城市综合
24、管理服务“一张网”,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在各自行业领域同步落实消防管理,建立起政府统领导卜的监管部门、行业部门、基层组织、社会单位齐抓共管的消防安全责任体系。(牵头责任单位:市应急管理局、市消防救援大队.配合单位:市公安局、市住建局、市数据资源管理局。完成时限:2021年12月)3 .推进城市管理专业化。(1)加强专业化队伍建设,加快培养批懂城市、会管理的城市管理干部和专业人才。提升专业化服务水平,鼓励采用政府购买服务、与社会资本合作等模式,引入专业化城市管理和服务运营商,提供专业化服务。(牵头责任单位:市城管执法局。完成时限:2021年12月)(2)完善精细化管理标准规范。(牵头责任单位:市
25、住建局;配合单位:市城管执法局。完成时限:2019年12月)4 .推进城市管理社会化。(1)深入推进“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探索群众公议等矛盾化解、权益保障新模式。(牵头责任单位:街道、明东街道。完成时限:2021年12月)(2)搭建“城管服务超市”、城管岗亭、社区工作站、便民窗口等便民服务平台,完善城市管理12319服务热线、微信公众服务号功能,引导社会公众自觉维护和监督城市环境秩序,形成多元共治、良性互动的城市治理模式。(牵头责任单位:市城管执法局;配合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民政局、市数据资源管理局。完成时限:2021年12月)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经开区负於落实辖区内以上工
26、作。三、保障制度和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由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牵头的城市管理协调机制,加强城市管理效能综合评价机制、网格化责任机制、社会公众参与机制等工作推进机制建设。各相关责任单位要切实加强对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坚持问题、目标、效果导向,细化工作要求,量化工作指标,压实工作责任,落实保障措施。(二)强化资金保障。1.市政府将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各相关责任单位要统筹相关资金,积极推进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2 .各相关责任单位要积极主动向上级部门争取项目资金,全力推进项目实施。3 .鼓励社会资本参与老旧小区改造、城市管网、停车场、特色街区等基础设施建设及维护管理,全面开放环-R保洁、园
27、林绿化养护、市政设施维护等市场,推行政府向社会企业、公共机构购买服务和PPP模式。(三)开展试点示范。各相关责任单位要聚焦城市主要道路、市民主要休闲服务和市民集中居住等重点区域,对照标准要求,每年推进一批“示范道路”“示范街区”“示范小区”试点,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不断优化城市整体环境。(四)强化督促指导。1 .各相关责任单位要根据省、市住建部门制定的城市管理效能评价标准,要进一步细化任务目标,制定总体工作计划和年度实施计划。2 .建立定期调度、定期通报和评价机制,督促各项工作落地见效,切实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3 .市作风办、市政府督查室、市规建管办要联合组织对各相关责任单位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纳入市政府对各货任单位城市规划建设管理考核指标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