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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集团有限公司职业经理人市场化选聘与契约化管理制度(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章管理机构及职责第二章选聘条件第三章选聘方式与流程第四章聘任第五章退出第六章考核第七章激励约束第八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建立“责权明晰、奖惩分明、特点突出、流动有序”的职业经理人管理模式,进一步提高市场化、职业化、专业化水平,按照中央、省、市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决策部署,根据公司法企业国有资产法劳动合同法关于XX属国有重要企业经营管理层实行市场化选聘与契约化管理的实施意见(试行)(XX办(XX)11号)和集团三项制度改革方案(XX(XX)XX号),结合集团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本制度所称职业经理人是指通过市场化机制
2、选聘与契约化管理的高级经营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第三条本制度适用范围:直管企业及所属子公司。第四条基本原则(一)党管干部与董事会依法选择经营管理者相结合的原则;(二)坚持市场化选聘、契约化管理、制度化退出的原则;(三)坚持企业内部身份转换和外部引进相结合的原则;(四)坚持重品行、重能力、重实绩的原则;(五)坚持试点先行、分步实施、逐步推广的原则。第二章管理机构及职责第五条所属企业董事会主要承担以下职责:(一)负责制定选聘方案;(二)负责提出考察人选;(三)负责提出初步建议人选;(四)负责聘任职业经理人;(五)负责考核与激励职业经理人。第六条所
3、属企业党组织主要承担以下职责:(一)负责审议选聘方案;(二)负责提出选聘对象的差额人选;(三)负责具体考察工作;(四)负责审议初步建议人选。第七条所属企业人力资源管理部门是职业经理人管理的日常工作机构。第三章选聘条件第八条职业经理人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一)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有强烈的使命感和责任感,遵纪守法,诚实守信,能忠实地执行董事会决议,自觉维护企业及股东的利益,有良好的职业信誉和诚信记录。(二)具有一定的专业素质。熟悉现代企业的组织运作模式,熟悉国家宏观经济政策、行业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了解行业发展动态和方向;具有丰富的企业管理知识与经验,具有战略管理、生产管理、采购管理、营销管理、财
4、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和法律风险管理等方面的专长。(三)具有较强的业务能力。有战略思维和创新思维,具备较强的企业发展规划设计能力、决策能力、执行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四)具有较丰富的职业经历。有市场认可、公认度较高的成功任职经历。(五)具有良好的身心素质。有健康的身体和职业心态,心理承受与调适能力较强,能够适应复杂环境,胜任繁重工作。第九条职业经理人应当具备下列任职资格:(一)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二)专业技术岗位应具有相应的执业资格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三)从事过五年以上企业经营管理或经济金融工作,具备必要的任职经历和实践经验;(四)初次任正职年龄一般应距法定退休年龄两个任期及以上
5、(一个任期为三年,其中企业内部竞聘的可放宽至一个任期),初次任副职年龄一般应距法定退休年龄三个任期及以上(其中企业内部竞聘的可放宽至两个任期);(五)无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的禁止性情形;(六)特别优秀的或者工作特殊需要的,可以适当放宽任职资格条件。面向海外招聘的,根据需要明确特殊的任职资格条件。第四章选聘方式与流程第十条选聘职业经理人,可以采取企业内部竞聘、社会公开招聘和出资人推荐等方式进行。对于急需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短缺专业人才等,可采取委托人才中介机构推荐的方式进行选聘。第十一条职业经理人选聘一般应当经过下列流程:(一)制定方案。所属企业董事会根据经营管理层职位空缺情况、结构模型和企业发
6、展需要研究制定选聘方案,经本企业党组织审议后报集团公司党委审批同意后实施。(二)征集比选。通过公告、中介机构等渠道征集选聘对象,采取资格审查、知识测试、履历分析等方式初步选后,本企业党组织先提出差额人选,本企业董事会再比选、研究确定考察人选。考察人选应多于拟任人数。集团公司党委根据工作需要,可按照人岗相适原则推荐人选,由企业进行比选。(三)组织考察。所属企业党组织负责实施具体考察工作,考察方式根据选聘方式和人选实际合理确定。本级董事会、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党群工作部、纪检监察部派员参加考察。(四)提出初步建议人选。本企业董事会根据考察情况提出初步建议人选,提交本企业党组织审议。(五)本企业党组
7、织审议初步建议人选。具有曾被主管部门、行业协会处罚或有不良履职记录,有违纪违法问题反映并经查实,资格条件明显不符合任职岗位要求,需任职回避,以及其他不宜任职情形的,本企业党组织可予以否决。本企业党组织否决或提出暂缓研究初步建议人选,不得提交董事会研究讨论。本企业党组织研究同意的初步建议人选,报集团公司党委审批。(六)董事会聘任。本企业董事会按照有关程序决定拟聘任人选。人选在适当范围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五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无异议,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履行聘任手续。第五章聘任第十二条签订聘任合同。职业经理人实行聘任制,由董事会与职业经理人签订正式聘任合同书保密协议竞业禁止协议,明确
8、聘任岗位、聘任期限、职责权限、工作目标、薪酬待遇、履职保障、保密事项、竞业禁止条款及其他责权利等事项。职业经理人的人事档案原则上由人才交流中心等第三方机构负责管理。聘任期限应不超过公司章程规定的经理层任期。属届中增补的,应不超过本届经理层的任期期限。同时,本企业董事会与职业经理人签订聘期内目标责任书年度目标责任书作为聘任合同附件,明确具体工作目标、工作要求、奖惩措施等事项。对于涉密职业经理人岗位,企业要与其签订保密协议。初次聘任为职业经理人的,设立一年的试聘期,试聘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1、薪酬与考核管理办法模板.doc2、任期目标责任书模板与任期考核表.doc3、年度目标责任书模板职位2022年度考核表职位综合评议评价要点和标准职位综合评议评分表4、劳动合同模板.doc5、岗位聘任协议(模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