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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附件1运动员技术等级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鼓励运动员不断提高运动技术水平,规范运动员技术等级管理工作,根据运动员技术等级管理办法(国家体育总局令第32号),制定本细则。第二条运动员取得符合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以下简称等级标准)规定的成绩,授予相应运动员技术等级称号(以下简称等级称号)。第三条等级称号分为:国际级运动健将、运动健将、一级运动员、二级运动员、三级运动员。第四条体育局(以下简称市体育局)负责北京赛事运动员技术等级工作的管理。第五条等级称号的授予,应当遵循公开、公正、高效原则。第二章等级标准第六条等级标准由国家体育总局(以下简称体育总局)负责制定和修订,等级标
2、准的项目由体育总局公布建立。第七条列入等级标准的比赛应当为具有较高竞技水平的国际、国内重大体育赛事,并符合以下要求:(一)授予国际级运动健将应当为奥运会、世锦赛、世界杯或同等水平的国际比赛;(二)授予运动健将应当为国际比赛,全国运动会、全国冬季运动会、全国单项锦标赛、全国单项冠军赛或同等水平的比赛;(三)授予奥运会比赛项目一级运动员应当为全国比赛,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以下简称省级)运动会,省级体育行政部门主办的单项比赛;授予非奥运会比赛项目一级运动员应当为全国运动会、全国冬季运动会、全国单项锦标赛、全国单项冠军赛或同等水平的比赛;(四)授予奥运会比赛项目及武术项目二级运动员应
3、当为省级运动会,省级体育行政部门主办的单项比赛;授予其他非奥运会比赛项目二级运动员应当为全国比赛;(五)授予三级运动员应当为省级体育行政部门主办的单项比赛。第八条以测试、推荐、邀请或其他非正式身份参加比赛的,不得授予等级称号。第三章授予主体和方式第九条等级称号管理实行分级管理、分级授予。第十条授予单位分为:(一)体育总局相关体育项目管理中心、全国性单项体育协会授予分管项目国际比赛、全国比赛等级称号。(二)体育局授予本地区比赛等级称号。由竞技体育处统筹负责该项工作;由竞赛和国际交流中心负责提供比赛秩序册、成绩册和拟授予等级称号人员成绩单。(三)体育总局可以指定单位负责一定范围内运动员技术等级工作
4、的管理,授予相应等级称号。第十一条等级称号授予方式为:(一)公示:比赛结束后30日内,应当公布比赛秩序册、成绩册,并对拟授予等级称号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比赛结束时间以取得成绩时间为准,联赛、积分赛成绩以最后一场比赛结束时间为准,排名以公布时间为准;(二)授予: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以文件形式授予等级称号;(三)公布:在“运动员技术等级系统”发布授予等级称号的信息,包括运动员的姓名、性别、体育项目、等级称号、比赛成绩、比赛名称、比赛时间和地点等,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第十二条授予集体球类项目等级称号的,参赛单位应当在公示期开始前,提供拟授予等级称号的运动员名单。第十三条香港、澳门特区和台湾地
5、区运动员参加北京赛事可以授予等级称号。向香港、浜门特区体育项目总会注册运动员授予等级称号应提前征得相关总会同意。第十四条等级证书为电子证书,由体育总局统一设计、编号,在“运动员技术等级系统”公布,自行下载打印。第十五条等级称号授予过程中,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收取任何费用。第四章监督检查第十六条市体育局制定运动员技术等级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报体育总局备案后实施。第十七条等级称号监管实施项目监管、属地监管。市体育局对本地区运动员技术等级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第十八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关活动违反本办法的,有权举报。市体育局应当公布接受举报的电话号码、通信地址、电子邮箱或传真号码等信息。接到举报后,应当及时
6、核实、处理。第十九条授予等级称号的北京赛事应当竞赛规程完备、组织管理规范。第五章责任追究第二十条运动员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授予等级称号,已授予的等级称号予以撤销;情节严重的,列入限制、禁止参加竞技体育活动名单:(一)违反兴奋剂管理规定在处理处罚期内的;(二)违反赛风赛纪管理规定在处理处罚期内的;(三)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等方式取得等级称号的;(四)违反本办法规定的其他情形。第二十一条工作人员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依法依规依纪给予处分:(一)对符合条件不予授予等级称号的;(二)未按规定期限或方式完成等级称号授予工作的;(三)在等级称号授予过程中收费的;(四)在等级称号授予过程中参与弄虚作假的;(五)违反本办法规定的其他情形。第二十二条等级称号授予过程中,工作人员涉嫌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利益输送、徇私舞弊等构成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的,依照有关规定及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司法机关追究相应责任。第六章附则第二十三条未在体育总局公布范围内的项目不得使用与本细则相同的等级称号。第二十四条本细则不适用于外国运动员,也不适用于参赛代表单位注册在外国的运动员。第二十五条本细则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2024年1月8日市体育局印发的运动员技术等级管理办法(京体竞技字(2024)1号)同时废止第二十六条本细则由市体育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