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篇)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实施细则、管理细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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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实施细则、管理细则(4篇)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实施细则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管理细则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2)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篇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网络意识形态工作,明确学院党委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为切实落实关于印发X学院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的通知,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院网络意识形态管理工作,建立风险防范和管控体系,结合工作实际制定生命科学学院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实施细则。第二条坚持党管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网络意识形态工作是意识形态工作中的重中之重,牢牢把握党对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的主导权,巩固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在学校网络阵地的重

2、要地位。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实行“谁主管谁负责“。坚持正面宣传,唱响时代主旋律,牢牢把握学院网站网络阵地正确舆论导向,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学院发展和党建之中,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第二章党委主要责任第三条学院分党委对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对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负总责。高度重视网络意识形态工作,正确认识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性,明确网络意识形态工作是意识形态工作的重中之重。对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要想管、敢管、能管,充分发挥宣传教育主阵地优势,大力推进网上网下两条线齐抓共管,牢牢掌握网络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管理权、话语权,确保教育系统网络空间风清气正。第四条健全网络意识形态工作机制。按照分级负责和

3、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领导班子对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党委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带头抓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其他班子成员各负其责,共同抓好本单位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将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年度工作重点内容,每年定期召开网络意识形态工作会议,建立网上重要情况通报制度、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第五条建立网络意识形态管理体制。成立网络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成立以院党委书记为组长,院长、其他班子成员及系室、支部负责人为成员的网络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的教育培训、监督管理。配齐配足工作人员,做好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的人员、经费与技术保障。聘请专、兼职网评员队伍,建立

4、网上舆情应急响应机制、加强负面舆情管控,精准开展舆情引导。第六条完善网络舆情管控工作机制。加强网络舆情信息收集、分析、研判、报送工作,及时全面准确掌握网络舆情动态。做好教育相关重大突发事件舆情监测、预警、报告和处置工作,做好应急响应的组织实施。对重大事件、重要情况以及重要网络舆情中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及时、有针对性地开展网上评论。要针对网络舆情反映的问题,以认真负责态度,宣传引导、解释说明、调查核实、处理整改、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维护全院教育形象,并将回应情况报送院党政办公室备案。第七条认真开展网络安全知识教育。加强师生的网络文明和网络安全教育,推动学院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等网络法律法规

5、教育,开展网络安全进校园、进课堂等活动。引导师生自觉遵守网络安全法规,培养网络文明素养,自觉抵制不良信息的侵害。引导广大师生成为网络文明的实践者、参与者和建设者。第八条加强演练提升紧急应对能力。加强网络统一战线建设,凝聚共识,争取人心。对红色地带要巩固拓展,对灰色地带要争取转化,对黑色地带要敢抓敢管,对极端顽固分子要孤立打击、坚决斗争。加强同民主党派成员、无党派人士、党外知识分子、出国和归国留学人员等的团结联谊,妥善处理网络涉及的民族问题和宗教问题。加强对青年学生的网络文明和网络安全教育,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学生网络生活,引导广大学生成为网络文明的实践者、参与者和建设者。建立健全互联网信息

6、内容管理技术体系和网络应急指挥体系,制定综合、专项应急颈案,定期开展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工作日常演练,提升本单位师生应对处置能力。第三章院党委书记的主体责任第九条党委书记是学院意识形态工作第一责任人。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过问、重大事件亲自欠置。党委分管领导是意识形态工作直接责任人,协助党委书记抓好统筹协调指导工作。党委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部门、单位的意识形态工作,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第十条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及时传达学习党中央和上级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精神和要求,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委年度重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和推动落实。把意

7、识形态工作作为中心组学习、党校学习和党员领导干部培训的重要内容。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和年度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第十一条领导、组织本单位加强对各类新闻媒体、各类出版物和文艺作品、各类社科研究机构和思想文化类学会协会等社团、课堂、党校、各类文化交流活动和学术交流合作等阵地的建设和管理,坚决守好用好意识形态阵地。第十二条领导、组织对意识形态重大问题的处置,对错误思潮和错误言论要敢抓敢管、敢于亮剑,及时有效地发出声音,理直气壮地加以批驳。加强对坚持错误思想的少数重点人员的教育引导,做好帮教转化工作。及时做好舆论引导管控和突发公共事件舆情处置工作。第四章院长及班子成员“一岗双责

8、”清单第十三条院长及班子成员根据工作分工,按照网络意识形态工作“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范围的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对职责范围内的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第十四条及时召开网络意识形态工作专题研究,传达学习网络意识形态工作最新精神,并结合实际做出具体安排部署。每年对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开展指导督促和工作检查。第十五条对出现的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和网络舆情事件,要第一时间靠前指挥、现场处置、组织发声,要妥善处理好各类重大舆情事件。院党委书记是突发公共事件舆情处置第一责任人,应当做到事件处置与舆论引导、舆情管控一体化运行,及时组织发声、发布相关正确信息。第十六条领导班子成员要把分管范围的网络意识形态工作情况

9、和本人履行意识形态工作“一岗双责”情况,纳入年度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和年终个人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接受监督和评议,自我总结经跄,查找不足和问题,切实加以改进。第五章保障措施第十七条加强组织领导。院党委对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党委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党委领导班子成员根据工作分工,按照“一岗双贲”要求,抓好分管部门的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对职责范围内的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各党支部要把网络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芨设的重要内容,列入本部门年度工作要点,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一同部署,一同落实、一同考核。第十八条完善管理体制。建立院党委统一领导、党政办公室组织协调、各个主体共同参与的网络意识形态

10、工作管理格局。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各负其责。第十九条建立定期研判制度。建立和完善信息通报和信息协调制度,及时向有关部门通报网络意识形态领域的重要情况及需要注意的问题。党政办公室每半年对学院意识形态工作进行一次专题督查,督查结果向院党委报告,各部门、各支部工作责任落实和完成情况作为年度综合考核和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第二十条严格责任追究。领导班子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据相关规定予以问责。(一)对中央或上级党组织安排部署的利用网络组织开展的宣传教育任务、重大思想舆论斗争执行不力的;(二)在处置网络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上,没有站在第一线,没有带头与错误观点和错误

11、颁向作斗争的;(三)部门内发生由网络意识形态领域问题引发的群体性事件的;(四)对部门内党员机关干部公开在网络发表违背党章、党的决定决议和政策的言论放任不管、处置不力的;(五)本部门网络宣传媒体出现严重错误导向的;(六)部门内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出现严重问题的;(七)其他未能切实履行工作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第二十一条对于开展网络意识形态工作不力,如有发现存在X学院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第十六条情形,造成我院重大网络意识形态事故的个人,依据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问责。篇2: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管理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校网络意识

12、形态工作,落实党管意识形态原则,牢牢掌握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主动权,明确党委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根据湖南省高校党委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和湖南信息学院意识形态工作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第二条互联网已成为意识形态斗争主战场、主阵地、最前沿,网络意识形态工作是意识形态工作重中之重。加强和改进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必须贯彻“党管意识形态”工作原则,坚持正能量是总要求、管得住是硬道理,全面落实党委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牢牢掌握网络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管理权、话语权,确保网络空间更加明朗,让党的声音成为网络空间最强音,形成共同防范社会风险、

13、共同构筑同心圆的良好局面,切实巩固党的执政根基,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政权安全。第三条成立湖南信息学院网络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党委书记任组长,党委副书记任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二级学院党总支书记任组员。网络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宣传部,宣传部长兼任办公室主任。第二章责任主体第四条网络意识形态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学校党委和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第五条学校党委班子对本校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党委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带头抓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带头管阵地、把导向、强队伍,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过问、重大事件亲自处置。分管党务和宣传

14、的领导是直接责任人,协助党委书记抓好统笫协调指导工作,推动网络意识形态各项工作落实。党委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处室和联系学院的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对职责范围内的网路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第六条各学院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书记、各部门负责人是本学院、部门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第一责任人,对本学院、部门职责范围内的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各学院、各部门其他干部要协助学院、部门主要负责人抓好负责业务范围内的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第三章责任内容和实施第七条坚持用防并举,牢牢掌握网络意识形态工作主导权。(一)加强网络阵地建设。按照属地管理、“谁建设谁管理”的原则,各学院、各部门

15、负责本学院、部门范围内的网络阵地建设和管理。强化对论坛、贴吧、官方微博和微信公众号、微信群、QQQ等网络平台的内容管理。利用好网络平台,开展中央、省委和省委教育工委重要决策部署、重大主题、重大活动、重大任务的网络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二)加强网络素养教育。全面开展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理论学习教育,把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等作为重中之重,提高学生的政治理论素养,增强网络世界的抵御能力。针对文化、宗教等重点领域,强化宣传阵地建设,增强爱国拥党意识,营造健康向上的文化氛围O(三)做强网上正面思想舆论宣传。做好先进典型、先进人物的宣传,

16、在学校网站、各学院和部门微信公众号等线上平台开展正向舆论宣传引导。在学生中广泛开展主题宣传教育和校园文化活动,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价值观。第八条加强管控监督,打造网络意识形态“保障网”。(一)健全舆情综合防控体系,完善工作机制。速立健全组织保障、舆情搜集、分析研判、应急预警、应对处置和总结工作程序,切实提高对网络舆情的引导管控能力。各学院、各部门要建立突发网络舆情应急响应机制,第一时间掌握舆情动态,研究对策,开展工作,牢牢掌握工作主动权,力争先行一步,尽早采取措施,确保有效控制和诚少负面言论可能带来的不良影响。(二)加强队伍建设,开展网上舆论引导。按照学校网络评论员队伍建设相关要求,各学院、各部

17、门要组建网络评论员队伍,确保每个网络阵地不少于2名网络评论员。要加强网络评论员队伍管理,定期开展相关培训,规范工作流程,加强网络信息管控,规范网络信息传播秩序,提高网络舆论工作引导能力。(三)实施定期研判通报制度。党委会定期分析研判网络意识形态领域情况,研究加强和改进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的方式方法。各学院、各部门要定期研判本学院、部门网络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及时向学校党委报告网络意识形态领域的重大事件、重要情况以及重要网络舆情中倾向性和苗头性的问题,并提出建设性的建议。他成员承担重要领导责任。对错误决策提出明确反对意见而没有被采纳的,不承担领导责任。错误决策由领导干部个人决定或批准的,追究该领导干部

18、个人责任。第二十三条本细则由学校网络安全与信息化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第二十四条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篇4: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落实党管意识形态原则,牢牢掌握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主动权,明确全局各级党组织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表任,根据XXX市党委(党组)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第二条网络意识形态工作是意识形态工作的重中之重。加强和改进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必须坚持正能量是总要求、管得住是硬道理,充分发挥制度体制优势,统笫网上网下两条战线,把握舆论引导时度效,坚持管

19、用防并举,牢牢掌握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和网上舆论斗争的领导权、管理权、话语权,确保网络空间更加清朗,让党的声音成为网络空间最强音,形成共同防范社会风险、共同构筑同心EI的良好局面,为全市经济社会健康蓬勃发展提供坚实的思想基础和有力的网络舆论支持。第三条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关于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毫不动摇地坚持马克思主义指导地位,坚决捍卫党的基本路线,牢牢把握正确政治方向,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守组织纪律和宣传纪律,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第二章工作责任第四条全局系统各级党组织承担的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奏任主要是:(一)按照属地

20、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全局各单位领导班子对本单位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应当旗帜鲜明地站在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和舆论斗争第一线,带头抓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带头管阵地、把导向、强队伍,带头批评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过问、重大舆情事件亲自处置。领导班子分管负责人是直接责任人,承担主要领导责任,协助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抓好统筹协调和督促落实工作。参与决策和工作的班子其他成员承担重要领导责任,根据分工,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本单位的网络意识形态工作。(二)把网络意识形态工作提上各级党组织重要议事日程,列为研究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内

21、容。各单位党支部会议每年至少两次研究一次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定期分析研判网络意识形态领域新情况、新问题,动态感知网络舆情态势、网上社会思潮和网民行为趋向,研究加强和改进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的方式方法,及时向局党组或上级党组织报告网络意识形态领域的重大情况并提出建设性意见,定期在党内通报网络意识形态领域情况,统一思想认识,明确工作方向。(三)统筹协调本单位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形成党组统一领导、党政分工负责、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网络意识形态工作格局。指导、督促和检查下级党组织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建立健全网络意识形态工作问责机制。(四)切实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牢牢掌握网络意识形态主导权。做大做强网上正面思想舆

22、论,发展积极健康向上的网络文化。加强网上内容建设,深入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网上传播,深入实施网上理论、网上文艺传播工程。加强网络阵地建设,推进政务网站和移动新媒体等各类网络传播平台建设。完善网络宣传管理协调机制,加强网络传播能力建设,推动媒体融合发展,打造新型主流媒体。(五)加强网军队伍建设,旗帜鲜明地开展网上舆论斗争。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加强网军队伍建设的决策部署,落实在编在岗干部10%纳入网军队伍的要求,领导、组织对网络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的处置,对否定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攻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等错误思潮和言论,应当敢抓敢管、敢于亮剑,有理有利有节地

23、开展思想舆论斗争。各级党组织应当为网军队伍建设和网评工作开展提供必要的人力、技术和经费保障,制定出台奖励激励政策,建立完善工作保障机制。(六)加强领导干部网络舆论引导能力建设。教育督促本单位领导干部增强网络舆情意识,重视政务舆情回应工作,提高网络舆情应对能力。加强领导干部教育培训,把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和舆论引导能力建设纳入各级党组织理论学习培训的重要内容,不断提高领导干部的网络执政水平。第五条各级党组织应根据上级党组织关于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制定工作计划,并督促抓好落实。组织落实中央和省、市委重要决策部署、重大主题、重大活动、重大任务的网络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牢牢把握正确政治方向,严守政治

24、纪律和政治规矩,严守组织纪律和宣传纪律,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第六条各级党组织成立相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并承担本单位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加强本单位政务新媒体等网络阵地建设和管理,加强网评员队伍建设,协助开展评论引导工作。加强网络舆情监测和信息通报。每半年向上级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供职责范围内的网络意识形态研判报告和工作情况。第三章考核问责第七条全局系统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据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甘肃省实施(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办法(试行)甘肃省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贲任制实施

25、细则6XXX市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SXXX市水务局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视情节轻重,给予提醒、约谈、函询和诫勉谈话,责令作出书面检查、进行通报批评,给予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一)对党中央或者上级党组织安排部詈的网上重大宣传、重大思想舆论斗争、重要舆论引导工作、重大专项行动等组织开展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二)在处置应本单位网络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上,不重视、不带头、不站前,未与错误观点、错误倾向开展有力斗争的,或者领导不力、措施不严,出现重大失误、产生恶劣影响的;(三)未按照规定及时采取防范和处置措施,思想麻痹、玩忽职守,导致管辖范围内发生由网络

26、意识形态领域问题引发的群体性事件的;(四)维护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失职,对所管理的党员、干部在网上公开发表违背宪法、党章、党的决定决议和政策的言论放任不管、处置不力,产生恶劣影响的;(五)管辖范围内网络平台出现严重错误导向,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工作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六)丧失对管辖范围内政务网站、网络信息平台等网络意识形态阵地领导权和实际控制权的,或者对从事网络新闻信息服务、具有网络传播功能的网络平台监管不力,产生恶劣影响的;(七)管辖范围内网络平台组织的网上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直播以及网上在线访谈、课堂教学等,发表否定党的领导和党的基本路线、攻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等言论,造成

27、严重影响的;(八)对管辖范围内出现的重大网络舆情事件,因线下处置和线上回应不力,造成次生负面舆情,产生恶劣影响的;(九)对管辖范围内重大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问题领导和处置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十)其他未能切实履行工作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第八条实施责任追究应当实事求是,分清集体责任和个人责任,主要领导责任和重要领导责任。追究集体责任时,领导班子在职责范围内负有全面领导责任,领导班子主要负责同志和直接分管的领导班子成员承担主要领导责任,参与决策的班子其他成员承担重要领导责任。对错误决策提出明确反对意见而没有被采纳的,不承担领导责任。错误决策由领导干部个人决定或者批准的,追究该领导干部个人的责任。第九条对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进行问责,由有管理权限的党组织依据有关规定实施。各级党组织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可以向局党组、驻局纪检组提出问责建议。对领导班子、领导干部问责情况,应当报上级组织人事处备案。第十条各级党组织应当把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履职情况和网络意识形态责任落实情况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作为干部使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考核工作在局党组的统一领导下,由局机关相关处室具体实施。市委宣传部会同有关部门负责检查监督全市的落实情况。第十一条本实施细则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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