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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力注(管钓版)(徐求怎见四)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推进我市医疗保獐系统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工作.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叁过程记录信息的收集、保存.管理、使用,切实规范行政执法程序,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以及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瞪行行或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亶大执法决定法制串核制度的实施意见(粉府办发(2019)7号),市人艮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行致执法公示办法市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市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的通知B(华府办发(2021)16号)要求,第合我市医疔保障系境行政执法工作典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市各级医疗保障行玳部门的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工作.法律.法规、规章另
2、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三条本办法所称行或执法全过程记录,是指市、县两级医疗保障行改部门依法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检查,行政奖励和其他具体执法行为时,通过文字.音像等记录形式,刻行政执法的启动、调登取证,审核决定、送达执行等全过程进行记录.并全面系统归档保存的活动。不承担行政执法飘责的医疗保律内设机构在工作中可以参照本规定记录相关工作信息,发现违法城唳移交执法内设机构的,应将相关记录信息一并移交.第四条行政执诙全过程记录应坐桥合法,客观.全面的律则。第五条市、县两级医疔保障行政部门应当皓合本部门实际,醴立健全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根据法定执法程序.明嘀各类执法行为的记录内容、记
3、录方式,并严格按规定进行文字记录和音像记录,全面系统归畤保存,实现行政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第二章文字记录第六条文字记录,是指以纸质文件或者电子文件形式对行政执法话动进行全过程记录的方式,包括询问笔录、现场检查(I)笔录、笠定意见、行政执法决定书、送达回证等书面记录.第七条依职权启动执法程序的,应当对执法事项来源和立案情况等进行文字记录,依申请启动执法程序的.应当对执法事项的申请,补正,受理警情;兄进行文字记录。第八条行政执法调查取证环节应当对下列内容进行文字记录:-)行政执法人员的姓名、执法证号以及出示证件情况;。询问情况:S)现场检查(勘骁)情况;(四)谓取书证.衿证以及其他证据情宛
4、;)担样取迂情况:六检段.世测、检疫、器定、评审情况: -t)证据保全情况: )实柩行政强制措能情况:(九)告知当事人陈述.申辩、申请回邂、申请听证等权利以及当事人陈述、中辩、中请回迸,申请听证等情况;听证.论迂情况;应当记录的其他内容.第九条法制审核、条体讨论应当对下列内容进行文字记录:(一)承办人的处理赛议以及相关事实、证据、依据、自由萩量权适用等情况:承办机狗拟作出决定情况; )法制审核机构审核情况; E3)集体讨论情况:五行政执法机关负责人审枇情况:(六)应当记录的其他内容。第十条行政执法送达执行环节应当纪录下列内容:送达情况:(二)当事人履行行政执法决定情况:三)行政强制执行情况;四
5、没收非法财物处理情况:(五应当记录的其他内容。第十一条行敌执法文书是全过程记录的基本形式。市、县西级医疗保隙行政部门应当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就章的规定和省医疗保障局执法文书格式,推行行政执法文书电子化.第三注音像记录第十二条咨像记求,是指通过照相机、录,机、拨像机、执法记录仪、视频盅控等记录设备,实时对行政执法过程进行记荥的方式.第十三条市.县两级医疗保事行政部门对现场执法.调出取证、举行听证.SI和公告送达等容易引发争议的行政执法过程.应当进行音像记录。对交封扣押财产.强制拆除等直接涉及人身自由、生命徒旗、重大财产权拉的现场执法活动和执法办案场所,应当进行全过程无何斯音像记录.对其他执法环节
6、,文字记票能够全面有效记录执法行为的,可以不进行音像记录。第十四条市.县两级医疗保漳行政荀门应当结合本新门实际,摄制行或执法全过程,像记录清单,明贿本部门音像记录范四,并向社会公开.第十五条市.县两级医疗保獐行玳部门按照工作必济,厉行节约.性能造度.安全程定、适量终用的原则,配备音像记录设备.建谀询问宓和听证室等音像记录场所。第十六条咨像记录应当重点记录下列内容: -)行政执法现场环境以及行政执法人员检查.取证情况:*A.证人、第三人等现场有关人员的体貌特征和言行举止:(三)与行政执法相关的更要涉案物品及其主要特征,以及其他证明违法行为的证据:(四行政执法人员对有关人员、财物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
7、情况;(五)行政执法人员现场制作、送达行政执法文书的情况;六)应当记录的其他重要内容.第十七条音像记录过程中.行政执法人员应当时现场执法活动的胪间、地点、执法人员、执法行为和音像记录的记录重点等进行语者说明,并告知当事人及其他现场有关人员正在进行音像记录.第十八条需要对现场执法活动迸行全程无间断记录的,音像记录应当自到达执法现场开展执法活动片开始,至离开执法现场时结束。第十九条行政执法人员在进行音像记录过程中,因设备故障、天气恶劣、人为阻挠等客观原因中断记录的,重新开始记录时应当对中断原国选行语音说明;瑞实无法继续记录的.应当在现场执法结束后书面说明情况,并由落名以上执法人员签字。第四章管理与
8、使用第二十条市、县两线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健全音像记录设备和音像记录的管理制度,明瑞专门人员负责音像记录设备的存放.维护.保养.登记.管理以及音像记录的使用、归档.保存.第二十一条音像记录制作完成后,行政执法人员应当在2个工作日内将信息铺存至行及执法信息系饶或者专用存储器,实行一户式集中储存,音像记录标明案号、当事人姓名或者名班、承办人姓名等佶息,并定期进行异地备处.连埃工作、异地执法或者在水上、边远.交通不便地区执法,确实无法及时错存至行政执法信息系统或者专用存储器的.行政执法人员应当在返回单位后2个工作日内予以储存。执法卷宗快照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由内设执法机构(包括派出机构)自行维
9、中保管.第二十二条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文书,同步录音录像等费料他廛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国家.省.市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采取I录光盘,使用移动偌存介质等方式长期保存:(一)作为证据使用的:(二)当事人对行政执法行为提起行政复现或行政诉讼的:(三)当事人对现场执法行为提出异议或投诉的:(四)当事人或者现场其他人员阻碍执法、妨碍公务、暴力抗法的;(五)涉及更大突发事件、传体姓事件的:(六)重大、复杂.展也案件需要长期保存的。第二十三条市、县两殁医疔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对文字记录和音像记录资料的调取、使用程序及投杀等进行规定.第二十四条医疔保獐行政部门及其执法人员木律故意毁损或者剪卷
10、.初改原始音像记永,未羟批准不辨搜出附外提供或者通过互联网等传掂渠道发布音像记录。第二十五条因工作需要调用行攻执法全过程记录的,需经医疗保漳行政部】主要免费同志同意,并儆好登记。调阅归档记录资料必须按程序审批,任何个人不得私自调用已归档的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非医疗保障部门因工作密要,中请调取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档案信息的,应由分管局领导枇准,并做好登记.第五章责任追究第二十六条市、县两级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地反本办法,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楼照M贵州省行政执法过错费任追究办法市行政错案何资追贵办法试行有关规定追究费任:未用行或者未按要求履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职责的;因设备使用人员故意或重大过失,导致音像记荥救毁、丢失,造或产量后果的; .)未核照规定储存音像记录,迨成严重后果的:(四故意段枷或者剪接,剧改原始音像记录的:调用记录管理不当造成记录毁损、玉失的;(六)未经批准,擅自对外提供或者通过互联网等传播渠道发布音像记录的:其他设反相关规定,造成产更后果的。第二十七条泄露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记录的,应当严格按照保密工作的有关规定和权限迸行管理,第六章附则第二十八条才、本法自印发之日起16行。市医疗保障局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试行J(毕市医保发(2019)23号)同时废止,国家、省和市有最新规定的,从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