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镇2022年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提升工作实施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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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镇2022年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提升工作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市、县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 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决策部署,进一步优化农业生产的组织 方式,培育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加快现代农业经营体系建 设步伐,推动农业现代化高质量发展。结合当前我镇专业合作 社发展实际,特制定本方案。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 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以及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农 村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农业现代化高质量发展目标,坚持 以农民为主体,以规范发展和质量提升为重点,加强示范引领, 优化扶持政策,强化指导服务,不断增强农民合作社经济实力、 发展活力

2、和带动能力,充分发挥其服务农民、帮助农民、提高 农民、富裕农民的功能作用,为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加快农业 农村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撑。二、基本原则(一)坚持依法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是合作社规范 化建设的法律依据,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章程制定、组织形式、 民主管理、财务制度、盈余分配等应该遵照该法,在充分发挥 市场配置资源决定性作用的基础上,强化政府对法律法规政策 落实的督促检查,促进农民合作社规范治理、信用自治、有效 运行。(二)坚持政府引导、农民主体。以农户为主体,在融资 贴息、政策保险、农业项目等方面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支持和 引导懂农业、爱农民、爱农村的外出务工农民、复员退伍军人、 大中专毕业生返

3、乡创办专业合作社。鼓励农民依靠自身力量从 事适度规模生产活动。(三)坚持龙头带动、积极稳妥。结合粮油和主导产业发 展实际,充分发挥龙头企业带动作用,积极推行“龙头企业+ 合作社+家庭农场”发展模式,引导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与龙 头企业建立利益联结,在实践中大胆探索和认真总结农民专业 合作社发展经验。通过培育示范社,规范运作行为,强化民主 管理,增强凝聚力,提升带动力,积极引导和促进农民专业合 作社健康发展。(四)坚持统筹协调。更好地发挥政策引导扶持作用,建 立协同推进工作机制,合作社各相关指导部门依法依规履行职 责,形成支持发展的合力。农业农村、发改、财政、水利、市 场监管、税务、供销、金融等

4、部门要加强对合作社的指导、扶 持和服务,落实和完善扶持政策,引领我镇农民合作社做强做 大。三、总体目标围绕生态茶、生猪、蔬果、牛羊、食用菌、家禽、中药材 等特色优势产业,强化龙头企业带动,加大政策扶持力度,优 化利益联结机制,加快推动专业合作社示范社的培育和高质量 发展,分行业、有重点、育典型,规范提升农民专业合作社。 2022年末,全镇专业合作社达76家以上。四、重点工作(一)开展“空壳社”专项清理。专项清理工作实行属地 管理,由镇农业服务中心牵头,各村(社区)具体组织实施, 及时对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发现异常情形、群众反映和举报存 在问题的农民合作社进行全面梳理分析,依法依规清理。市场 监管

5、部门将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发现异常情形的农民合作社名 单,共享给同级相关部门,各部门分别负责涉及其业务领域或 领办创办的农民合作社清理整顿工作。对无农民成员实际参与、 无实质性生产经营活动、因经营不善停止运行的农民合作社, 引导自愿注销;对有生产经营活动、运行管理不规范的农民合 作社,指导规范办社;对规范运行、发展遇到困难的农民合作 社,及时跟踪帮扶。各村(社区)需在每月25日将“空壳社”清理开展情况相 关资料报镇农业服务中心农技站。(二)规范财务管理。指导农民合作社规范会计核算,及 时向相关部门报送会计报表,定期公开财务报告。依法为每个 成员建立成员账户,记载成员的出资额、量化的公积金份额、

6、与本社交易量(额)等。财政补助形成的财产应依法量化到每 个成员,农民合作社解散、破产清算时按照相关办法处置。(三)合理分配盈余。农民合作社应按照法律和章程制定 盈余分配方案,经成员(代表)大会批准实施。可以从当年盈 余中提取公积金,用于弥补亏损、扩大生产经营或转为成员出 资。可以按章程规定或经成员(代表)大会决定,在提取可分 配盈余之前列支为农民合作社提供管理、技术、信息等服务或 作出突出贡献的成员报酬或奖励。按照成员与所在农民合作社 的交易量(额)比例返还可分配盈余,返还总额不低于60虬(四)推进示范社三级联创。推进国家、省、市级示范社 三级联创,根据各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评定及监测办法,实行

7、 动态管理,及时淘汰不合格示范社,引领带动农民合作社规范 发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农民合作社不得评定各级示范社。(五)推进合作与联合发展。促进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融合发展,加强农业社会化服务,带动农户发展规模经营。支 持社场联合,引导家庭农场组建或加入农民合作社,开展统一 生产经营服务,由“单打独斗”向“抱团发展”转变。支持社 社联合,鼓励同业或产业关联的农民合作社在自愿前提下依法 组建联合社,采取共同出资、共创品牌、共享利益等方式开展 联合合作,扩大经营服务规模,形成一批经营规模大、产品质 量优、品牌叫得响、带动能力强的区域性、行业性农民合作社 联合社。进一步延长产业链,促进单一的生产、销

8、售向产、供、 销、运等全链条发展,增强市场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提升价 值链、完善利益链,实现利益共享、风险共担。(六)增强服务带动能力。支持农民合作社加强农产品初 加工、冷藏保鲜、仓储物流、市场营销等关键环节能力建设。 支持农民合作社开展农业生产托管,为小农户和家庭农场提供 农业生产性服务。鼓励支持农民合作社采取“龙头企业+合作社 +家庭农场” “农民合作社+电商+农户”等模式,通过合同价收 购、盈余返还、股金分红、土地流转收入、劳务收入等方式, 与其成员、周边农户建立稳定的合作发展关系与紧密的利益联 结关系,让农户分享更多的产业增值收益,实现风险共担、利 益共享。五、保障措施(一)强化组织领

9、导。镇党委、政府、合作社联席会成员 单位要高度重视农民合作社的规范发展和质量提升工作,制定 扶持政策,增加资金投入,加强指导服务。充分发挥好县级农 民合作社发展联席会议作用,建立农业服务中心牵头,成员单 位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合力推进的工作机制,统筹指导、协 调推动农民合作社高质量发展。(二)加大财政扶持。要结合本镇实际,从镇财政或统筹 整合资金中重点支持发展带动强的农民合作社示范社。财政加 大对农民专业合作社政策扶持力度,财政涉农整合资金向农民 专业合作社倾斜,符合申报条件的农业项目要优先安排,新增 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要重点扶持,按年度安排资金兑现奖补资金。(三)完善金融服务。金融机构要加大对

10、农民专业合作社 的信贷支持,创新农民专业合作社信用贷款产品和服务模式, 优化贷款审批流程,合理确定贷款额度、利率和期限,有效满 足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合理信贷需求。金融机构要拓宽涉农贷款 抵(质)押物范围,积极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以农村土地承包经 营权、宅基地、林权以及农机具、存货、订单等产权使用权抵(质) 押创新业务。(四)加强人才培育引进。依托高素质农民培育工程,每 年优先安排市级以上农民合作社示范社理事长参加培训,鼓励 支持农民工、大中专毕业生、退伍军人、科技人员等各类返乡 下乡人才领办创办农民合作社。鼓励有条件的农民合作社聘请 职业经理人,提高经营管理水平。支持涉农院校为农民合作社 培养专业人才。(五)强化宣传引导。充分发挥电视、广播、网络等新闻 媒体作用,采取印发宣传资料、举办培训班等方式,广泛宣传 相关法律法规、扶持政策等,为农民合作社高质量发展营造良 好的社会环境。(六)强化监管督导。各村(社区)要高度重视,明确专 人负责农民合作社规范提升工作,并于11月30日前将全年工 作开展自查报告报镇农业服务中心。年底由县农业农村局、县 市场监督管理局组成督查组,对和村(社区)合作社规范建设 情况进行全面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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