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互联网+监管”工作方案.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2023年“互联网+监管”工作方案.docx(10页珍藏版)》请在课桌文档上搜索。
1、2023年“互联网+监管”工作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关于“互联网+监管”工作要求,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政府监管效能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发12022)6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22)2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互联网+监管”工作推进方案的通知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互联网+监管”工作推进方案的通知工作部署,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一、工作目标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依托市“互联网+监管”系统,全面整合监管资源,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推动构建系统联通、多级联动、规范高效、智能
2、精准的“互联网+监管”体系,推动信用监管、非现场监管、审管联动、综合监管“一件事”取得成效,监管行为由碎片化向集成化转变、由分段式向闭环式转变、由粗放型向智慧型转变、由事后被动应对向事前风险防控转变。二、重点任务(-)统一事项管理,夯实“照单监管”基础1 .规范全市监管事项。按照国家“互联网+监管”系统监管事项目录清单、检查实施清单及监管行为信息要素要求和国家“互联网+监管”系统监管事项目录清单及检查实施清单编码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加强监管事项清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及监管事项清单中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清单的融合,各部门对自建监管业务系统进行事项标准化改造,确保与
3、“互联网+监管”系统中监管事项统一;暂不能进行事项标准化改造的,可按照法定依据同源的原则,逐一实现与“互联网+监管”系统中监管事项匹配对应,并及时在“互联网+监管”系统中认领和更新监管事项,逐步实现“清单之外无监管”。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局、市委编办(依职权事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任单位:市直有关部门(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提升监管效能2 .推进综合监管“一件事”。依托省、市“互联网+监管”系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系统,聚焦跨区域、跨部门、跨层级监管的同一类监管对象,将有关联的多个监管事项整合为“一件事”,重点推进校车安全监管一件事、校园食品安全监管一件事、电梯监管一件事、医疗美容机构
4、监管一件事等。围绕监管对象全覆盖、监管内容全要素、监管流程全闭环、监管执法全协同、监管数据全共享、监管结果全公开,实施监管业务流程革命性再造,确定监管事项清单、建立监管对象名录、明确综合监管内容、优化再造监管程序、制定综合监管制度、完善监管措施方式,进一步提高事中事后监管整体效能。牵头单位:市教育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卫健局;责任单位:市直有关部门3 .探索审管联动。按照“谁主管、谁监管”原则,健全审管衔接机制,实现审批与监管信息实时共享。围绕中、高频政务服务事项,明确审批部门、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管职责与边界,梳理制定全市第一批审管联动事项清单,依托市“互联网+监管”系统建立审管信息主动归集和
5、交流互动模块,实现部门之间审批与监管信息互认、共享、共用,坚决杜绝一放了之、只批不管等问题。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市直有关部门(三)加快系统应用,创新监管方式4 .深化系统对接。根据国家标准及对接规范,以市“互联网+监管”系统为枢纽,实现全市监管系统对接联通,没有监管执法系统的部门,利用市“互联网+监管”系统开展监管执法,逐步建立权责明确、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简约高效的事中事后监管体系。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市直有关部门5 .规范监管数据汇聚。各部门开展行政检查、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等业务时,应及时通过市“互联网+监管”系统和部门自建系统录入归集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
6、制和其他行为信息,确保监管数据“应录尽录、应汇尽汇”。建立常态化规范数据汇聚保障机制,定期通过后台实时分析数据汇聚情况,发现异常及时通报,提升监管行为数据质量。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市直有关部门6 .开展信用监管。推动信用分级分类信息、联合惩戒信息和红黑名单信息在相关监管业务系统中的应用,实现信用监管行为数据的汇聚。建立信用监管风险监测模型,对信用监管行为开展大数据分析,及时发现信用监管存在的风险,并反馈至相关监管部门,实施有效的信用监管。牵头单位:市发改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市直有关部门7 .探索非现场监管的应用创新。利用摄像头、物联网、无人机、卫星遥感等
7、技术,鼓励各部门探索非现场监管应用场景,推动适合非现场监管的事项向“不见面监管”的“云检查”转变,统一接入如市场监管部门“明厨亮灶”、电梯等摄像头视频资源,实现视频在线调取,开展远程监管工作。牵头单位:市城市运行管理中心、市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四)强化数据支撑,提升“精准监管”能力8 .建设监管数据平台。按照国家数据标准,建设市“互联网+监管”数据平台,回落归集各部门通过市“互联网+监管”系统监管数据,完善监管事项目录清单库、监管对象信息库、执法人员信息库、监管行为信息库、投诉举报信息库、信用信息库、知识库、案例库。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市直有关部门9 .推进监
8、管数据交换共享。严格按照国家数据标准,持续推送监管数据,及时修复未通过质检的错误数据并重新上报。市“互联网+监管”数据平台对归集的数据进行分类治理,通过市大数据共享交换平台为各部门风险预警、精准监管、综合分析、领导决策提供数据支撑服务。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市直有关部门(五)推进信息公开,实现对监管的“监管”10 .及时发布监管动态和曝光台信息。及时在省“互联网+监管”系统服务门户、工作门户发布监管动态和曝光台信息,各市直部门每月发布监管动态不少于2条、曝光台信息不少于1条。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市直有关部门11 .加强“互联网+监管”工作绩效评估。根据市政府工作要求,
9、在事项梳理、系统建设、系统对接、数据汇聚等方面,全面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建立健全监督考核机制,依托市“互联网+监管”数据平台,对各部门系统应用情况、数据报送情况、“互联网+监管”重点工作落实情况等实施监督检查,确保各项工作取得实效。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市直有关部门三、组织实施(-)提高政治站位。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把“互联网+监管”工作放在重要位置,细化工作措施,倒排时间表,明确责任人,确保各项工作按时间节点取得实效。各市直有关部门要积极探索监管创新应用场景,注重面上推进与点上突破相结合,打造一批特色监管应用。各业务部门要与上级部门加强交流沟通,及时解决监管应用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10、(二)强化创新突破。要将“互联网+监管”工作与监管业务工作紧密结合,大胆创新,打造特色。同时,加大总结推广力度,将工作中形成的特色亮点及时进行宣传,营造良好改革氛围。(三)强化保障措施。“互联网+监管”是政府职能转变的重要内容,是创新监管方式、提升监管效能的重要抓手。各部门要加强保障,为“互联网+监管”提供人财物支撑,统筹安排好人员力量、经费保障和相关软硬件设备设施等。附件:“互联网+监管”重点任务分解表附件“互联网+监管”重点任务分解表序号重点任务工作内容牵头单位责任单位完成时限推动信用分级分类信息、联合惩戒信息和红黑名单信息在相关监管业务系统中的应1开展信用监管用,实现信用监管行为数据的汇
11、聚。建立信用监管风险监测模型,对信用监管行为开展大数据分析,及时发现信用监管存在的风险,并反馈至相关监管部门,实施有效的信用监管。市发改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行政审批局市直有关部门2023年3月底利用摄像头、物联网、无人机、卫星遥感等技术,鼓励各部门探索非现场监管应用2支撑非现场监管场景,推动适合非现场监管的事项向“不见面监管的云检查”转变,统一接入如市场监管部门明厨亮灶”、电梯等摄像头视频资源,实现视频在线调取开展远程监管工作。市城市运行管理中心、市行政审批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3月底按照谁主管、谁监管原则,健全审管3探索审管联动衔接机制,实现审批与监管信息实时共享。围绕中、高频政务
12、服务事项,明确审批部门、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管职责与边界,梳市行政审批局市直有关部门2023年1月底理制定全市第一批审管联动事项清单,依托市互联网+监管系统建立审管信息主动归集和交流互动模块,实现部门之间审批与监管信息互认、共享、共用,坚决杜绝一放了之、只批不管等问题。按照国家互联网+监管系统监管事项目录清单、检查实施清单及监管行为信息要素要求和国家互联网+监管系统监管事项目录清单及检查实施清单编码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加强监管事项清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随机抽查事项清市行政审批局、单及监管事项清单中行政检杳、行政处罚、4规范全市监管事项行政强制等清单的融合,各部门对自建监管业务系统进行事项标准化
13、改造,确保与互联网+监管系统中监管事项统一;暂不能进行事项标准化改造的,可按照法定依据同源的原则,逐一实现与互联网+监管系统中监管事项匹配对应,并及时在“互联网+监管”系统中认领和更新监管事项,逐步实现清单之外无监管。市委编办(依职权事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直有关部门2022年12月底5规范监管数据汇聚各部门开展行政检查、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等业务时,应及时通过市互联网+监市行政审批局市直有关部门2023年6月底6建设监管缄平台管系统和部门自建系统录入归集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和其他行为信息,确保监管数据”应录尽录、应汇尽汇”。建立常态化规范雌汇聚保障机制,定期通过后台实时分析数据汇聚情
14、况,发现异常及时通报,提升监管行为数据质量。按照国家数据标准,建设市互联网+监管数据平台,回落归集各部门通过市互联网+监管系统监管数据,完善监管事项目录清单库、监管对象信息库、执法人员信息库、监管行为信息库、投诉举报信息库、信用信息库、知识库、案例库。根据国家标准及对接规范,以市互联网+监管”系统为枢纽,实现全市监管系统市行政审批局市直有关部门2023年3月底7深化系统对接对接联通,没有监管执法系统的部门,利用市互联网+监管系统开展监管执法,逐步建立权责明确、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简约高效的事中事后监管体系。市行政审批局市直有关部门2023年6月底8推进监管数据交换共享严格按照国家数据标准,持续
15、推送监管数据,及时修复未通过质检的错误数据并重新上报。市“互联网+监管”数据平台对市行政审批局市直有关部门2023年6月底归集的数据进行分类治理,通过市大数据共享交换平台为各部门风睑预警、精准监管、综合分析、领导决策提供数据支撑服9及时发布监管动态和曝光台信息务。及时在省互联网+监管系统服务门户、工作门户发布监管动态和曝光等言息,各市直部门每月发布监管动态不少于2条、曝光台信息不少于1条。根据省政府、市政府工作要求,在事项梳理、系统建设、系统对接、数据汇聚等方面,全面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建立健全监市行政审批局市直有关部门长期开展10加强互联网+监管”工作绩效评估督考核机制,依托市互联网+监管”数
16、据平台,对各部门系统应用情况、数据报送情况、”互联网+监管”重点工作落实情况等实施监督检查,确保各项工作取得实效。市行政审批局市直有关部门2023年3月底依托省、市“互联网+监管系统、双11推进综合监管一件事“随机、一公开”监管系统,聚焦跨区域、跨部门、跨层级监管的同一类监管对象,将有关联的多个监管事项整合为一件事,重点推进校车安全监管T捋、校市教育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卫健局市直有关部门2023年12月底园食品安全监管T修、电梯监管一件事、医疗美容机构监管T牛事等。围绕监管对象全覆盖、监管内容全要素、监管流程全闭环、监管执法全协同、监管数据全共享、监管结果全公开,实施监管业务流程革命性再造,确定监管事项清单、建立监管对象名录、明确综合监管内容、优化再造监管程序、制定综合监管制度、完善监管措施方式,进一步提高事中事后监管整体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