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2023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docx

上传人:夺命阿水 文档编号:179472 上传时间:2023-02-06 格式:DOCX 页数:4 大小:15.82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关于进一步加强2023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4页
关于进一步加强2023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4页
关于进一步加强2023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4页
关于进一步加强2023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4页
亲,该文档总共4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关于进一步加强2023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关于进一步加强2023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docx(4页珍藏版)》请在课桌文档上搜索。

1、关于进一步加强2023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春节临近,为认真落实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加强烟花爆竹旺季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和关于深刻吸取栖霞市五彩龙投资有限公司笏山金矿1.10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部署要求,深刻吸取事故教训,确保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现就做好2023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认清形势,进一步增强做好烟花爆竹安全监管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我市即将进入烟花爆竹经营和运输的旺季,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经营行为和事故也进入易发多发时期,安全生产不确定因素明显增多,对此,各镇、街道办事处,各有关部门要提高认识,进一步增强做好烟花爆竹安全

2、生产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按照省、市有关文件部署要求,以更加严谨的态度、更加扎实的措施、更加务实的作风,认真吸取事故教训,切实做好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严防各类烟花爆竹事故的发生。二、迅速行动,深入开展烟花爆竹经营、储存、运输和燃放环节安全专项检查。各镇、街道办事处,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市安委会关于在全市开展安全隐患拉网式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的紧急通知(青安(2021)1号)部署要求落实烟花爆竹旺季安全监管措施,针对烟花爆竹经营旺季安全生产特点,明确检查内容,细化工作方案。应急部门要从严查处未经许可批发、零售烟花爆竹行为和出租、出借、转让、买卖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行为;严

3、厉打击批发企业违反“六严禁”、零售店(点)违反“三严禁”行为和在仓库内拆箱、组装、包装等违法违规行为,坚决关闭取缔属于“两关闭”范畴的零售店(点)。要会同公安部门加大对烟花爆竹经营企业落实流向登记制度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流向登记不全不能证明合法来源渠道的烟花爆竹,一律按非法烟花爆竹依法没收,并由公安部门组织销毁处置。公安部门要加强道路运输烟花爆竹的监督检查,严厉查处无证运输和“一证多运”“少开多运”等违法违规运输行为;要严格审批大型焰火燃放活动,严格审查燃放作业单位资质、作业人员资格;依法查处违法违规燃放行为,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制贩、储存烟花爆竹犯罪活动。交通运输部门要强化对烟花爆竹承运单位、

4、运输车辆及驾驶员、押运员的监管,依法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运输行为。要加强客运安全监管,严禁旅客随身携带烟花爆竹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市场监管部门要组织开展烟花爆竹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依法严肃查处经营不符合强制性标准、假冒伪劣产品行为,对产品质量违法行为,依法给予处罚。其他烟花爆竹安全监管部门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要结合职责,做好烟花爆竹安全监管检查工作。三、立即开展集中排查,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销售运输燃放行为。各镇、街道办事处,各有关部门要立即组织开展打非”联合执法,对辖区内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业户的场所进行拉网式排查,突出禁放区域、行政区域交界地带、闲置厂房等场所,尤其对具有制造烟花爆竹传统的村居要明

5、查暗访,加强巡查,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行为。对排查发现的非法生产经营行为,要追踪溯源,彻底查清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等非法生产原材料的来源,彻底查清非法供应、制作和销售的地下团伙,斩断非法利益链条,全面打压非法生产、经营、销售、运输、燃放烟花爆竹的生存空间。要严格执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依法加强对涉嫌犯罪的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刑事责任追究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2)116号),对组织参与非法生产、经营、销售、运输烟花爆竹的人员,及时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诉,定罪量刑。四、有关工作要求(一)各镇、街道办事处,各有关部门要把打击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经营行为,强化旺季安全监管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任务,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措施落实到位,确保烟花爆竹专项整治活动出成效。(二)各级相关职能部门要密切配合协作,形成工作合力,综合运用舆论宣传、举报奖励、行政执法、联合惩戒等手段,坚决防范涉及烟花爆竹的各类事故发生,为人民群众欢度春节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三)请各镇、街道办事处,各有关部门单位于2021年3月3日前将2021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总结通过金宏报送至“市应急管理局危险化学品科工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在线阅读 > 生活休闲


备案号:宁ICP备20000045号-1

经营许可证:宁B2-20210002

宁公网安备 6401040200098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