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明火注意事项.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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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明火注意事项1、现场生产、生活用明火均应经主管消防的领导批准,任何人不得擅自用明火。使用明火时,要远离易燃物,并备有消防器材。2、现场实行用火许可证制,使用明火必须取得许可证,写明责任人,及用火期限等。3、锅炉房烟囱临近房顶的易燃材料处采取隔离措施,并在烟囱上装防火帽。4、使用木材烧火时,要有人看管,不准用易燃油料点火,用火完毕后要认真熄火,并派专人看守,以防复燃。5、冬季施工室内取暖或建筑物室内保温用火,都要经消防人员检直,办理用火手续。6、现场从事电气焊接操作的人员均应受过消防知识教育,持有操作合格证,在作业前要办理用火手续,并应配备适当的看火人员,看火人员随身应有灭火器具,在焊接的过程中不得撤离岗位.7、现场冬期施工时保温采用的编织草袋属易燃物,应远离火源单独存放。8、现场材料堆放的防火要求:木材堆放不宜过多,垛之间应保持一定防火距离。木材加工的废I斗要及时清理,以防自燃。9、库存易燃、易暴物品的仓库应设在地势较底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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