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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全市“排隐患、拆违建、保安全”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和中共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精神,严格落实住建部关于进一步加强违法建设治理工作的通知和省住建厅省城市建成区违法建设专项治理工作五年行动方案有关要求,全面清查处理建成区违法建设,坚决遏制新增违法建设,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按照市政府统一部署,制定开展“排隐患、拆违建、保安全”专项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和省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
2、定实施细则,认真落实“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在全市深入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违法建设大整治。全面做好全市范围内的违法建设及危旧房屋拆除治理,重点加强“四无”生产经营企业、小工厂、小作坊、租赁场所及“三合一”场所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工作。要以铁的决心、铁的手腕、铁的措施强力推进,做到专项行动全覆盖、无缝隙、无盲点,从根本上消除各类安全隐患,持续提升安全生产风险防控能力,改善城乡人居环境,切实织鉴定,该腾空的腾空,该拆除的坚决拆除,该维修的及时维修,该监控的加强监控。排查工作要确保全覆盖、无遗漏,排查发现安全隐患的一律组织鉴定,鉴定危房一律入档。对排查中发现安全隐患的危房,一律不准出租经营、不得用
3、作公共场所。排查重点突出建设质量差、主体结构损坏严重、超负荷使用的房屋、年代久远房屋、农民自建房屋及私自加层房屋等。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房屋,必须立即组织人员撤离,并设立安全警戒标志,全面落实日常巡查制度和网格化管理制度,实行动态监管、隔离管理。对鉴定为C、D级危房的,要尽快采取修缮、加固、新建等方式予以改造治理,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责任单位:三区、房管局、建设局、综合执法局)3 .“四无”生产经营单位整治方面。以“四无”(无合法场所、无照无证、无安全保障、无环保措施)生产经营单位为重点,对全市所有行业领域,特别是小工厂、小作坊等生产经营单位,进行一次地毯式排查,突出事故多发行业领域
4、和安全隐患相对集中区域,突出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和劳动密集型企业,全面掌握“四无”生产经营单位底数,坚持不走过场、不留死角、不打折扣,确保排查率、录入率、抄告率100%。对排查发现的“四无”生产经营单位,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对无照无证的生产经营补照补证,对环保、食品安全、消防不达标的一律依法取缔。(责任单位:三区、市场监管局、环保局、消防支队)4 .租赁场所及“三合一”场所安全整治方面。对全市租赁场所、“三合一”场所(住宿与生产、仓储、经营等使用功能违章混合设置在同一空间内的建筑)、废旧品收购点等开展拉网式排查,摸清底数,建立名册和隐患台账,形成基础数据库,实行常态化统一管理。严格按照消
5、防安全标准要求,大力推进“三合一”场所“硬隔离”,租赁场所实体墙分隔、电气线路改造。对存在消防安全违法行为的、拒不配合整改的和发生火灾事故的,实行“零容忍”,一律刚性执法、刚性问责。深入开展治安乱点排查整治行动,加强对流动人口违法犯罪苗头、隐患排查和高危人员的动态管控。全面排查租赁场所(含房屋出租),落实房东、业主主体责任。开展多种形式消防宣传教育培训,组织工作人员分片包干、进村入户,不间断开展巡查、宣传,切实提升相关人员消防安全知晓率和逃生自救能力。(责任单位:三区、商务局、消防支队、房管局)5 .安全生产隐患集中整治方面。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针对危
6、险化学品、工业重点、交通运输、建设施工、公共场所、城市公共设施、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公共消防等事故多发易发领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检查。检查要突出重点部位、重点环节、重点岗位和重点工艺,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明确责任人员和措施立即整改。对暂时不能整改的隐患和问题,要制定并落实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限期整改、跟踪落实。对存在重大隐患、不能保证安全生产的,要坚决停产整顿。对企业及有关责任人未履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法定责任的,依法依规严肃查处,确保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责任单位:三区、安委办等职能单位)(二)明确任务分工按照“三区牵头排查、部门联动执法”的原则,成立城区三
7、个片区专项行动小组,各相关单位各司其职,全力配合,强力推进。具体分工如下:三区:负责组织协调国土、规划、消防、建设、安监、环保等部门开展专项行动,按照网格化管理要求,负责对辖区内涉及专项行动整治内容的各类问题进行排查摸底,逐一梳理问题,建立台账实行销号管理。国土局:负责依法对未取得土地手续的违法建设和违法圈地行为进行确认处理,排查整治在耕地内擅自建房、挖沙取土、堆放废弃物以及在临时用地上修建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等情况。规划局:负责对全市范围内违反城乡规划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各类违法建设进行确认。建设局:负责依法对未办理施工许可等手续擅自开工建设的违法行为进行确认和处理,排查整治在建房屋建
8、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隐患。市场监管局:负责依法对无证经营、擅自出租或转让证照、超范围经营、擅自变更许可事项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调查处理,对不具备特定条件的住所(经营场所)或者利用非法建筑、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等从事经营活动的行为,进行排查并联合有关部门进行处理。公安局:负责依法对租赁场所、“三合一”场所及废旧品收购点进行排查掌握,加强日常治安管理,保障整治行动执法安全、维稳等工作。消防支队:负责对租赁场所、“三合一”场所、生产经营等人员密集场所和可燃易燃物料堆放场地消防安全隐患进行排查、清理和整治。房管局:负责依法对房屋租赁进行管理,规范租赁市场、对租赁场所的安全及消防工作等方面落实情况进行
9、排查处理,对城镇危旧房进行鉴定。安监局:负责排查重点范围安全生产情况,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综合执法局:负责依法对职责范围内的违法违章建设进行集中拆除。环保局:负责依法对排查范围内环保措施未达标情况进行处理。税务局:负责对已排杳出的非法圈地、非法经营场所的土地使用缴税情况进行处理。商务局:负责依法对废旧品收购场所进行清理整治。三、实施步骤(一)排查摸底阶段(年11月1日一年11月30日)三区会同各部门、各单位深入排查各类隐患,对排查出的问题登记造册,梳理汇总隐患问题清单,制定专项整治行动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工作标准、工作内容、完成期限。根据前期排查情况,梳理一批重点难点任务列入专项行动,明确牵
10、头领导、责任部门、责任人、工作要求和完成期限。(二)集中整治阶段(年12月1日一年5月31日)按照“谁所有、谁负责、谁整治,谁经营、谁负责、谁整治”的原则,集中优势力量,深入推进“排隐患、拆违建、保安全”专项行动;建立健全专项行动台账,分阶段、分区域、分子项列出重点项目和推进措施,确保完成专项行动整治任务。(三)巩固提升阶段(年6月1日一长期)认真总结经验教训,梳理好的方法、好的措施,健全落实长效机制,按照网格化管理相关要求,进一步巩固整治工作成果,使“排隐患、拆违建、保安全”工作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切实加强日常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防止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反弹回潮,坚决杜绝发生新的事故。四、
11、保障措施(一)认清账势,加强领导。成立市政府常务副市长为组长,分管副市长为副组长,各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见附件),指导推进专项行动各项工作。各单位要把专项行动作为当前最紧迫的一项政治任务,制定工作方案,严格落实责任,集中精干力量,明确推进措施,确保专项行动深入开展、抓紧抓实。(二)建立台眯,强化监管。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排查梳理隐患问题,制定隐患问题清单,建立工作台账,加强分类监管,明确整治措施,倒排整治工期。对整治情况要逐一进行验收复查。各区要逐个社区、逐个场所排查登记。相关单位要加强对停产整顿、关闭取缔门面、单位、企业的监督检查,强化现场管控,落实专人盯守,严防明停暗开、假停假改和死灰复燃。(三)紧密配合,严格执法。三区、公安、国土、规划、建设、消防、安监、综合执法、市场监管等部门要加大执法力度,对违法违规建设的、违法出租转租的房屋等必须全面清理,危险化学品“三违”、重大突出火灾隐患、建筑施工“三抢”、“开墙打洞”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重点查处。执法中不得流于形式,浮于表面,要依责加强对事故发生单位调查处理及防范措施落实情况的检查,凡是有安全隐患的建筑、厂房,尤其是工业大院,一律关停整顿,真正做到“法立,有犯而必施;令出,唯行而不返”,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