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进一步压缩企业开办时间的实施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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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全市进一步压缩企业开办时间的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压缩企业开办时间的意见(国办发号)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压缩企业开办时间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政办发O)号)精神,进一步改善营商环境,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压缩企业开办时间的决策部署,以企业和社会公众迫切希望解决的效率低、环节多、时间长等突出问题为导向,统一工作标准和工作要求,依法推进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工作,强化责任落实,提高服务效能,增加透明度和可预期性,持续提升我市企业开办便利度,为市场主体添活力,

2、为人民群众增便利。(二)工作目标。大力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创新工作模式,优化工作流程,进一步简化企业从设立到具备一般性经营条件所必须办理的环节,压缩办理时间。年月底,我市全面实现企业开办时间压缩至5天(指工作日,下同)以内。到年底前,积累经验,形成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工作长效机制和制度规范,统一相关评价标准,持续提升我市企业开办便利度。二、工作任务(一)压缩企业设立登记时间。市场监管部门要巩固和扩大“多证合一”改革成果,进一步完善部门间协调和信息共享机制,逐步建立公平竞争和便捷透明的登记审查制度,全面推行“审核合一、一人通办”登记制度,大力推进企业名称自主申报登记管理改革,广泛推行企业登记全

3、程电子化应用,努力提升无纸化、智能化程度,进一步精简企业登记文书表格材料。将办理企业设立登记的时间压缩至2天以内。(二)压缩公章刻制时间。公安部门要严格落实国务院关于第三批取消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O号)和工商总局等十三部门关于推进全国统一“多证合一”改革的意见(工商企注字()号),取消公章刻制审批,实行公章刻制备案管理,并将其纳入“多证合一”改革涉企证照事项目录,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采集相关信息,推送至共享平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在办理企业登记事项的行政服务场所或者共享平台以及政务服务网工商登记企业端口公布公章制作单位目录,由申请人自主选择公章制作单位。公章制作单位应在0.5

4、天以内完成印章刻制,并按照规定向公安机关备案。严禁指定公章制作单位制作公章,严禁要求企业前往公安机关办理公章刻制备案。(三)压缩申领发票时间。税务部门要进一步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多证合一”改革的指导意见(国办发O号)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多证合一”改革工作的通知(政办发O号),对已在登记机关领取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的企业,不再单独进行税务登记,采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进行登记管理。进一步优化发票申领程序,压缩发票申领时间,将新办企业首次办理申领发票的时间压缩至2天以内。(四)提高企业社会保险登记服务效率。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多证合一”改革工作的通知(政办发

5、O号)要求,人社部门要进一步扩大“多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效果,不再单独核发社会保险登记证,取消社会保险登记证的定期验证和换证制度,逐步采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进行登记管理。进一步完善数据共享和应用机制,做好企业社会保险登记和职工参保登记业务的衔接,推动职工参保登记业务网上办理,办理时间压缩至05天以内,为企业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登记服务。(五)实施流程再造,大力推行“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按照“四办”改革要求,再造业务流程、简化办事环节,依托强有力的信息化手段,实现企业开办事项相关数据的共享交换。将申请人先后向各部门提交材料的传统办事流程,再造为一次提交、同步办理、信息共享、限时办结的“一窗受理、

6、集成服务”流程。各相关单位要积极落实主体责任,充分释放“多证合一”改革红利,大力推进业务流程再造,强化部门间的信息共享和业务对接,切实改变部门分头各自办理业务的现状,提升企业办事的实际体验。积极推进电子营业执照在“互联网+”环境下跨区域跨领域跨行业应用。(六)建立完善评价机制。待全国统一标准的营商环境评价体系建立后,由市发改委、市统计局针对我市企业开办等情况进行试评价,逐步建立压缩企业开办时间的长效机制和制度规范,形成常态化评价体系。三、实施步骤(一)推进信息互联共享(年月日前)。市场监管、公安、税务、人社等部门要按照各自省级部门的标准和要求加快完成本系统流程再造和各自业务系统的升级改造,按照

7、工作和技术要求实现部门间信息共享。各相关部门要加强联系对接,明确部门间系统对接方式,按技术标准改造涉及的业务系统,充分利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政务服务网、政务服务网和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等信息和网络平台,增强数据共享交换功能,开放数据接口,完善平台接入,畅通信息在部门间的推送、反馈、公示,加快实现跨部门、跨层级、跨地域信息共享。(二)开展业务培训和窗口建设(年月日前)。各相关部门要积极参加10月上旬召开的全省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工作推进和业务培训会,加大业务培训力度,使窗办事人员能熟知政策、熟悉流程、通晓业务。为确保改革工作能够按计划、按程序开展,应召集业务人员和窗口办事

8、人员认真开展系统测试,通过不同程度的测试,进一步修改完善压缩企业开办时间业务系统。10月20日前完成线上线下办理业务的各项准备工作。(三)全面实现工作目标(年12月底前)。根据省上10月底上线运行压缩企业开办时间业务系统的要求,全面实现我市企业开办时间压缩至5天的目标。1112月广泛开展跟踪调研,根据我市的实际运行情况,建立完善的制度规范和工作督查机制。四、组织保障(一)加强组织领导,扎实推进工作。全市要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主体责任,抓好贯彻落实。按照“强化政府责任,落实部门任务,统筹各项工作”的要求,明确改革时间表、路线图,确保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工作有序开展、取得实效。(

9、二)明确工作黄任,形成工作合力。市场监管部门作为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工作的牵头部门,要会同相关部门明确工作分工,加强部门间协同配合,负责压缩企业登记办理时间;公安部门负责指导、规范压缩公章刻制的办理时间;税务部门负责压缩新办企业申领发票时间;人社部门负责完善企业社会保险登记业务流程。各部门要按照统一的工作要求和规范,指导、推动工作落实。对于企业开办前后需要办理有关行政审批的,各部门要优化流程、简化手续、提高效率,加快解决“准入不准营”的问题。市政府要落实主体责任,理顺工作机制,统筹推进相关信息系统建设,确保完成工作目标。(三)注重宣传培训,提升服务水平。各相关部门要强化企业开办事项培训、政策解读和

10、宣传引导。要利用各种形式,做好压缩企业开办时间改革的宣传解读工作,提高社会公众的知晓度,形成全社会支持改革、参与改革的良好氛围。切实加强窗口建设和部门协作,着力规范窗口人员的登记审批行为,认真落实各项窗口工作制度,建立帮办机制,提供政策咨询、业务引导、登记录入等服务。聚力改善营商环境,提高靠前服务意识,主动当好企业的“店小二”,对重点企业开辟“绿色通道”,跟踪督办,实行“保姆式”服务。(四)加大监督力度,强化失职问责。市场监管局应加强对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工作的指导协调,市“放管办”组织开展督促检查,跟踪工作进度,及时通报有关情况。对落实不力、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予以曝光并严肃问责;对工作中的重大情况要及时向市政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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