馆陶县医疗保障局权责清单事项总表共6类、14项.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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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馆陶县医疗保障局权责清单事项总表(共6类、14项)单位:馆陶县医疗保障局(公章)总序号类别及序号项目名称及数量备注一、行政处罚共5项11对将本人的基本医疗保险凭证出借给他人就医或者出借给医疗机构使用的处罚22对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以及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等医疗保险服务机构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基金支出的处罚33对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待遇的处罚44对采取虚报、隐瞒、伪造等手段,骗取医疗救助基金的处罚55对以违反医药价格管理政策等为手段,骗取医保基金支出行为的处罚二、行政强制共1项61对被转移、隐匿或者灭失的医疗保障基金收支、管理相关

2、的资料予以封存三、行政给付共1项71生育保险待遇核准支付四、行政检查共5项81对用人单位和个人遵守医疗保险法律、法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92对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进行监督管理103对医疗救助的监督检查114对公立医疗机构药品和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行为合规性的监督检查125对医疗保险稽核五、行政确认共1项131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和变更登记六、行政奖励共1项141对举报人举报欺诈骗取医保基金行为进行奖励馆陶县医疗保障局权责清单事项分表(共6类、14项)单位:馆陶县医疗保障局(公章)序号权力类型权力事项亍政主体实施依据责任事项追责情形对将本人的基本医疗保险凭证出借给他人就医

3、或者出借给医疗机构使用的处罚馆陶县医疗保障局【政府规章】河北省基本医疗保险服务监督管理办法(河北省人民政府令(2015)第12号)第二十六条:违反本办法第十条第三项规定的(不得将本人的医疗保险凭证出借给他人就医或者出借给医疗机构使用),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予以警告,责令改正,并可以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的罚款。1、立案责任:发现参保人将本人的基本医疗保险凭证出借给他人就医或者出借给医疗机构使用的违法行为,予以审查,决定是否立案。2、调查责任:医疗保障部门对立案的案件,指定专人负责,及时组织调查取证,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调查时应出示执法证件,允许当事人辩解陈述。

4、执法人员应保守有关秘密。3、审查责任:审理案件调查报告,对案件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理由等方面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主要证据不足时,以适当的方式补充调查)。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5、决定责任: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行政处罚种类、依据、履行方式、期限、救济途径等内容。6、送达责任:行政处罚决定书按法律规定的方式送达当事人。7轨行表仟.伏昭生效的行政处罚浊方,孑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

5、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3、执法人员玩忽职守,对应当予以制止和处罚的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医疗保障基金损失的;4、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5、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6、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7、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8、委托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组织实施行政处罚的;9、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10、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1行政处罚2行政处罚对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以及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等医疗保险服务机构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基金支出的处罚馆

6、陶县医疗保障局1.【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七条: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及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等社会保险服务机构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基金支出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退回骗取的社会保险金,处骗取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属于社会保险服务机构的,解除服务协议;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有执业资格的,依法吊销其执业资格。2.【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第一百零四条:违反本法规定,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或者基本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以及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等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基本医疗保险基金

7、支出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医疗保障主管部门依照有关社会保险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给予行政处罚。3.【部委规章】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3号)第二十五条: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等社会保险服务机构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基金支出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退回骗取的社会保险金,处骗取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1、立案责任:发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以及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等医疗保险服务机构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基金支出的违法行为,予以审查,决定是否立案。2、调查责任:医疗保障部门对立案的案件,指定专

8、人负责,及时组织调查取证,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调查时应出示执法证件,允许当事人辩解陈述。执法人员应保守有关秘密。3、审查责任:审理案件调查报告,对案件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理由等方面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主要证据不足时,以适当的方式补充调查)。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5、决定责任: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行政处罚种类、依据、履行方式、期限、救济途径等内容。6、送达责任:行政处罚决定

9、书按法律规定的方式送达当事人。7、执行责任:依照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予以处罚。8、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3、执法人员玩忽职守,对应当予以制止和处罚的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医疗保障基金损失的;4、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5、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6、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7、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8、委托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组织实施行政处罚的;9、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10、其

10、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3行政处罚对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待遇的处罚馆陶县医疗保障局1 .【法律】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八条: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退回骗取的社会保险金,处骗取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2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第一百零四条:违反本法规定,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或者基本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以及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等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医疗保障主管部门依照有关社会保险的法律、行政

11、法规规定给予行政处罚。3 .【政府规章】河北省社会救助实施办法(河北省人民政府令(2015)第7号)第六十三条:采取虚报、隐瞒、伪造等手段,骗取社会救助资金、物资或者服务的,由有关部门决定停止社会救助,责令退回非法获取的救助资金、物资,可以处非法获得的救助款额或者物资价值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1、立案责任:发现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待遇的的违法行为,予以审查,决定是否立案。2、调查责任:医疗保障部门对立案的案件,指定专人负责,及时组织调查取证,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调查时应出示执法证件,允许当事人辩解

12、陈述。执法人员应保守有关秘密。3、审查责任:审理案件调查报告,对案件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理由等方面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主要证据不足时,以适当的方式补充调查)。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5、决定责任: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行政处罚种类、依据、履行方式、期限、救济途径等内容。6、送达责任:行政处罚决定书按法律规定的方式送达当事人。7、执行责任:依照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

13、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3、执法人员玩忽职守,对应当予以制止和处罚的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医疗保障基金损失的;4、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5、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6、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7、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8、委托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组织实施行政处罚的;9、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10、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4行政处罚对采取虚报、隐瞒、伪造等手段,骗取医疗救助基金的处罚馆陶县医疗保障局【行政法规】社会救助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4

14、9号)第六十八条:采取虚报、隐瞒、伪造等手段,骗取社会救助资金、物资或者服务的,由有关部门决定停止社会救助,责令退回非法获取的救助资金、物资,可以处非法获取的救助款额或者物资价值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1、立案责任:发现采取虚报、隐瞒、伪造等手段,骗取医疗救助基金的的违法行为,予以审查,决定是否立案。2、调查责任:医疗保障部门对立案的案件,指定专人负责,及时组织调查取证,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调查时应出示执法证件,允许当事人辩解陈述。执法人员应保守有关秘密。3、审查责任:审理案件调查报告,对案件违法事实、证据、调查

15、取证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理由等方面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主要证据不足时,以适当的方式补充调查)。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5、决定责任: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行政处罚种类、依据、履行方式、期限、救济途径等内容。6、送达责任:行政处罚决定书按法律规定的方式送达当事人。7、执行责任:依照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予以外界一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2、行政

16、处罚显失公正的;3、执法人员玩忽职守,对应当予以制止和处罚的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医疗保障基金损失的;4、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5、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6、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7、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8、委托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组织实施行政处罚的;9、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10、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5行政处罚对以违反医药价格管理政策等为手段,骗取医保基金支出行为的处罚馆陶县医疗保障局【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七条: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及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等社会保险服务机构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

17、其他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基金支出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退回骗取的社会保险金,处骗取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属于社会保险服务机构的,解除服务协议;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有执业资格的,依法吊销其执业资格。1、立案责任:发现以违反医药价格管理政策等为手段,骗取医保基金支出的违法行为,予以审查,决定是否立案。2、调查责任:医疗保障部门对立案的案件,指定专人负责,及时组织调查取证,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调查时应出示执法证件,允许当事人辩解陈述。执法人员应保守有关秘密。3、审查责任:审理案件调查报告,对案件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

18、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理由等方面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主要证据不足时,以适当的方式补充调查)。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5、决定责任: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行政处罚种类、依据、履行方式、期限、救济途径等内容。6、送达责任:行政处罚决定书按法律规定的方式送达当事人。7、执行责任:依照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3、执法人员玩忽职守,

19、对应当予以制止和处罚的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医疗保障基金损失的;4、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5、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6、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7、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8、委托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组织实施行政处罚的;9、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10、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6行政强制对被转移、隐匿或者灭失的医疗保障基金收支、管理相关的资料予以封存馆陶县医疗保障局【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七十九条: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社会保险基金的收支、管理和投资运营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存在问题的,应当提出整改建议,依法作出处理决定或者向有

20、关行政部门提出处理建议。社会保险基金检查结果应当定期向社会公布。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社会保险基金实施监督检查,有权采取下列措施:(一)查阅、记录、复制与社会保险基金收支、管理和投资运营相关的资料,对可能被转移、隐匿或者灭失的资料予以封存;(二)询问与调查事项有关的单位和个人,要求其对与调查事项有关的问题作出说明、提供有关证明材料;(三)对隐匿、转移、侵占、挪用社会保险基金的行为予以制止并责令改正。1、决定责任:在证据可能被转移、隐匿或者灭失的情况下,经行政部门负责人报告、批准后,当场告知当事人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理由、依据以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救济途径,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并制作现场笔录。

21、根据中止和终结执行的适用情形,做出中止或终结执行决定。情况紧急,需要当场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执法人员应当在二十四小时内向医疗保障行政部门负责人报告,并补办批准手续。2、执行责任:由医疗保障行政主管部门实施封存,并出具封存决定书,决定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二)封存的理由、依据和期限;(三)封存场所、设施或者财物的名称、数量等;(四)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五)医疗保障行政部门的名称、印章和日期。封存清单一式两份,由当事人和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分别保存。3、保管责任:封存的资料、设施等物品应当妥善保管,不得使用或者损毁;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可以委托第三

22、人保管,第三人不得损毁或者擅自转移、处置。因封存发生的保管费用由医疗保障行政部门承担。U七如山口71七乂土,七MD3也匕匕r|/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1、对不符合条件的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2、因违法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给行政相对人造成损失的;3、未依法实施封存造成社会保险基金收支、管理和投资运营相关的资料灭失;4、违反法定权限、程序实施行政强制的;5、在实施强制执行措施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的;6、在行使行政强制权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7、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7行政给付生育保险待遇核准支付馆陶县医疗保障局1.【法律】中华人

23、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四条: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第五十六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1、受理责任:公示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2、审查责任:按照法律规定和文件要求对申报材料进行核准,符合要求的予以受理,提交支付环节。3、决

24、定责任;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法定告知。4、事后监管责任:建立实施监督检查的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检查,依法采取相关处置措施。5、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1、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生育保险待遇支付申请核准申报材料不予受理的;2、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生育保险待遇支付申请核准申报材料或者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生育保险待遇支付申请核准申报材料决定的;3、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不予核准或者不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准予核准决定的;4、违反法定程序实施核准的;5、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的;6、办

25、理生育保险待遇支付申请核准申报材料,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的;7、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8行政检查对用人单位和个人遵守医疗保险法律、法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馆陶县医疗保障局1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七十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用人单位和个人遵守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情况的监督检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实施监督检查时,被检查的用人单位和个人应当如实提供与社会保险有关的资料,不得拒绝检查或者谎报、瞒报。2 .【政府规章】河北省基本医疗保险服务监督管理办法(河北省人民政府令(2015)第12号)第十六条: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基本医疗保险服务

26、以及有关活动的监督检查,依法调查处理违反基本医疗保险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对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违法行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处理或者及时移送有关部门依法处理。3 .【政府规章】河北省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办法(河北省人民政府令(2018)第1号)第十九条: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履行下列监督职责:(一)对单位、个人执行社会保险基金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二)对社会保险基金收支、管理、服务和投资运营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三)组织开展社会保险基金安全评估,督促有关部门和机构消除社会保险基金安全隐患。1、检查责任:对用人单位和个人遵守医疗保险法律、法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2、处置责任:对监

27、督检查发现的问题,责令限期整改、依法实施处罚;3、移送责任:及时予以公告,对构成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4、事后管理责任:对监督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组织进行核查;5、其他责任: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应履行的责任。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1、不依法对本辖区内用人单位和个人遵守医疗保险法律、法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2、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不依法责令整改、不依法实施处罚。3、不依法公示,对构成违法犯罪应当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而不移交司法机关的;4、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9行政检查对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

28、进行监督管理馆陶县医疗保障局【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第八十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医疗保障主管部门应当提高医疗保障监管能力和水平,对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加强监督管理,确保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1、检查责任:对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进行监督管理;2、处置责任:对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责令限期整改、依法实施处罚;3、移送责任:及时予以公告,对构成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4、事后管理责任:对监督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组织进行核查;5、其他责任: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应履行的责任。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

29、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1、不依法对本辖区内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进行监督管理;2、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不依法责令限期整改、不依法实施处罚。3、不依法公示,对构成违法犯罪应当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而不移交司法机关的;10行政检查对医疗救助的监督检查馆陶县医疗保障局【行政法规】社会救助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49号)第五十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社会救助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社会救助工作的监督检查,完善相关监督管理制度。1、检查责任:对医疗救助的监督检查;2、处置责任:对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责令限期整改、依法实施处罚;3、移送责任:

30、及时予以公告,对构成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4、事后管理责任:对监督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组织进行核查;5、其他责任: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应履行的责任。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1、不依法对本辖区内医疗救助进行监督管理;2、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不依法责令限期整改、不依法实施处罚。3、不依法公示,对构成违法犯罪应当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而不移交司法机关的;11行政检查对公立医疗机构药品和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行为合规性的监督检查馆陶县医疗保障局【行政规范性文件】中共邯郸市委办公厅邯郸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邯郸市医疗保障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

31、制规定的通知(邯办字(2019)50号)1、检查责任:对公立医疗机构药品和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行为合规性的监督检查;2、处置责任:对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贲令限期整改、依法实施处罚;3、移送责任:及时予以公告,对构成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4、事后管理责任:对监督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组织进行核查;5、其他责任: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应履行的责任。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1、不对本辖区内公立医疗机构药品和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行为合规性的监督检查;2、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不责令限期整改、不依法实施处罚。3、不及时依法公示,对构成违法犯罪的不移

32、交司法机关;12行政检查对医疗保险稽核馆陶县医疗保障局L【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一条: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管理服务的需要,可以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签订服务协议,规范医疗服务行为。医疗机构应当为参保人员提供合理、必要的医疗服务。2.【部门规章】社会保险稽核办法(劳动部令第16号)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稽核是指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依法对社会保险费缴纳情况和社会保险待遇领取情况进行的核查。第三条:县级以上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社会保险稽核工作。第五条: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及社会保险稽核人员开展稽核工作,行使下列职权:(一)要求被稽核单位提供用人情况、工资收入情况、财务报表、统计报表、缴费数据和相

33、关帐册、会计凭证等与缴纳社会保险费有关的情况和资料;(二)可以记录、录音、录像、照相和复制与缴纳社会保险费有关的资料,对被稽核对象的参保情况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调查、询问;(三)要求被稽核对象提供与稽核事项有关的资料。第十二条: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对参保个人领取社会保险待遇情况进行核查,发现社会保险待遇领取人丧失待遇领取资格后本人或他人继续领取待遇或以其他形式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社会保险经1、检查责任:对医疗保险费开展稽核工作;2、处置责任:对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责令限期整改、依法实施处罚;3、移送责任:及时予以公告,对构成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4、事后管理责任:对稽核发现问题的

34、整改情况组织进行核查;5、其他责任: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应履行的责任。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1、未依法履行基本医疗保险管理服务职责的;2、克扣或者拒不按时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3、丢失或者篡改基本医疗保险待遇记录的;4、骗取或者协助他人骗取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的;5 .在稽核工作中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的;6 .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13行政确认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和变更登记馆陶县医疗保障局1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章基本医疗保险第二十三条: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

35、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2 .【规范性文件】邯郸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邯医保规(2020)1号第二章参保登记与管理第五条: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30日内向属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医疗保险登记。第六条:用人单位名称、地址、单位类型、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开户银行账号等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用人单位依法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30日内,到参保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医疗保险登记。1、受理责任:公示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

36、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2、审查责任:按照法律规定和文件要求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符合要求的予以办理。3、决定责任;作出行政确认或者不予行政确认的决定,法定告知。4、事后监管责任:建立实施监督检查的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检查,依法采取相关处置措施。5、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1、对符合法定条件的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和变更登记申请不予受理的;2、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行政确认或者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行政确认决定的;3、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不予行政确认或者不

37、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准予行政确认决定的;4、违反法定程序实施行政确认的;5、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的;6、办理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和变更登记,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的;7、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14行政奖励对举报人举报欺诈骗取医保基金行为进行奖励馆陶县医疗保障局【规范性文件】河北省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举报奖励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冀医保规(2019)3号)1、受理责任:依法受理、办理本级管辖范围内及上级交办、同级转办的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举报线索;2、督办责任:对属于下级医疗保障部门管辖范围的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举报进行转办和督办;3、查处责任:根据受理的举报

38、案件线索,开展立案调查,积极会同有关部门协同办理跨行政区域、跨统筹层级及跨管理部门的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举报线索;4、奖励责任:根据举报案件查处金额,按照规定比例对调查属实的举报案件举报人实施奖励;5、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屣行的责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1、对举报线索应当依法受理、立案调查,不受理的;2.泄露举报人相关信息的;3、伪造或者教唆、伙同他人伪造举报材料,冒领举报奖金的;4、工作中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造成不良后果的;5、工作中贪污、挪用、私分、截留奖励资金的;在AL七c;?4-4?4-m4f-A-4-4T注:

39、第一栏按顺序依次填列序号;第二栏按照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给付、行政检查、行政确认、行政奖励、行政裁决、其他类的“9+X”类别的顺序依次填列;第三栏填列行政权力事项的名称,如企业投资项目核准;第四栏填列承办行政权力事项的机关、单位及受委托的机构或组织等的名称,须填写规范性简称;第五栏原则上,以法律、法规和规章,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机构编制“三定”规定为部门行政权力设立依据。实施依据要列明法律法规规章等的名称、具体条款及内容;第六栏填列行政主体在行使行政权力、实施行政活动过程中必须履行的法定职责或义务。根据行政权力行使过程划分权力运行环节,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文件规定,对各环节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应履行义务(即责任事项)的具体内容进行描述;第七栏填列行政主体没有履行或不正确履行义务,应承担不良后果各种可能的情况,即依据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列举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的过失情形等;第八栏填列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上述各栏目具体填表标准详见前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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