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商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适用规定》全文及基准.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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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宁夏回族自治区商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适用规定第一条为规范我区商务领域行政处罚行为,避免行政处罚的随意性,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宁夏回族自治区规范行政裁量权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商务行政执法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各级商务主管部门(以下简称“行政处罚实施机关”)在行政处罚裁量过程中,对违法事实的认定、法律依据的适用、处罚种类及其幅度的确定等,应遵循本规定。第三条本规定所称行政处罚裁量权,是指行政处罚实施机关在实施行政处罚时,在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范围内,根据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以及当事人主观过错等因素,合理适用处罚种类、处罚幅度的

2、权限。本规定所称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是指宁夏回族自治区商务厅依法制定的宁夏回族自治区商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见附件),用以规范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第四条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应当遵循处罚法定、公平公正、过罚相当、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第五条行政处罚裁量分为不予处罚、减轻处罚、从轻处罚、从重处罚四个类别。(一)不予处罚,是指因法定原因对特定违法行为不给予行政处罚;(二)减轻处罚,是指在法定处罚种类和幅度以下给予行政处罚;(三)从轻处罚,是指在法定处罚种类和幅度以内,对行政违法相对人适用相对较轻的处罚;(四)从重处罚,是指在法定处罚种类和幅度以内,对行政违法相对人适用相对较重的处罚。行政违法行为同时

3、具有一个或多个从重、从轻、减轻处罚等情节的,应当根据其主要情节做出处罚决定。对于相同或者相似的违法行为,适用的法律依据和作出的行政处罚应当基本相同。对当事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同一个违法行为违反多个法律规范应当给予罚款处罚的,按照罚款数额高的规定处罚。第六条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时,应当综合考虑以下情节或者裁量因素:(一)当事人的主观过错;(二)违法行为和危害后果;(三)初次违法还是二次及以上违法;(四)违法行为侵犯的对象和持续时间的长短;(五)涉案产品的数量、货值金额;(六)当事人的悔过表现、采取的措施及改正效果;(七)政策、标准是否变化;(A)其他应当考虑的情节或

4、裁量因素。第七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行政处罚:(一)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实施违法行为的;(二)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S)当事人有证据足以证明没有主观过错的(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四)精神病人、智力残疾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实施违法行为的;(五)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涉及公民生命健康安全、金融安全且有危害后果的,上述期限延长至五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六)其他依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予行政处罚的。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

5、应当对当事人进行教育。第八条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一)主动消除或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二)受他人胁迫或者诱骗实施违法行为的;(三)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四)主动供述行政机关尚未掌握的违法行为的;(五)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实施违法行为的;(六)其他依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第九条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从重处罚:(-)违法行为危及公共安全、人身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并造成危害后果的;(二)发生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或者社会安全等突发事件时实施违法行为的;(三)行政处罚实施机关已经作出责令停止或者责令纠正

6、违法行为后,继续实施违法行为的;(四)在对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取证过程中,伪造、隐匿、损毁违法行为证据的;(五)在共同实施违法活动中起主要作用的;(六)胁迫、诱骗、教唆他人实施违法行为的;(七)拒不停止、纠正违法行为和不在限期内改正或采取补救措施的;(A)阻碍行政执法人员依法查处违法行为的;(九)多次实施违法行为并已受过行政处罚的;(+)对检举人、证人实施打击报复的;(十一)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从重处罚的其他情形。第十条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时,应当责令当事人改正或者限期改正违法行为。当事人有违法所得,除依法应当退赔的外,应当予以没收。违法所得是指实施违法行为所取得的款项。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7、章对违法所得的计算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十一条行政处罚实施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拟作出的行政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第十二条行政处罚实施机关必须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应当进行复核;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成立的,行政处罚实施机关应当采纳。行政处罚实施机关不得因当事人陈述、申辩而加重处罚。第十三条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行政处罚结果以及相关制度应当以适当方式公开公示。行政处罚实施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对实施行政处罚过程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应当依法予以保密。第十四条行政处罚实

8、施机关的内设法制工作机构应当通过执法监督、案卷评查、评议考核等方式,对本机关适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情况进行监督,发现违法或者不当时,应当及时书面报告机关负责人。第十五条本规定未尽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规定执行。第十六条本规定由宁夏回族自治区商务厅负责解释。第十七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30日后施行,有效期五年。关于印发宁夏商务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等通知(宁商规财发(2012)196号)同时废止。附件:宁夏回族自治区商务厅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附件宁夏回族自治区商务厅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序号违法行为法定依据违法程度危害情节处罚标准备注一、拍卖管理1拍卖前违规进行公告或展示行为的处罚【部门规章

9、】拍卖管理办法(商务部令2004年第24号)2019年11月30日商务部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第二次修正。第四十二条拍卖企业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规定,拍卖前违规进行公告或展示的,由省级商务主管部门视情节轻重予以警告,责令改正,延期拍卖或处以1万元以下罚款。第二十五条拍卖企业举办拍卖活动,应当根据拍卖标的物的属性及拍卖的性质,按照拍卖法及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日期进行公告。公告应当发布在拍卖标的所在地以及拍卖会举行地商务主管部门指定的发行量较大的报纸或其他有同等影响的媒体。第二十六条拍卖企业应当在拍卖会前展示拍卖标的,为竞买人提供查看拍卖标的的条件并向竞买人提供有关资料。展示

10、时间应不少于2日,鲜活物品或其他不易保存的物品除外。【法律】拍卖法第四十五条拍卖人应当于拍卖日七日前发布拍卖公告。一般L拍卖人于拍卖日提前发布拍卖公告不足7日的。2.拍卖企业在拍卖会前展示拍卖标的,展示时间少于2日的。予以警告,责令改正,延期拍卖。较重L公告未发布在拍卖标的所在地以及拍卖会举行地商务主管部门指定的发行量较大的报纸或其他有同等影响的媒体上的。2.拍卖公告法定载明事项不完整的。予以警告,责令改正,处2000元以上至5000元以下罚款。严重1 .发生两次以上拍卖人于拍卖日提前发布拍卖公告不足7日的。2 .发生两次以上拍卖企业在拍卖会前展示拍卖标的,展示时间少于2日的。予以警告,责令改

11、正,处5000元以上至1万元以下罚款。序号违法行为法定依据违法程度危害情节处罚标准备注2出租、擅自转让拍卖经营权行为的处罚【部门规章】拍卖管理办法(商务部令2004年第24号)2019年11月30日商务部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第二次修正。第三十九条拍卖企业违反第二十条第(一)项,由省级商务主管部门贲令其改正,并处3万元以下罚款。第二十条拍卖企业应当依法开展拍卖活动,不得有下列行为:(一)出租、擅自转让拍卖经营权;一般出租、擅自转让拍卖经营权,受让方尚未从事拍卖活动的。责令改正,并处1万元以下罚款。严重出租、擅自转让拍卖经营权,受让方已经从事拍卖活动的。责令改正,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

12、款。3连续6个月无正当理由未举办拍卖会或没有营业纳税证明的【部门规章】拍卖管理办法(商务部令2004年第24号)2019年11月30日商务部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第二次修正。第十四条拍卖企业及分公司申请取得从事拍卖业务的许可后连续6个月无正当理由未举办拍卖会或没有营业纳税证明的,由商务主管部门收回拍卖经营批准证书。法定情形拍卖企业及分公司成立后6个月未开业;拍卖企业及分公司开业后连续6个月无正当理由未举办拍卖会或没有营业纳税证明的。撤销有关拍卖企业及分公司从事拍卖业务许可。4雇佣未依法注册的拍卖师或其他人员充任拍卖师主持拍卖活动行为的处罚【部门规章】拍卖管理办法(商务部令2004年第24

13、号)2015年10月28日商务部关于修改部分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第一次修正;2019年11月30日商务部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第二次修正;第四十条拍卖企业违反本办法第二十条第(三)项的规定,由省级商务主管部门视情节轻重予以警告,并处以非法所得额一倍以上的罚款,但最高不超过三万元;没有非法所得的,处以一万元以下的罚款。一般初次雇佣未依法注册的拍卖师或其他人员充任拍卖师主持拍卖活动。予以警告,处以非法所得额一倍以上的罚款,但最高不超过1万元。没有非法所得的,处以5000元以下的罚款。较重两次雇佣未依法注册的拍卖师或其他人员充任拍卖师主持拍卖活动。予以警告,处以非法所得额一倍以上的罚款,但最

14、高序号违法行为法定依据违法程度危害情节处罚标准备注第二十条拍卖企业应当依法开展拍卖活动,不得有下列行为:(三)雇佣未依法注册的拍卖师或其他人员充任拍卖师主持拍卖活动的;不超过2万元。没有非法所得的,处以7500元以下的罚款。严重三次以上雇佣未依法注册的拍卖师或其他人员充任拍卖师主持拍卖活动。予以警告,处以非法所得额一倍以上的罚款,但最高不超过3万元。没有非法所得的,处以1万元以下的罚款。5设得及事许定取业从务罚法件企司业处反条卖公卖的违立拍分拍可【部门规章】拍卖管理办法(商务部令2004年第24号)2019年11月3。日商务部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第二次修正。第四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5、省级商务主管部门或商务部可以撤销有关拍卖企业及分公司从事拍卖业务的许可决定:(一)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作出准予许可决定的;(二)违反拍卖法和本办法规定的取得从事拍卖业务的许可条件作出准予许可决定的;(三)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从事拍卖业务的许可决定的。第七条企业申请取得从事拍卖业务的许可,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1百万元人民币以上的注册资本;(二)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章程;(三)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四)有至少一名拍卖师;(五)有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本办法规定的拍卖法定情形设立拍卖企业不具备下列条件:(一)有1百万元人民币以上的注册资本;(二)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章程;(三)有

16、固定的办公场所;(四)有至少一名拍卖师;(五)有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本办法规定的拍卖业务规则;(六)符合商务主管部门有关拍卖行业发展规划。撤销有关拍卖企业及分公司从事拍卖业务许可。序号违法行为法定依据违法程度危害情节处罚标准备注业务规则;(六)符合商务主管部门有关拍卖行业发展规划。【法律】拍卖法第十二条企业申请取得从事拍卖业务的许可,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一百万元人民币以上的注册资本;(二)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住所和章程;(三)有与从事拍卖业务相适应的拍卖师和其他工作人员;(四)有符合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规定的拍卖业务规贝()符合国务院有关拍卖业发展的规定;(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

17、其他条件。二、商业特许经营管理6特许人非法从事商业特许经营活动的处罚【行政法规】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85号)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特许人不具备本条例第七条第二款规定的条件,从事特许经营活动的,由商务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予以公告。第七条第二款特许人从事特许经营活动应当拥有至少2个直营店,并且经营时间超过1年。一般有2个直营店,但经营时间不到1年;或只有1个营业时间超过1年的直营店。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并公o较重只有1个直营店且经营时间未超过1年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处2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罚款,并

18、公告。严重无直营店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处3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并公告。序号违法行为法定依据违法程度危害情节处罚标准备注7企业以外的其他单位和个人作为特许人从事特许经营活动的处罚【行政法规】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85号)第二十四条第二款企业以外的其他单位和个人作为特许人从事特许经营活动的,由商务主管部门责令停止非法经营活动,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一般初次从事特许经营活动,且未给被特许人造成经济损失,情节较轻的。责令停止非法经营活动,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较重责令停止后继续非法经营较长时间后才停止,或给被特许人造成一

19、定经济损失,情节较重的。责令停止非法经营活动,没收违法所得,并处2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罚款。严重三次以上责令停止,拒不停止或绐被特许人造成其他严重后果,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非法经营活动,没收违法所得,并处3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8特许人未依法向商务主管部门备案的行为的处罚【行政法规】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85号)第二十五条特许人未依照本条例第八条的规定向商务主管部门备案的,由商务主管部门责令限期备案,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仍不备案的,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予以公告。第八条特许人应当自首次订立特许经营合同之日起15日内,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向商务主管部门备

20、案。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从事特许经营活动的,应当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备案;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从事特许经营活动的,应当向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备案。【部门规章】商业特许经营备案管理办法(商务部令2011年第5号)第十六条特许人未按照条例和本办法的规定办理轻微特许人未按规定向商务主管部门备案,属初次违反,且未造成严重经济损失和不良社会影响的。责令限期备案。较轻特许人未按规定向商务主管部门备案,责令限期备案后,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备案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一般特许人未按规定向商务主管部门备案,责令限期备案后,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备案但造成了较坏影响的。处3万元以

21、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较重特许人未按规定向商务主管部门备案,责令限期备案后,逾期仍不备案但未造成较坏影响的。处5万元以上8万元以下的罚款,并予以公告。序号违法行为法定依据违法程度危害情节处罚标准备注备案的,由设区的市级以上商务主管部门责令限期备案,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逾期仍不备案的,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并予以公告。严重特许人未按规定向商务主管部门备案,责令限期备案后,逾期仍不备案且影响恶劣的。处8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予以公告。9特许人违反说明和报告义务的行为的处罚【行政法规】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85号)第二十六条特许人违反本条例第十六条、第十九条规定的

22、,由商务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并予以公告。第十六条特许人要求被特许人在订立特许经营合同前支付费用的,应当以书面形式向被特许人说明该部分费用的用途以及退还的条件、方式。第十九条特许人应当在每年第一季度将其上一年度订立特许经营合同的情况向商务主管部门报告。【部门规章】商业特许经营备案管理办法(商务部令2011年第5号)第十七条特许人违反本办法第九条规定的,由设区的市级以上商务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并予以公告。第九条特许人应当在每年3月31日前将其上一年度订立、撤销、终止、续签

23、的特许经营合同情况向备案机关报告。较轻特许人未以书面形式向被特许人说明费用的用途以及退还的条件、方式,未给被特许人造成危害后果且能及时改正的;特许人未按规定向商务主管部门报告上一年度订立合同情况,未造成危害后果且能及时改正的。责令改正,处5000元以下罚款。一般特许人未以书面形式向被特许人说明费用的用途以及退还的条件、方式,给被特许人造成危害后果但能及时改正的;特许人未按规定向商务主管部门报告上一年度订立合同情况,虽造成危害后果但能及时改正的。责令改正,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较重特许人未以书面形式向被特许人说明费用的用途以及退还的条件、方式,贵杰后仍不改正的;特许人未按规定向商务主管

24、部门报告上一年度订立合同情况,责令后仍不改正的。责令改正,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并予以公告。严重特许人未以书面形式向被特许人说明费用的用途以及退还的条件、方式,责令后拒不改正,造成危害后果的;特许人未按规定向商务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3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并予以公告。序号违法行为法定依据违法程度危害情节处罚标准备注报告上一年度订立合同情况,责令后仍不改正,致使商务主管部门工作难以正常开展的。10反义处违露的人披为许息行特信务罚【行政法规】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85号)第二十八条特许人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三条规定,被特许人向商务主管部门举报并经查实的,由商务主管部

25、门责令改正,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予以公告。第二十一条特许人应当在订立特许经营合同之日前至少30日,以书面形式向被特许人提供本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信息,并提供特许经营合同文本。第二十三条特许人向被特许人提供的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不得隐瞒有关信息,或者提供虚假信息。特许人向被特许人提供的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应当及时通知被特许人。特许人隐瞒有关信息或者提供虚假信息的,被特许人可以解除特许经营合同。较轻特许人未按本条例的规定向被特许人提供相关信息,未给被特许人造成危害后果且能及时改正的;特许人提供的信息不准确、不完整或重大变更后未及时通知被

26、特许人,未给被特许人造成危害后果且能及时改正的。责令改正,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一般特许人未按本条例的规定向被特许人提供相关信息,给被特许人造成危害后果但能及时改正的;特许人提供的信息不准确、不完整或重大变更后未及时通知被特许人,给被特许人造成危害后果但能及时改正的。责令改正,处3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较重特许人未按本条例的规定向被特许人提供相关信息,责令后仍不改正的;特许人提供的信息不准确、不完整或重大变更后未及时通知被特许人,责令后仍不改正的。责令改正,处5万元以上8万元以下罚款,并予以公告。严重特许人未按本条例的规定向被特许人提供相关信息,责令后拒不改正,给被特许人造成重大经济损

27、失,影响恶劣的;特许人提供的信息不准确、不处8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并予以公告。序号违法行为法定依据违法程度危害情节处罚标准备注完整或重大变更后未及时通知被特许人,责令后仍不改正,给被特许人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影响恶劣的。三、家庭服务业管理11家庭服务机构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的处罚【部门规章】家庭服务业管理暂行办法(商务部令2012年第11号)第三十五条家庭服务机构有本办法第十二条规定行为的,由商务主管部门或有关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属于商务主管部门职责的,可处3万元以下罚款,属于其他部门职责的,由商务主管部门提请有关主管部门处理。第十二条家庭服务机构在家庭服务活动中不得有下列行为:(一

28、)以低于成本价格或抬高价格等手段进行不正当竞争;(二)不按服务合同约定提供服务;(三)唆使家庭服务员哄抬价格或有意违约骗取服务费用;(四)发布虚假广告或隐瞒真实信息误导消费者;(五)利用家庭服务之便强行向消费者推销商品;(六)扣押、拖欠家庭服务员工资或收取高额管理费,以及其他损害家庭服务员合法权益的行为;(七)扣押家庭服务员身份、学历、资格证明等证件原件。(A)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较轻家庭服务机构有本办法第十二条规定行为,属于商务主管部门职责,情节轻微的。责令限期改正。一般家庭服务机构有本办法第十二条规定行为,属于商务主管部门职责的,经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逾期15日以下的。责令改正,

29、处1万元以下罚款。较重家庭服务机构家庭服务机构有本办法第十二条规定行为,属于商务主管部门职责的,经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逾期15日以上30日以下的。责令改正,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严重家庭服务机构家庭服务机构有本办法第十二条规定行为,属于商务主管部门职责的,经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逾期30日以上的。责令改正,处2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序号违法行为法定依据违法程度危害情节处罚标准备注12家庭服务机构违规未公开服务项目、收费标准和投诉监督电话行为的处罚【部门规章】家庭服务业管理暂行办法(商务部令2012年第11号)第三十二条家庭服务机构违反本办法第九条规定,未公开服务项目、收费标准和投

30、诉监督电话的,由商务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可处5000元以下罚款。第九条家庭服务机构应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悬挂有关证照,公开服务项目、收费标准和投诉监督电话。较轻家庭服务机构未公开服务项目、收费标准和投诉监督电话,情节轻微的。责令限期改正。一般家庭服务机构未公开服务项目、收费标准和投诉监督电话,经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逾期15日以下的。责令改正,处1000元以下罚款。较重家庭服务机构未公开服务项目、收费标准和投诉监督电话,经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逾期15日以上30日以下的。责令改正,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严重家庭服务机构未公开服务项目、收费标准和投诉监督电话,经责令限期

31、改正,拒不改正,逾期30日以上的。责令改正,处4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13家庭服务机构未按要求建立工作档案、跟踪管理制度,不妥善处理投诉行为的处罚【部门规章】家庭服务业管理暂行办法(商务部令2012年第11号)第三十三条家庭服务机构违反本办法第十条规定,未按要求建立工作档案、跟踪管理制度,对消费者和家庭服务员之间的投诉不予妥善处理的,由商务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可处2万元以下罚款。第十条家庭服务机构须建立家庭服务员工作档案,接受并协调消费者和家庭服务员投诉,建立家庭服务员服务质量跟踪管理制度。较轻家庭服务机构未按要求建立工作档案、跟踪管理制度,对消费者和家庭服务员之间的投诉不

32、予妥善处理,情节轻微的。责令限期改正。一般家庭服务机构未按要求建立工作档案、跟踪管理制度,对消费者和家庭服务员之间的投诉不予妥善处理,经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逾期15日以下的。责令改正,处5000元以下罚款。较重家庭服务机构未按要求建立工作档案、跟踪管理制度,对消费者和家庭服务员之间的投诉不予妥善处理,经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逾期15日以责令改正,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序号违法行为法定依据违法程度危害情节处罚标准备注上30日以下的。严重家庭服务机构未按要求建立工作档案、跟踪管理制度,对消费者和家庭服务员之间的投诉不予妥善处理,经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逾期30日以上的。责令改正,

33、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14家庭服务机构未按要求订立家庭服务合同、拒绝家庭服务员获取家庭服务合同的行为的处罚【部门规章】家庭服务业管理暂行办法(商务部令2012年第11号)第三十六条家庭服务机构违反本办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规定,未按要求订立家庭服务合同的,拒绝家庭服务员获取家庭服务合同的,由商务主管部门或有关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可处3万元以下罚款。第十三条从事家庭服务活动,家庭服务机构或家庭服务员应当与消费者以书面形式签订家庭服务合同。第十四条家庭服务合同应至少包括以下内容:(一)家庭服务机构的名称、地址、负责人、联系方式和家庭服务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健康状况、技能培训情

34、况、联系方式等信息;消费者的姓名、身份证号码、住所、联系方式等信息。(二)服务地点、内容、方式和期限等。(三)服务费用及其支付形式。较轻家庭服务机构未按要求订立家庭服务合同的,拒绝家庭服务员获取家庭服务合同,情节轻微的。责令限期改正。一般家庭服务机构未按要求订立家庭服务合同的,拒绝家庭服务员获取家庭服务合同,经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逾期30日以下的。责令改正,处1万元以下罚款。较重家庭服务机构未按要求订立家庭服务合同的,拒绝家庭服务员获取家庭服务合同,拒不改正,逾期30日以上60日以下的。提供虚假家庭服务机构和家庭服务员信息。责令改正,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序号违法行为法定依据违法程度

35、危害情节处罚标准备注(四)各方权利与义务、违约责任与争议解决方式等。第十五条家庭服务机构应当明确告知涉及家庭服务员利益的服务合同内容,应允许家庭服务员查阅、复印家庭服务合同,保护其合法权益。严重家庭服务机构未按要求订立家庭服务合同的,拒绝家庭服务员获取家庭服务合同,拒不改正,逾期60日以上的。提供虚假家庭服务机构和家庭服务员信息发生安全事故。责令改正,处2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四、餐饮业管理15对餐饮经营者违规行为的处罚【部门规章】餐饮业经营管理办法(试行)(商务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令2014年第4号)第二十一条商务、价格等主管部门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规定,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餐饮业经营行为

36、进行监督管理。对于餐饮经营者违反本办法的行为,法律法规及规章有规定的,商务主管部门可提请有关部门依法处罚;没有规定的,由商务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其中有违法所得的,可处违法所得3倍以下罚款,但最高不超过3万元;没有违法所得的,可处1万元以下罚款;对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商务、价格等主管部门应当自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行政处罚决定书的主要内容,但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内容依法不予公开。一般违反本办法,且法律法规及规章有规定的。违反本办法,法律法规及规章没有规定的,且没有没有违法所得的。提请有关部门依法处罚。责令改正,处1万以下罚款。较重

37、违反本办法,法律法规及规章没有规定的,且有违法所得的。责令改正,处违法所得3倍以下罚款,最高不超过3万元。序号违法行为法定依据违法程度危害情节处罚标准备注五、家电维修业管理16对家电维修经营者违规行为的处罚【部门规章】家电维修服务业管理办法(商务部令2012年第7号)第十四条各级商务主管部门对于违反本办法的家电维修经营者可以予以警告,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可以向社会公告;违反本办法第九条规定,情节严重的,可处三万元以下罚款;对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应予以处罚的,各级商务主管部门应提请有关部门依法处罚。第九条家电维修经营者和从业人员应恪守职业道德,不得有下列行为:(-)虚列、夸大、伪造维修服务项

38、目或内容;(二)隐瞒、掩饰因维修服务导致用户产品损毁的事实;(Z)虚报故障部件,故意替换性能正常的部件;(四)冒用家电生产者商标或特约维修标识。较轻违反家电维修服务业管理办法规定,贲令限期改正后不及时改正的。警告,可以向社会公告;对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应予以处罚的,提请有关部门依法处罚。一般违反家电维修服务业管理办法第九条规定的其中一项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处1万元以下罚款;对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应予以处罚的,提请有关部门依法处罚。较重违反家电维修服务业管理办法第九条规定的其中两项违法行为,造成不良影响。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对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应予以处罚的,提请有关部门依法处罚。严重违反家

39、电维修服务业管理办法第九条规定的其中三项以上的违法行为,性质恶劣的。处2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对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应予以处罚的,提请有关部门依法处罚。17对家电维修经营者及从业人员违规行为的处罚【部门规章】家电维修服务业管理办法(商务部令2012年第7号)第四条家电维修经营者及从业人员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家电维修从业人员应当具备从事相应维修活动的职业、技术资质。从事高处作业、焊接与热切割作业、制法定情形违反家电维修服务业管理办法规定,责令限期改正后不及时改正的。警告,可以向社会公告;对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应予以处罚的,提请有关部门依法处罚。序号违法行为法定依据违法程度危害情节处罚

40、标准备注冷与空调作业、电工作业、危险化学品安全作业等特种作业的人员,应具备国家规定的特种作业资格,执证上岗。涉及特种作业的家电维修经营者,其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须进行相关安全责任培训。家电维修经营者应当配备相应质量合格的作业设备和劳动保护用具。六、旧电器电子产品流通管理18经营者违反旧电器电子产品登记建档义务的处罚【部门规章】旧电器电子产品流通管理办法(商务部令2013年第1号)第十九条经营者违反本办法第七条、第八条、第十五条规定的,由县级以上地方商务主管部门责令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第七条经营者收购旧电器电子产品时应当对收购产品进行登记。登记信息应包括旧电器电子

41、产品的品名、商标、型号、出售人原始购买凭证或者出售人身份信息等。第八条经营者应当建立旧电器电子产品档案资料。档案资料应当包括产品的收购登记信息,质量性能状况、主要部件的维修、翻新情况和后配件的商标、生产者信息等情况。第十五条旧电器电子产品市场应当建立旧电器电子经营者档案,如实记录市场内经营者身份信息和信用信息。轻微经营者违反本办法第七条、第八条、第十五条规定,情节责令限期改正。一般经营者违反本办法第七条、第八条、第十五条规定,经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逾期不超过10日(含100)的。责令改正,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较重经营者违反本办法第七条、第八条、第十五条规定,经责令限期改正,

42、拒不改正,逾期超过10日不超过20日(含20日)的。责令改正,处5000元以上8000元以下罚款。严重经营者违反本办法第七条、第八条、第十五条规定,经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逾期超过20日以上的。责令改正,处8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19经营者收购、销售法定禁止收购、销售的旧电子电器产品行为的处罚【部门规章】旧电器电子产品流通管理办法(商务部令2013年第1号)第二十一条经营者违反本办法第十条、第十四条规定的,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有关部门依法处理: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由县级以上地方商务主管部门责令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轻微经营者违反本办法第十条、第十四条规定,

43、情节轻微的。责令限期改正。一般经营者违反本办法第十条、第十四条规定,经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逾期超过10日(含责令改正,处1万元以上L5万元以下罚款。序号违法行为法定依据违法程度危害情节处罚标准备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十条禁止经营者收购下列旧电器电子产品:(一)依法查封、扣押的;(二)明知是通过盗窃、抢劫、诈骗、走私或其他违法犯罪手段获得的;(三)不能说明合法来源的;(四)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第十四条禁止经营者销售下列旧电器电子产品:(一)丧失全部使用功能或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条件的;(二)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等强制性标准要求的;(Z)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销售的。10日

44、)、尚未构成犯罪的。较重经营者违反本办法第十条、第十四条规定,经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逾期超过10日不超过20日(含20日)、尚未构成犯罪的。责令改正,处1.5万元以上2.5万元以下罚款。严重经营者违反本办法第十条、第十四条规定,经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逾期超过20日以上、尚未构成犯罪的。责令改正,处2.5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20经营者违反旧电器电子产品信息、标识、说明等义务的处罚【部门规章】旧电器电子产品流通管理办法(商务部令2013年第1号)第二十条经营者违反本办法第九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十八条规定的,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有关部门依法处理;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由县

45、级以上地方商务主管部门责令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九条经营者不得将在流通过程中获得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及个人信息用于与旧电器电子产品流通活动无关的领域。旧电器电子产品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出售人应当在出售前妥善处置相关信息,经营者收购上述产品前应作出提示。退出使用的涉密旧电器电子产品的流通活动应当符合保守国家秘密法和国家有关保密规定。第十一条待售的旧电器电子产品应在显著位置标识为旧货。第十二条经营者销售旧电器电子产品时,应当向购买者明示产品质量性能状况、主要部件维修、翻新等有关情轻微经营者违反本办法第九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十八条规定,情节轻微的。责令限期改正。一般经营者违反本办法第九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十八条规定,经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逾期超过10日、尚未构成犯罪的。责令改正,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较重经营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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