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市规范社会用字工作实施方案.docx

上传人:夺命阿水 文档编号:186486 上传时间:2023-02-12 格式:DOCX 页数:7 大小:24.38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邯郸市规范社会用字工作实施方案.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7页
邯郸市规范社会用字工作实施方案.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7页
邯郸市规范社会用字工作实施方案.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7页
邯郸市规范社会用字工作实施方案.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7页
邯郸市规范社会用字工作实施方案.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7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邯郸市规范社会用字工作实施方案.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邯郸市规范社会用字工作实施方案.docx(7页珍藏版)》请在课桌文档上搜索。

1、邯郸市规范社会用字工作实施方案为进一步提高我市社会用字规范化水平,进一步提升城市形象和品位,创建“洁净城市”,特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冀文办字(2001)33号)河北省贯彻国家中长期语言文字事业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2-2020年)的实施意见(教语用(2012)1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配合“洁净城市”创建活动,以精细化、标准化管理为手段,精心安排推进社会用语规范化管理工作,进一步提高全市社会用字规范化水平,切实发挥语言文字工作在城市精细化管理和宜居宜业宜游的富强邯郸、美丽邯郸建设中的积极作

2、用。二、基本范围城市社会用字,是指通过书写、印刷、刻铸、电子显示等面向城市社会公众使用的具有公告性、示意性的文字。其范围重点涉及党政机关、学校、出版物、影视屏幕、公共服务行业和公共设施几个领域的用字。(一)机关事业单位公文用字应符合国家标准党政机关公文格式(中办发(2012)14号)规定,单位名称牌、标志牌及大型活动等各类用字应使用规范汉字。(二)户外广告、招牌、霓虹灯、标志牌、名称牌、标语牌、公共设施、公交车和出租车车身广告等用字必须规范,符合广告语言文字管理暂行规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令第86号)。(三)报纸、期刊、图书、音像、电子等出版物和广告宣传品用字必须规范,标点和数字须符合国家标准

3、标点符号用法(GB/T158342011)出版物上数字用法(GB/T15835-2011)规定。报头(名)、刊名、封面以及栏目名称,凡已使用不规范字的要限期纠正。(四)影视屏幕中台标、影视节目、广告等,应使用规范字。三、规范标准(一)凡在整改范围内的社会用字一律以通用规范汉字表为基本规范;用字应当规范、标准;书写行款,应采用左起横行;竖行的,应该由右向左;设置要做到整齐、协调、美观。需要保留使用繁体字、异体字的,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第十七条和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第十二条的规定。(二)提倡公共场所题词和招牌中的手书字使用规范汉字。依据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

4、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第十二条第二款规定,招牌中含有手书繁体字、异体字的,应当在明显位置配放同等规格规范字的招牌。(三)具有装饰作用的各种艺术字,包括篆书、隶书、草书等,要求书写正确、美观,易于辨认。(四)除法律、法规和规章另有规定外,社会公共用字不得使用下列汉字:1 .已简化的繁体字;2 .已淘汰的异体字和旧形字;3 .已废止的第二次汉字简化方案(草案)中的简化字;4 .已更改的生僻地名和旧译计量单位名称用字;5 .有损社会文化环境、带有不良倾向的用字以及错别字、生造字。(五)社会用字不得单独使用汉语拼音,需用汉语拼音标注的,应在汉字下标注;公共场所如果使用外国语言文字必须与汉字并用,

5、上为汉字,下为外国语言文字,不得单独使用外国语言文字,不得在同一语句中夹杂使用外国语言文字,外国语言文字所表达的意思,与中文意思不一致的,以中文意思为准。(六)使用成语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不得引起误导、对社会造成不良影响。四、职责分工(一)明确职责分工,落实城市社会规范用字管理责任。城管执法部门负责乱设广告牌匾的查处,负责牌匾用字的管理、监督;工商部门负责企业名称用字和广告用字(含灯箱、电子屏幕、广告牌、车身广告)的管理、监督;公安部门负责交通指示牌用字的管理、监督;文广新部门负责出版物用字、印刷企业用字以及影视屏幕用字的管理、监督;交通运输部门负责公共交通站牌用字的管理、监督;民政部门负责

6、街、巷牌用字的管理、监督;公共服务(火车站、机场、汽车站、码头、医院、邮局、银行、影剧院、博物馆、体育馆、公园、商场)单位主管部门负责本行业用字的管理、监督。(二)精心配合,做好执法检查工作。各县(市、区)文明办、县(市、区)直机关工委、语委办、城管执法局、工商局、公安局、文广新局、交通运输局、民政局要精心组织执法检查组,集中行动,加大整治力度。在户外广告牌匾专项整治执法检查过程中,要认真填写邯郸市社会不规范用字整改通知单(一式两联,样本见附件),及时登记存在不规范用字广告牌匾的单位、地点等情况,提出整改意见;在执法工作中要及时纠正不规范用字问题,落实整改意见,使社会用字通过整改达到国家规范用

7、字的有关要求。五、相关要求(一)进一步提高对加强城市社会规范用字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使用规范汉字关系到千家万户、各行各业,是经济发展、社会进步的必然要求。提高文字规范化水平和公民的文字应用能力,对于增强我市城市文化软实力,提升城市品位,创建“洁净城市建设宜居宜业宜游的富强邯郸、美丽邯郸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这项工作的必要性、紧迫性,按照全市统一部署,相互配合,精心组织,加大执法检查力度,营造良好的社会用字环境。(二)加强监督检查,对城市社会用字工作依法实施管理。各县(市、区)要健全语言文字工作机构,落实专兼职人员,切实承担起本地社会规范用字管理工作的统筹规划、协调指

8、导和监督检查职责,各城镇街道要加强属地管理工作;各职能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责,具体实施本行业、本系统的社会规范用字管理工作。市语委将会同市文明为、市直工委、市城管执法局、市工商局、市公安局、市文广新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民政局等部门和单位定期对城市社会用字工作进行督导检查,检查结果将通过新闻媒体予以通报。附件:邯郸市社会不规范用字整改通知单(样本)邯郸市社会不规范用字整改通知单(存根)第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和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要求,检查发现你单位处的属于不规范字,正确用字应为,请于月日前按通知单要求完成整改。签收人:联系电话:执法人:XXX城市管理和综合行政执法局XXX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邯郸市社会不规范用字整改通知单第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和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要求,检查发现你单位处的属于不规范字,正确用字应为,请于月日前按通知单要求完成整改。签收人:联系电话:执法人:XXX城市管理和综合行政执法局XXX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年月日抄送:市委各部门,市人大办公厅,市政协办公厅,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各人民团体。邯郸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6年9月12日印发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在线阅读 > 生活休闲


备案号:宁ICP备20000045号-1

经营许可证:宁B2-20210002

宁公网安备 64010402000986号